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五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 菩薩地之四
【戒蘊圓滿:律儀戒。善法戒。眾生戒】
復次,當知菩薩毘奈耶,略有三聚。 (佛教戒律)
【律儀戒:毘奈耶相,即是毘奈耶聚】
初律儀戒毘奈耶聚。
如薄伽梵為諸聲聞所化有情,略說毘奈耶相。
當知即此毘奈耶聚。
【善法戒:善察六心〈輕蔑.懈怠.覆蔽.勞倦.病隨.障隨〉】
云何攝善法戒毘奈耶聚?
謂諸菩薩,於攝善法戒,勤修習時,略於六心,應善觀察。何等為六。
一.輕蔑心。 二.懈怠俱行心。 三.有覆蔽心。
四.勤勞倦心。 五.病隨行心。 六.障隨行心。
若諸菩薩於善法中,
所有輕心、無勝解心,及陵蔑心。名輕蔑心。
若有懶惰憍醉放逸所纏繞心。名懈怠俱行心。
若貪欲等隨有一蓋,或諸煩惱,及隨煩惱所纏繞心。名有覆蔽心。
若住勇猛增上精進,身疲心倦,映蔽其心。名勤勞倦心。
若有諸病損惱其心,無有力能,不堪修行。名病隨行心。
若有喜樂談論等障,隨逐其心。名障隨行心。
【有罪無罪:不隨欲而受無罪;隨欲而受有罪】
菩薩於此六種心中,應正觀察:
「我於如是六種心中,為有隨一現前行耶?為無有耶?」
於前三心,菩薩一向不應生起。
設已生起,不應忍受。若有忍受,而不棄捨,遍於一切。皆名有罪。
勤勞倦心現在前時,由此心故捨善方便。
若為暫息身心疲惱,當於善法多修習者。當知無罪。
若於一切畢竟捨離,謂「我何用精勤修習如是善法,令我現在安住此苦」。
若如是者,當知有罪。
病隨行心現在前時。
菩薩於此無有自在,不隨所欲,修善加行。雖復忍受而無有罪。
障隨行心現在前時。
若不隨欲墮在其中,或觀此中,有大義利,雖復忍受而無有罪。
若隨所欲故入其中,或觀是中,無有義利,或少義利而故忍受。當知有罪。
如是六心,
前三生已,而忍受者。一向有罪。
病隨行心,雖復忍受。一向無罪。
餘之二心,若生起已而忍受者,或是有罪,或是無罪。
【眾生戒:當正觀察六處攝行〈自他、財衰財盛、法衰法盛〉】
若諸菩薩,於作有情利益戒中,勤修習時,當正觀察六處攝行。
所謂自他、財衰財盛、法衰法盛。是名六處。
言財衰者。謂衣食等,未得不得,得已斷壞。與此相違,當知財盛。
言法衰者。謂越所學,於先未聞勝義所攝如來所說微妙法句,不得聽聞。
如不聽聞、先所未聞。如是,
於先所未思惟,不得思惟,有聽聞障,有思惟障。設得聞思,尋復忘失。
於所未證修所成善,而未能證。設證還退。
與此相違,當知法盛。
此中菩薩,作自法衰令他財盛,此不應為。如令財盛,法盛亦爾。
此中義者,越學所攝及能隨順越學所攝,或於證法退失所攝,當知法衰。
又諸菩薩,作自財衰令他財盛。
若此財盛,不引法衰,此則應為。若引法衰,此不應為。
如令財盛,法盛亦爾。 (令法盛不引財衰,應為)
又諸菩薩,作自財盛令他財盛。此則應為。如令財盛,法盛亦爾。
又諸菩薩,作自法盛令他財盛。此則應為。如令財盛,法盛亦爾。
於如是事,
若不修行,名為有罪。
若正修行,是名無罪。
【表一】
|
他財盛 |
他法盛 |
他財衰 |
他法衰 |
自財盛 |
可 |
可 |
X |
X |
自法盛 |
可 |
可 |
X |
X |
