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七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 契經事 行擇攝 第一之三
【總綱:因勝利二智。愚夫分位五。二種見差別。於斯聖教等】
復次,嗢拕南曰:
因勝利二智。愚夫分位五。
二種見差別。於斯聖教等。
【因:一切行因有二種,共因、不共因】
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
共因者。
謂喜為先因。
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為欲將生所生之處。
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非於彼起厭逆想者。
又即此喜唯依色說,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
不共因者。
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
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
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別待餘因,方得生起。
【勝利:阿羅漢勝利不與外道共。心善解脫.無相而住.行無復生】
復次,有解脫心、有淨智見.諸阿羅漢有四勝利,當知不與諸外道共。
一.於行時,恒常住性。
二.於住時,無相住性。
三.往昔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
四.後有行今因斷故,當不復生。
為證如是四種勝利,有三漸次。
謂學智見為依止故得厭離者,於諸行中,不生喜樂乃至不生耽湎而住。
厭離為先而得離欲,離欲為先心善解脫。
自斯已後,即由如是心善解脫,恒常住故,無順無違。
又於行時或於住時,於一切相無復作意,於無相界作意思惟.無相而住。
能障於此.一切見趣先已永斷,況當為礙。
彼由是二,若行若住乃至壽盡,便以無學內般涅槃而般涅槃。
先所生有於今永盡。當來諸行無復更生。
【外道以身見為根本,有六十二惡見趣】
又由三分,當知建立薩迦耶見以為根本一切見趣。
一.由前際俱行故。二.由後際俱行故。三.由前後際俱行故。
前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
「我於去世為曾有耶?為曾無耶?曾為是誰?云何曾有?」
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
「我於來世為當有耶?為當無耶?當為是誰?云何當有?」
前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
「我曾有誰?誰當有我?今此有情來何所從?於此沒已去何所至?」
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
謂四常見論、四一分常見論、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想論、四不死矯亂論、
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說我論」者。
又有十六有見想論、八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
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說我論」者。
如是「計度後際論」者,略攝有五。
一有想論。二無想論。三非有想非無想論。四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
如是五種,復略為三。
一常見論。二斷見論。三現法涅槃論。
【惡見趣由六因緣而得建立:因緣.依教.依靜慮.依世.依諸見.生處】
又此一切諸惡見趣由六因緣而得建立。
一.由因緣故。二.由依教故。 三.由依靜慮故。
四.由依世故。五.由依諸見故。六.由生處故。
由因緣者。謂彼一切薩迦耶見以為因緣。
由依教者。謂由依彼能顯見趣不正法藏。師弟傳聞展轉相授為方便故。
由依靜慮者。謂以靜慮為依上故,於先所聞先所信解而得決定。
又此靜慮復有二種。一.與宿住隨念俱行。二.與所得天眼俱行。
宿住隨念俱行者。
謂計前際三常論中,由下中上清淨差別,及於四種邊無邊論。
由彼憶念諸器世間成壞兩劫出現方便。
若時憶念成劫分位,爾時便生三種妄想。
若有一向憶念上下,下至無間㮈落迦下,上至第四靜慮之上。
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住有邊想。
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住無邊想。
若有憶念二種俱行,便於世間住二俱想。
