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
攝決擇分中 五識身相應地 意地 之五
【蘊建立相:一心相:依轉所攝.相續一心】
如是已思擇色蘊,我次當說名所攝四無色蘊隨所應建立相。
如〈本地分〉立一心相,今先顯示。
如世尊言:「若有眾生於如來所,但發一心及一言說“善逝大師!善逝大師”」
如是發心,我尚說彼,於諸善法多有所作。何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
又如是言:「由一淨心,當往善趣」。如是等類。
當知此中,
依轉所攝,相續一心,由世俗道,名「發一心」。
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
【諸問答集】
【心緣現境:有無分別心.同緣現境〈極明了.於彼作意.二依資養〉】
問:有分別心,無分別心。當言同緣現在境耶?為不同耶?
答:當言同緣現在境界。
何以故?由三因故:謂極明了故、於彼作意故、二依資養故。
【染心由來:相應.隨眠.非自性。煩惱纏唯由相應】
問:染心生時,當言自性故染?為相應故?為隨眠故?
答:當言相應故、隨眠故,非自性故。
若彼自性是染污者,應如貪等,畢竟不淨。若爾大過。
由彼自性不染污故,說心生時,自性清淨。
問:諸煩惱纏,於心二種染污因中,當言何等?
答:當言相應。
【云何隨眠:諸煩惱品.所有麁重.不安隱性】
問:此中,何等說名隨眠?
答:諸煩惱品,所有麁重,不安隱性。
又持諸行,令成苦性。
是故聖者,由行苦故,現觀為苦。於諸行中,安住苦觀。
云何觀耶?如毒熱癰,乃至廣說。如〈有尋有伺地〉,應如是觀。
【普攝心法:〈業.受.煩惱〉染惱】
復有三種染惱心法,當知普攝一切染惱。
所謂:業染惱、受染惱、煩惱染惱。
初二染惱,唯欲界繫。最後染惱,通三界繫。
【心煩惱縛:一切隨眠】
問:何等名為心煩惱縛?
答:一切隨眠。
【業縛:樂著事業〈於出離心.於得出離喜樂.於得聖道.順異熟障業.邪願業〉】
問:何等名業縛?
答:樂著事業,名為業縛。
又於三處為障礙業,亦名業縛。謂於出離心、於得出離喜樂、於得聖道。
又順異熟障業,亦名業縛。又邪願業,亦名業縛。
如是四種,別開有六,總合為四。
【遍不遍行:〈作意.觸.受.想.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識生俱起】
問:諸識生時,與幾遍行心法俱起?
答:五。
一.作意。 二.觸。 三.受。 四.想。 五.思。
問:復與幾不遍行心法俱起?
答:不遍行法,乃有多種。勝者唯五。
一.欲。 二.勝解。 三.念。 四.三摩地。 五.慧。
【俱起法義:〈引心.攝義.納義.合取.造作〉〈希樂.印可.明記.心一.簡擇〉】
作意云何。謂能引發心法。
觸云何。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
受云何。謂三和合故,能領納義。
想云何。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緣,假合而取。
此復二種。 一.隨覺想。二.言說隨眠想。
隨覺想者。謂善言說,人天等想。
言說隨眠想者。謂不善言說,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
思云何。 謂三和合故,令心造作,於所緣境,隨與領納,和合乖離。
欲云何。 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希樂。
勝解云何。 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印可。
念云何。 謂於彼彼境界,隨趣明記。
三摩地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為審慮依,心一境性。
慧云何。 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簡擇諸法。
或如理觀察,或不如理觀察,或非如理非不如理觀察。
【遍行法業:〈引心.受想思所依.愛生所待.令心彩畫.發起尋伺〉】
復次,
作意為何業。謂於所緣,引心為業。
觸為何業。謂受想思所依為業。
受為何業。謂愛生所待為業。
想為何業。謂於所緣,令心彩畫,言說為業。
思為何業。謂發起尋伺,身語業為業。
【不遍行業:〈發生勤勵.印持.記憶.智所依.隨順考察〉】
欲為何業。 謂發生勤勵為業。
勝解為何業。 謂於所緣功德過失或俱相違,印持為業。
念為何業。 謂於久所思所作所說,記憶為業。
三摩地為何業。謂智所依為業。
慧為何業。 謂於言論所行,染污清淨,隨順考察為業。
【不遍四境:〈所愛.決定.串習.觀察〉〈欲.勝解.念.定慧〉】
問:此不遍行五種心法,於何各別境事生耶?
答:如其次第,於所愛、決定、串習、觀察,四境事生。
三摩地慧於最後境;餘隨次第於前三境。
【餘蘊類別:〈率爾.尋求.決定〉。蘊依彼心.蘊即彼類】
問:諸名所攝與心相應所餘蘊法。當言率爾起耶?尋求耶?決定耶? (書目 1.1.3 識生因緣)
答:若依彼類心,當言即彼類。
【無色和合:眾多和合.於所緣境.受用領解。隨闕一種.應不圓滿】
問:如經言:此四無色蘊,當言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說言:如是諸法,可分可析,令其差別。
何故彼法異相成就,而說和合無差別耶?
