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8, 2020

卷八十七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七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  契經事  行擇攝  第一之三

 

【總綱:因勝利二智。愚夫分位五。二種見差別。於斯聖教等

復次,嗢拕南曰:

    因勝利二智。愚夫分位五。

    二種見差別。於斯聖教等。

 

因:一切行因有二種,共因、不共因

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

  共因者。

    謂喜為先因。

    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為欲將生所生之處。

    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非於彼起厭逆想者。

    又即此喜唯依色說,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

  不共因者。

    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

    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

    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別待餘因,方得生起。

 

勝利:阿羅漢勝利不與外道共。心善解脫.無相而住.行無復生

復次,有解脫心、有淨智見.諸阿羅漢有四勝利,當知不與諸外道共。

    .於行時,恒常住性。

    .於住時,無相住性。

    .往昔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

    .後有行今因斷故,當不復生。

  為證如是四種勝利,有三漸次。

  謂學智見為依止故得厭離者,於諸行中,不生喜樂乃至不生耽湎而住。

    厭離為先而得離欲,離欲為先心善解脫。

    自斯已後,即由如是心善解脫,恒常住故,無順無違。

  又於行時或於住時,於一切相無復作意,於無相界作意思惟.無相而住

    能障於此.一切見趣先已永斷,況當為礙。

  彼由是二,若行若住乃至壽盡,便以無學內般涅槃而般涅槃。

    先所生有於今永盡。當來諸行無復更生

 

外道以身見為根本,有六十二惡見趣

又由三分,當知建立薩迦耶見以為根本一切見趣。

    .由前際俱行故。二.由後際俱行故。三.由前後際俱行故。

  前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

    「我於去世為曾有耶?為曾無耶?曾為是誰?云何曾有?」

  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

    「我於來世為當有耶?為當無耶?當為是誰?云何當有?」

  前後際俱行者。謂如有一作是思惟。

    「我曾有誰?誰當有我?今此有情來何所從?於此沒已去何所至?」

 

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有六十二諸惡見趣

  謂四常見論、四一分常見論、二無因論、四有邊無邊想論、四不死矯亂論、

  如是十八諸惡見趣是「計前際說我論」者。

  又有十六有見想論、八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

  此四十四諸惡見趣是「計後際說我論」者。

  如是「計度後際論」者略攝有五。

    一有想論。二無想論。三非有想非無想論。四斷見論。五現法涅槃論。

  如是五種復略為三。

    一常見論。二斷見論。三現法涅槃論。

 

惡見趣由六因緣而得建立:因緣.依教.依靜慮.依世.依諸見.生處

又此一切諸惡見趣由六因緣而得建立。

    .由因緣故。二.由依教故。  .由依靜慮故。

    .由依世故。五.由依諸見故。六.由生處故。

  因緣者。謂彼一切薩迦耶見以為因緣。

  依教者。謂由依彼能顯見趣不正法藏。師弟傳聞展轉相授為方便故。

  依靜慮者。謂以靜慮為依上故,於先所聞先所信解而得決定。

    又此靜慮復有二種。.與宿住隨念俱行。二.與所得天眼俱行。

    宿住隨念俱行者。

      謂計前際三常論中由下中上清淨差別及於四種邊無邊論。

      由彼憶念諸器世間成壞兩劫出現方便。

      若時憶念成劫分位爾時便生三種妄想。

      若有一向憶念上下下至無間落迦下上至第四靜慮之上。

      憶念如是分量邊際便於世間住有邊想。

      若有一向傍憶無際便於世間住無邊想。

      若有憶念二種俱行便於世間住二俱想。

      若時憶念壞劫分位爾時便住非有邊想非無邊想。諸器世間無所得故。

  【與所得天眼俱行。缺!】

 

復有依止諸靜慮故。當知或說一分常論,或說無因論,或說不死矯亂論。

  應知此中有二淨天。.不善清淨。二.善清淨。

    若唯能入世俗定當知是天不善清淨。於諸諦中不了達故其心未得善解脫故。

    若能證入內法定當知是天名善清淨。於諸諦中已了達故其心已得善解脫故。

 

  當知無亂亦有二種.無相無分別。二.有相有分別。

    此中第一是善清淨天。第二是不善清淨天。

      清淨天,於自不死無亂而轉,是故說名「不死無亂」。

      不清淨,若有依於不死無亂,有所詰問,便託餘事矯亂避之。

      以於諸諦無相心定不善巧故先興心慮,作是思惟:

      我等既稱不死無亂,復有所餘不死無亂,於諸聖諦無相心定,已得善巧。

        彼所成德望我為勝,彼若於中詰問於我,我若記別或為異記?或撥實有或許非有?

