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五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二
【3.1.5.1.7 受用差別:〈靜慮樂受.苦樂勝義.樂相差別.受非受正法.正觀三受.欲色苦喜.想受滅樂〉】
復次,於色界中,
初靜慮地,受生諸天,即受彼地「離生喜樂」。
第二靜慮地諸天,受「定生喜樂」。
第三靜慮地諸天,受「離喜妙樂」。
第四靜慮地諸天,受「捨念清淨、寂靜無動」之樂。
無色界諸天,受「極寂靜解脫」之樂。
又由六種殊勝故,苦樂殊勝,應知。
一.形量殊勝。二.柔軟殊勝。三.緣殊勝。
四.時殊勝。 五.心殊勝。 六.所依殊勝。
何以故?
如如身量漸增廣大,如是如是苦轉殊勝。
如如依止漸更柔軟,如是如是苦轉殊勝。
如如苦緣漸更猛盛,眾多差別,如是如是苦轉殊勝。
如如時分漸遠無間,如是如是苦轉殊勝。
如如內心無簡擇力,漸漸增廣,如是如是苦轉殊勝。
如如所依苦器漸增,如是如是苦轉殊勝。
如苦殊勝,如是樂殊勝義,隨其所應,廣說應知。
又樂有二種。 一.非聖財所生樂。二.聖財所生樂。
非聖財所生樂者。
謂四種資具,為緣得生。一.適悅資具。二.滋長資具。三.清淨資具。四.住持資具。
適悅資具者。謂車乘衣服,諸莊嚴具;
歌笑舞樂、塗香花鬘,種種上妙珍翫樂具;光明照曜、男女侍衛,種種庫藏。
滋長資具者。謂無尋思輪石椎打、築蹋按摩等事。
清淨資具者。謂吉祥草、頻螺果、螺貝滿瓮等事。
住持資具者。謂飲及食。
聖財所生樂者。
謂七聖財,為緣得生。何等為七?一信。二戒。三慚。四愧。五聞。六捨。七慧。
復次,由十五種相,聖、非聖財,所生樂差別。何等十五?
謂非聖財所生樂,能起惡行; 聖財所生樂,能起妙行。
又非聖財所生樂,有罪喜樂相應; 聖財所生樂,無罪喜樂相應。
又非聖財所生樂,微小不遍所依; 聖財所生樂,廣大遍滿所依。
又非聖財所生樂,非一切時有,以依外緣故;聖財所生樂,一切時有,以依內緣故。
又非聖財所生樂,非一切地有,唯欲界故; 聖財所生樂,一切地有,通三界繫及不繫故。
又非聖財所生樂,不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 聖財所生樂,能引發後世聖非聖財。
又非聖財所生樂,若受用時,有盡有邊; 聖財所生樂,若受用時,轉更充盛增長廣大。
又非聖財所生樂,為他劫奪,若王若賊怨及水火;聖財所生樂,無能侵奪。
又非聖財所生樂,不可從今世持往後世; 聖財所生樂,可從今世持往後世。
又非聖財所生樂,受用之時,不可充足; 聖財所生樂,受用之時,究竟充滿。
又非聖財所生樂,有怖畏、有怨對、有災橫、有燒惱、不能斷後世大苦。
有怖畏者。謂懼當生苦所依處故。
有怨對者。謂鬪訟違諍所依處故。
有災橫者。謂老病死所依處故。
有燒惱者。謂由此樂性不真實,如疥癩病虛妄顛倒所依處故,
愁歎憂苦種種熱惱所依處故。
不能斷後世大苦者。謂貪瞋等,本隨二惑所依處故。
聖財所生樂,無怖畏、無怨對、無災橫、無燒惱、能斷後世大苦。
隨其所應,與上相違,廣說應知。
又外有欲者,受用欲塵;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由五種相,故有差別。
由此因緣,說「聖慧命者,以無上慧命,清淨自活」。何等為五?