自財衰 |
不引法盛則可 |
不引財盛則可 |
X |
X |
自法衰 |
X |
X |
X |
X |
【護不護:有闕非護。 律儀戒為重,由他受戒非真實防護】
如是且說菩薩所受三種律儀略毘奈耶。菩薩於中,常應作意思惟修學。
若有於此三種所受菩薩戒中,隨有所闕,
當知非護,當言不護菩薩律儀,不當言護此三種戒。
由律儀戒之所攝持,令其和合。
若能於此精勤守護,亦能精勤守護餘二。
若有於此不能守護,亦於餘二不能守護。
是故若有毀律儀戒,名毀一切菩薩律儀。
若有「為令他了知故,隨順他故,由他勸導」,受菩薩戒。
非「自所起增上意樂,隨觀隨察,自生淨信。於諸有情住憐愍心,愛樂善法」,受菩薩戒。
當言此非真實防護,亦非圓滿修習善法,亦不能得彼果勝利。
與此相違,當知乃名「真實防護」,亦能獲得彼果勝利。
【捨不捨:有四〈發起受心.棄捨語言.總別毀犯.增上品纏〉】
復次,若有不捨如是律儀,當知餘生亦得隨轉;非彼捨者。
又捨因緣略有四種。
一者.決定發起受心,不同分心。
二者.若於有所識別大丈夫前,故意發起棄捨語言。
三者.總別毀犯,四種他所勝法。
四者.若以增上品纏,總別毀犯,隨順四種他所勝法。
由此因緣,
當知棄捨菩薩律儀,若有還得清淨受心,復應還受。
【施不施:出家三衣,思擇故施、顧善顧善,皆無罪】
復次,若有出家菩薩,除三衣外,所有長物、佛所聽畜身所受用,順安樂住。
若故思擇,施來求者。當知無罪。
若顧善品,非慳貪障,而顧善者,亦無有罪。
【施不施:書正法紙,不與愚眾。書外道紙,不與正眾。白紙與彼欲書正法】
諸有葉紙,已書正法,有嬰兒慧眾生來乞。
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勸他施,亦名有罪。
除作是心,我今惠彼,
欲試其人,於甚深法,堪受持不、能信解不。如是無罪。
若以葉紙,書似正法及外道論。
或先已書,授彼信解眾生手中,或勸他與,當知有罪。
菩薩唯應勸彼棄捨手中異論。
或令書寫諸佛聖教,或自欲知彼不堅實。不應開示。
或有葉紙,猶未書寫,有來求乞。
爾時菩薩,應問彼言「汝今何用如是物為?」
彼若答言「我欲轉賣以充食用」。
若此葉紙,為書正法,則不應與。
有財物者,應施價直。若無價直,二俱不與,亦無有罪。
彼若答言「我求此物為書正法」。
即以葉紙應施與之,仍告彼言隨意受用。
彼若欲書下劣典籍,不與無罪。如書下劣書等亦爾。
若欲書寫最勝經典,不施與者,當知有罪。
【親中怨:隨順繫想,染心攝受,放捨意樂,當知有罪】
若諸菩薩,
於己有恩諸有情所,隨順恩想,相續發起親友意樂,以有染心方便攝受,欲為朋黨,當知有罪。
或於有怨諸有情所,隨順怨想,相續發起怨讎意樂,有穢濁心,當知有罪。
或於無恩無怨諸有情所,相續發起中庸意樂、放捨意樂,當知有罪。
【求出家:〈去患不度。無患而度〉無罪】
若有現前求欲出家。
隨順觀察,時有過患,却有過患。不度出家,當知無罪。
若有安住,憐愍彼心,雖度出家,亦無有罪。
如說出家受具足戒,與作依止,攝為徒眾,當知亦爾。
由如是等所有行相,當知菩薩三種戒蘊,皆得圓滿。
【略說:五功德〈無著.無戀.無罪.無分別.迴向〉】
復次,先已廣說施等。今當略說。
謂諸菩薩,所有布施,略與五種功德相應,得入布施到彼岸數。何等為五?