若時憶念壞劫分位,爾時便住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
【與所得天眼俱行。缺!】
復有依止諸靜慮故。當知或說一分常論,或說無因論,或說不死矯亂論。
應知此中有二淨天。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
若唯能入世俗定者,當知是天不善清淨。於諸諦中不了達故,其心未得善解脫故。
若能證入內法定者,當知是天名善清淨。於諸諦中已了達故,其心已得善解脫故。
當知無亂亦有二種。一.無相無分別。二.有相有分別。
此中第一是善清淨天。第二是不善清淨天。
前清淨天,於自不死無亂而轉,是故說名「不死無亂」。
後不清淨,若有依於不死無亂,有所詰問,便託餘事矯亂避之。
以於諸諦無相心定不善巧故先興心慮,作是思惟:
「我等既稱不死無亂,復有所餘不死無亂,於諸聖諦無相心定,已得善巧。
彼所成德望我為勝,彼若於中詰問於我,我若記別或為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
彼於記別,見如是等諸過失已,作是思惟:我於一切所詰問中皆不應記。
又於是中,見有餘過。謂他由此鑒我無知,因則輕笑不死無亂。
有行諂者作是思惟:
「我於此中,應如是記非我淨天,一切隱密皆許記別。謂自所證及清淨道」。
如是思已,故設詭言而相矯亂。
彼既如是住,邪思惟遍布其心,於彼最上清淨天所,故稱我是不死無亂。
由懷恐怖而無記別,勿我劣昧為他所知。
由是因緣不能解脫,以此為室而自安處。
又有愚戇專修止行,不能以其諂詐方便矯設亂言。
但作是思:
「諸有來問我當反詰。
隨彼所答,我當一切如言無減而印順之」。
由是計度有差別故建立四種。
由依世者。
謂依過去及現在世起分別故名「計前際」。依未來世起分別故名「計後際」。
由依諸見者。
謂依三見,如前應知。
由依初見,於現法中計我有色,後或有色有想。或無有想。或非有想非無想。
依第二見,於現法中計我無色,於後所計,如前應知。
依第三見,我論有二。一者說我有色無色。二者說我非有色非無色。餘如前說。
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小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當知亦爾。
此二我論依第三見立為二論。一者計我狹小。二者計我無量。
由是四種我論差別說。
我有邊說。我無邊說。我亦有邊亦無邊說。我非有邊非無邊。
隨其次第,如前應知。
又即依止如是諸見及依我論,復宣說我清淨解脫,
於欲靜慮皆得自在,隨其所欲多住變化,如其所欲安住靜慮。
以清淨見遊戲受用方便法樂。
如是名為「依諸見」故。應知安立。
由生處者。
謂我有一想,乃至廣說。
有一想者。謂在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
有種種想者。謂在下地。
即如所說隨其次第。應知說我有狹小想。有無量想。
一向有樂者。謂在下三靜慮。
一向有苦者。謂在捺落迦。
有樂有苦者。謂在鬼傍生人欲界天。
有不苦不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外道有三衰損】
又於如是諸外道處。當知總有三種衰損。
一者.見及欲樂展轉相違論衰損。
二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
三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
此中三種:
若計有想若計無想、若計非有想非無想論者、及斷見論者。
或依責他為勝利論、或依免難為勝利論,而起計度。
當知是名「第一衰損」。
由彼諸論計度後際,依未來世妄計於我為有無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者。
謂於若諸雜染、若雜染處、若能雜染,
如是一切世俗、勝義二諦道理,不如實知。由此無智有所趣向。
以為先故得有差別,從此無智何所趣向。
謂三四轉:一.常無常等。二.有邊無邊等。三.自作他作等。
所以者何。彼由無智要先趣向。如是差別後方問記。
又於聖法毘奈耶中,所有智者不可記事,於二道理不容記故。謂世俗勝義二諦道理。
此中四種,一向常論計前際者,及計前際無因論者。
二種差別,皆先計我,後方緣我一向常等諸論差別。
又即四種,一分常論計前際者,彼有差別。
謂有一分緣常無常論,或有一分緣非常非無常論。
邊無邊等,諸轉如前。邊無邊等,應知其相。
若欲一切皆宿因作,名「自作論」。
若欲一切皆自在等變化因作,名「他作論」。
若欲少分自在天等變化因作,一分不爾,名「俱作論」。
若無因作論,名「俱非作論」。
當知是名「第二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
由彼諸論計度前際,依過現世妄分別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者。
謂有沙門若婆羅門。
不觀責他為勝利論、不觀免難為勝利論、亦不依我無智諸論。