一.受用正法者,不染污故。
二.受用正法者,極畢竟故。
三.受用正法者,一向定故。
四.受用正法者,與餘慧命者不共故。
五.受用正法者,有真實樂故,摧伏魔怨故。
此中諸受欲者,所有欲樂。
是隨順喜處,貪愛所隨故;
是隨順憂處,瞋恚所隨故;
是隨順捨處,無簡擇捨之所隨故。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又諸有欲者,受用欲塵。
從不可知本際以來,以無常故,捨餘欲塵,得餘欲塵;或於一時,都無所得。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又受欲者,受用欲時。
即於此事,一起喜愛,一起憂恚。復即於彼,或時生喜,或時生憂。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又諸離欲外慧命者。
於種種見,趣自分別,所起邪勝解處,其心猛利,種種取著,恒為欲染之所隨逐。
雖已離欲,復還退起。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又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者。
所有欲樂,及離欲樂,皆非真實,皆為魔怨之所隨逐。
如幻如響,如影如焰,如夢所見。猶如幻作諸莊嚴具。
又著樂愚夫諸受欲者,及諸世間已離欲者。
凡所受用,猶如癲狂,如醉亂等,未制魔軍而有受用。
是故彼樂為非真實,亦不能制所有魔事。
聖慧命者受用正法,則不如是。
復次,三界有情,所依之身,當云何觀?
謂如毒熱癰,麁重所隨故。
即於此身,樂受生時,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暫遇冷觸。
即於此身,苦受生時,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為熱灰所觸。
即於此身,不苦不樂受生時,當云何觀?謂如毒熱癰,離冷熱等觸。
自性毒熱,而本住故。
薄伽梵說:
當知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
又說:「有"有愛味"喜、有"離愛味"喜、有"勝離愛味"喜」。
如是等類,如經廣說,應知墮二界攝。
又薄伽梵,建立"想受滅樂"為樂中第一。此依住樂,非謂受樂。
又說有三種樂。謂離貪、離瞋、離癡。此三種樂,唯無漏界中可得。
是故此樂,名為「常樂」,無漏界攝。
【3.1.5.2 飲食受用:壽命安住〈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
復次,飲食受用者。
謂三界將生已生有情,壽命安住。
此中當知,
觸、意思、識三種食故,一切三界有情,壽命安住。
段食一種,唯令欲界有情,壽命安住。
又於那落迦受生有情,有「微細段食」。謂腑藏中有微動風,由此因緣,彼得久住。
餓鬼、傍生、人中,有「麁段食」。謂作分段而噉食之。
復有「微細食」。
謂住"羯羅藍"等位有情,及欲界諸天。
由彼食已,所有段食流入一切身分支節,尋即消化,無有便穢。
【3.1.5.3 婬欲受用:地獄無婬.鬼傍人有.眾天有異.根風/互抱/執手/相笑/眼視】
【3.1.5.3 妻妾受用:東南西有北洲無.欲界天有樂自在無.天無有胎.肩懷化出】
復次,婬欲受用者。
諸那落迦中,所有有情,皆無婬事。
所以者何?由彼有情,長時無間,多受種種極猛利苦。
由此因緣,彼諸有情,若男於女不起女欲;若女於男不起男欲。何況展轉二二交會。
若鬼傍生人中,所有依身苦樂相雜,故有婬欲,男女展轉二二交會,不淨流出。
欲界諸天,雖行婬欲,無此不淨。然於根門,有風氣出,煩惱便息。
四大王眾天,二二交會,熱惱方息。如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亦爾。
時分天,唯互相抱,熱惱便息。
知足天,唯相執手,熱惱便息。
樂化天,相顧而笑,熱惱便息。
他化自在天,眼相顧視,熱惱便息。
又三洲人,攝受妻妾,施設嫁娶。
北拘盧洲,無我所故,無攝受故,一切有情,無攝受妻妾,亦無嫁娶。
