Sunday, November 8, 2020

卷九十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六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  契經事緣起食諦界擇攝  第三之四

 

【總嗢拕南:〈總義等光等。受等最為後〉】

【別嗢拕南:〈總義自類別。似轉後三求〉】

復次,

總嗢拕南曰:總義等光等。受等最為後。

別嗢拕南曰:總義自類別。似轉後三求。

 

【諸界總義:〈住自性界.各自相續。習增長界.遇緣便起〉】

當知諸界,略有二種。

  一.住自性界。二.習增長界。

  住自性界者。謂十八界,墮自相續,各各決定差別種子。

  習增長界者。謂則諸法,或是其善,或是不善,

    於餘生中,先已數習,令彼現行;故於今時,種子強盛,依附相續。

    由是為因,暫遇小緣,便能現起,定不可轉。

 

【界自類別:十八可得.當知無量.譬如惡叉.實有無量】

復次,以要言之。

  雖界種類十八可得,然一一界業趣有情,種種品類,有差別故,當知無量。

  譬如世間大惡叉聚,於此聚中有多品類,種類一故,雖說為一,而有無量。

  如是於其一一界中,各有無量品類差別,種類一故,雖各說一,而實無量。

 

【相潤似轉:諸界集成.由勝解力.共相滋潤.相似而轉】

復次,如是諸界,由勝解力之所集成。

  先惡勝解集成惡界;先善勝解集成善界。

  隨所集成,還與如是相似有情同法而轉。謂相往來、同聚同住、同見同意,勝解相似。

  由是故言:有情諸界,共相滋潤,相似而轉。

 

【信後三求:〈尸羅受學.觀罪生恥.修習善法〉久所作說.能無忘失.得如實智】

復次,由梵行求增上力故,先說起信。

  次於尸羅受學而轉。

  次於現行所有過罪,觀自觀他而生羞恥。

  次於善法無間修習,發勤精進。

  於久所作及久所說,能無忘失。是二為依,令心得定。

  由心定故,得如實智。

 

【梵求得滿:信〈戒.心.慧〉正見慧捨.易養少欲.四攝事】

如是且說,信增上力,漸次修習三種所學。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慧。

  如是三學勝資糧道。謂世正見,好行慧捨,易養易滿,少欲喜足,及四攝事。

  其易養等句義差別,如聲聞地,已說其相。

  如是當知,名「梵行求已得圓滿」。

 

成就如是

  梵行求者,還與此界諸有情類,共相滋潤,相似而轉。

  離此界者,還與遠離此界有情,共相滋潤,相似而轉。

 

【依有立界:順觀因緣.果依於因.非因依果.觸由六處.受由觸有】

當知此中,果依於因,非因依果。

  故無明界所隨六處,諸界為緣所依別故,起無明觸種種品類。

  其無明觸,種種品類以為緣故,起無明觸所生諸受種種品類。

  其無明觸所生諸受,種種品類以為緣故,起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貪愛。

  愛為緣故而有其取,廣說乃至,大苦蘊集。

  當知是名「依有求故建立諸界」。

 

【依欲立界:觸緣境界.起執取想.想緣境界.起隨尋思.身心熱惱】

又無明界,所隨六處諸界為緣,起無明觸。

  此無明觸,以為緣故,於諸境界,起不如理,執取相好,所有諸想。            

  此想為緣,於諸境界,發起希欲,希欲為緣,起彼隨法,多隨尋思。

  由彼隨法,多隨尋思,以為緣故,發起思慕,愁憂所作,身心熱惱。

  身心熱惱,以為緣故,於諸境界,種種品類,思求差別,皆可了知。

  如是當知「依欲求故安立諸界」。

 

【別嗢拕南:光等〈三七界相攝。見想與希奇。差別性安立。寂靜愚夫後〉】

復次,嗢拕南曰:

    三七界相攝。見想與希奇。

    差別性安立。寂靜愚夫後。

 

【界有三七:〈色.無色.滅〉〈光明.清淨.空.識.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處.滅〉】

界有三種。一者.色界。  二.無色界。  三者.滅界。

復有七界。

    一.光明界。  二.清淨界。       

    三.空處界。  四.識處界。  五.無所有處界。  六.非想非非想處界。

    七.滅界。

 

【三七各攝:〈於界遍知.於得方便.於其隨得.於得所為〉應當了知】

當知此中,

  由其色界,攝光明界及清淨界;由無色界,攝四無色;由其滅界,還攝滅界

  又諸色貪,由見由受所顯發故,遍於一切色界地中,安立光明及清淨界。

  又於如是

    七界遍知,應當了知;於得方便,應當了知;

    即於其得,應當了知;於得所為,應當了知。

 

【於界遍知:〈能治所治.狹小無量.有及非有.有上無上〉相待所治.施設能治】

如是諸界,所有遍知,由四因緣,應當了知。

  謂有相違

    所治能治而相待故;狹小無量而相待故;

    有及非有而相待故;有上無上而相待故。

    黑闇為緣,施設光明;不淨為緣,施設清淨;色趣為緣,施設虛空。

  如是名為「有相違故,待彼所治,施設能治」。

 

由待彼故,能於此中,正覺慧轉。

  由緣有量狹小境識,以為緣故,施設識無邊處。

  由少所有以為緣故,施設無所有處。

  由一切有最勝現前,以為緣故,施設非想非非想處為有無上。

  由薩迦耶所有相應諸煩惱斷,以為緣故,施設滅界為滅無上。

  當知有頂是有無上,滅於諸法皆是無上。

 