答:眾多和合,於所緣境,受用領解,方圓滿故。
若不爾者,隨闕一種,於所為事,應不圓滿。
【心差別名:〈有所緣.相應.有行.有所依〉無量差別眾多名】
問:諸心心法,凡有幾種差別名耶? (書目 1.1 五識身地)
答:有眾多名。謂有所緣、相應、有行、有所依等,無量差別。
【心有所緣:眼等離境亦生.心與心法則不如是】
問:何故眼等亦有境界,而但說彼名「有所緣」,非眼等耶?
答:由彼眼等,離所取境,亦得生起。心與心法,則不如是。
【心相應行:由〈事.處.時.所作〉於所緣作.行相轉】
問:何故名相應? 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故。
問:何故名有行? 答:於一所緣,作無量種差別行相轉故。
【心有所依:託〈俱有依.等無間依.種子依〉唯恒所依為此量】
問:何故名有所依?
答:由一種類,託眾所依差別轉故。
雖有為法無無依者,然非此中所說依義,唯恒所依為此量故。
【受互相對:〈望苦望樂.望非苦樂〉自種不同而互相對】
問:何故樂望苦受,苦望樂受。若樂若苦望非苦樂,說互相對?
答:由自種類而不同分,互相對故。
【受望無明:苦樂諸受煩惱.為無明助伴】
問:何故不苦不樂受望彼無明,說互相對?
答:由與諸受一切煩惱,皆為助伴,互相對故。
【明互相對:〈明對無明由能治所治.明對涅槃由因果相屬〉】
問:何故明與無明,說互相對? 答:能治所治互相對故。
問:何故明與涅槃,說互相對? 答:因果相屬互相對故。
【立無色蘊:〈依處與自性。相應世俗等。軟等事差別。德失能所治〉】
云何建立四無色蘊,為善不善無記性耶? 謂一切無差別。
嗢拕南曰:
依處與自性。相應世俗等。
軟等事差別。德失能所治。
【善法依處:〈決定時.止息時.作業時.世間清淨時.出世清淨時.攝受眾生時〉】
問:善法依處有幾種?
答:略說有六。
一.決定時。 二.止息時。 三.作業時。
四.世間清淨時。 五.出世清淨時。 六.攝受眾生時。
【善法自性:〈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問:何等為自性?
答:謂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
如是諸法,名「自性善」。
【互相應義:善法依處.與自性善.見下對照表】
問:如是諸法互相應義,云何應知?
答:於決定時,有信相應。
止息雜染時,有慚與愧,顧自他故。
善品業轉時,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
世間道離欲時,有輕安。
出世道離欲時,有不放逸及捨。
攝受眾生時,有不害,此是悲所攝故。
【世俗善法:〈不放逸.捨.不害〉無別實物】
問:是諸善法,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答:三世俗有。謂不放逸、捨及不害。
所以者何?
不放逸、捨是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分故。
即如是法,
離雜染義,建立為捨;
治雜染義,立不放逸。
不害即是無瞋分故,無別實物。
【簡表:依處.善性.世俗實物有】
決定時 |
信 |
|
止息雜染時 |
慚.愧 |
|
善品業轉時 |
無貪.無瞋.無癡.精進 |
|
世間道離欲時 |
輕安 |
|
出世道離欲時 |
不放逸.捨 |
世俗有 |
攝受眾生時 |
不害 |
世俗有 |
【三品善根:〈善根.定地世間善根.出世善根〉對治〈上.中.下〉品煩惱】
(三品煩惱見下)
問:何等名軟善根? 答:諸不定地所有善根,或在定地,而能對治上品煩惱。
問:何等名中品善根? 答:若在定地世間善根,或能對治中品煩惱。
問:何等名上品善根? 答:謂出世間所有善根,或能對治下品煩惱。
【善法成上:由〈加行力.串習力.自性力.田士力.清淨力〉】
又諸善法,或由加行力、或由串習力、或由自性力、或由田士力、或由清淨力。
當知成上品。
【善根得生:依〈施/戒/修所成福業事.聞/思/餘修/簡擇/攝受有情所成事〉於染對治.令不復相應】
問:善根生時,依幾種事而得生耶?
答:若略說依八種事。
一.施所成福業事。二.戒所成福業事。 三.修所成福業事。
四.聞所成事。 五.思所成事。 六.餘修所成事。
七.簡擇所成事。 八.攝受有情所成事。
當知此中,隨其所應,依所說事,或於現法或於後法,隨為一種貪瞋惡見,於心相續,先成穢染。
既被染已,由彼對治,令於是處,不復相應。
【善法差別:〈對治雜染.雜染靜息.攝受可愛果.相續清淨.供養靈廟.攝受有情〉】
問:何等名為善法差別?
答:或有一種,乃至十種。如〈本地分〉已廣宣說。 (書目 1.7.3 善差別義)
又諸善法,
或有對治雜染故,或有雜染靜息故,或有攝受可愛果故,
或有相續清淨故,或有供養靈廟故,或有攝受有情故。
如是等類,善法差別,應當了知。
【善法功德:〈能淨治心.令善根堅.令受喜樂.能盡眾苦.能長勝解.令無退失〉】
復次,善法無有過失,有何功德?