為求利養恭敬等事,樂欲開闡。
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而求出家,唯除「樂求出離解脫」。
當知彼是薄塵種類,為性愚戇,專修止行。
彼由為得初靜慮定、教授教誡,
能於後際俱行見趣,及於前際俱行見趣。不然許故而得超過。
於現法中,又能超過欲界諸結,證遠離喜。自斯已上無聞無知,
即於此中,生涅槃想,如由彼故證遠離喜。
如是或有由別因緣,證得第二第三靜慮無愛味樂、第四靜慮無苦樂受。
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當知亦爾。
於種種想俱行,苦樂受等差別已超過故。
如是彼於趣諸取行不能超越,樂退還法。未般涅槃,起涅槃慢。
當知是名「第三衰損」。
【二智:如來如實了知一切行衰損相。法住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
此中,如來自然證覺寂靜妙迹。
於如所說一切行相三種衰損,由五種相如實了知。
謂若彼自性、若彼諸見、若由無智彼得生起、
若所緣轉、若彼所緣麁弊過患及上出離。
於如是事,如實了知。
即出離中,常自出離。
復次,有二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
謂法住智,及此為先涅槃智。
法住智者。
謂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
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
謂於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
涅槃智者。
謂於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後如是思。
即此一切有苦諸行無餘永斷,廣說乃至,名為涅槃。
如是了知,名涅槃智。
【正勤修習現觀邊智,方得二智】
即此二智令見清淨及善清淨。要由二門正勤修習,方令彼淨。
一.自無力補特伽羅,因他教授,能令彼淨。
二.自有力補特伽羅,多聞思求,能令彼淨。
此中第一補特伽羅。不聰利故。信等諸根唯一味故。止觀所緣,於少分法,諦察忍轉。
與此相違,當知第二補特伽羅。
復有三種現觀邊智,修習彼故,見得清淨。
一.能順生無漏智智。二.無漏智。三.無漏智後相續智。
初世間。第一法所攝智。
第二。若住於彼,能斷見斷一切煩惱。
第三。煩惱斷後解脫相續智。
若住中智便名「已入正性離生」。超過異生地,未得預流果。
雖未剋證第三解脫預流果智。
於其中間,所住剎那,如未剋證,終無中夭,以時少故。
從此無間必證第三。
住此位中,如實現見所知境故,名「見清淨」。有餘惑故非善清淨。
若於此智,更多修習成阿羅漢,一切煩惱皆離繫故。名「善清淨」。
又無餘斷三相應智。一由不現行故。二由界故。三由事故。
不現行者。
謂雖生起而不染著。
雖未永斷。由數修習諸善法故,令成遠分諸纏煩惱不復現行。
界者。三界,如前應知。
事。謂二事。一煩惱事。二是苦事。
又於安樂利益隨逐諸離繫品五種界中,有寂靜微妙勝功德等,乃至涅槃為其最後。差別應知。
又於此中,一切依持皆棄捨者。當知割捨父母等事。
又於中,有生有後有無復更生。如其次第,當知說名「無有相續無取無生」。
【三結差別、二種解脫決定、阿羅漢四種義】
又於三品,由三種門為障礙故。當知建立三結差別。
謂未發趣故、雖已發趣邪成立故、於正法中不正行故,
即在家品,處惡說法毘奈耶中,
而出家品,處善說法毘奈耶品。
又行趣向逆流行者。解脫惡趣,成就二種解脫決定。
一者.煩惱解脫決定。二者.後有解脫決定。
由是因緣故名「預流」。乃至廣說。
又若證得阿羅漢果。
先在學地,於諸行中,已不執受我及我所。
後於諸漏皆得解脫。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羅漢相」。
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
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
三者「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
四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愚夫分位五:四種妄計我論,由二因緣妄計我論,作諸雜染】
復次,愚位有五,若於中轉墮愚夫數。
何等為五。
一.不獲得俱生慧故。
二.不獲得從聞他音緣生慧故。
三.不獲得真聖慧故。
四.愚癡纏所纏縛故。
五.彼隨眠所隨縛故。
復有四種妄計我論。
一者.宣說諸行是我。
二者.宣說我有諸行。
三者.宣說諸行屬我。
四者.宣說我在行中。
由二因緣妄計我論,作諸雜染。一.執著故。二.隨眠故。
執著故者。謂諸外道雖求解脫,由彼為障,於一切種不能獲得。
隨眠故者。謂諸內法耽著境界,暫時為障,而非究竟。
【二種見差別:同分不同分。由四相令我見作諸雜染】
復次,