如三洲人,如是大力鬼及欲界諸天亦爾,唯除樂化天及他化自在天。
又一切欲界天眾,無有處女胎藏,
然四大王眾天,於父母肩上,或於懷中,如五歲小兒,欻然化出;
三十三天,如六歲;時分天,如七歲;知足天,如八歲;
樂化天,如九歲;他化自在天,如十歲。
【3.1.6 生建立:〈欲生.樂生〉】
【3.1.6.1 建立欲生:〈現住欲塵.變化欲塵.他化欲塵〉〈人天.樂化天.他化自在天〉】
【3.1.6.2 建立樂生:〈離生喜樂.定生喜樂.離喜樂〉】
【3.1.6.3 欲樂生別:〈欲求欲生.有求樂生.梵行求無漏〉求寂靜者不立生】
復次,生建立者,謂三種欲生。
或有眾生,現住欲塵。由此現住欲塵故,富貴自在。
彼復云何?謂一切人,及四大王眾天,乃至善知足天。
是名「第一欲生」。
或有眾生,變化欲塵。由此變化欲塵故,富貴自在。
彼復云何?謂樂化天。
由彼諸天,為自己故化為欲塵;非為他故。唯自變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
是名「第二欲生」。
或有眾生,他化欲塵。由他所化諸欲塵故,富貴自在。
彼復云何?謂他化自在天。
由彼諸天,為自因緣亦能變化,為他因緣亦能變化,故於自化,非為希奇,
用他所化欲塵,為富貴自在故,說此天為「他化自在」;
非彼諸天,唯受用他所化欲塵,亦有受用自所化欲塵者。
是名「第三欲生」。
復有三種樂生。
或有眾生,用離生喜樂,灌灑其身。謂初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一樂生。
或有眾生,由定生喜樂,灌灑其身。謂第二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二樂生。
或有眾生,以"離喜"樂,灌灑其身。謂第三靜慮地諸天。是名第三樂生。
問:何故建立三種欲生、三種樂生耶?
答:由三種求故。一.欲求。二.有求。三.梵行求。
謂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欲求者。一切皆為三種欲生,更無增過。
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有求者,多分求樂。由貪樂故,一切皆為三種樂生。
由諸世間,為不苦不樂寂靜生處,起追求者,極為尠少,故此以上不立為生。
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墮梵行求者。一切皆為求無漏界。
或復有一墮邪梵行求者。
為求不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起邪分別,謂為解脫。
當知此是「有上梵行求」。
無上梵行求者。謂求無漏界。
【3.1.7 自體建立:欲界天自害非他.母腹眾生他害非自.處已生位自害他害.住最後身非自非他】
復次,自體建立者。
謂於三界中所有眾生,有四種得自體差別。
或有所得自體,由自所害,不由他害。
謂有欲界天,名「遊戲忘念」。
彼諸天眾,或時耽著種種戲樂,久相續住。由久住故忘失憶念。由失念故從彼處沒。
或復有天,名曰「意憤」。
彼諸天眾,有時展轉角眼相視。由相視故意憤轉增。意憤增故從彼處沒。
或有所得自體,由他所害,不由自害。
謂處羯羅藍、遏部曇、閉尸、鍵南位,及在母腹中,所有眾生。
或有所得自體,亦由自害,亦由他害。
謂即彼眾生,處已生位,諸根圓滿,諸根成就。
或有所得自體,亦非自害,亦非他害。
謂色、無色界諸天、一切那落迦、似那落迦鬼、
如來使者、住最後身、慈定、滅定,若無諍定、若處中有。
如是等類。
【3.1.8 立因緣果:〈相.依處.差別.建立〉】
【3.1.8.1 相:此先此立.和合故法〈生.得.成.辦.用〉】
【3.1.8.1.1 生:自種為先.依業為立.助伴所緣.和合法生】
【3.1.8.1.2 得:佛種為先.內分力立.外分力和.證得涅槃】
【3.1.8.1.3 成:勝解愛樂.宗因譬喻.不違眾善敵論.故立義成】
【3.1.8.1.4 辦:巧智為先.勤劬建立.眾具和合.故業處辦】
【3.1.8.1.5 用:自種為先.種生為立.生緣和合.作用可知】
云何因緣果建立?