善法功德,有無量種。
謂能淨治心,令離煩惱纏及隨眠,令於所緣無有顛倒。
能令善根堅固不退,令等流行相續而轉。
不為自害、不為他害、不為俱害,不生現法罪、不生後法罪、不生現法後法罪。
能令受彼所生喜樂。
能盡生為上首所有眾苦。又能增長涅槃勝解,能親近彼。
能令財位,無有退失,
處眾勇猛無懼無畏,廣大名稱流布十方,為眾聖賢之所稱讚。
臨命終時不生憂悔。身壞已後生諸善趣。
於諸善法,令無退失。能速隨證,自所求義。
如是等類,諸善功德,無邊無量,當盡了知。
【諸善對治:〈厭患.斷.持.遠分.所/非所欲趣纏.隨眠.軟中上品煩惱.散亂.諫悔.羸劣.制伏.離繫〉】
云何建立諸善對治?
由十五種。謂
厭患對治故、斷對治故、持對治故、遠分對治故、
所欲趣纏對治故、非所欲趣纏對治故、隨眠對治故、
軟品煩惱對治故、中品煩惱對治故、上品煩惱對治故、
散亂對治故、諫悔對治故、羸劣對治故、制伏對治故、離繫對治故。
【本惱依處:〈可/不可意雜染.不如理雜染.取蘊顛倒.聞不正法.心生懈怠〉】
復次,諸染污法二相所顯。 一.本煩惱。二.隨煩惱。
今當先說本煩惱,後當分別隨煩惱。
問:本煩惱有幾種依處?
答:六。
一.與無明俱,可意雜染境界。
二.與無明俱,不可意雜染境界。
三.與不如理作意俱,雜染境界。
四.與無明俱,劣等勝有情,各別五取蘊,得未得顛倒、功德顛倒。
五.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聽聞不正法。
六.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於聽正法而生懈怠。
當知
最初.欣樂和合依處。
第二.欣樂別離依處。
第三.於境顛倒依處。
第四.陵蔑上慢依處。
第五.邪執法行依處。
第六.不修正行,不為還滅依處。
【簡表:本煩惱依】
無明 |
不如理作意 |
處 |
依 |
X |
|
可意雜染境界 |
欣樂和合 |
X |
|
不可意雜染境界 |
欣樂別離 |
|
X |
雜染境界 |
於境顛倒 |
X |
|
取蘊顛倒 |
陵蔑上慢 |
X |
X |
聽聞不正法 |
邪執法行 |
X |
X |
聽正法而生懈怠 |
不修正行.不為還滅 |
【煩惱自性:〈貪.瞋.無明.慢.見.疑〉】
問:煩惱自性有幾種?
答:有六種。 一貪。二瞋。三無明。四慢。五見。六疑。
【煩惱相應:〈無明與一切。疑都無所有。貪瞋互相無。此或與慢見〉】
問:何煩惱與何煩惱相應?
答:無明與一切。疑都無所有。貪瞋互相無。此或與慢見。
謂染愛時,或高舉或推求;如染愛,憎恚亦爾。
慢之與見,或更相應。謂高舉時,復邪推搆。
【簡表:煩惱相應】
無明 |
貪.瞋.慢.見.疑 |
|
貪瞋 |
無明.慢.見 |
染愛/憎恚.高舉推求 |
慢見 |
見.慢 |
高舉.邪推搆 |
疑 |
無所有 |
|
【世俗煩惱:見世俗有.餘實物有】
問:是諸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答:見,世俗有,是慧分故。
餘實物有,別有心所性。
【三品煩惱:〈初斷名上.次斷名中.後斷名軟〉】
問:是諸煩惱,云何建立軟中上品?
答:最後所斷名軟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
【煩惱成上:〈婬欲/串習所生.安足處/不可治/非處加行/有業〉煩惱】
復由六因,諸煩惱成上品。
一.婬欲所生煩惱,性多上品。
二.串習所生煩惱,性多上品。
三.安足處煩惱。 謂根熟者,性多上品。
四.不可治煩惱。 謂無涅槃法者,性多上品。
五.非處加行煩惱。謂於尊重福田等所,性多上品。
六.有業煩惱。
謂正發業者,性多上品。
【貪由事生:〈取蘊.諸見.未得/已得/已受境界.惡行.男女.親友.資具.後有及無有〉】
問:煩惱生時,由幾煩惱事而得生耶?
答:貪由十事生。
一.取蘊。二.諸見。三.未得境界。四.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過去境界。
六.惡行。七.男女。八.親友。 九.資具。 十.後有及無有。
問:何貪於何事生耶?
答:隨其次第,十貪於十事生。何等為十?