若有我見、若無我見。同緣諸行為境事故。說名「同分」。
而於彼事,邪取正取,染污清淨等義別故。名「不同分」。
又由四相,於所緣事,邪僻執著增上力故,能令我見作諸雜染。
一.因緣故。二.自性故。三.由果故。四.等流故。
因緣故者。
謂二愚癡。一.事愚癡。二.見愚癡。
事愚癡者。由愚事故。先聞邪法,後起我見。
見愚癡者。謂愚見故。於見相應諸無明觸所生起受,妄計為我。
由此為緣,恒為我愛之所隨逐。
復由此故,常於我見不能捨離。
自性故者。
謂二因緣之所攝受,等隨觀察。於彼隨眠不得遠離。
由果故者。
謂即以彼薩迦耶見為依止故,不能遠離我慢隨眠。
是二隨眠增上力故,能引當來,諸根令起。
由彼領納苦樂二受因,更發起計我我所,不如正理思惟相應。
意言分別。謂我我所有其領受。
等流故者。
謂由先因力所持故,即見種子所隨逐意,後有意界。
由前因緣所熏修力而得成滿。
即於如是,後有意中有無明種及無明界。
是二種子,所隨逐意所緣法界。
彼由宿世依惡說法及毘奈耶所生分別薩迦耶見以為依止,集成今界。
即由此界增上力故,發起俱生薩迦耶見。
於善說法毘奈耶中,亦復現行,能為障礙。
【二見,由世由慢故六轉現行。明位與無明位】
又即此見,由二種相六轉現行。
一.由世故。二.由慢故。
由世故者。謂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乃至廣說,如應當知。
由慢故者。謂我為勝,乃至廣說。彼於如是,一切如實不知不見。
由此因緣,不如正理,起於邪觀。
又明位有三。
謂聞他音如理作意。是初明位。
已能證入正性離生。是第二明位。
心善解脫阿羅漢果。是第三明位。
其無明位,復有二種。一先。二後。
隨眠位是先。
諸纏位為後。
又約「見修所斷」有異。當知是名「第二差別」。
【於斯聖教等:善說法律為果利;惡說法律為唐捐】
復次,是處世尊
依自聖教,為欲顯示善說「發起」,
依他邪教,為欲顯示惡說「失墜」。
自有所說後結集者,於法門中稱為世尊嗢拕南說。
由二因緣,善說法律名為「發起大果大利」;惡說法律即為唐捐。
於善說法毘奈耶中,
一者.一切眾苦永離可得。謂三種苦性。
二者.一切諸結永斷可得。謂下上分結。
於惡說法毘奈耶中,
如是二事皆不可得。
【依止身見,順上分諸結未能斷。住內法者能得阿羅漢果】
彼由依止薩迦耶見,於諸行中,心厭苦苦,欲樂為依,
起茲勝解「願於當來無有苦我、我無有苦」。
或復已斷即彼苦因及彼當果,
於未來世,由二種相而生勝解。謂苦未來當離於我,及我未來當無有苦。
雖由如是四種行相,樂斷為依,離欲界欲,生初靜慮,次第乃至於彼非想非非想處,若定若生。
由是因緣超越苦苦,而未能斷下分諸結。
未斷彼故,當知苦苦未永超越。
彼於壞行二苦斷中,尚不生樂,何況能斷。
由彼隨順所未斷故,當知於順上分諸結,亦未能斷。
住內法者,初修觀時,
雖於欲界未得離欲,有情勝故。而於三苦,深心厭離,依樂斷欲。
於諸行中,用無我見以為依止,發其勝解「願於未來無三苦我、我無三苦」。
彼初修習如是行已,於欲界欲而得遠離,永斷苦苦。
如前復生如是勝解「當無彼我,我當無彼」。
如是行者,於其苦苦究竟解脫,亦永超越順下分結。
即於此道,次第進修,乃至能得阿羅漢果。
【由二因緣不應生怖:住四識住.有轉染;斷四識住.無轉染】
若諸愚夫薩迦耶見,以為依止,
於永超越壞行二苦,及永斷滅隨順上分一切結中。謂「我當無」。
於不應怖妄生怖畏,尚不起樂,況當能斷。
又於是處,由二因緣不應生怖:
謂唯有心,住四識住,有轉有染;
又唯有心,斷四識住,無轉無染。 (四識住:色受想行趣識所依止:大寶積經卷52)
復有四依。謂色、受、想、行。
復有四取。謂於欲、見、戒禁、我語,所有欲貪。
復有二緣。謂若所緣及若能緣。
復有六識。謂眼識等。
復有二識住。謂煩惱纏住、及彼隨眠住。
【諸取增上力,由三因緣,令諸識轉及令染污】
此中,諸取增上力故,以不如理分別為先,
由我我所邪境界取;由緣自相境界之取;由俱有依。
此三因緣,令諸識轉及令染污。
復由三種。
謂於現法,趣集諦故,緣未來苦。
我當如是,如是愛故。
於彼先因,所生現苦而安住故。
復由三種。謂趣樂位故、緣苦位故、安住不苦不樂位故。
復由三種。謂趣來世故、緣去世故、住現世故。
復由三種。
謂由後有愛,趣後有故。
由彼彼喜樂,愛緣未來境界故。
由喜貪俱行,愛住現在已得境界故。
復由三種。
由貪欲身繫,趣向隨順貪處事故。
由瞋恚身繫,緣彼事故。
由戒禁此實二取身繫,住彼事故。
【總綱:果因與受。世愛及繫。喜愛滋潤】
中嗢拕南曰:
果因與受。世愛及繫。
喜愛滋潤。如前應知。
【果因與受:識轉時,當知二處結生相續增廣】
謂如諸行因中宣說。
又即彼識如是轉時,於二生處,當知結生相續增廣。一於有色。二於無色。
於有色處,依止「中有」而有去來。
於無色處,唯有徙生。
即於兩處,乃至壽盡相續而住,故名為「住」。
當知此住,欲界人中有三分位。謂初入胎識所滋潤、胎分圓滿、自胎而出。
當知此三,復有差別:欲、色、無色,如其次第。
【佛說「識流轉」。若有不同的論點,其文有異,其義無別】
若有棄捨如來所說「識流轉道」,而作是言「我當更作別異施設」。
當知是人所施設者,其文有異,其義無別。但有言事。
或餘智者於其異文,先示道理,後方詰問:汝所施設別異者何?