      彼於記別,見如是等諸過失已,作是思惟:我於一切所詰問中皆不應記

      又於是中,見有餘過。謂他由此鑒我無知,因則輕笑不死無亂。

      有行諂者作是思惟:

      我於此中,應如是記非我淨天,一切隱密皆許記別。謂自所證及清淨道」。

        如是思已,故設詭言而相矯亂。

      彼既如是住,邪思惟遍布其心,於彼最上清淨天所,故稱我是不死無亂。

        由懷恐怖而無記別,勿我劣昧為他所知

        由是因緣不能解脫,以此為室而自安處。

      又有愚戇專修止行,不能以其諂詐方便矯設亂言。

      但作是思

      諸有來問我當反詰。

        隨彼所答,我當一切如言無減而印」。

      由是計度有差別故建立四種。

 

  依世者。

    謂依過去及現在世起分別故名「計前際」。依未來世起分別故名「計後際」。

 

  依諸見者。

    謂依三見,如前應知。

    由依初見,於現法中計我有色,後或有色有想。或無有想。或非有想非無想。

    依第二見,於現法中計我無色,於後所計,如前應知。

    依第三見,我論有二。一者說我有色無色。二者說我非有色非無色。餘如前說。

    又即計我是有色者。或言狹小或言無量。計我無色,當知亦爾。

    此二我論依第三見立為二論。一者計我狹小。二者計我無量。

    由是四種我論差別說。

      我有邊說。我無邊說。我亦有邊亦無邊說。我非有邊非無邊。

      隨其次第,如前應知。

    又即依止如是諸見及依我論,復宣說我清淨解脫,

      於欲靜慮皆得自在,隨其所欲多住變化,如其所欲安住靜慮。

      以清淨見遊戲受用方便法樂。

    如是名為「依諸見」故。應知安立。

 

  生處者。

    謂我有一想,乃至廣說。

    有一想者。謂在無色空無邊處識無邊處。

    有種種想者。謂在下地。

        即如所說隨其次第。應知說我有狹小想。有無量想。

    一向有樂者。謂在下三靜慮。

    一向有苦者。謂在捺落迦。

    有樂有苦者。謂在鬼傍生人欲界天。

    有不苦不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外道有三衰損

於如是諸外道處。當知總有三種衰損

    一者.見及欲樂展轉相違論衰損。

    二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

    三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

  此中三種:

  若計有想若計無想、若計非有想非無想論者、及斷見論者

    或依責他為勝利論、或依免難為勝利論,而起計度。

    當知是名「第一衰損」。

 

  由彼諸論計度後際,依未來世妄計於我為有無故,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者

    謂於若諸雜染、若雜染處、若能雜染,

    如是一切世俗、勝義二諦道理,不如實知。由此無智有所趣向。

    以為先故得有差別,從此無智何所趣向。

      謂三四轉:.常無常等。二.有邊無邊等。三.自作他作等。

      所以者何。彼由無智要先趣向。如是差別後方問記。

    又於聖法毘奈耶中,所有智者不可記事,於二道理不容記故。謂世俗勝義二諦道理。

    此中四種,一向常論計前際者,及計前際無因論者。

    二種差別,皆先計我,後方緣我一向常等諸論差別。

    又即四種,一分常論計前際者,彼有差別。

      謂有一分緣常無常論,或有一分緣非常非無常論。

      邊無邊等,諸轉如前。邊無邊等,應知其相。

    若欲一切皆宿因作,名「自作論」。

    若欲一切皆自在等變化因作,名「他作論」。

    若欲少分自在天等變化因作,一分不爾,名「俱作論」。

    若無因作論,名「俱非作論」。

    當知是名「第二依我無智論問記衰損」。

 

  由彼諸論計度前際,依過現世妄分別故,依法隨法行證得衰損者

    謂有沙門若婆羅門。

      不觀責他為勝利論、不觀免難為勝利論、亦不依我無智諸論。

      為求利養恭敬等事,樂欲開闡。

      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而求出家,唯除「樂求出離解脫」。

      當知彼是薄塵種類,為性愚戇,專修止行。

    彼由為得初靜慮定、教授教誡,

      能於後際俱行見趣,及於前際俱行見趣。不然許故而得超過。

      於現法中,又能超過欲界諸結,證遠離喜。自斯已上無聞無知,

      即於此中,生涅槃想,如由彼故證遠離喜。

      如是或有由別因緣,證得第二第三靜慮無愛味樂、第四靜慮無苦樂受。

      從此已上,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當知亦爾。

      於種種想俱行,苦樂受等差別已超過故。

      如是彼於趣諸取行不能超越,樂退還法。未般涅槃,起涅槃慢。

      當知是名「第三衰損」。

 

二智:如來如實了知一切行衰損相。法住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

此中,如來自然證覺寂靜妙迹。

  於如所說一切行相三種衰損,由五種相如實了知。

  謂若彼自性、若彼諸見、若由無智彼得生起、

    若所緣轉、若彼所緣麁弊過患及上出離。

  於如是事,如實了知。

  即出離中,常自出離。

 

復次,有二智能令見清淨,及見善清淨

  謂法住智,及此為先涅槃智。

  法住智者。

    謂能了知諸行自相種類差別,

    及能了知諸行共相過患差別。

    謂於隨順,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三位諸行方便,了知三苦等性。

  涅槃智者。

    謂於如是一切行中,先起苦想,後如是思。

    即此一切有苦諸行無餘永斷,廣說乃至,名為涅槃。

    如是了知,名涅槃智。

 

正勤修習現觀邊智,方得二智

即此二智令見清淨及善清淨。要由二門正勤修習,方令彼淨

    .自無力補特伽羅,因他教授,能令彼淨。

    .自有力補特伽羅,多聞思求,能令彼淨。

  此中第一補特伽羅。不聰利故。信等諸根唯一味故。止觀所緣,於少分法,諦察忍轉。

  與此相違,當知第二補特伽羅。

 