謂事貪、見貪、貪貪、慳貪、蓋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貪。
【瞋由事生:〈己身.所/非所愛有情.去/來/今怨親.不可意境.嫉妬.宿習.他見〉】
瞋事亦有十種。
一.己身。 二.所愛有情。 三.非所愛有情。
四.過去怨親。 五.未來怨親。 六.現在怨親。
七.不可意境。 八.嫉妬。 九.宿習。 十.他見。
瞋亦有十,如其次第,依彼而生。
依前六事,立九惱事,緣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餘名境界瞋。
若不忍為先,亦有情瞋,若宿習瞋、若見瞋。 (於他見.不忍為先.起怨)
如是十瞋,略有三種。
一.有情瞋。 二.境界瞋。 三.見瞋。
【無明事生:〈世事.世間安立事.運轉事.最勝事.真實事.雜染清淨事.增上慢事〉】
無明依七事起。
一.世事。 二.世間安立事。 三.運轉事。 四.最勝事。
五.真實事。 六.雜染清淨事。 七.增上慢事。
依此七事,起七無知,或復十九。 (書目 2.6.4 緣起差別:十九無知)
當知
於初事,由三種門生疑惑。
於第二事,由內六處,若外若俱,生我我所怨親等見。
於第三事,由業異熟及俱,生作者、受者、無因、惡因見。
於第四事,誹謗三寶。
於第五事,誹謗諸諦。
於第六事,起邪解行。
於第七事,依得自義,起增上慢。
【簡表:七事七無知】
七事 |
本地分 |
本地分(卷九) |
七無知 |
世事 |
世愚 |
前際/後際/前後際無知 |
生疑惑 |
世間安立事 |
事愚 |
內/外/內外無知 |
生我我所怨親等見 |
運轉事 |
移轉愚 |
業/異熟/業異熟無知 |
生作者、受者、無因、惡因見 |
最勝事 |
最勝愚 |
佛/法/僧無知 |
誹謗三寶 |
真實事 |
真實愚 |
苦/集/滅/道無知 |
誹謗諸諦 |
雜染清淨事 |
染淨愚 |
因/因所生無知 |
起邪解行 |
增上慢事 |
增上慢愚 |
六觸處如實通達無知 |
依得自義,起增上慢 |
【慢由事生:〈劣/等/勝有情.內取蘊.已得未得顛倒.功德顛倒〉】
慢依六事生。
一.劣有情。 二.等有情。 三.勝有情。
四.內取蘊。 五.已得未得顛倒。 六.功德顛倒。
依此六事,生七種慢。謂慢、過慢等。
當知二慢,依勝有情事生。
餘各依一事。
【簡表:六事七慢】
六事 |
七慢 |
(卷八十九) |
劣有情 |
慢過慢 |
於勝謂勝。令心高舉 |
等有情 |
過慢 |
於等謂勝於勝謂等。令心高舉 |
勝有情 |
慢 下劣慢 |
於他下劣.謂己為勝。或復於等.謂己為等。令心高舉 於多勝中.謂己少劣。令心高舉 |
內取蘊 |
我慢 |
妄觀諸行為我我所。令心高舉 |
已得未得顛倒 |
增上慢 |
於其殊勝所證法中.未得謂得。令心高舉 |
功德顛倒 |
邪慢 |
實無其德.謂己有德。令心高舉 |
【見由事生:〈增益.損減〉〈我有.常無常.增上生.解脫〉〈謗因/果/作用/善事〉】
見依二事生。
一.增益事。 二.損減事。
增益事有四種。
一.我有性增益。二.常無常性增益。三.增上生方便增益。四.解脫方便增益。
損減事亦有四種。
一.謗因。二.謗果。三.謗作用。四.謗善事。
當知此中,
謂無施與,乃至無妙行惡行。是名謗因。
謂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謗果。
謂無此世間,乃至無化生有情。名謗作用。
所以者何?諸士夫用,是此中作用義。
此士夫用,復有四種。 一.往來用。二.持胎藏用。三.置種子用。四.後有業用。
若謂世間,無阿羅漢等。名謗善事。
依此廣略,八事二事,生於五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
又依六十二事,生邊執見及邪見。謂計前際事、計後際事,如經廣說。
依此事差別,有六十二見。
【簡表:二事】
增益事 |
我有性增益 常無常性增益 增上生方便增益 解脫方便增益 |
|
損減事 |
謗因 謗果 謗作用 謗善事 |
無施與.妙行惡行 無業果異熟 無世間.化生有情 無阿羅漢 |
【疑由事生:〈聞不正法.見師邪行.見所信受意見差別.性自愚魯.甚深法性.廣大法教〉】
疑依六事生。
一.聞不正法。 二.見師邪行。 三.見所信受意見差別。
四.性自愚魯。 五.甚深法性。 六.廣大法教。
【煩惱差別:〈內/外門.見/修斷.可/非可愛.隨眠.軟/中/上品.散亂/諫悔/羸劣/制伏/離繫位〉】
問:何等名為煩惱差別?
答:一切差別,略有十五。
一.內門煩惱。
二.外門煩惱。 三.見斷煩惱。 四.修斷煩惱。
五.可愛趣纏所攝煩惱。六.非可愛趣纏所攝煩惱。七.隨眠所攝煩惱。
八.軟品煩惱。
九.中品煩惱。 十.上品煩惱。 十一.散亂位煩惱。
十二.諫悔位煩惱。
十三.羸劣位煩惱。 十四.制伏位煩惱。十五.離繫位煩惱。
【煩惱過失:〈先亂其心.次緣顛倒.堅固隨眠.令等流轉〉非能對治】
復次,煩惱無有功德,有多過失。
謂於纏位,污心相續。廣說如〈有尋有伺地〉。 (書目 2.5.1.9 過患)
復次,煩惱非能對治。
雖復經言,依愛斷愛,依慢斷慢。然非煩惱。
但是善心,加行希求,高舉行相,與彼相似,假說愛慢。
復次,如前說十五種心對治差別。
當知煩惱是彼所治,亦十五種。
【隨惱依處:〈展轉共住.展轉相舉.利養.邪命.不敬尊師.不忍.毀增上戒心慧〉】
復次,隨煩惱依處,當知略有九種。
一.展轉共住。 二.展轉相舉。 三.利養。
四.邪命。 五.不敬尊師。 六.不忍。
七.毀增上戒。 八.毀增上心。 九.毀增上慧。
【隨惱自性:〈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 ...〉】
復次,隨煩惱自性云何?