彼於爾時茫然不了。或於後時自得達鑑,於前所立如理諦觀,反生愚昧。
由愚昧故,自覺無知「我本受持」為惡非善。
又十色界,名為色界。當知復有六種受界、想界、行界。
【諸識解脫煩惱:深見過患、隨眠永斷、依止修道】
又於三位,當知諸識解脫煩惱。
謂於諸行,深見過患,能令諸纏遠分離故。
於見地中,一切外道諸繫隨眠永斷滅故。
依止修道得究竟故。
【世愛及繫:外道貪身繫、瞋身繫,於戒心慧學為雜染】
又諸外道
於所妄計一切生處,謂大自在,那羅衍拏及眾主等無量品類。樂生彼故名「貪身繫」。
於他諸見異分法中,深憎嫉故名「瞋身繫」。
依於邪願修梵行故,
於同梵行可樂法中,起憎背故。
由此二緣,於增上戒學能為雜染。
當知即彼由戒禁取,於增上心學能為雜染。
由此實執取身繫故,於增上慧學能為雜染。
如是四法,能於色身名身趣向所緣安立事中,令心繫縛故名「身繫」。
又彼在意地故、意分別故、意相應故、意隨眠故、染污意故,名「意所成」。
【能斷的是緣境的煩惱,不是所緣的境】
又彼斷者。
謂「緣彼境諸煩惱斷,非彼所緣」,即於彼境無倒解故。
又由「後有諸業煩惱」之所攝持「後有種識」,
當知於此,依止建立,彼無有故,當來三種。
如前所說,差別理趣,生長廣大。當知一切悉皆盡滅。
【喜愛滋潤:無所住識,因分果分,不復生長。識趣識住,皆無所有】
又即由彼無所住識,因分果分,不復生長。諸道所攝而得生長。
又彼空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無所為」。
無願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為「喜足」。
無相解脫門為依止故。說名為「住」。
於彼愛樂數修習故,得善解脫。
一切隨眠永滅盡故,心善解脫。
從是已後逮得恒住,雖住諸行而無所畏。
已得諸蘊任運而滅,餘因斷故無復更生。
彼有漏識由永滅已,遍於十方皆無所趣。
唯除如影諸受,與彼識蘊、識樹。當知如燈皆歸寂滅,
即於有餘涅槃界中,
依初纏斷。說名「寂靜」。
依第二斷。說名「清涼」。
依第三斷。說名「宴默」。
又由三緣,識趣識住,皆無所有。
一.由自然非染污故。
二.由所餘不染污故。
三.由餘識助伴無故。
【總綱:斷支實顯了。行緣無等教。四種有情眾。道四究竟五】
復次,嗢拕南曰。
斷支實顯了。行緣無等教。
四種有情眾。道四究竟五。
【斷支實顯了:修斷者由身心遠離、止觀定、常作,能如實顯了】
諸修斷者,略由五支攝受。於斷,能於諸行,如實顯了。
一.由身遠離故。
二.由心遠離故。
三.由奢摩他品三摩地故。
四.由毘鉢舍那品三摩地故。
五.由常委所作故。
【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
復次,當知有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如〈攝異門分〉說。
謂聽聞各別善取、惡取故。
正教現量、比量境界故。
自相、共相故。
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故。
入見究竟地故。
【四種修道人,如實顯了,行相道理,智所緣事】
復次,略有四種如實顯了,行相道理,智所緣事。
謂住內法異生,於率爾墮境所起受中,
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如實知故能令清淨。
復有在家異生,於欣後有等所依中,
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
復有諸外道,於所愛樂虛妄分別,定生喜愛所依行中,
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
復有住於內法有學,依諸根境所有妄念,於餘殘行,
不如實知增上力故流轉雜染。斷餘殘故便得清淨。
當知於此一切品中。諸清淨品皆住內法。如是名為「四所緣事」。
【行緣無等教:如來宣說不共法、無倒法、自覺法,無人可比】
復次,由三因緣,如來所說教無與等。
一者宣說不共法故。二者宣說無倒法故。三者宣說自覺法故。
此中宣說
若趣薩迦耶集行。即是趣苦集行。
若趣薩迦耶滅行。即是趣苦滅行。是名「宣說不共法教」。
若復說言此真實有。是名「宣說無倒法教」。
若復說言我如實知。是名「宣說自覺法教」。
【三種諸行流轉差別】
復有三種諸行流轉差別。
一者.「薩迦耶是諸有情染著安足處」所義故。
二者.「世間是染著處」敗壞義故。
三者.「有是染著者」更生義故。
【四種有情眾:住愛業果耽著受用、一向因轉、樂般涅槃、諸雜種類】
復次,彼有情眾,略有四種。何等為四。
一者.一向安住可愛業果,即於此果耽著受用。謂生天處專行放逸。
二者.一向因轉。謂希求彼所有沙門、若婆羅門。
三者.樂般涅槃諸有情眾。
四者.諸雜種類。謂住於此。
或住於果,耽著受用。
或樂攝受,當來愛果。
或時時修,涅槃資糧,離諸放逸。
於前三種有情眾中,隨其所應當知世間彼集滅邊。及薩迦耶彼集滅邊。
於後第四有情眾中,當知薩迦耶彼集彼滅趣道差別。
【道四:依見修道,應遍知、永斷、作證、修習行相】
復次,依二種道,當知施設四種行相。
云何依二種道。謂依見道及依修道。
云何施設四種行相。
一應遍知行相。二應永斷行相。三應作證行相。四應修習行相。
如是四種,三依見道;一依修道。
入見道時,諦現觀俱能遍知。苦斷一分,集證一分。
滅於彼一分能斷證者。於修道中,為求無餘斷及證故。
如所得道應勤修習,因修如是諸思擇道及修道故,永斷餘集,證得餘滅。
【究竟五:證得極究竟者,由五種相應知究竟】
復次,證得如是極究竟者,由五種相,應知究竟。
何等為五。謂
已證得苦及苦因無餘盡故。
堪作他義,一切自義皆圓滿故。
證得畢竟斷及智故,
能入究竟涅槃城故。
既得入已,於其聖住能安住故。
於第一相,有割愛等四種差別,如前應知。
於第二相,有阿羅漢盡諸漏等所有差別,如前應知。
於第三相,有畢竟究竟一切行事,皆悉斷故。
有畢竟無垢一切煩惱畢竟斷故。
有畢竟梵行以為後邊。謂已獲得彼對治故。
於第四相,譬如世間具五種相名「入宮城」,隨闕一種不名為入。
如是要具與彼相似五種相故,當知名「入涅槃宮城」。
【世間五相】
何等名具世間五相?