一者.無著。 二者.無戀。 三者.無罪。 四.無分別。 五者.迴向。
如施,戒等,當知亦爾。
無著者。謂於一切種施等障法中,無有罣礙。
無戀者。謂於有染及彼果中,心無繫著。
無罪者。謂遠離一切種施等隨煩惱。
無分別者。謂於施等,不觀遍計所執自性。
迴向者。謂以一切施等諸行,願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如是菩薩,由此五德,攝受一切波羅蜜多,
名菩薩施,乃至名菩薩慧。
名一切施,乃至名一切慧。
名艱難施,乃至名艱難慧。
廣說一切嗢拕南頌,皆隨決了,一切皆如〈本地分〉說。
【施清淨:隨煩惱〈遍染惱.棄捨.不可樂.不圓滿.不成熟〉〈不出離.雜染惱.不劣薄.現前墮.盡滅法〉】
復次,於施波羅蜜多,由內及外,有十隨煩惱。
對治彼故,得施波羅蜜多十種清淨。如〈菩薩地〉已說。 (11.1.2 清淨施)
由增一次第,
依於外門,有五隨煩惱。
一.遍染惱性。 二.棄捨性。 三.不持可樂性。
四.意望不圓滿性。五.不成熟性。
依於內門,有五隨煩惱。
一.不出離性。 二.雜染惱性。 三.不劣薄性。
四.現前墮性。 五.盡滅法性。
【戒清淨:意樂.加行有五〈無間缺.遍修治.迴向.助伴.守護〉】
復次,前〈戒品〉中已說十種尸羅清淨。 (11.2.15 清淨戒)
當知初一是意樂清淨,餘九是加行清淨。
於加行中復有五種。
一.無間缺加行。 二.遍修治加行。 三.迴向加行。
四.助伴加行。 五.守護加行。
第二第三為初加行。第四為第二加行。第五為第三加行。
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為第四加行。第十為第五加行。
【表:尸羅清淨與加行】
初善受 |
不沈舉 |
離懈怠 |
離放逸 |
正願 |
軌則具足 |
淨命具足 |
離二邊 |
永出離 |
先所無損 |
|
無間缺 |
無間缺 |
遍修治 |
迴向 |
助伴 |
助伴 |
助伴 |
助伴 |
守護 |
意樂 |
加行 |
加行 |
加行 |
加行 |
加行 |
加行 |
加行 |
加行 |
加行 |
【忍清淨:修習.思擇〈遠離罪生.彼不現行.無罪生.遠離彼因緣〉】
復次,忍波羅蜜多十清淨中。當知略有二種清淨。
謂前九種,名思擇力清淨。
其第十種,名修習力清淨。
思擇力清淨,復有四種。
一.遠離罪生清淨。二.彼不現行清淨。
三.無罪生清淨。 四.遠離彼因緣清淨。
一種、二種、三種、三種,如其次第。
不忍因緣,復有三種。
一.無慚。二.無愧。三.無哀愍性。
【表:忍清淨細分】
損惱不報 |
損惱不憤 |
損惱無怨 |
饒益無異 |
益己捨 |
於怨悔謝 |
成就慚愧 |
成就愛敬 |
成就哀愍 |
一切不忍 |
思擇力 |
思擇力 |
思擇力 |
思擇力 |
思擇力 |
思擇力 |
思擇力 |
思擇力 |
思擇力 |
修習力 |
遠離罪生 |
彼不現行 |
彼不現行 |
無罪生 |
無罪生 |
無罪生 |
遠離因緣 |
遠離因緣 |
遠離因緣 |
|
【精進清淨:〈安處.純熟.策發.方便.不虛時住.不艱辛住.出離.攝受助伴.速疾神通.無盡性〉】
復次,精進波羅蜜多有十清淨。
一.安處清淨。 二.純熟清淨。 三.策發清淨。 四.方便清淨。
五.不虛時住清淨。六.不艱辛住清淨。七.出離清淨。
八.攝受助伴清淨。九.速疾神通清淨。十.無盡性清淨。
【靜慮清淨:〈清淨.無漏.根本/自在方便.證得根本.住/引發神通/成熟有情/降伏外道自在.無上離繫〉】
復次,靜慮波羅蜜多有十清淨。
一.清淨清淨。 二.無漏清淨。 三.根本方便清淨。 四.證得根本清淨。
五.自在方便清淨。 六.住自在清淨。 七.引發神通自在清淨。
八.成熟有情自在清淨。九.降伏外道自在清淨。十.無上離繫清淨。
【慧清淨:通達〈諸相.緣起.教導.士用.證得〉】
復次,慧波羅蜜多有五清淨。
一.通達諸相清淨。 二.通達緣起清淨。 三.通達教導清淨。
四.通達士用清淨。 五.通達證得清淨。
【表:六波羅蜜多】
施 |
尸羅 |
忍 |
精進 |
靜慮 |
慧 |
遍染惱性 |
意樂清淨 |
思擇力 |
安處 |
清淨 |
通達諸相 |
棄捨性 |
加行清淨 |
修習力 |
純熟 |
無漏 |
通達緣起 |
不持可樂性 |
|
|
策發 |
根本方便 |
通達教導 |
意望不圓滿性 |
|
|
方便 |
證得根本 |
通達士用 |
不成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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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虛時住 |
自在方便 |
通達證得 |
不出離性 |
|
|
不艱辛住 |
住自在 |
|
雜染惱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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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離 |
引發神通自在 |
|
不劣薄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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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受助伴 |
成熟有情自在 |
|
現前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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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疾神通 |
降伏外道自在 |
|
盡滅法性 |
|
|
無盡性 |
無上離繫 |
|
【菩提分:四念住、四聖諦】
復次,云何菩薩於身住循身觀?