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
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
如〈本地分〉已廣詮說。如是等類,名「隨煩惱自性」。
此中,初二依初依處而生。第三第四依第二。第五第六依第三。第七第八依第四。
第九依第五。第十依第六。十一十二依第七。
所餘十二依後二依處而生。
【毀心慧門:〈毀止相門.毀舉相門.毀捨相門〉】
當知此中,毀增上心、毀增上慧,由三門轉。
一.由毀止相門。 二.由毀舉相門。 三.由毀捨相門。
惛沈、睡眠,由初依處生。
掉舉、惡作,由第二依處生。
不信乃至尋伺,由第三依處生。
【簡表:隨煩惱.依處而生】
/⇒嫉⇒憍 忿⇒恨⇒覆⇒慳⇒害 \⇒惱⇒誑⇒無慚.無愧 \⇒諂
尋.伺⇒不信.懈怠.放逸
... (毀捨相門) 惛沈.睡眠. (毀止相門)
掉舉.惡作. (毀舉相門) |
【隨惱相應:〈不善.染污心.善不善無記〉】
復次,隨煩惱,云何展轉相應?當知,
無慚、無愧,與一切不善相應。
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惡慧,與一切染污心相應。
睡眠、惡作,與一切善不善無記相應。
所餘當知互不相應。
【簡表:隨煩惱.展轉相應】
無慚.無愧 |
一切不善 |
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惡慧(不正知) |
一切染污心 |
睡眠.惡作 |
一切善不善無記 |
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惛沈.掉舉.尋.伺 |
互不相應 |
【世俗隨惱:見表】
復次,隨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謂
忿、恨、惱、嫉、害,是瞋分故,皆世俗有。
慳、憍、掉舉,是貪分故,皆世俗有。
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故,皆世俗有。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是實物有。
放逸是假有,如前說。
忘念、散亂、惡慧,是癡分故,一切皆是世俗有。
尋伺二種,是發語言心加行分故、及慧分故,俱是假有。
【簡表:世俗隨惱.世俗/實物有】
隨煩惱 |
|
|
忿.恨.惱.嫉.害 |
瞋分 |
世俗有 |
慳.憍.掉舉 |
貪分 |
世俗有 |
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 |
癡分 |
世俗有 |
忘念.散亂.惡慧 |
癡分 |
世俗有 |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 |
|
實物有 |
放逸 |
|
假有 |
尋.伺 |
加行分.慧分 |
假有 |
【三品隨惱:〈事.差別.過失.所治〉初中後斷】
復次,隨煩惱,云何成軟中上品?
當知,如本煩惱說,
如是隨煩惱,若事、若差別、若過失、若所治,隨其所應,皆如煩惱,應知。
【無記依處:〈業所引生.行住.養命.三摩地〉】
復次,諸無記法依處,當知略有四種。
謂業所引生;生已,若行住、若養命、若三摩地,差別。
【無記自性:異熟生蘊〈威儀路.工巧處.變化〉】
復次,彼自性云何?
謂異熟生蘊。若中庸加行所攝威儀路及工巧處。若為嬉戲加行所攝變化。
【無記相應:〈威儀路.工巧處〉展轉相應】
問:彼云何展轉相應耶?
答:威儀路、工巧處,或於一時展轉相應--
如說或有事業,行時易作,非住非坐,亦非偃臥。
乃至或有事業,若行若住,若坐若臥,皆悉易作,如經廣說。
所餘無有展轉相應。
【無記實假:皆世俗有】
問:是諸無記幾實物有幾是假有?
答:於異熟所攝諸蘊,及心加行差別中,而施設故。
當知一切皆世俗有。
【無記三品:軟中上〈異熟生及威儀路.工巧處.變化性〉】
云何彼成軟中上品?
謂異熟生及威儀路不猛利故,俱是軟品。
諸工巧處性猛利故,說名中品。
當知變化性極猛利,故是上品。
【三品差別:異熟〈無色.色.欲〉威儀路〈坐臥.住.行〉〈初習.已習.師〉變化〈下中上品定〉】
又四種類,各有差別。
謂無色界異熟是軟品。色界異熟是中品。欲界異熟是上品。
若坐若臥是軟。威儀住是中。威儀行是上。
威儀初習業者是下工巧。已串習者是中工巧。堪為師者是上工巧。
下品修三摩地所得是軟變化。中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中變化。上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上變化。
如是等類,軟中上品,差別應知。
【無記事生:工巧十二事】
問:是諸無記依何事生?
答:當知略說依十二事。如〈聞所成地〉已說。 ()
【無記差別:〈異熟生五趣.威儀路四別.工巧十二事.變化八差別〉】
云何諸無記差別?