一者.闢宮城門。二者.超踰隍塹而不墮落。三者.深起果決而越度之。
四者.越隍塹已逼臨宮闕。五者.非自非餘之所希望。
勝幢既仆,徐入中宮。
如是入宮,無諸罣礙。入涅槃宮,亦復如是。
先斷能順五下分結,如彼闢門。
次於涅槃起深坑想,無明怖畏斷無餘故。
如超隍塹而不墮落,能到薩迦耶彼岸故,能持最後身故。
如彼果決而越度之,將入無餘依涅槃界,如逼宮闕。
已斷有愛於諸境界無復愛生,
遍於一切憍慢不起而入涅槃。
如非自他之所希望,勝幢既仆,徐入中宮。
如前所說五種因緣,入涅槃宮,當知亦爾。
又既入已,由二種相,安住聖住。一由行故。二由住故。
【行由三相應正了知】
行由三相應正了知。一不共故。二無染故。三正依止所依止故。
永斷順五下分結故,於諸欲中畢竟離欲。即於是處而遊行故說名「不共」。
於六恒住常攝受故名為「無染」。
於一分法思擇遠離,謂惡象馬等。
於一分法思擇習近,謂衣服飲食等,是名為「正依止所依」。
【由五相應了知住:由此住、此為依、由此離繫、此為依、由此相應】
如是於行善清淨已。復由五相應了知住。
謂若由此而住、若此為依、若由此離繫、若此為依、若由此相應。
當知此中,由不動心解脫而住。
於一分法思擇除遣。謂遊行散亂,劬勞因緣,身心疲怠。
於一分法思擇忍受。謂寒熱等,是名為「依」。
由於三種雜染離繫。謂見雜染及愛雜染、尋思雜染。
由見雜染得離繫故,於後有中心無動搖。
由愛雜染得離繫故,於諸境界不被漂淪。
尋思雜染得離繫故,尋思唯善無有不善,如是名為「由此離繫」。
此依四種靜慮無動三摩地,安住第一現法樂住,是名為「依」。
由與無學心善解脫、慧善解脫而共相應。
又離愛者,於第二身不復生故、於涅槃舍無退轉故、剋證無上圓滿德故。
由此五相,應知圓滿住第一住。
【總綱:二品總略三有異。勝解.斷.流轉有性。不善清淨善清淨。善說惡說師等別】
復次,嗢拕南曰:
二品總略三有異。勝解斷流轉有性。
不善清淨善清淨。善說惡說師等別。
【二品總略:三處總攝一切黑品白品〈所遍知法.遍知.成遍知〉】
略由三處,總攝一切黑品白品。
一.由所遍知法故。二.由遍知故。三.由成遍知故。
所遍知法者。謂苦諦集諦,當知總攝一切黑品。
遍知者。謂滅諦,當知此攝白品一分。
成遍知者。謂補特伽羅及道諦。
補特伽羅雖是假有,當知亦是白品所攝。
此即如來諸聖弟子,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悉善巧。
依二道理,如實隨觀,俱不可記。
謂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皆不可取亦不可記。
所以者何。
且依勝義彼不可得,況其滅後或有或無。
若依世俗為於諸行;假立如來為於涅槃。
若於諸行如來滅後,無有一行流轉可得。
爾時何處假立如來?既無如來何有無等?