復有三種現觀邊智,修習彼故,見得清淨

    .能順生無漏智智。二.無漏智。三.無漏智後相續智。

  初世間。第一法所攝智。

  第二。若住於彼,能斷見斷一切煩惱。

  第三。煩惱斷後解脫相續智。

  若住中智便名「已入正性離生」。超過異生地,未得預流果。

  雖未剋證第三解脫預流果智。

    於其中間,所住剎那,如未剋證,終無中夭,以時少故。

    從此無間必證第三。

  住此位中,如實現見所知境故,名「見清淨」。有餘惑故非善清淨。

  若於此智,更多修習成阿羅漢,一切煩惱皆離繫故。名「善清淨」。

 

無餘斷三相應智一由不現行故。二由界故。三由事故。

  不現行者。

    謂雖生起而不染著。

      雖未永斷。由數修習諸善法故,令成遠分諸纏煩惱不復現行。

  者。三界,如前應知。

  。謂二事。一煩惱事。二是苦事。

 

又於安樂利益隨逐諸離繫品五種界中,有寂靜微妙勝功德等,乃至涅槃為其最後。差別應知。

又於此中,一切依持皆棄捨者。當知割捨父母等事。

又於中,有生有後有無復更生。如其次第,當知說名「無有相續無取無生」。

 

三結差別、二種解脫決定、阿羅漢四種義

於三品,由三種門為障礙故。當知建立三結差別

  謂未發趣故、雖已發趣邪成立故、於正法中不正行故,

  即在家品,處惡說法毘奈耶中,

  而出家品,處善說法毘奈耶品。

 

行趣向逆流行者。解脫惡趣,成就二種解脫決定

    一者.煩惱解脫決定。二者.後有解脫決定。

  由是因緣故名「預流」。乃至廣說。

 

又若證得阿羅漢果。

  先在學地,於諸行中,已不執受我及我所。

  後於諸漏皆得解脫。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羅漢相」。

    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

    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

    三者「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

    四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愚夫分位五:四種妄計我論,由二因緣妄計我論,作諸雜染

復次,愚位有五,若於中轉墮愚夫數

  何等為五。 

    .不獲得俱生慧故。

    .不獲得從聞他音緣生慧故。

    .不獲得真聖慧故。

    .愚癡纏所纏縛故。

    .彼隨眠所隨縛故。

 

復有四種妄計我論

    一者.宣說諸行是我。

    二者.宣說我有諸行。

    三者.宣說諸行屬我。

    四者.宣說我在行中。

 

由二因緣妄計我論,作諸雜染.執著故。二.隨眠故。

  執著故者。謂諸外道雖求解脫,由彼為障,於一切種不能獲得。

  隨眠故者。謂諸內法耽著境界,暫時為障,而非究竟。

 

二種見差別:同分不同分。由四相令我見作諸雜染

復次,

  若有我見、若無我見。同緣諸行為境事故。說名「同分」。

  而於彼事,邪取正取,染污清淨等義別故。名「不同分」。

 

由四相,於所緣事,邪僻執著增上力故,能令我見作諸雜染

    .因緣故。二.自性故。三.由果故。四.等流故。

  因緣故者。

    謂二愚癡。.事愚癡。二.見愚癡。

    事愚癡者。由愚事故。先聞邪法,後起我見。

    見愚癡者。謂愚見故。於見相應諸無明觸所生起受,妄計為我。

        由此為緣,恒為我愛之所隨逐。

        復由此故,常於我見不能捨離。

  自性故者。

    謂二因緣之所攝受,等隨觀察。於彼隨眠不得遠離。

  由果故者。

    謂即以彼薩迦耶見為依止故,不能遠離我慢隨眠。

    是二隨眠增上力故,能引當來,諸根令起。

    由彼領納苦樂二受因,更發起計我我所,不如正理思惟相應。

      意言分別。謂我我所有其領受。

  等流故者。

    謂由先因力所持故,即見種子所隨逐意,後有意界。

    由前因緣所熏修力而得成滿。

      即於如是,後有意中有無明種及無明界。

      是二種子,所隨逐意所緣法界。

    彼由宿世依惡說法及毘奈耶所生分別薩迦耶見以為依止,集成今界。

      即由此界增上力故,發起俱生薩迦耶見。

      於善說法毘奈耶中,亦復現行,能為障礙。

 

二見,由世由慢故六轉現行。明位與無明位

又即此見,由二種相六轉現行

    .由世故。二.由慢故。

  故者。謂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乃至廣說,如應當知。

  故者。謂我為勝,乃至廣說。彼於如是,一切如實不知不見。

  由此因緣,不如正理,起於邪觀。

 

明位有三

  謂聞他音如理作意。是初明位。

  已能證入正性離生。是第二明位。

  心善解脫阿羅漢果。是第三明位。

 

無明位,復有二種。一先。二後。

  隨眠位是先。

  諸纏位為後。

 

又約「見修所斷」有異。當知是名「第二差別」。

 