【於得方便:無所有處前有想.皆由行定。非想非非想處.不由行定】

又有想定名為有行。

  於七界中,次第乃至無所有處,一切皆是有想定故,皆由行定隨順獲得。

    謂取明相光明想俱,修三摩地,隨順獲得光明想定。

    如是由取清淨虛空,識無邊想、無所有想,當知亦爾。

  非想非非想處,

    由無相作意方便趣入,想極細故取為第一。

    諸有寂靜,起勝解時,隨順獲得第一有定。

    於一切相不思惟故,於無相界正思惟故,薩迦耶滅由無相故,隨順獲得滅定滅界。

    如是二種,不由行定隨順獲得。

 

【於其隨得:永害上貪.不屈不舉.得隨所欲.調柔自在】

又由永害色無色界所有貪故,不下屈故,不高舉故,解脫住故,住解脫故。

  如是諸定,得隨所欲,有力調柔,自在而轉。

  如是名為「隨得諸界」。

 

【於得所為:光明得初二.清淨得.餘五次第得解脫定】

又此諸界,能隨獲得八解脫定。

  當知初界,能隨獲得,第一第二,二解脫定。

  其第二界,能隨獲得,第三解脫,勝靜慮定。

  其餘五界,如其次第,能隨獲得,五解脫定。

 

【見處差別:欲令得昇.略說法要〈劣欲界.中色界.妙無色界〉為緣為語】

復次,諸外道輩,欲令弟子,於三處中得昇進故,略說法要。

  謂有一類,於劣欲界,為令獲得人中快樂,乃至他化自在天生,宣說能感彼果諸行。

  復有一類,於中色界,為令獲得梵世間等眾同分生,宣說能感彼果諸行。

  復有一類,於妙無色,為令獲得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眾同分生,宣說能感彼果諸行。

  如是彼說,劣界為緣,名為劣語;中界為緣,名為中語;妙界為緣,名為妙語。

 

【差別想解:如是想解.發生忍樂.生忍樂見.作相應業.是信解願】

彼諸弟子聞是法已,還起如是差別想解。

  如是想解,亦名劣想、中想、妙想。

  如如其想,如是如是發生忍樂,如是忍樂,發生劣見、中見、妙見。

  彼由如是諸忍樂見,便於彼彼差別生處,信解忍可,執為最勝,造作增長彼相應業。

  如是信解,名為劣願、中願、妙願。

 

【說行有情:宣說如是.得如是類.即此生別.立劣中妙.聖者行趣.皆為涅槃】

當知此二,說者行者,亦說名為「劣中妙品補特伽羅」。

  又彼說者及以行者,亦傳為他,宣說如是劣中妙法,彼亦獲得如是類生。

  又即此生,前後相待有差別故,安立諸界劣中妙別。

  如是三種,若待涅槃,一切皆是劣界所攝。

  若諸如來,由勝義故,妙界為緣,但說妙語。餘法差別,如應當知。

  若諸聖者所有行趣,應知皆為現法涅槃。

 

【外還歸外:暫得出家.先世妄見.集今無明.退失正法.還歸外道.宣說劣語】

先有外道,

  彼命終已,來生此間,因增長故眾緣和合,於善說法毘柰耶中,暫得出家。

  彼由先世外道妄見所迷亂故,集成今時大無明界。

  由此為因,於其涅槃及大師所,生起疑惑,退失正法及毘柰耶,還歸外道諸惡說法。

  彼由先世數習因力,還復宣說如是劣語,乃至廣說。

  如前所說,一切應知。

 

【見趣施設:〈不審思量.鈍根皆忍。不隨言解.中根類忍。猛利推尋.利根不忍〉】

復次,於外道處,外道弟子,各別見趣廣施設中,略有三種。

  由忍見依差別可得,依此正法,能令永捨纏及隨眠。

  由纏捨故,彼亦隨捨,餘亦無執。

  了知由彼於現法中與他違諍忿競而住,能引自他一切無義。

  既知是已,捨彼隨眠。由捨此故,所餘隨眠,及餘因此所有諸纏,畢竟無執。

  於外道處各別見趣廣施設者。

    謂執世間,若常無常,廣說乃至,如來滅後,非有非無,

 

  於中一類外道弟子,為性遲鈍。

    如如自師或他教導,如是如是不審思量,取執堅著"唯此諦實,餘皆愚妄"。

    彼於一切各別見趣,悉皆忍受。

    是名第一由忍見依。

 

  復有一類外道弟子,性是中根而非遲鈍,

    不能自然於法猛利推尋觀察,亦不隨言便生信解,而於展轉相違見趣,隨喜樂一。

    彼於一類見趣忍受,於餘一類而不忍受。

    是名第二由忍見依。

 

  復有一類外道弟子,性是利根。

    彼能自然於法猛利推尋觀察,由諸見趣惡施設故,

    彼見一切皆不應理,見已一切都不憙樂。由是因緣,於諸見趣皆不忍受。

    此復有二補特伽羅。

    一.邪見行,性無堪能,無求解意。

    二.正見行,性有堪能,有求解意。

    此中第一一切不忍補特伽羅,

    即由如是非理比量,於善說法毘柰耶中,不審思量,執為非理,誹謗賢聖,起無有見。

    又於一切各別見趣,皆不忍受。

    方便令彼無所依仗,亦令滅壞無所宗承,而妄分別計度顯示"無所依仗所引.見趣"。

    常與一切各別見者,共興違諍,互相惱害。

    是名第三由忍見依。

 