謂異熟生,五趣別故,五種差別。
若威儀路,威儀別故,四種差別。
若工巧處,十二事差別故,即十二種差別。
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如來差別故,為嬉戲、為利他,身語變化差別故,當知變化八種差別。
由此差別,即攝餘事,故不別說。
又異熟生,一向無記。
二三可得。一有二種。
若依伎樂,以染污心發起威儀,是染污性。若依寂靜,即是善性。
若依染著發起工巧,是染污性。若善加行所起工巧,即是善性。
為引導他,或為利益諸有情故,而起變化,當知是善,此無染污。
【簡表:無記三性差別】
|
善 |
不善 |
無記 |
差別 |
異熟生 |
無 |
無 |
X |
地獄.畜生.鬼.人.天 |
威儀路 |
依寂靜 |
依伎樂 |
X |
坐.臥.住.行 |
工巧處 |
善加行所起 |
依染著發起 |
X |
十二事 |
變化 |
為引導利益有情 |
無 |
X |
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如來.嬉戲.利他.身語 |
【蘊攝諸諦:〈苦集道諦.蘊互相攝。滅諦.蘊不相攝〉】
復次,如是五蘊,幾諦所攝?又此諸諦,幾蘊所攝?當知:
三諦五蘊,更互相攝。
滅諦諸蘊,互不相攝。由滅諦性,是彼寂靜所顯故。
【苦四行觀:四行觀對治四顛倒〈初一.次二三.後後四〉】
問:如〈聲聞地〉已說,於四諦中,有十六行觀。 (卷34 書目 9.17.1 了相作意)
何故於苦諦,為四行觀?
答:為欲對治四顛倒故。
謂初一行對治初一顛倒。
次一行對治次二顛倒。
後二行對治後一顛倒。
【集四行觀:〈愛.後有愛.俱行愛.希樂愛.獨愛〉】
問:何故於集諦,為四行觀?
答:由有四種愛故。
此四種愛,當知由「常樂淨我愛」差別故,建立差別。
初愛為緣,建立「後有愛」。
第二第三愛為緣,建立「喜貪俱行愛」及「彼彼希樂愛」。
最後愛為緣,建立「獨愛」。
當知此愛隨逐自體。
又愛云何? 謂於自體親昵藏護。
後有愛云何? 謂求當來自體差別。
喜貪俱行愛云何?謂於現前,或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法,起貪著愛。
彼彼希望愛云何?謂於所餘可愛色等,起希求愛。
【滅道行觀:〈愛滅所顯.證彼愛滅〉】
問:何故於滅諦,為四行觀? 答:由四種愛滅所顯故。
問:何故於道諦,為四行觀? 答:由能證彼四愛滅故。
【簡表:四諦四行觀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
四行觀 |
四顛倒 |
四愛 |
四滅正觀 |
四證正觀 |
簡擇 |
於無常.常倒 |
常樂淨我愛 |
永斷煩惱滅 |
相應無顛倒 |
極簡擇 |
於苦.樂倒 於不淨.淨倒 |
後有愛 |
永斷眾苦靜 永斷無罪清淨 |
永離諸漏性 聖同所遊履 |
遍尋思 遍伺察 |
於無我.我倒 |
喜貪俱行愛 彼彼希樂愛 |
永斷常住性 |
聖道無上性 |
【行無所得:〈根.境界.彼所生受.彼所生心.計我我想.計我我見.言說戲論〉餘相不可得】
復次,如〈聲聞地〉已說,壞等十種行相。 (卷34 書目 9.17.1 了苦諦相:十行觀察)
此中,無所得,云何?
謂唯有根、唯有境界、唯有彼所生受、唯有彼所生心、
唯有計我我想、唯有計我我見、唯有我我言說戲論。
除此七外,餘實我相,了不可得。
【行不自在:緣生無常.諸行離我相】
不自在云何?
謂眾緣生無常苦相所攝諸行,離我相故。
【十行三苦:〈結縛變壞.不可愛.不安隱〉行相攝.壞/苦/行苦】
問:此十行相,由何行相攝壞苦耶?
答:由結行相及變壞增上,所起憂惱。當知是壞苦性,非唯變壞。
已離憂者,雖復遇彼,不為害故。
問:何等行相攝苦苦耶? 答:由不可愛行相。
問:何等行相攝行苦耶? 答:由不安隱行相。
【八苦三苦:見表】
復次,如經言: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如是諸苦相,
幾苦苦攝?謂初五。
幾壞苦攝?謂中二。
幾行苦攝?謂後一。
復次,初七.苦苦攝;彼所對治淨妙煩惱.壞苦攝;最後一.行苦攝。
由世尊言:「入變壞心。」又作是言:「由蓋纏故,領彼所生心諸憂苦。」
故知“煩惱壞苦故苦”道理成就。
【簡表:三苦十行相八苦】
三苦 |
十行相 |
八苦 |
有義 |
壞苦 |
結縛行。變異行。滅壞行 |
愛別離.求不得 |
對治淨妙煩惱 |
苦苦 |
不可愛行 |
生.老.病.死.怨憎會 |
生老病死... |
行苦 |
不安隱行 |
五取蘊 |
五取蘊 |
|
別離行.法性行.合會行.無所得行.不自在行 |
|
|
【苦行相攝:〈〉】
復次,如經言有四種苦。 一者.生苦。二.緣內苦。三.緣外苦。四.麁重苦。
問:此中何行攝何苦?何苦攝何行?