謂略說有四種。一.由相故。二.由依處故。三.由差別故。四.由建立故。
因等相者。
謂若由此為先,此為建立,此和合故彼法生,或得,或成,或辦,或用。
說此為彼因。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生耶?
答:自種子為先,除種子依。
所餘若有色、若無色依,及業為建立。
助伴、所緣,為和合故,隨其所應,"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諸法生。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得何法耶?
答:聲聞獨覺如來種性為先,內分力為建立,外分力為和合故,證得煩惱離繫涅槃。
內分力者。
謂如理作意、少欲知足等內分善法,及得人身--
生在聖處,諸根無缺,無事業障。於其善處,深生淨信。
如是等法,名「內分力」。
外分力者。
謂諸佛興世,宣說妙法,教法猶存。住正法者,隨順而轉;具悲信者,以為施主。
如是等法,名「外分力」。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成耶?
答:所知勝解愛樂為先,宗因譬喻為建立,不相違眾、善敵論者為和合故,所立義成。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辦耶?
答: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劬為建立,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工巧業處辦。
又愛為先,由食住者依止為建立,四食為和合故,受生有情安住充辦。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用耶?
答:即自種子為先,即此生為建立,即此生緣為和合故,自業諸法作用可知。
何等名為"自業作用"?
謂眼以見為業,如是餘根,各自業用應知。
又地能持水、能爛火、能燒風、能燥。如是等類,當知外分自業差別。
【3.1.8.2 依處:〈語.領受.習氣.潤種.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隨順.功能.和合.障礙.無障礙〉】
【3.1.8.3 差別:十因〈隨說.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相違.不相違〉四緣.五果】
【3.1.8.4 建立:〈解說十因.解說四緣.解說五果〉】
【3.1.8.4.1 解說十因:隨說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相不相違】
因等依處者。謂十五種。
一語。 二領受。 三習氣。 四有潤種子。 五無間滅。
六境界。 七根。
八作用。 九士用。 十真實見。
十一隨順。十二差別功能。十三和合。十四障礙。十五無障礙。
因等差別者。
謂十因、四緣、五果
十因者。一隨說因。二觀待因。三牽引因。四生起因。五攝受因。
六引發因。七定異因。八同事因。九相違因。十不相違因。
四緣者。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
五果者。一異熟果。二等流果。三離繫果。四士用果。五增上果。
因等建立者。
謂依語因依處,施設隨說因。所以者何?
由於"欲界繫法、色無色界繫法及不繫法"施設名為先故想轉;
想為先故語轉;由語故隨見聞覺知,起諸言說。
是故「依語依處施設隨說因」。
依領受因依處,施設觀待因。所以者何?
由諸有情:
諸有欲求欲繫樂者, 彼觀待此,於諸欲具,或為求得、或為積集、或為受用。
諸有欲求色無色繫樂者,彼觀待此,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為受用。
諸有欲求不繫樂者, 彼觀待此,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為受用。
諸有不欲苦者,彼觀待此,於彼生緣、於彼斷緣,或為遠離、或為求得、或為受用。
是故「依領受依處施設觀待因」。
依習氣因依處,施設牽引因。所以者何?
由淨不淨業,熏習三界諸行。於愛不愛趣中,牽引愛不愛自體。
又即由此增上力故,外物盛衰。
是故「依諸行淨不淨業習氣依處施設牽引因」。
依有潤種子因依處,施設生起因。所以者何?