【利根不忍:佛佛弟子.不忍者見.亦不憙樂.住求解心.往詣他所】

此中第二一切不忍補特伽羅,於前一切不忍者見亦不憙樂,住求解心,往詣他所。

  謂善說法毘柰耶中,佛佛弟子,如實顯已,言我一切皆不忍受。

  佛佛弟子,

    了知彼人有求解意,覺慧猛利具堪任性。

    即以其心念彼心已,遂依於前補特伽羅

    而反詰曰:「汝即於此,都不忍見,亦不忍耶?」

  彼便如實唯然而答。

 

【如來讚勵:佛弟子〈見趣.不忍見〉皆不忍受.纏與隨眠.見依永斷】

如來遂舉此正法中諸弟子眾,讚勵於彼,告言:「

  汝與多人相似。我等一切,於諸見趣并不忍見,皆不忍受。

  汝若爾者,如此人眾纏與隨眠,一切見依皆永斷故,於當來世,諸見雜染無所堪能。

  汝今與彼竟無差別,如是輩流極為尠少。

  汝於此少,轉更為少。

  若於一切纏及隨眠.都不忍見.能永斷者,彼於一切畢竟無執。」

 

【捨纏隨眠:佛為外道.策發彼心.宣說法要.欲得無倒.依思擇修.諸見依處】

如是,如來、如來弟子,方便令彼外道弟子,於正智見,發生希欲。

  竊作是念:「我竟不知如來弟子,能斷如是纏及隨眠」。

  如來知彼,於正智見,生希欲已,更復策發彼希欲心。其遂承受。

  如來為欲令彼依止思擇修習二對治力,永斷一切纏及隨眠,

    宣說法要,令其獲得無倒智見,如餘安住此正法者--能捨一切纏及隨眠。

    所謂思擇彼諸見依,能令展轉,互相乖背,由是因緣,違諍惱害,能引自他一切無義。

 

【見依永斷:諸聖弟子.依思擇力.捨離諸纏.見依永棄】

諸聖弟子,於彼一切皆無執取,設有來問亦不記別。

  觀察如是諸過患已,依思擇力捨離諸纏。

  由此因緣,於彼見依能永捐棄;於餘見依,由正見故,亦令無有。

 

【修捨隨眠:修循身念〈觀色無常.於染修淨.身受無常〉了知名色.住當壞想】

如是,為欲永斷諸纏,拔隨眠故修循身念--

  於有色身觀無常性;於身染著淨修其心;於墮自身諸受分位,由無常門觀無常性。

  如實了知諸名色故,便於諸漏心得解脫。

  觀身壞已,當來諸受,皆悉斷滅。

  又於其身,住當壞想,乃至命在,常能領受離繫諸受。

  如是名為「依修習力捨離隨眠」。

 

【違諍為害:貪恚癡纏〈來世生苦繫縛.現法起業雜染.欣求未來染事〉】

當知此中,貪恚癡等,令當來世生等諸苦和合繫縛,亦令現法起業雜染,亦令欣求未來染事。

  執取過去已所捨事,耽著現在正現前事。

  意佷名違;言佷名諍;由三損惱,說名為害。   (佷:不順從)

  觀無常等,如聲聞地,已說其相。

 

【想已起患:貪恚未斷.三境現前.非理作意.能生過患】

復次,不淨、慈悲,修所對治,欲貪恚害,未永斷故,

  諸依止中,彼品麁重,猶如種子能生彼故,如其所應,說名欲貪及恚害界。

  由有此故,順欲恚害,境現前時,

    依不如理作意思惟,於三種境,能取非理相好想生。

 

【現後過患:想增上力.有堅執想.惱求生起.苦現在前.當生惡趣】

此想生已,由堅執故,當知發起二種過患。一者現法。二者後法。

此中云何名為堅執?云何名為現法過患?云何名為後法過患?

  若由己生想增上力,如前相似,欣欲分別。所有熱惱,尋求生起。由是因緣,名堅執想。

  又尋求時,於其三處,於諸有情,發起邪行。

  由此為因,

    或有堪能,能生現法所有憂苦。由此因緣,說名「有苦」。

    或無堪能,然即由彼現在前故,名「有匱乏」。

  又此有苦及有匱乏,用二為緣。

    一者.用他手塊刀杖及麁言等,為增上緣。由是緣故,名「有災害」。

    二者.用內雜染而住為增上緣。由是緣故,名「有燒惱」。

  如是名為「現法過患」。

  即由此因,於當來世,生諸惡趣,如是名為「後法過患」。

 

【堅固執想:堅執所學.彼見如葦.置火即焚。不執所學.退失功德。不執堅執.出離無恚】

又若於其,所受學處,有堅固執,

  當知於彼如乾葦舍,所依止中所有能依,如虫善法。由邪想火,擲置其中,能焚滅故。

  當知即此補特伽羅,所有如蟲一切善法,皆被燒害。

  與此相違,無堅執故,當知退失功德善法。

  與此相違,如其所應,當知出離、無恚、無害,想等差別。

 

【對治執想:聞思修慧.令黑無堅.令白堅固.若闕則反】

又於是中,聞思修慧,能令黑品無堅固執,能令白品有堅固執。

  若此三種妙慧有闕,能令黑品有堅固執,能令白品無堅固執。

 

【佛希奇法:〈諸法無我.有情所作無失壞〉】

復次,如來有二甚希奇法。

    一者.顯示一切諸法,皆無有我。

    二者.顯示一切有情,自作他作,皆無失壞。

 

【有情所作:在家出家〈發起.勢力.任持.出離.勇猛〉】

此中略有二種有情。一在家品。二出家品。

  在家有情,

    為求財寶,初興加行,名發起界。

    即於此中,

      若未獲得,由順精進障礙因緣,諸心勇悍即望於彼,名勢力界。

      若已獲得,由蚊虻等所有災害,順精進障不能令轉,名任持界。

    即此諸界,從自方所至餘方所,從未擯捨至已擯捨,名出離界。

    即彼有情為財寶故,俱於二處,由起無間殷重加行、無緩加行,名勇猛界。

  出家有情,

    先樂出家。求出家故,生決定欲,名發起界。

    依出家品,

      於所應得廣大善法,無有怯劣,名勢力界。

      種種淋漏所生眾苦、發勤精進所生眾苦、界相違等所生眾苦,不能敗壞,名任持界。

    若於下劣,不生喜足,名出離界。

    乃至命在,常修無間殷重加行,名勇猛界。

 

如是一切應當了知。謂彼諸界,及盡所有,諸品類界。

 

【界差別性:〈他類識異.自類三受〉】

復次,於諸界中,略有二種界差別性。云何為二?