答:初行初苦,展轉相攝。
次有三行,與第二苦展轉相攝。
次有三行,與第三苦展轉相攝。
最後一行,與最後苦展轉相攝。
前所說愛自性差別,建立集諦四種行相。當知為生今果差別四種苦故。
【簡表:三苦十行相八苦】
四苦 |
八苦 |
生苦 |
生 |
緣內苦 |
老病死 |
緣外苦 |
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 |
麁重苦 |
五取蘊 |
【四諦攝行:〈空.無願.無相.清淨因所顯〉】
復次,此十六行
幾是空行? 謂二。即苦諦後二行。
幾是無願行? 謂六。即苦諦前二行及集諦一切。
幾是無相行? 謂滅諦一切。
幾是清淨因所顯行?謂道諦一切。
【簡表:四諦攝行】
四行 |
十六行 |
空行 |
苦諦〈空.無我〉 |
無願行 |
苦諦〈無常.苦〉集諦〈因.集.起.緣〉 |
無相行 |
滅諦〈滅.靜.妙.離〉 |
清淨因所顯行 |
道諦〈道.如.行.出〉 |
【觀想次第:〈空.無我.無常.無願〉前後展轉互修治】
問:要由無常想,能住無我想。何故此中,先說空耶?
答:此約無我觀已生,由無常觀建立無願。
以此二觀,前後展轉,互修治故。
【聖諦次第:〈由此故苦.如此故苦.由此故樂.如此故樂〉〈遭苦.苦因.解脫.解脫方便〉】
復次,四聖諦說次第者。謂
由此故苦,此最為初。如此故苦,此為第二。此二攝黑品究竟。
由此故樂,此為第三。如此故樂,是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
譬如重病、病因、病愈、良藥。
【世苦次第:〈遭苦.於遭苦因.於苦解脫.於解脫方便〉發起作意】
又有差別。謂如世間遭苦次第,當知建立聖諦次第。
所以者何?
如諸世間,曾所遭苦,即於此處,先發作意。
次於遭苦因,次於苦解脫,後於解脫方便,發起作意。
【四聖諦義:觀不捨離.究竟清淨〈惱所生行.能生苦諦.彼俱寂靜.能成三諦〉】
問:諦義云何? 答:如所說相不捨離義。由觀此故,到清淨究竟義。是諦義。
問:苦諦義云何?答:煩惱所生行義。
問:集諦義云何?答:能生苦諦義。
問:滅諦義云何?答:彼俱寂靜義。
問:道諦義云何?答:能成三諦義。
【四諦俗勝:四聖諦為勝義諦攝〈自相差別立世俗諦.共相味苦立勝義諦〉】
問:如是四聖諦,為世俗諦攝?為勝義諦攝?
答:勝義諦攝。何以故?
於順苦、樂、不苦不樂諸行中,
由自相差別故,建立世俗諦。
由彼共相一味苦故,當知建立勝義諦。
【知斷證修:〈先除顛倒.斷集隨逐.愛樂攝受.勤修成辦〉】
問:何緣故說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修習道諦?
答:由彼苦諦是四顛倒所依處故,為除顛倒故遍知苦。既遍知苦,即遍知集。
由彼集諦苦諦攝故,雖遍知苦,仍為集諦之所隨逐,故須更說,永斷集諦。
言觸證者是現見義。由於滅諦現前見故,不生怖畏,愛樂攝受。是故次說觸證滅諦。
若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說三義。是故後說修習道諦。
【現觀義相:決定義/決定智慧是相〈思.信.戒.現觀智諦.現觀邊智諦.究竟〉現觀】
問:諦現觀有幾種,此復何相?
答:決定義是現觀義。
此則於諸諦中,決定智慧及彼因、彼相應、彼共有法為體。是名現觀相。
此復六種應知,如〈有尋有伺地〉說。 (卷9 書目
2.6.7.11 欲斷三雜染故修六現觀)
【初三現觀:思信戒〈決定思惟.淨信三寶.聖所愛戒〉】
此中云何名初現觀?謂於諸諦,決定思惟。
云何名為第二現觀?謂三寶所三種淨信。由於寶義已決定故,及聞所成決定智慧。
云何名為第三現觀?謂聖所愛戒。於惡趣業,已得決定,不作律儀故。
【第四現觀:現觀智諦.遣〈有情.諸法.有情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見道所斷麁重】
云何名為第四現觀?
謂於加行道中,先集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瑩心故。
從世間順決擇分邊際,
善根無間,有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能除軟品見道所斷煩惱麁重。
從此無間,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中品見道所斷煩惱麁重。
從此無間,第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麁重。
又此現觀,即是「見道」,亦名「雙運道」。
【第四現觀:止觀雙運.緣非安立.法智類智相應.得四諦智.證見斷.永滅煩惱】
此中,雖有毘鉢舍那品三心,及奢摩他品三心。
然由雙運合立三心,以於一剎那中,止觀俱可得故。當知此諸心唯緣,非安立諦境。
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
又即由此心勢力故,於苦等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觀位清淨無礙苦等智生。
當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
即前三心并止觀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永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間道。
是名「現觀智諦現觀」。
【第五現觀:從見道起.緣先世智.出世間智後所得.於諸諦中.二二智生】
云何名為現觀邊智諦現觀?