於斯聖教等:善說法律為果利;惡說法律為唐捐

復次,是處世尊

  依自聖教,為欲顯示善說「發起」,

  依他邪教,為欲顯示惡說「失墜」。

  自有所說後結集者,於法門中稱為世尊嗢拕南說。

  由二因緣,善說法律名為「發起大果大利」;惡說法律即為唐捐。

  於善說法毘奈耶中,

    一者.一切眾苦永離可得。謂三種苦性。

    二者.一切諸結永斷可得。謂下上分結。

  於惡說法毘奈耶中,

    如是二事皆不可得。

 

依止身見,順上分諸結未能斷。住內法者能得阿羅漢果

  彼由依止薩迦耶見,於諸行中,心厭苦苦,欲樂為依,

    起茲勝解「願於當來無有苦我、我無有苦」。

    或復已斷即彼苦因及彼當果,

    於未來世,由二種相而生勝解。謂苦未來當離於我,及我未來當無有苦。

  雖由如是四種行相,樂斷為依,離欲界欲,生初靜慮,次第乃至於彼非想非非想處,若定若生。

    由是因緣超越苦苦,而未能斷下分諸結。

    未斷彼故,當知苦苦未永超越。

  彼於壞行二苦斷中,尚不生樂,何況能斷。

    由彼隨順所未斷故,當知於順上分諸結,亦未能斷

 

  住內法者,初修觀時,

    雖於欲界未得離欲,有情勝故。而於三苦,深心厭離,依樂斷欲。

    於諸行中,用無我見以為依止,發其勝解「願於未來無三苦我、我無三苦」。

    彼初修習如是行已,於欲界欲而得遠離,永斷苦苦。

    如前復生如是勝解「當無彼我,我當無彼」。

    如是行者,於其苦苦究竟解脫,亦永超越順下分結。

    即於此道,次第進修,乃至能得阿羅漢果

 

由二因緣不應生怖:住四識住.有轉染;斷四識住.無轉染

  若諸愚夫薩迦耶見,以為依止,

    於永超越壞行二苦,及永斷滅隨順上分一切結中。謂「我當無」。

    於不應怖妄生怖畏,尚不起樂,況當能斷。

  又於是處,由二因緣不應生怖

    謂唯有心,住四識住,有轉有染;

    又唯有心,斷四識住,無轉無染。  (四識住:色受想行趣識所依止:大寶積經卷52

 

  復有四依。謂色、受、想、行。

  復有四取。謂於欲、見、戒禁、我語,所有欲貪。

  復有二緣。謂若所緣及若能緣。

  復有六識。謂眼識等。

  復有二識住。謂煩惱纏住、及彼隨眠住。

 

諸取增上力,由三因緣,令諸識轉及令染污

  此中,諸取增上力故,以不如理分別為先,

    我我所邪境界取;緣自相境界之取;俱有依。

    此三因緣,令諸識轉及令染污

 

  復由三種。

    謂於現法,趣集諦故,緣未來苦。

    我當如是,如是愛故。

    於彼先因,所生現苦而安住故。

 

  復由三種。謂趣樂位故、緣苦位故、安住不苦不樂位故。

  復由三種。謂趣來世故、緣去世故、住現世故。

  復由三種。

    謂由後有愛,趣後有故。

      由彼彼喜樂,愛緣未來境界故。

      由喜貪俱行,愛住現在已得境界故。

  復由三種。

    由貪欲身繫,趣向隨順貪處事故。

    由瞋恚身繫,緣彼事故。

    由戒禁此實二取身繫,住彼事故。

 

【總綱:果因與受。世愛及繫。喜愛滋潤

中嗢拕南曰:

    果因與受。世愛及繫。

    喜愛滋潤。如前應知。

 

果因與受識轉時,當知二處結生相續增廣

謂如諸行因中宣說。

又即彼識如是轉時,於二生處,當知結生相續增廣一於有色。二於無色。

  於有色處,依止「中有」而有去來。

  於無色處,唯有徙生。

  即於兩處,乃至壽盡相續而住,故名為「住」。

  當知此住,欲界人中有三分位。謂初入胎識所滋潤、胎分圓滿、自胎而出。

  當知此三,復有差別:欲、色、無色,如其次第。

 

【佛說「識流轉」。若有不同的論點,其文有異,其義無別

若有棄捨如來所說「識流轉道」,而作是言「我當更作別異施設」。

  當知是人所施設者,其文有異,其義無別。但有言事。

  或餘智者於其異文,先示道理,後方詰問:汝所施設別異者何?