    一者.他類差別性。

    二者.自類差別性。

  他類差別性者。謂眼界異、色界異、眼識界異,如是乃至意識界異。

  自類差別性者。謂即彼界,或順苦受、或順樂受、或順不苦不樂受。由是為緣,能生三受。

 

【安立三界:〈外不出離.內不出離.非畢竟離.無增上慢〉】

復次,由四因緣,當知建立三種三界、二出離界。云何為四?

    一者.外不出離而出離故。

    二者.內不出離而出離故。

    三者.非畢竟出離而出離故。

    四者.無增上慢故。

 

【外不出離:外五欲貪.離欲立色.離尋喜樂立上靜慮.離想立空.離空立上】

當知此中,用外五妙欲貪為緣,建立欲界。

  即由此界出離義故,建立色界最初靜慮。

  由尋喜樂出離義故,建立此上三種靜慮。

  由色有對種種性想出離義故,建立空無邊處所攝無色界。

  由空識無所有想出離義故,建立此上所攝無色界。

  如是外處不出離出離義故,當知建立三界差別。

 

【內不出離:色界六處具足.無色超五餘意.滅界六處皆超】

又色界中,具足六處,內處圓滿。

  無色界中,五有色處,皆已超越,唯餘意處。

  於滅界中,一切六處,皆已超越。

  如是內處不出離出離義故,當知建立餘三種界。

 

【非畢竟離:欲望於色.無色望色.非畢竟出離.有為寂滅是畢竟離】

又色界中,非是畢竟出離;

  欲界、無色界中,望於色界,當知亦爾。

  若諸有為,皆悉寂滅,當知是名畢竟出離。

  如是非畢竟出離出離義故,當知建立三界差別。

 

【無增上慢:五種〈欲恚害色.薩迦耶滅〉六種〈慈悲喜捨.無相.離我慢〉】

無增上慢者。

  謂由遍知,當知建立五種六種諸出離界。  

  如〈三摩呬多地〉,已辦其相。               (卷11)

 

【專樂寂靜:〈修止依觀.修觀依止.止觀等運.住有餘依.住無餘依〉】

復次,若諸苾芻,專樂寂靜,勤修止觀。略由五相,當知其心名「得解脫」。

  一者.奢摩他,熏修其心,依毘鉢舍那,解脫奢摩他品諸隨煩惱。

  二者.毘鉢舍那,熏修其心,依奢摩他,解脫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

  三者.二種等運,離心隨惑,解脫一切見道所斷所有諸行。

  四者.即由此故,解脫一切修道所斷所有諸行,住有餘依般涅槃界。

  五者.解脫一切苦依諸行,住無餘依般涅槃界。

 

【甚希奇法:〈平等見.最勝見〉隨起言說.外道無有】

於善說法毘柰耶中,略有二種師及弟子甚希奇法。

    一.平等見.隨起言說。

    二.最勝見.隨起言說。

如是二種,外道法中都不可得。所作差別故,遠離涅槃故。

 

【世愚夫相:〈樂行無義.四處不巧〉】

復次,世間愚夫,略有二種愚夫之相。

    一.樂習行.能引自他無義利行。

    二.於四處不得善巧。

 

【樂行無義:由他增上所生苦.由內增上所生苦.三時差別所生苦.自習邪令己他苦】

當知能引無義利行有四種相。云何為四?

  謂能生起四種苦故。

    一.他差別苦。二.內差別苦。三.時差別苦。四.身差別苦。

  他差別苦者。

    或有疫厲謂非人作;或有災害謂人所作;

    或有已遭,或恐當遭於所未遭而生怖畏。

    如是名為「由他增上所生眾苦」。

  內差別苦者。

    謂界相違,疾病因緣,名為災患。

    所愛變壞,所欲匱乏,生染惱心,名為擾惱。

    如是名為「由內增上所生眾苦」。

    此復如前,應知或有已所遭苦,或恐當遭,生怖畏苦。

  時差別苦者。

    謂即如是諸品類苦,過去已有,未來當有,現在今有。

    如是總名「時差別苦」。

  身差別苦者。

    謂自習行邪行為因,能令己苦。

    由是因緣,他雖正行亦能令苦。

    如是名為「身差別苦」。

 

當知此中,

  前三名為唯能引自無義利行;

  後一名為亦能引他無義利行。

 

【四處不巧:〈界.處.緣起.處非處〉皆不了達】

云何四處不得善巧?