謂於相身,循環觀「真如」身。 (參考.聲聞地.28)
如於身,於受心法,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云何菩薩「為令未生惡不善法,得不生故生欲」,乃至廣說。
謂於真如境,繫心令住。為令一切相及麁重未得現前內未生者,得不生故生欲,乃至廣說。
如令未生得不生故,如是,
已生已得現前於內生者,為令斷故,於能對治所有善法,未生令生,已生令住,乃至廣說。
【四聖諦:於念住位,繫心置所緣境,令心安住,勤修神足,修加行道】
當知此中,於念住位,最初,繫心置所緣境。
次於所緣,令心安住,勤修正斷。
次得定已,復令此定善圓滿故,於神足中勤修加行。
定圓滿已,為令一切相及麁重得離繫故,依信等根,修加行道。
加行道中,根是下品,力是上品。
如是正修加行道已,次得覺支通達實際。
達實際已,次修道支。
漸漸乃至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一切障皆得解脫。
【相麁重縛:〈根.境.愛.建立.境無智.知無智.後有愛.無有愛.無因.因.執.眾生.我慢.法慢〉】
復次,相麁重縛,當知差別有十四種。
一.根縛。
二.境縛。 三.有情展轉更相愛縛。
四.建立縛。謂器世間諸所有根,依之而轉,故名建立。
五.於所知境無智縛。 六.於能知智無智縛。
七.後有愛縛。 八.無有愛縛。
九.執著不平等因及無因縛。 十.證得增上因縛。
十一.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縛。
十二.執著補特伽羅自性縛。
十三.補特伽羅遍知增上慢縛。 十四.法遍知增上慢縛。
【妄想縛:〈內想.外想.內外想.修習念住.循觀住境.循觀住身〉令心解脫】
復次,依空勤修念住菩薩。略於六種妄想縛中,當令其心速得解脫。
云何名為六種想縛?所謂
於身乃至於法發起內想,是初想縛。
即於是中發起外想,是第二想縛。
即於是中起內外想,是第三想縛。
若於十方無數無量諸有情界,
願令解脫修習念住,此中諸想是第四想縛。
若由此故,
於身等境循觀而住,此中諸想是第五想縛。
即於身等循觀住者,此中諸想是第六想縛。
【後後想縛:〈第一義.造作/無造作.常.流轉.無變異.苦性.自相.一切法.我無染淨.無自性相〉】
即於此中,循環觀故,復有十一後後想縛。
云何十一後後想縛?謂於身等住循身等觀者。
於諸雜染清淨諦中,所起第一義想。是名初縛。
即於雜染第一義中,所起造作想。是第二縛。
即於清淨第一義中,所起無造作想。是第三縛。
即於無造作第一義中,所起常想。是第四縛。
即於造作雜染中,所起流轉想。是第五縛。
即於常中,所起無變異想。是第六縛。
即於流轉中,由有苦有變異故,所起苦性想。是第七縛。
即於此中,由生滅住異自相故,自相有變異故,所起彼自相想。是第八縛。
即於無變異及有變異第一義中,所起能攝染污清淨一切法想。是第九縛。
即於雜染清淨一切法中,所有我無染淨想。是第十縛。
即於雜染清淨諸法,所起無自性相想。是第十一縛。
由諸菩薩,
於此後後諸行想縛、所知境界正觀察故,能依於空善修念住,令心解脫。
於此想縛得解脫故,一切想縛皆得解脫。
【表:後後想縛.次第】
於身等住循身等觀 |
|
1.於諸雜染清淨中,起第一義想 |
|
2.於雜染第一義,起造作想 |
3.於清淨第一義,起無造作想 |
5.起流轉想 |
4.起常想 |
7.起苦性想 |
6.起無變異想 |
8.起彼自相想 |
9.起攝淨法想 |
11.起無自性相想 |
10.我無染淨想 |
【功德分】
【惡取空者:說世俗有、勝義無。應令彼思何以是有】
復次,於大乘中,或有一類,惡取空故,
作如是言:「由世俗故一切皆有;由勝義故一切皆無!」
應告彼言:「長老!何者世俗?何者勝義?」