  彼於爾時茫然不了。或於後時自得達鑑,於前所立如理諦觀,反生愚昧。

  由愚昧故,自覺無知「我本受持」為惡非善。

 

又十色界,名為色界。當知復有六種受界、想界、行界。

 

諸識解脫煩惱:深見過患、隨眠永斷、依止修道

又於三位,當知諸識解脫煩惱。

  謂於諸行,深見過患,能令諸纏遠分離故。

  於見地中,一切外道諸繫隨眠永斷滅故。

  依止修道得究竟故。

 

世愛及繫外道貪身繫、瞋身繫,於戒心慧學為雜染

又諸外道

  於所妄計一切生處,謂大自在,那羅衍拏及眾主等無量品類。樂生彼故名「貪身繫」。

  於他諸見異分法中深憎嫉故名「瞋身繫」。

    依於邪願修梵行故,

  於同梵行可樂法中起憎背故。

  由此二緣,於增上戒學能為雜染。

    當知即彼由戒禁取,於增上心學能為雜染。

    由此實執取身繫故,於增上慧學能為雜染。

  如是四法,能於色身名身趣向所緣安立事中,令心繫縛故名「身繫」。

 

又彼在意地故、意分別故、意相應故、意隨眠故、染污意故,名「意所成」。

 

【能斷的是緣境的煩惱,不是所緣的境

彼斷者。

  謂「緣彼境諸煩惱斷,非彼所緣」,即於彼境無倒解故。

 

又由「後有諸業煩惱」之所攝持「後有種識」,

  當知於此,依止建立,彼無有故,當來三種。

  如前所說,差別理趣,生長廣大。當知一切悉皆盡滅。

 

喜愛滋潤無所住識,因分果分,不復生長。識趣識住,皆無所有

又即由彼無所住識,因分果分,不復生長。諸道所攝而得生長。

又彼空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無所為」。

  無願解脫門為依止故。名為「喜足」。

  無相解脫門為依止故。說名為「住」。

    於彼愛樂數修習故,得善解脫。

    一切隨眠永滅盡故,心善解脫。

  從是已後逮得恒住,雖住諸行而無所畏。

  已得諸蘊任運而滅,餘因斷故無復更生。

  彼有漏識由永滅已,遍於十方皆無所趣。

  唯除如影諸受,與彼識蘊、識樹。當知如燈皆歸寂滅,

  即於有餘涅槃界中,

    依初纏斷。說名「寂靜」。

    依第二斷。說名「清涼」。

    依第三斷。說名「宴默」。

由三緣,識趣識住,皆無所有

    .由自然非染污故。

    .由所餘不染污故。

    .由餘識助伴無故。

 

總綱:斷支實顯了。行緣無等教。四種有情眾。道四究竟五

復次,嗢拕南曰。

    斷支實顯了。行緣無等教。

    四種有情眾。道四究竟五。

 

斷支實顯了:修斷者由身心遠離、止觀定、常作,能如實顯了

諸修斷者,略由五支攝受。於斷,能於諸行,如實顯了。

    .由身遠離故。

    .由心遠離故。

    .由奢摩他品三摩地故。

    .由毘鉢舍那品三摩地故。

    .由常委所作故。

 

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

復次,當知有十二種如實顯了行相。如〈攝異門分〉說。

  謂聽聞各別善取、惡取故。

    正教現量、比量境界故。

    自相、共相故。

    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故。

    入見究竟地故。

 

四種修道人,如實顯了,行相道理,智所緣事

復次,略有四種如實顯了,行相道理,智所緣事

  住內法異生,於率爾墮境所起受中,

    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如實知故能令清淨。

 

  復有在家異生,於欣後有等所依中,

    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

 

  復有諸外道,於所愛樂虛妄分別,定生喜愛所依行中,

    不如實知增上力故能令諸行流轉雜染。與彼相違能令清淨。

 

  復有住於內法有學,依諸根境所有妄念,於餘殘行,

    不如實知增上力故流轉雜染。斷餘殘故便得清淨。

  當知於此一切品中。諸清淨品皆住內法。如是名為「四所緣事」。

 

行緣無等教:如來宣說不共法、無倒法、自覺法,無人可比

復次,由三因緣,如來所說教無與等

    一者宣說不共法故。二者宣說無倒法故。三者宣說自覺法故。

  此中宣說

    若趣薩迦耶集行。即是趣苦集行。

    若趣薩迦耶滅行。即是趣苦滅行。是名「宣說不共法教」。

    若復說言此真實有。是名「宣說無倒法教」。

    若復說言我如實知。是名「宣說自覺法教」。

 

三種諸行流轉差別

復有三種諸行流轉差別

    一者.「薩迦耶是諸有情染著安足處」所義故。

    二者.「世間是染著處」敗壞義故。

    三者.「有是染著者」更生義故。

 

四種有情眾:住愛業果耽著受用、一向因轉、樂般涅槃、諸雜種類

復次,彼有情眾,略有四種。何等為四。

    一者.一向安住可愛業果,即於此果耽著受用。謂生天處專行放逸。

    二者.一向因轉。謂希求彼所有沙門、若婆羅門。

    三者.樂般涅槃諸有情眾。

    四者.諸雜種類。謂住於此。

        或住於果,耽著受用。

        或樂攝受,當來愛果。

        或時時修,涅槃資糧,離諸放逸。

  於前三種有情眾中,隨其所應當知世間彼集滅邊。及薩迦耶彼集滅邊。

  於後第四有情眾中,當知薩迦耶彼集彼滅趣道差別。

 

道四:依見修道,應遍知、永斷、作證、修習行相

復次,依二種道,當知施設四種行相

  云何依二種道。謂依見道及依修道。

  云何施設四種行相

    一應遍知行相。二應永斷行相。三應作證行相。四應修習行相。

  如是四種,三依見道;一依修道。

  入見道時,諦現觀俱能遍知。苦斷一分,集證一分。

  滅於彼一分能斷證者。於修道中,為求無餘斷及證故。

  如所得道應勤修習,因修如是諸思擇道及修道故,永斷餘集,證得餘滅。

 