  謂於諸界、諸處、緣起、處非處中,皆不了達。

  與上相違,當知即是聰慧二相。

 

【了達立界:無色流轉.五色安立.染淨所依.遍行.出離.三時言事.苦惱多少.因緣對治.善清淨縛.世出世間】

又由無色意處,所依所緣,自類流轉差別,當知建立有十八界。  (六根六塵六識)

  由五色處,安立運轉驅役所依體性差別,當知建立有餘六界。  (地水火風空識)

    安立所依體性差別。謂地等四。

    運轉所依體性差別。即是空界。

    驅役所依體性差別。即是識界。

  由染淨品,

    想及尋思所依義故,當知建立有餘六界。謂欲恚害,并彼對治。

    貪瞋癡縛所依義故,當知建立有餘六界。謂苦樂憂喜捨、無明。

    若有非理作意思惟,即便生起邪想尋思。

    若有如理作意思惟,即便生起正想尋思。

  又由三界染淨二品,遍行義故,當知建立有餘四界。謂名所攝,受等四蘊。(受想行識)

  又由所染所淨清淨,即此不淨清淨增上,

    如前所說,外不出離出離義故,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欲界、色界、無色界,

    如前所說,內不出離出離義故,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色界、無色界、滅界。

  又即由此,內外二事出離增上,

    聽聞正法或不正法;如理思惟或不如理思惟;

    依處三種言事差別義故,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過去界、未來界、現在界。

  又由所知諸苦煩惱,多中少義,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劣界、中界、妙界。

    若有上苦及上煩惱,是名劣界。

    若有中苦及中煩惱,是名中界。

    若有少苦及少煩惱,是名妙界。如是遍知劣中妙界。

  又由遠離此因緣義,及由修習此對治義。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善界、不善界、無記界。

  又由修善清淨差別,缺縛義故、無縛義故、具縛義故。

    當知建立有餘三界。謂學界、無學界、非學非無學界。

  又即由彼有學無學,與諸愚夫,若共不共,世出世法,成就義故。

    當知建立有餘二界。謂有漏界、無漏界。

  又即由彼世出世間,若常無常,有上無上,差別義故。

    當知建立有餘二界。謂有為界、無為界。

 

一切皆為趣向涅槃,悉以涅槃為其後際,熟修梵行。是故過此無復立界。

 

【了達處緣:善巧〈諸內外處.十二因緣〉】

諸處緣起及處非處,所有善巧,如聲聞地,已辨其相。  (卷27)

 

【了處非處:依止〈趣五趣行.趣涅槃行〉】

又若略說處及非處善巧相者。謂或依止趣五趣行,或復依止趣涅槃行。

  此一切行,略有三種。謂劣中勝。

    趣惡趣行說名為劣;趣善趣行說名為中;趣涅槃行說名為勝。所以者何?

  趣善趣行,

    此最為極,更無餘行。

    唯此能感所有世間最極圓滿。謂能感得轉輪王身,或帝釋身,或魔羅身,或大梵身。

    彼無第二更無有餘補特伽羅,或男或女與其等者。

  趣涅槃行,

    當知能證一切有情最勝法性。謂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

 

【如來最勝:無與等者。中劣菩提仍有現行.正見具足無有現行】

諸佛如來,於彼一切,最為殊勝。

  一切三千大千世界補特伽羅,無與等者。

  又餘所有安住菩提劣功德者,於諸世間得增上位,尚為殊勝,何況如來?

  彼復云何?     (劣功德.聲聞菩提.仍有煩惱現行)

    謂於是處,正見具足補特伽羅,不能現行; 

    諸異生類,堪任現行。

  當知一切如經廣說。

 

【別嗢拕南:受等〈自性與因緣。見染數取趣。轉差別道理。寂靜後觀察〉】

復次,嗢拕南曰。

    自性與因緣。見染數取趣。

    轉差別道理。寂靜後觀察。

 

【總義略說:受〈自性.因緣.正見.雜染.思擇.流轉.皆苦.寂止.觀察〉應當了知】

諸受自性應當了知。諸受因緣應當了知。

  於受正見應當了知。於受雜染應當了知。

  於能受受補特伽羅思擇不思擇二力差別,應當了知。

  如是於受解脫不解脫流轉品別,應當了知。

  諸有所受皆苦道理,應當了知。

  諸受寂靜止息差別,應當了知。

  於受觀察一切受相,應當了知。

 

【自性因緣:〈樂受為苦.苦受如箭.非苦樂受性無常滅〉】

略說三受,是受自性;三品類觸,是受因緣。

  又諸樂受變壞法故,貪依處故,貪是當來眾苦因故。由此應觀"樂受為苦"。

  若諸苦受現在前時,惱害性故,如中毒箭而未得拔。由此應觀"苦受如箭"。

  非苦樂受,

    已滅壞者是無常故;正現前者是滅法故;於二更續能隨順故。

    由此應觀"非苦樂受,性是無常,性是滅法"。

 

【正見雜染:諸受皆苦〈於樂有貪.於苦有瞋.於非有闇〉欲斷隨眠.非唯為遣】

如是,於受所生正見,能隨悟入"諸有所受,皆悉是苦"。

  於樂受中有貪隨眠。於苦受中有瞋隨眠。於非苦樂無明隨眠。是名「於受所起雜染」。

  雖於樂等所有諸受現前分位,一切未斷煩惱隨眠之所隨眠。

  然由緣彼各別所行,諸纏生起此後隨眠煩惱隨縛。即名「於彼相續隨眠」。

  為欲永害諸隨眠故,熟修梵行,非唯為遣諸纏因緣。

 

【無思擇力:受苦心憂.冥闇受坑.有力則違】

無思擇力補特伽羅,受苦受時,心極憂悴。

  即此苦受,若身若心,現前領納。

  所餘樂受,非苦樂受,由未斷故而說相應。

  是故名為「現見圓滿.冥闇受坑.難得其底」。

  有思擇力補特伽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

 