由欲、色、無色界繫法,各從自種子生。
愛名能潤,種是所潤。
由此所潤諸種子故,先所牽引各別自體,當得生起。
如經言:「業為感生因;愛為生起因」。
是故「依有潤種子依處施設生起因」。
依無間滅因依處,及依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因依處,施設攝受因。所以者何?
由欲繫諸法,無間滅攝受故、境界攝受故、根攝受故、作用攝受故、士用攝受故諸行轉。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法亦爾。
或由真實見攝受故,餘不繫法轉。
是故「依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依處施設攝受因」。
依隨順因依處,施設引發因。所以者何?
由欲繫善法,能引欲繫諸勝善法,如是欲繫善法,能引色無色繫及不繫善法,由隨順彼故。
如欲繫善法,如是色繫善法,能引色繫諸勝善法,及無色繫善法、不繫善法。
如色繫善法,如是無色繫善法,能引無色繫諸勝善法及不繫善法。
如無色繫善法,如是不繫善法,能引不繫諸勝善法,及能引發無為作證。
又不善法能引諸勝不善法。謂欲貪能引瞋癡慢見疑、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
如欲貪,如是瞋癡慢見疑,隨其所應,盡當知。
如是無記法,能引善不善無記法,如善、不善、無記種子、阿賴耶識。
又無記法能引無記勝法。如段食能引受生有情,令住令安,勢力增長,由隨順彼故。
是故「依隨順依處施設引發因」。
依差別功能因依處,施設定異因。所以者何?
由欲繫諸法,自性功能有差別故,能生種種自性功能。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是故「依差別功能依處施設定異因」。
依和合因依處,施設同事因。所以者何?
要由獲得自生和合故,欲繫法生。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如生和合,如是"得、成、辦、用"和合亦爾。
是故「依和合依處施設同事因」。
依障礙因依處,施設相違因。所以者何?
由欲繫法將得生,若障礙現前,便不得生。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如生,如是得成辦用亦爾。
是故「依障礙依處施設相違因」。
依無障礙因依處,施設不相違因。所以者何?
由欲繫法將得生,若無障礙現前,爾時便生。
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及不繫法亦爾。
如生,如是得成辦用亦爾。
是故「依無障礙依處施設不相違因」。
【3.1.8.4.2 解說四緣:〈種子.無間滅.境界.所餘〉依處〈因.等無間.所緣.增上〉緣】
【3.1.8.4.3 解說五果:〈習氣.隨順.真實見.士用.所餘〉依處〈異熟.等流.離繫.士用.增上〉果】
【3.1.8.4.4 因緣果義:順益為因.建立為緣.成辦為果.五相.能生方便.俱有無間.久遠滅】
復次,
依種子緣依處,施設因緣。
依無間滅緣依處,施設等無間緣。
依境界緣依處,施設所緣緣。
依所餘緣依處,施設增上緣。
復次,
依習氣隨順因緣依處,施設異熟果及等流果。
依真實見因緣依處,施設離繫果。
依士用因緣依處,施設士用果。
依所餘因緣依處,施設增上果。