究竟五:證得極究竟者,由五種相應知究竟

復次,證得如是極究竟者,由五種相應知究竟

  何等為五。謂

  已證得苦及苦因無餘盡故。

  堪作他義,一切自義皆圓滿故。

  證得畢竟斷及智故,

  能入究竟涅槃城故。

  既得入已,於其聖住能安住故。

    於第一相,有割愛等四種差別,如前應知。

    於第二相,有阿羅漢盡諸漏等所有差別,如前應知。

    於第三相,有畢竟究竟一切行事,皆悉斷故。

              有畢竟無垢一切煩惱畢竟斷故。

              有畢竟梵行以為後邊。謂已獲得彼對治故。

    於第四相,譬如世間具五種相名「入宮城」,隨闕一種不名為入。

    如是要具與彼相似五種相故,當知名「入涅槃宮城」。

 

世間五相

何等名具世間五相

    一者.闢宮城門。二者.超踰隍塹而不墮落。三者.深起果決而越度之。

    四者.越隍塹已逼臨宮闕。五者.非自非餘之所希望。

  勝幢既仆,徐入中宮。

  如是入宮,無諸罣礙。入涅槃宮,亦復如是。

  先斷能順五下分結,如彼闢門。

  次於涅槃起深坑想,無明怖畏斷無餘故。

  如超隍塹而不墮落,能到薩迦耶彼岸故,能持最後身故。

  如彼果決而越度之,將入無餘依涅槃界,如逼宮闕。

    已斷有愛於諸境界無復愛生,

    遍於一切憍慢不起而入涅槃。

  如非自他之所希望,勝幢既仆,徐入中宮。

  如前所說五種因緣,入涅槃宮,當知亦爾。

  又既入已,由二種相,安住聖住。一由行故。二由住故。

 

行由三相應正了知

行由三相應正了知一不共故。二無染故。三正依止所依止故。

  永斷順五下分結故,於諸欲中畢竟離欲。即於是處而遊行故說名「不共」。

  於六恒住常攝受故名為「無染」。

  於一分法思擇遠離,謂惡象馬等。

  於一分法思擇習近,謂衣服飲食等,是名為「正依止所依」。

 

由五相應了知住:由此住、此為依、由此離繫、此為依、由此相應

如是於行善清淨已。復由五相應了知住

  若由此而住、若此為依、若由此離繫、若此為依、若由此相應。

  當知此中,由不動心解脫而住。

    於一分法思擇除遣。謂遊行散亂,劬勞因緣,身心疲怠。

    於一分法思擇忍受。謂寒熱等,是名為「依」。

  由於三種雜染離繫。謂見雜染及愛雜染、尋思雜染。

  由見雜染得離繫故,於後有中心無動搖。

  由愛雜染得離繫故,於諸境界不被漂淪。

  尋思雜染得離繫故,尋思唯善無有不善,如是名為「由此離繫」。

  此依四種靜慮無動三摩地,安住第一現法樂住,是名為「依」。

  由與無學心善解脫、慧善解脫而共相應。

  又離愛者,於第二身不復生故、於涅槃舍無退轉故、剋證無上圓滿德故。

  由此五相,應知圓滿住第一住。

 

【總綱:二品總略三有異。勝解..流轉有性。不善清淨善清淨。善說惡說師等別

復次,嗢拕南曰:

    二品總略三有異。勝解斷流轉有性。

    不善清淨善清淨。善說惡說師等別。

 

【二品總略:三處總攝一切黑品白品〈所遍知法.遍知.成遍知〉     

略由三處,總攝一切黑品白品

    .由所遍知法故。二.由遍知故。三.由成遍知故。

  所遍知法者。謂苦諦集諦,當知總攝一切黑品。

  遍知者。謂滅諦,當知此攝白品一分。

  成遍知者。謂補特伽羅及道諦。

    補特伽羅雖是假有,當知亦是白品所攝。

    此即如來諸聖弟子,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皆悉善巧。

  依二道理,如實隨觀,俱不可記。

    謂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皆不可取亦不可記。

    所以者何。

      且依勝義彼不可得,況其滅後或有或無。

      若依世俗為於諸行;假立如來為於涅槃。

      若於諸行如來滅後,無有一行流轉可得。

      爾時何處假立如來?既無如來何有無等?