【受未解脫:中二毒箭〈染心.相應〉領納三受.由彼現後苦染】

又於諸受,心未解脫補特伽羅,但於苦受.圓滿領納,猶如一人中二毒箭。

  二毒箭者,即喻三受

    或染心領納。謂由貪瞋癡。

    或相應領納。謂由生等苦。

  如是彼由現法所有上品苦故,及由現法諸雜染故,亦由後法所有苦故。由是諸處受其染惱。

  心解脫者,應知一切與上相違。此差別者,具領三受。

 

【相續流轉:受於依止.生已破壞.消散不住.相似而轉.應觀如風】

又若有受,於依止中,生已破壞,

  消散不住速歸遷謝,不經多時,相似相續而流轉者,應觀此受,猶若旋風。

  若有諸受少時經停,相似相續,不速變壞而流轉者,應觀此受,如客舍中羇旅色類。

 

【品類差別:〈世間.出世.妙五欲.出離所生〉】

又彼諸受,自性所依染淨品別。當知名「受品類差別」。

  有味受者,諸世間受。

  無味受者,諸出世受。

  依耽嗜受者,於妙五欲諸染污受。

  依出離受者,即是一切出離遠離所生,諸善、定、不定地俱行諸受。

 

【皆苦道理:〈苦受知苦.諸行無常.樂受變壞〉】

又諸苦受,一切眾生現知是苦,不假成立。

  所餘二受,由二因緣,應知是苦。

    非苦樂受及能隨順此受諸行,由無常故,應知是苦。

    所有樂受及能隨順此受諸行,變壞法故,應知是苦。

  由此道理,當知諸受皆悉是苦。

 

【寂靜止息:〈依止上定.下地得靜。暫不現行。究竟不轉〉】

又彼諸受,應知略有三種寂靜。

    一.由依止上定地故,下地諸受皆得寂靜。

    二.由暫時不現行故,而得寂靜。

    三.由當來究竟不轉,而得寂靜。

  當知此中,暫時不行,名為「寂靜」。

  令其究竟,成不行法,名為「止息」。

 

【語言寂靜:非正在定.猶發語言.正在定者.不發語言】

樂言論者,廣生言論,染污樂欲,展轉發起種種論說,名為語言。

  即此語言,若正證入初靜慮定,即便寂靜。

  又麁尋伺,能發語言。

    諸未得定或有已得,還從定起,能發語言,非正在定。

    正在定者,雖有微細尋伺隨轉,而不能發所有語言。

  是故此位,說名「一切語言寂靜」。

  是名第二義門差別。

 

又瑜伽師,於貪瞋癡,深見過患。安住領納,貪瞋癡等,離繫諸受,

  數數遍知,數數斷滅貪瞋癡等。故說其心,於貪瞋癡,離染解脫。

 

【觀受七相:〈諸受自性.現滅因緣.當來因緣.當滅因緣.雜染因緣.清淨因緣.清淨〉】

又由七行,於諸受中觀受七相。

  謂觀諸受自性故,現在流轉還滅因緣故,當來流轉因緣故,當來還滅因緣故,

  雜染因緣故,清淨因緣故,及清淨故。

 

【嗢拕南:〈受生起劣等。諸受相差別。見等為最勝。知差別問記〉】

復次,嗢拕南曰:

    受生起劣等。諸受相差別。

    見等為最勝。知差別問記。

 

【受生三緣:有情諸受.由〈欲.尋.觸〉緣.而得生起】

一切有情,應斷諸受。略由三緣,而得生起。

  一者.欲緣。謂於未來世。

  二者.尋緣。謂於過去世。

  三者.觸緣。謂於現在世現前境界。

 

【有情類別:〈在/出家.未/已離欲貪.未/已離初靜慮貪.邪見入世定.正見入世出世定〉】

云何名為一切有情。謂有情眾略有八種。

  一.在家眾。

  二.出家眾。

  三.於諸欲未離貪眾。

  四.於諸欲已離貪眾。

  五.於初靜慮未離貪眾。

  六.於初靜慮已離貪眾。

  七.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未得離貪,諸外道眾,

     能入世間定,具足於邪見乃至邪解脫智者。

  八.住內法眾能入世間定,具足於正見乃至正解脫智者,及

     住內法眾能入出世定者。

  由此八眾,依能領納諸受遍知,應知普攝諸有情眾。

 

【在家染受:追求欲樂.非理思惟.現前受用】

又在家眾或出家眾,於諸欲中未離貪者。由三因緣,諸染污受而得生起。

    一.由染著力。  二.由作意力。  三.由境界力。

 

當知此中,諸在家者

  追求諸欲,為受用故發生欲樂,由染著力。

  即此非理思惟,先時曾所領受,由作意力。

  於現前境,現在受用,由境界力。

  應知如是補特伽羅,欲尋觸緣,由現行故,皆不寂靜。以此為緣,發生三受。

 

【在家染受:欲尋觸緣.現行染污.領納所生.不捨不遣.相續隨轉.不得寂靜】

又由最初染污欲尋觸現行故,領納彼緣所生諸受。

  若彼生已,染著不捨,亦不除遣。

  如是彼受,長時相續隨轉不絕,不得寂靜,不寂靜緣,長時相續領納諸受。

  又彼欲等,

    由其最初長時相續,恒現行故,彼緣彼品所有煩惱,墮在相續。

    未永斷故,即說名為「不寂靜緣」。

  是名第二義門差別。

 

【出家染受:染著欲寂.作意境界.尋觸未寂。觸尋未修.離欲未作.尋觸現行】

若諸出家未離貪者,

  由於諸欲能棄捨故,其染著力所攝受欲雖得寂靜,作意境界力所攝受.若尋若觸.而未寂靜。

  由是因緣,彼於觸處、於尋對治,未善修故;一切離欲皆未作故。

    於曾受境,非理作意,尋思現行。

    於諸勝妙,現前境界,有觸現行。

 