復次,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緣義;成辦義是果義。
又建立因,有五種相。一.能生因。二.方便因。三.俱有因。四.無間滅因。五.久遠滅因。
能生因者。謂生起因。
方便因者。謂所餘因。
俱有因者。謂攝受因一分。如眼於眼識,如是耳等於所餘識。
無間滅因者。謂生起因。
久遠滅因者。謂牽引因。
又建立因,有五種相。一.可愛因。二.不可愛因。三.增長因。四.流轉因。五.還滅因。
又建立因,有七種相。
謂無常法是因。
無有常法能為法因。謂或為生因、或為得因、或為成立因、或為成辦因、或為作用因。
又雖無常法為無常法因。然與他性為因,亦與後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
又雖與他性為因,及與後自性為因。然已生未滅方能為因;非未生已滅。
又雖已生未滅能為因。然得餘緣,方能為因;非不得。
又雖得餘緣,然成變異,方能為因;非未變異。
又雖成變異,必與功能相應,方能為因;非失功能。
又雖與功能相應,然必相稱相順,方能為因;非不相稱相順。
由如是七種相,隨其所應,諸因建立應知。
【簡表:十因五果四緣】
因 |
相 |
依處 |
緣 |
果 |
略說 |
隨說因 |
方便 |
語 |
增上 |
增上 |
名生想轉.想生語轉.語生隨聞起言 |
觀待因 |
方便 |
領受 |
增上 |
增上 |
由諸有情.觀待彼欲.於物事緣.為得為受.為斷為生 |
牽引因 |
久遠滅 |
習氣 |
增上 |
異熟.等流 |
由業熏行.趣引自體.二增上力.外物盛衰 |
生起因 |
能生 無間滅 |
有潤種子 |
因 |
增上 |
繫法自種.愛潤繫種.先所牽引.當得生起 |
攝受因 |
俱有 |
無間滅 境界 根.作用. 士用 真實見 |
等無間 所緣 增上 增上 增上 |
增上 增上 增上 士用 離繫 |
繫法由諸依處攝受.不繫法由真實見攝受.故諸行轉 |
引發因 |
方便 |
隨順 |
增上 |
異熟.等流 |
欲繫引色繫.色引無色.無色引無為作證.隨順彼故 |
定異因 |
方便 |
差別功能 |
增上 |
增上 |
自性功能有差別故.法生差別 |
同事因 |
方便 |
和合因 |
增上 |
增上 |
自生和合故法生.得成辦用亦如是 |
相違因 |
方便 |
障礙因 |
增上 |
增上 |
障礙現前.繫法將生不得生 |
不相違因 |
方便 |
無障礙因 |
增上 |
增上 |
障礙不現.繫法將生便得生 |
【3.2 相施設:體所緣行相.等起與差別.決擇及流轉.略辯相應知】
【3.2 尋伺七相:〈體性.所緣.行相.等起.差別.決擇.流轉〉】
云何相施設建立?
嗢拕南曰:體所緣行相。等起與差別。決擇及流轉。略辯相應知。
應知此相,略有七種。一.體性。二.所緣。三.行相。四.等起。五.差別。六.決擇。七.流轉。
尋伺體性者。謂不深推度所緣,思為體性;若深推度所緣,慧為體性,應知。
尋伺所緣者。謂依名身、句身、文身,義為所緣。
尋伺行相者。謂即於此所緣,尋求行相是尋;即於此所緣,伺察行相是伺。
尋伺等起者。謂發起語言。
尋伺差別者,有七種差別。謂有相、無相,乃至不染污。如前說。
尋伺決擇者。若尋伺即分別耶?設分別即尋伺耶?
謂諸尋伺必是分別;或有分別非尋伺,謂望出世智。
所餘一切三界心心所,皆是分別,而非尋伺。
尋伺流轉者。
若那落迦尋伺,何等行?何所觸?何所引?何相應?何所求?何業轉耶?
如那落迦,如是傍生、餓鬼、人、欲界天、初靜慮地天.所有尋伺,
何等行?何所觸?何所引?何相應?何所求?何業轉耶?