  若於涅槃,涅槃唯是無行所顯,絕諸戲論。

    自內所證絕戲論故,施設為有,不應道理,亦復不應施設非有。

    勿當損毀施設妙有寂靜涅槃。

  又此涅槃極難知故,最微細故,說名甚深。

  種種非一,諸行煩惱斷所顯故,說名廣大。

  現量比量,及正教量所不量故,說名無量。

 

【三有異:所荷擔.能荷擔.荷擔時

復次,由三因緣,內荷擔苦,與外荷擔苦,有其差別

    .所荷擔。二.能荷擔。三.荷擔時。

  謂外荷擔色一分攝,或稈或薪,或餘種類是所荷擔。愚夫乃以一切諸行為所荷擔。

  又外荷擔屬在身肩,是能荷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為能荷擔。

  又外荷擔唯以現肩荷擔所擔。愚夫乃以一切愛蘊荷擔所擔,欲捨所擔要并除蘊。

    無別方便而能棄捨,乃至未能捨所擔來,恒常荷擔大重擔故。

    執持尫劣微弱細軟不靜肩故,長時無間荷所擔故。

  內有三德,領受如是荷擔眾苦。

  外則不然,是名二種荷擔差別。

 

【愚夫內縛與外縛有差別

復次,由五種相,愚夫內縛,與彼外縛,而有差別

  謂彼外縛為色一分之所繫縛,或木或鐵,或索所繫。愚夫乃為諸行所縛。

  又彼外縛他縛所縛。愚夫乃為自縛所縛。

  又彼外縛易可了知,縛縛因緣,脫脫方便。愚夫內縛一切難知。

  又彼外縛死後即無,愚夫內縛,死後諸行,隨逐往來循環不捨。

  又彼外縛所有出家,能捨諸欲,便得解脫。一切怨讐不能拘礙。

  愚夫內縛雖得離欲,乃至有頂,尚未能脫,況唯出家。

  當知此中,

    在離欲位,魔羅於彼不得自在;未離欲位,便得自在。

    其出家位,未脫魔手;

    若在家位,隨欲所作。

    未離欲位,魔縛所縛,由世間道雖生有頂,未脫魔羂。

 

【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等,同分異分,菩提不與諸聲聞共

復次,略由四相,當知如來與慧解脫阿羅漢等同分異分

  由一種相說名同分。謂解脫等故。

  由三種相說名異分。謂現等覺故、能說法故、行正行故。

 

此中,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

  等正覺已,遍依勝義,若於現法有能無能,若現見法不現見法。

  於一切種皆悉了達,是名「自然等覺菩提」。

  如是了達勝義法已,於其二障,善得解脫。

    謂并習氣諸煩惱障及所知障,與諸天眾及餘世間,為解脫師,獨一無二。

  當知了達如是四相,是名「自然等覺菩提」。

  由此不與諸聲聞共。

 

【由五種相,當知不共正法

又依他義作所作等能說正法。由五種相當知不共。

  何等為五。

    一者.如來如實了知一切種道為道,一切種非道為非道。

    二者.知已,如實宣說是道非道,為令趣道,不趣非道。

    三者.若有如所說道樂欲勤行,

         為令彼行攝受方便,如理所引作意正道,以教授門而為宣說。

    四者.彼如聖教行時,若有障礙止觀過失,皆令除遣。

    五者.若有隨順彼法,皆令攝受,是名「能說不同分法」。

 

【正行不同分者,先依如來後行正行

此中,正行不同分者

  謂彼聲聞,先依如來後行正行,夫如來者無少所依。

  又彼成就聲聞種性行於正行,而佛如來成自種性。

  又彼聲聞,或已成熟或當成熟,非最後有,菩薩身中二行可得。

    若未熟者,彼隨道行能熟,當來成熟相續。

    若已熟者,彼於現法,成大師教如此二種,如其聖教,即如是行。

    若隨道行,彼於來世,當證涅槃。

    若於現法,成大師教彼依此身便證聖道,道果涅槃,即此聖道及聖道果。

      無損樂故名如實法,饒益性故又說為善。

 

【勝解:諸行中有二種無我勝解〈聞思.修證〉

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無我勝解

    一者.聞思增上勝解。

    二者.修證增上勝解。

  此中聞思增上勝解。能與修證增上勝解作生依止。

  諸善男子淨信出家。雖復在此極善殷到。且於其中不應喜足。

  要此為依於諸行中。漸次修習無常等想。

  證得無我增上勝解。為令彼證轉增勝故勤修觀解。

 

【斷:諸行有二種斷〈煩惱斷.為事斷〉

復次,由四種相,應知諸行有二種斷

  何等為四。

    .諸纏斷故。

    .隨眠斷故。

    .後有諸行因性斷故。

    .現在諸行染行斷故。

  如是四種當知總說為二種斷。謂煩惱斷及以事斷。

  前之二相名「煩惱斷」。

  後之二相說「為事斷」。

 

【流轉:諸行流轉有三種密苦〈覆障.疾病.老死〉苦

復次,於欲界中,諸行流轉初中後位,當知略有三種密苦

    一者.生時為其胎藏所覆障故,有覆障苦。

    二者.生已,處嬰稚位,多疾病苦。

    三者.衰耄,諸根成熟,有老死苦。

  又彼諸行流轉生起,初中後滅。當知即是三種「苦滅」。

 

【有性:

復次,有三有性,為斷彼故,諸聖弟子當勤修學

    .依過去為因有性。由是因緣淨信捨家趣於非家。深見過患厭棄諸欲。

    .依未來所生諸行為因有性。

    .依現在未斷意樂雜染有性。

  為斷如是三種有性故。有三斷。

    謂無顧戀故。不欣樂故。斷離欲滅界集成故。

 

【不善清淨善清淨:諸行中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

復次,於諸行中,略有二種離增上慢觀無我見

  何等為二。.不善清淨。二.善清淨。

  云何名為不善清淨

  謂如有一,遠離而住,依觀諸行無常性忍。

  由世間智,於無我性,發生勝解。

  因此勝解,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等隨觀察,我我所相不現行故說名為「斷」。

  又能制伏,四外繫所攝貪瞋癡三種所有。

    謂貪欲身繫攝貪所有;瞋恚身繫攝瞋所有;餘二身繫攝癡所有。

  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

  離增上慢無我智者,如理作意,共相應故,定地攝故。

 

  當知此智,由二因緣,不善清淨。

  一者.