【出家染受:欲已得寂.尋思已修.唯觸未寂.妙境現前.染觸復生】

若於尋思,深見過失,於彼對治已善修故,一切離欲未盡作故。

  欲如前說,已得寂靜。由是因緣,尋亦寂靜。唯觸獨一,未得寂靜。

  若勝妙境,現在前時,諸染污觸,便復生起。

 

【欲已離貪:一說皆得寂靜。二說未離非想貪.觸未寂靜】

若於諸欲已離貪者,當知一切皆得寂靜。是名一種義門差別。

  復有一類,於諸欲中未離貪者。

    由於諸欲所有貪欲未永斷故,諸尋染觸未永斷故,由是一切皆未寂靜。

若於諸欲貪欲已斷,證初靜慮,欲已寂靜,尋未寂靜,

  於初靜慮已離貪者,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未離貪者。

    二已寂靜,觸未寂靜--超過有頂一切寂靜。

    是名第二義門差別。

 

【入世間定:外道內法.具足乃至解脫智.由見緣受.染著隨縛.不寂靜緣.諸受復生】

若諸外道,能入世間定,具足於邪見,乃至邪解脫智者。

  由彼為緣,生起諸受,於彼染著,又由彼品煩惱隨縛。

  即由如是,不寂靜緣,諸受生起。

 

若住內法,能入世間定,具足於正見,乃至正解脫智者。

  由彼為緣,生起諸受,於彼染著,又由彼品煩惱隨縛。

  即由如是,不寂靜緣,諸受生起。

 

【入出世定:自事未了.依向道轉.未證謂證.彼未寂靜】

又住內法,能入出世定者。

  若依向道轉,自事未究竟,所有諸欲,未得為得,未證為證,未觸為觸。

    作是希望:我於是處,何時當得?廣說如前。

    彼未寂靜,由是為緣,彼於爾時,諸受生起。

 

【入出世定:自事已了.彼欲寂靜.寂靜受生.於受出離方便.如實了知.是為沙門】

若於自事,已得究竟。

  彼欲寂靜,由寂靜緣,便有第一寂靜無上諸受生起。

  彼於一切所有諸受出離方便,如實了知。

    是故如前,於第一義諸沙門中,許為沙門;諸梵志中,許為梵志。

    若不了知,於彼一切皆不忍許。

 

【諸受無別:欲尋觸緣.無明亦緣.不正思惟.相續煩惱.此滅受滅】

當知此中,一切諸受,無有差別,皆觸為緣。

  又即此緣,欲亦為緣,尋亦為緣,境界愚癡所攝無明亦為其緣。

  如是一切,不正思惟及墮相續彼品煩惱,以為其集。由此滅故,彼亦隨滅。

  正見等道,當知說名「能趣滅行」。

 

【斷修圓滿:斷〈欲所引喜憂.不善所引喜憂捨〉修〈歡喜安樂.三摩地〉】

復次,於遠離喜,身作證住,諸聖弟子,能斷五法,能修五法,令得圓滿。  (卷11)

  應知如前〈三摩呬多地〉,廣辨其相。

  又喜樂捨,劣中勝品。謂在欲界及四靜慮,如其所應,當知其相。

  又在第四靜慮地捨,一切過患皆遠離故,名「善清淨」。

  若此上捨,復可立為「勝無愛味」。

 

【諸受相差別:〈受相差別.遠離樂受.寂靜為樂.說勝住樂〉】

【受相差別:〈勝義.所依.自相.盡所有性.自相品類.流轉.雜染.所治能治.時.展轉生起〉】

復次,由十種相,當知諸受所有差別。

  一.勝義差別。      二.流轉所依差別。

  三.自相差別。      四.盡所有性差別。

  五.自相品類差別。  六.流轉門差別。

  七.雜染門差別。    八.所治能治差別。

  九.時差別。        十.剎那展轉生起差別。

 

【遠離樂受:初三靜樂.四靜慮上非苦樂受.滅定受無】

此中,或有無開覺者,作如是言:

「受唯有二:一苦、二樂。

  雖復說有不苦不樂,然唯苦樂,無性所顯。

  是故世尊,即依如是苦樂寂靜,假設為有。」

 

世尊為欲開曉彼故,說如是言:

「樂有二種。所謂欲樂,及遠離樂。

  此遠離樂,復有三種:一者劣樂、二者中樂、三者勝樂。

  劣樂者。謂無所有處已下;中樂者。謂第一有;勝樂者。謂想受滅。」

 

既有是理,

  樂受亦得說為寂靜。謂在初二三靜慮中。

  非苦樂受亦名寂靜。謂在第四靜慮已上,乃至有頂。

  一切受無亦名寂靜。謂在滅定。

 

【寂靜為樂:〈離欲得樂.靜慮得樂.斷受樂樂〉】

然佛世尊,約第一義,說有三種最寂靜樂。

  謂諸苾芻,心於其貪,離染解脫。如於其貪,於瞋於癡,當知亦爾。

  如是一切總為三樂。

    一者.應遠離樂。

    二者.應修習、有上住樂。

    三者.最極究竟解脫、無上住樂。

  應遠離樂者。謂諸欲樂。

  應修習樂者。謂初靜慮,乃至有頂諸所有樂。

  有上住樂者。謂滅盡定,此亦名為應修習樂。

  最極究竟解脫無上住樂者。謂如前說,三最勝樂。

    非據"受樂",說滅盡定以為有樂;

    然斷"受樂",說名為樂。

 