謂那落迦尋伺,唯是慼行,觸非愛境,引發於苦,與憂相應,常求脫苦;嬈心業轉。
如那落迦尋伺,一向受苦,餓鬼尋伺亦爾。
傍生人趣、大力餓鬼,所有尋伺,
多分慼行,少分欣行。多分觸非愛境,少分觸可愛境。
多分引苦,少分引樂。多分憂相應,少分喜相應。
多分求脫苦,少分求遇樂;嬈心業轉。
欲界諸天.所有尋伺,
多分欣行,少分慼行。多分觸可愛境,少分觸非愛境。
多分引樂,少分引苦。多分喜相應,少分憂相應。
多分求遇樂,少分求脫苦;嬈心業轉。
初靜慮地天.所有尋伺,
一向欣行,一向觸內可愛境界。
一向引樂,一向喜相應。唯求不離樂;不嬈心業轉。
【3.3 如理作意:依處及與事。求受用正行。二菩提資糧。到彼岸方便】
【3.3.1 如理八相:依處事求.受用正行.聲聞/獨覺乘資糧.波羅蜜多方便】
【3.3.2 解釋餘相:施主尸羅.成修受施.損惱攝益.非善友相.引攝供事.依止四處.能感五果.聰慧相】
云何如理作意施設建立?
嗢拕南曰:依處及與事。求受用正行。二菩提資糧。到彼岸方便。
應知建立略由八相。
謂由依處故、事故、求故、受用故、正行故、聲聞乘資糧方便故、
獨覺乘資糧方便故、波羅蜜多引發方便故。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依處者。
謂有六種依處。 (參卷55.自性善)
一.決定時。
二.止息時。 三.作業時。
四.世間離欲時。
五.出世離欲時。 六.攝益有情時。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事者。
謂八種事。
一.施所成福作用事。二.戒所成福作用事。三.修所成福作用事。
四.聞所成事。
五.思所成事。 六.餘修所成事。
七.簡擇所成事。
八.攝益有情所成事。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求者。
謂如有一,不以非法及不兇險,追求財物。。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受用者。
謂如即彼追求財已,
不染不住,不耽不縛,不悶不著,亦不堅執。
深見過患,了知出離,而受用之。
如理作意相應尋伺正行者。
謂如有一,了知父母、沙門婆羅門及家長等,恭敬供養,利益承事。
於今世後世所作罪中,見大怖畏,行施作福,受齋持戒。
聲聞乘資糧方便者。聲聞地中,我當廣說。
獨覺乘資糧方便者。獨覺地中,我當廣說。
波羅蜜多引發方便者。菩薩地中,我當廣說。
復次施主,有四種相。一.有欲樂。 二.無偏黨。 三.除匱乏。 四.具正智。
具尸羅者,亦有四相。一.有欲樂。 二.結橋梁。 三.不現行。 四.具正智。
成就修者,亦有四相。一.欲解清淨。二.引攝清淨。三.勝解定清淨。四.智清淨。
又受施者,有六種。 一.受學受施。二.活命受施。三.貧匱受施。
四.棄捨受施。五.羈遊受施。六.耽著受施。
復有八種損惱。
一.飢損惱。二.渴損惱。三.麁食損惱。 四.疲倦損惱。
五.寒損惱。六.熱損惱。七.無覆障損惱。八.有覆障損惱。
復有六種損惱。
一.俱生。
二.所欲匱乏。三.逼切。
四.時節變異。五.流漏。 六.事業休廢。
復有六種攝益。
一.任持攝益。二.勇健無損攝益。三.覆護攝益。
四.塗香攝益。五.衣服攝益。 六.共住攝益。
復有四種非善友相。
一.不捨怨心。二.引彼不愛。三.遮彼所愛。四.引非所宜。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四善友相。
復有三種引攝。
一.引攝資生具。二.引攝有喜樂。三.引攝離喜樂。
復有四種隨轉供事。
一.隨轉供事非知舊者。二.隨轉供事諸親友者。
三.隨轉供事所尊重者。四.隨轉供事具福慧者。
由此四種隨轉供事,依止四處,獲得五果應知。何等四處?
一無攝受處。二無侵惱處。三應供養處。四同分隨轉處。
依此四處,能感五果。
一感大財富。二名稱普聞。三離諸煩惱。四證得涅槃。五或往善趣。
又聰慧者,
有三種聰慧相。一.於善受行。 二.於善決定。 三.於善堅固。
復有三相。 一.受學增上戒。二.受學增上心。三.受學增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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