若於涅槃,涅槃唯是無行所顯,絕諸戲論。
自內所證絕戲論故,施設為有,不應道理,亦復不應施設非有。
勿當損毀施設妙有寂靜涅槃。
又此涅槃極難知故,最微細故,說名甚深。
種種非一,諸行煩惱斷所顯故,說名廣大。
現量比量,及正教量所不量故,說名無量。
【三有異:所荷擔.能荷擔.荷擔時】
復次,由三因緣,內荷擔苦,與外荷擔苦,有其差別。
一.所荷擔。二.能荷擔。三.荷擔時。
謂外荷擔色一分攝,或稈或薪,或餘種類是所荷擔。愚夫乃以一切諸行為所荷擔。
又外荷擔屬在身肩,是能荷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為能荷擔。
又外荷擔唯以現肩荷擔所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荷擔所擔,欲捨所擔要并除蘊。
無別方便而能棄捨,乃至未能捨所擔來,恒常荷擔大重擔故。
執持尫劣微弱細軟不靜肩故,長時無間荷所擔故。
內有三德,領受如是荷擔眾苦。
外則不然,是名二種荷擔差別。
【愚夫內縛與外縛有差別】
復次,由五種相,愚夫內縛,與彼外縛,而有差別。
謂彼外縛為色一分之所繫縛,或木或鐵,或索所繫。愚夫乃為諸行所縛。
又彼外縛他縛所縛。愚夫乃為自縛所縛。
又彼外縛易可了知,縛縛因緣,脫脫方便。愚夫內縛一切難知。
又彼外縛死後即無,愚夫內縛,死後諸行,隨逐往來循環不捨。
又彼外縛所有出家,能捨諸欲,便得解脫。一切怨讐不能拘礙。
愚夫內縛雖得離欲,乃至有頂,尚未能脫,況唯出家。
當知此中,
在離欲位,魔羅於彼不得自在;未離欲位,便得自在。
其出家位,未脫魔手;
若在家位,隨欲所作。
未離欲位,魔縛所縛,由世間道雖生有頂,未脫魔羂。
【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等,同分異分,菩提不與諸聲聞共】
復次,略由四相,當知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等,同分異分。
由一種相說名同分。謂解脫等故。
由三種相說名異分。謂現等覺故、能說法故、行正行故。
此中,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
等正覺已,遍依勝義,若於現法有能無能,若現見法不現見法。
於一切種皆悉了達,是名「自然等覺菩提」。
如是了達勝義法已,於其二障,善得解脫。
謂并習氣諸煩惱障及所知障,與諸天眾及餘世間,為解脫師,獨一無二。
當知了達如是四相,是名「自然等覺菩提」。
由此不與諸聲聞共。
【由五種相,當知不共正法】
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能說正法。由五種相,當知不共。
何等為五。
一者.如來如實了知一切種道為道,一切種非道為非道。
二者.知已,如實宣說是道非道,為令趣道,不趣非道。
三者.若有如所說道樂欲勤行,
為令彼行攝受方便,如理所引作意正道,以教授門而為宣說。
四者.彼如聖教行時,若有障礙止觀過失,皆令除遣。
五者.若有隨順彼法,皆令攝受,是名「能說不同分法」。
【正行不同分者,先依如來後行正行】
此中,正行不同分者。
謂彼聲聞,先依如來後行正行,夫如來者無少所依。
又彼成就聲聞種性行於正行,而佛如來成自種性。
又彼聲聞,或已成熟或當成熟,非最後有,菩薩身中二行可得。
若未熟者,彼隨道行能熟,當來成熟相續。
若已熟者,彼於現法,成大師教如此二種,如其聖教,即如是行。
若隨道行,彼於來世,當證涅槃。
若於現法,成大師教彼依此身便證聖道,道果涅槃,即此聖道及聖道果。
無損樂故名如實法,饒益性故又說為善。
【勝解:諸行中有二種無我勝解〈聞思.修證〉】
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無我勝解。
一者.聞思增上勝解。
二者.修證增上勝解。
此中聞思增上勝解。能與修證增上勝解作生依止。
諸善男子淨信出家。雖復在此極善殷到。且於其中不應喜足。
要此為依於諸行中。漸次修習無常等想。
證得無我增上勝解。為令彼證轉增勝故勤修觀解。
【斷:諸行有二種斷〈煩惱斷.為事斷〉】
復次,由四種相,應知諸行有二種斷。
何等為四。
一.諸纏斷故。
二.隨眠斷故。
三.後有諸行因性斷故。
四.現在諸行染行斷故。
如是四種當知總說為二種斷。謂煩惱斷及以事斷。
前之二相名「煩惱斷」。
後之二相說「為事斷」。
【流轉:諸行流轉有三種密苦〈覆障.疾病.老死〉苦】
復次,於欲界中,諸行流轉初中後位,當知略有三種密苦。
一者.生時為其胎藏所覆障故,有覆障苦。
二者.生已,處嬰稚位,多疾病苦。
三者.衰耄,諸根成熟,有老死苦。
又彼諸行流轉生起,初中後滅。當知即是三種「苦滅」。
【有性:】
復次,有三有性,為斷彼故,諸聖弟子當勤修學。
一.依過去為因有性。由是因緣淨信捨家趣於非家。深見過患厭棄諸欲。
二.依未來所生諸行為因有性。
三.依現在未斷意樂雜染有性。
為斷如是三種有性故。有三斷。
謂無顧戀故。不欣樂故。斷離欲滅界集成故。
【不善清淨善清淨:諸行中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
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
何等為二。一.不善清淨。二.善清淨。
云何名為不善清淨。
謂如有一,遠離而住,依觀諸行無常性忍。
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生勝解。
因此勝解,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說名為「斷」。
又能制伏,四外繫所攝貪瞋癡三種所有。
謂貪欲身繫攝貪所有;瞋恚身繫攝瞋所有;餘二身繫攝癡所有。
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
離增上慢無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應故,定地攝故。
當知此智,由二因緣,不善清淨。
一者.