【說勝住樂:〈與樂相似.有樂可得〉從定起受.寂靜樂住】

又勝住樂,與樂相似;又即依此,有樂可得,說名為樂。

  謂如有一,從此定起,有所領受。

  作如是言:「我已多住,如是如是,色類最勝,寂靜樂住」。

  由依此故,說名有樂。

 

【見等最勝:依勝住樂.得無我見〈聽聞正法.現法樂住.依三想定.唯在天人〉隨得漏盡】

復次,若有苾芻,依止如是色類見聞及樂想有,無間隨得諸漏永盡。

  當知此見,名「最勝見」;乃至此有,名「最勝有」。

  從無我見,不更尋求其餘勝見,謂「無常見」。

  即此無間,隨得漏盡,是故此見名「最勝見」。

  依止此見,復由四門,方能隨得諸漏永盡。

    一.或從他聽聞正法。

    二.或依四現法樂住。

    三.或依止三種想定。謂從空無邊處乃至無所有處。

    四.或天有,或在人有。

  是故此聞於其餘聞,此樂於其餘樂,此想於其餘想,此有於其餘有。

  說為「最勝」。

 

【知諸差別:〈知事差別.知境事別.知修事別〉】

【知事差別:〈於苦得遍.於集得勝.於滅正證.於道正修〉】

復次,由遍了知應遍知事:

於其苦諦得遍解脫;於其集諦得勝解脫;於其滅諦能正作證;於其道諦能正修習。

  正於苦邊能隨得者。謂於苦諦得遍解脫。

  於諸漏盡能隨得者。謂於集諦得勝解脫。

  應厭應離應解脫者。謂於滅諦能正作證。

  於無常等隨觀住者。謂於道諦能正修習。

 

【知境事別:〈住因.流轉.無常性.雜染依.皆苦.業果受.喜樂識.愛恚依.生處邊.惡趣依〉】

又由十相,應當了知境事差別。

  一者.已生諸行,繫屬命根住因差別。

  二者.有色無色,諸行展轉相依、住立流轉差別。

  三者.無色諸行,無常法性入門差別。

  四者.心諸雜染依處差別。

  五者.一切諸行、一切品類,總皆是苦差別。

  六者.淨不淨業,果受用門差別。

  七者.有喜樂識,所行邊際差別。

  八者.愛恚依處差別。

  九者.喜樂執藏,有情生處安住邊際差別。

  十者.墮往惡趣依處邊際差別。

 

【知修事別:〈修善無逸.心慧解脫.勝三摩地.繫縛.方便.解脫.等覺.受學.現法樂住.證聖神通〉】

又清淨品,應得應修,事增上故,當知有餘十種差別。

  一者.善法無間修習,增上無逸差別。

  二者.心慧解脫,依止差別。

  三者.勝三摩地,邊際差別。

  四者.於一切境,繫縛其心邊際差別。

  五者.解脫方便差別。

  六者.解脫差別。

  七者.等覺真義差別。

  八者.現等覺後,於三學中,受學差別。

  九者.正學已學,現法樂住差別。

  十者.證聖神通,廣行差別。

 

【應問記別:〈應生問論.如來記別.生處記別.善避他論〉】

【應生問論:〈未了義理.不應與言。已了義理.應可與言〉】

復次,即依如上所說差別,應生問論。

  摽舉者。謂由未了義理。

  記別者。謂由已了義理。

  當知此中,

    由四因緣,能請問者,不應與言。

    由四因緣,能記別者,應可與言。

  前四種者。

    一.於現量。二.於應理。三.於其因。四.於非因。

    謂等示現時,而不領解;

    比度分別正施設時,而不領解;

    汝自修行自然當了,而不領解;

    正智論者親自演說,由此至教,亦不領解。

    是故於此能請問者,不應與言。

  後四種者。  (一向記.非一向記.反詰記.置記論)

    謂一切行皆是無常,一切諸法皆無有我,一切生處皆不可樂,淨不淨業終無失壞,是一向記。

    故思造業當受於苦,此非一向;獲得於捨,於現法中定般涅槃,亦非一向。

    若有問言:造作業已,往善趣不?應反詰云:汝問何業?

    若有問言:修習道已,得涅槃不?應反詰云:汝問何道?為是世間,為出世間?

    置記論者。謂依一切所有見趣。  (依見應默)

    如是四種正答問者,名善能記,應可與言。

    與此相違,不應與言。

 

【如來記別:〈共外道記當生處.不記別有生者〉】

復次,諸佛如來有二記別。一共外道。二者不共。

  共外道者。記諸弟子當生處等。

  言不共者。終不記別有生者等。

 

【生處記別:識火所依〈依欲色愛.依無色愛〉中有識.意所生身】

有二識火熾然所依。一微細愛。二麁名色。

  欲色二界,

    愛所生識,名色為依。

    愛若止息,乃至壽量,其識相續,隨轉而住。

  若無色界,

    愛所生識,但緣其名,而得住立。

    愛若斷滅,乃至壽量,其識相續,隨轉而住。

 

又於色界,

  此愛為依,生"中有"識。

  即愛為依,令於中有般涅槃者,暫爾安住。

  此愛若斷,即於爾時,其識謝滅。

 

復有二種意所生身。

    一者.色界意所生身。

    二.無色界意所生身。

  謂由定地意門方便,而能集成二生身故。

 

【善避他論:〈定不應記.決定應記〉作不定論】

又諸如來,略有二種善避他論。

  一者.能避"定不應記作不定"論。

  二者.能避"決定應記作不定"論。

 

如說喜樂色等義別,如是喜樂取等義別,應知亦爾。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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