    即於此時,謂於趣入順決擇分善根位時。

    有麁我慢,隨入微細現行作意,間無間轉。

    由是因緣,作如是念「我今於空,能修能證,空是我有」。

    由是空故,計我為勝。

    如空,無相及無所有,當知亦爾。

  二者.

    能令彼法現行因緣,謂於諸欲或薩迦耶有染愛識。

    由於如是有染愛識,不遍了知增上力故,便為諸欲薩迦耶愛之所漂溺。

    由此意樂於彼涅槃,不能趣入,其心退還。如前已說。

 

【由八相能遍了知。是名「極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

  又由八相能遍了知。遍了知故除諸過患。當知是名「善清淨離增上慢無我真智」。

  又於此中,

    已滅壞故、滅壞法故,說名「無常」。

    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

    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

    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

    於未來世,衰老法故,說名「盡法」。

    死歿法故,說名「歿法」。

    未老死來,為疾病等種種災橫所逼惱故,名「破壞法」。

    由依現量,能離欲故、能斷滅故,名「於現法得離欲法及以滅法」。

 

  當知此中,

    除離欲法及以滅法,

      由所餘相,略觀三世所有過患,

      由所除相,觀彼出離。

    若由如是過患出離遍知彼識,名「善遍知一切法中,無有我性,名諸法印」。

    即此法印,隨論道理法王所造。於諸聖身不為惱害,隨喜能得一切聖財。

    由此自然吉安,超度生死廣大險難長道,是故亦名「眾聖法印」。

    當知此中,

      由前名「通達智」。

      由後名「善清淨見」。

 

【善說惡說師等別:由五相於內外法,師及弟子,高下差別

復次,應知由五種相於內外法,師及弟子,高下差別

    .由住故。二.由御眾故。三.由論決擇故。四.由建立開顯道故。五.由行故。

  謂諸外道師及弟子,恒常住於憒鬧之住。

    內法師弟時時住於極寂靜住,是名「第一高下差別」。

  又外道師,

    由自有量出家弟子,諸外道僧說名有僧。

    由自有量在家弟子,諸外道眾說名有眾。

    希彼一切共許為師,故名眾師。

    愚類眾生咸謂有德,是故說名共推善色。

    當知如來與彼相違,雖為一切天及世間無上大師,於彼同尊而無所冀。

  又外道師與自弟子共興議論決擇之時。

    凡有所說展轉意解,各各差別不相扶順,轉增愚昧非淨其智

    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又外道師,為諸弟子依止無因、不平等因,施設建立開顯其道

    聽聞如是不正法故,為大羅剎嬈亂其心。

    又由不正尋思相應非理作意,其心散動,以於他所懷勝負心,咎責於他。

    若他反詰,便興卒暴,不審思擇,輕出言詞。

    自為無因、不平等因所覆藏故,名為雜染。

    由此愚夫,於染因緣,若自若他,不如實知,故名愚昧。

    離清淨故,名不明了。

    於清淨因,不善巧故,說名不善。

    又乃至於,應所說語、如所說語、是處說語。如是一切,不如實知。

    是故說彼,為不知量、為不知因。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又諸外道師及弟子,

    雖無異說,所說無減,無顛倒故。

    雖不流漫,所說無增,無加益故。

    雖等所說,義相似故;雖是法說,文平等故。

    雖復記別,法及隨法。然於同法,樂為朋黨。

    當知彼於法隨法行,自義證得不放逸者,尚不能得,況縱逸者。

    彼由如是不得自義,便為他論制伏輕毀,并彼所受,諸惡邪法。

    當知內法與彼相違。

  是名「五種高下差別」。

 

【諸行非定苦染

復次,由四種相,當知諸行非定苦染

  又由四相非定樂淨。如是四相總依三事。何等為三。

    .依生處故。二.依受故。三.依世故。

  此中者。謂在第三靜慮。

  樂所隨者。謂在人中。

  容有二種,

  喜樂遍者。謂在初二靜慮。

  未永離樂者。謂在第四靜慮已上。

 

  此中者。謂在餓鬼及以傍生。

  苦所隨者。謂在人中。

  憂苦遍者。謂在那落迦。

  未永離苦者。謂在上天眾中。當苦所隨故。

 

  又言者。謂不苦不樂受現在前位。

  樂所隨者。謂苦受現在前位。

  喜樂遍者。謂樂受現在前位。

  不永離樂者。謂於一切位樂因所隨故。

    若與此相違當知苦差別。

 

  又言者。謂順樂行,及樂已滅。

  樂所隨者。謂有樂因,於未來世,當生起樂。

  喜樂遍者。謂於現在隨順樂處。

  未永離樂者。謂餘三世。

    與此相違苦差別四。如應當知。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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