即於此時,謂於趣入順決擇分善根位時。
有麁我慢,隨入微細現行作意,間無間轉。
由是因緣,作如是念「我今於空,能修能證,空是我有」。
由是空故,計我為勝。
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
二者.
能令彼法現行因緣,謂於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
由於如是有染愛識,不遍了知增上力故,便為諸欲薩迦耶愛之所漂溺。
由此意樂於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還。如前已說。
【由八相能遍了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
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諸過患。當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
又於此中,
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
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
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
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
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
死歿法故,說名「歿法」。
未老死來,為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
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
當知此中,
除離欲法及以滅法,
由所餘相,略觀三世所有過患,
由所除相,觀彼出離。
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
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於諸聖身不為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
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亦名「眾聖法印」。
當知此中,
由前名「通達智」。
由後名「善清淨見」。
【善說惡說師等別:由五相於內外法,師及弟子,高下差別】
復次,應知由五種相於內外法,師及弟子,高下差別。
一.由住故。二.由御眾故。三.由論決擇故。四.由建立開顯道故。五.由行故。
謂諸外道師及弟子,恒常住於憒鬧之住。
內法師弟時時住於極寂靜住,是名「第一高下差別」。
又外道師,
由自有量出家弟子,諸外道僧說名有僧。
由自有量在家弟子,諸外道眾說名有眾。
希彼一切共許為師,故名眾師。
愚類眾生咸謂有德,是故說名共推善色。
當知如來與彼相違,雖為一切天及世間無上大師,於彼同尊而無所冀。
又外道師與自弟子共興議論決擇之時。
凡有所說展轉意解,各各差別不相扶順,轉增愚昧非淨其智。
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又外道師,為諸弟子依止無因、不平等因,施設建立開顯其道。
聽聞如是不正法故,為大羅剎嬈亂其心。
又由不正尋思相應非理作意,其心散動,以於他所懷勝負心,咎責於他。
若他反詰,便興卒暴,不審思擇,輕出言詞。
自為無因、不平等因所覆藏故,名為雜染。
由此愚夫,於染因緣,若自若他,不如實知,故名愚昧。
離清淨故,名不明了。
於清淨因,不善巧故,說名不善。
又乃至於,應所說語、如所說語、是處說語。如是一切,不如實知。
是故說彼,為不知量、為不知因。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又諸外道師及弟子,
雖無異說,所說無減,無顛倒故。
雖不流漫,所說無增,無加益故。
雖等所說,義相似故;雖是法說,文平等故。
雖復記別,法及隨法。然於同法,樂為朋黨。
當知彼於法隨法行,自義證得不放逸者,尚不能得,況縱逸者。
彼由如是不得自義,便為他論制伏輕毀,并彼所受,諸惡邪法。
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是名「五種高下差別」。
【諸行非定苦染】
復次,由四種相,當知諸行非定苦染。
又由四相非定樂淨。如是四相總依三事。何等為三。
一.依生處故。二.依受故。三.依世故。
此中樂者。謂在第三靜慮。
樂所隨者。謂在人中。
容有二種,
喜樂遍者。謂在初二靜慮。
未永離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
此中苦者。謂在餓鬼及以傍生。
苦所隨者。謂在人中。
憂苦遍者。謂在那落迦。
未永離苦者。謂在上天眾中。當苦所隨故。
又言樂者。謂不苦不樂受現在前位。
樂所隨者。謂苦受現在前位。
喜樂遍者。謂樂受現在前位。
不永離樂者。謂於一切位樂因所隨故。
若與此相違當知苦差別。
又言樂者。謂順樂行,及樂已滅。
樂所隨者。謂有樂因,於未來世,當生起樂。
喜樂遍者。謂於現在隨順樂處。
未永離樂者。謂餘三世。
與此相違苦差別四。如應當知。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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