謂此現觀後所得智,名「現觀邊智」。
當知此智,第三心無間,從見道起,方現在前。
緣先世智,曾所觀察,下上二地及二增上安立諦境。
似法類智、世俗智攝,通世出世。是出世間智後所得。
如其次第,於一一諦,二種智生。謂「忍可欲樂智」及「現觀決定智」。
如是依前,現觀起已,於下上諸諦中,二二智生。是名「現觀邊智諦現觀」。
【五觀二智:〈忍可欲樂智.現觀決定智〉能斷見斷.令斷不起.趣世出世斷道.永害隨眠】
此中,
前智遣假法緣故,是無分別。後智隨逐假法緣故,是有分別。
又前智於依止中,能斷見斷煩惱隨眠。後智思惟所緣故,令彼所斷更不復起。
又前智能進趣修道中出世斷道。第二智能進趣世出世斷道。
無有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由世間道是曾習故,相執所引故。
如相執所引,如是亦不能泯伏諸相。
如不能泯伏諸相,如是亦不能永害麁重。
是故彼道無有永害諸隨眠義。
【第六現觀:永斷修所斷.無生智生.煩惱依事.永斷滅定】
云何名為究竟現觀?
謂由永斷修所斷故。所有盡智、無生智生,或一向出世,或通世出世。
於現法中,一切煩惱永斷決定故。
於當來世,一切依事永滅決定故。名「究竟現觀」。
【四出世智:〈出世盡智.世出世盡智.出世無生智.世出世無生智〉】
何等名為出世盡智? 謂若智於盡無分別。
何等名為世出世盡智? 謂若智於盡有分別。
何等名為出世無生智? 謂即此依事滅因義故,於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無分別智。
何等名為世出世無生智?謂於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有分別智。
【墮非梵志:三處〈為養命.為修福.安立果〉】
復次,有種姓婆羅門,建立三處為實為諦。
然彼種姓諸婆羅門,於此三處住三過失,污其心故。
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何等三處? 一.為養命。 二.為修福。 三.安立果。
為養命者。
謂彼種姓諸婆羅門為活命故,於施主前,或呪願,或讚美,或序述。
呪願者。
謂彼種姓諸婆羅門,希求隨一資生具故,往詣王所,或王大臣,或婆羅門長者居士商主等所。
矯設呪願。當願汝等所有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
又願汝等所有吉祥,常無轉動,不可侵奪。
讚美者。
為希求故,往到彼所,矯設讚美言:汝勇健、多諸計策、善害怨敵。
又於害怨,假興讚述唱言:汝曹如是如是害除怨敵,甚為希有。如汝等輩,世間難得。
又於財位,久興盛者,矯施讚述言:諸世間,如汝吉祥,成就無動,甚為難有。
序述者。
謂彼為希求故,往到他所,
妄興序述言:汝成就善丈夫相,不久定當一切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
又若成就如是相者,定當吉祥,無有退轉。
又如汝等諸親友家,若施主家,常無有餘。
沙門婆羅門,於中受施,執為己有。唯我常得恭敬供養,衣服飲食,諸臥具等。
彼由如是方便所獲利養,深生染著,耽嗜迷悶堅固保執,而受用之。
為修福者。
謂彼種姓諸婆羅門,宣說殺害無量眾生,興祠祀福。宣說祠祀,獲常處果。
又興祠祀時,召命無量國王大臣長者居士,為欲攝受上妙眾多資生具故。
彼既獲已,執為我所,展轉互起凌蔑之心。
當知彼有如是三失。
安立果者。
謂彼種姓諸婆羅門說:阿素洛身應可殺害,天身是常。唯婆羅門最上種姓,餘姓下劣。
廣說乃至,諸婆羅門大梵所生,大梵所化,大梵支胤。
彼種姓婆羅門,作如是計,立如是論。當知是名安立果。
如是種姓婆羅門,於此三處,猛利取執,隨興言論:唯此是實是諦,餘並愚妄。
【過失染心:於此三處〈語言.憍慢.勝解〉過失】
何等名為由三過失染污其心?
謂語言過失、憍慢過失、勝解過失。
若即於此三處,邪語業轉。
當知是名語言過失。
若復於此三處,施設建立,及隨發起不正言論,方比於他,謂己為勝,或等或劣。
當知是名憍慢過失。
若復於此三處,不觀德失,一向信受。
雖遇諸佛及佛弟子正教誨時,
於處非處不能正住,於遍分別不能正住,於諸正行不能正住,於智者論不能正住。
當知是名勝解過失。
此三過失,當知皆是惡見所起。
若有住此三處,成就三種過失。雖是種姓諸婆羅門,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墮梵志數:三處〈不應害一切眾生.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
復次,若有建立三處為諦為實,又於三處,無三過失染污其心。
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何等三處?
謂不應害一切眾生。是名初處。
此所說處,唯諦唯實,無有虛妄。
是故於此初處,無語言過失染污其心。
又彼於是處,不由諦實言論方比於他,謂己為勝,若等若劣。
是故彼於此處,無憍慢過失染污其心。
又彼於此處,審觀德失,觀彼所緣能增善法。
又能攝益身心無罪,現法樂住,於諸有情,多住慈想,晝夜修學。
又於此處,非信他行,內自正覺為諦為實,然於諦實不妄執著。
是故當知彼於此處,無勝解過失,染污其心。
如是,
一切行無常。是名第二處。餘如前說。
一切法無我。是名第三處。餘如前說。
此中差別者。
於第二諦,應言於一切行,多住生滅觀,晝夜修學。
於第三諦,應言於一切法,多住無我我所想,晝夜修學。
若有於此三處,無三過失染污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
如是三處,成婆羅門,諦實之法。離三過失,唯有如來,是真覺者。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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