如是問已,彼若答言:
「若一切法,皆無自性,是名勝義。
若於諸法,無自性中,自性可得,是名世俗。
何以故?無所有中,建立世俗假設名言,而起說故」。
應告彼曰:
「汝何所欲?名言世俗,為從因有自性可得?為唯名言世俗說有?
若名言世俗從因有者,名言世俗,從因而生,而非是有,不應道理。
若唯名言世俗說有,名言世俗無事而有,不應道理」。
又應告言:「長老,何緣諸可得者,此無自性如是?」
問已。彼若答言:「顛倒事故」。
復應告言:
「汝何所欲?此顛倒事為有?為無?
若言有者,“說一切法由勝義故皆無自性”,不應道理。
若言無者,“顛倒事故諸可得者此無自性”,不應道理。」
(若世間是顛倒,則言說「法無自性」應是顛倒;若無,自打嘴巴剛剛才說的話)
【因緣說:有五〈生恭敬.為攝眾.生尊重.為敘事.真實義〉】
復次,當知由五相故,思擇〈大乘經〉起因緣說。
謂為於說者,生恭敬故,起第一說。
為攝眾故,起第二說。
為於正法,生尊重故,起第三說。
為敘事故,起第四說。
為欲宣說真實義故及多所作故,起第五說。
【無顛倒道:依十二處自相共相觀故,證不共佛法】
復次,依十二處自相共相觀故,有十種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當知此中六種觀自相,四種觀共相。
謂於十二處眼等名言假立相中,能遍了知唯名言相。是名第一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復次於十二處能遍了知攝受虛妄分別種種生相。是名第二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復次於十二處能遍了知依因轉相。是名第三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復次於十二處能遍了知相壞轉相。是名第四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復次於十二處能遍了知清淨轉相。是名第五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當知此中,依二種業,有二清淨。 一.生起清淨。二.寂滅清淨。
復次於十二處能遍了知所有名言安足處相。是名第六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如是六種觀察自相。
復次即於如是十二處中能遍了知共相自性。是名第七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復次即於如是十二處中能遍了知共相無分別所行相。是名第八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復次即於如是十二處中能遍了知共相出世法所行相。是名第九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復次即於如是十二處中能遍了知共相清淨因相。是名第十無顛倒道能證所有不共佛法。
如是四種觀察共相。
【住地轉勝:八殊勝〈意樂.心清淨.悲.波羅蜜多.成熟.有情.承事供養.生.神力〉】
復次,當知由八殊勝,於諸住地,後後轉勝。
一.意樂殊勝。 二.心清淨殊勝。
三.悲殊勝。 四.波羅蜜多殊勝。
五.成熟有情殊勝。六.見諸佛往趣承事供養殊勝。
七.生殊勝。 八.神力殊勝。
【解深密經:〈勝義諦.法相〉】
【勝義諦:五相〈離名言無二.超過尋思所行.超過諸法一異性.遍一切一味〉】
復次,勝義諦有五種相。
一.離名言相。
二.無二相。
三.超過尋思所行相。
四.超過諸法一異性相。
五.遍一切一味相。
【離名言無二:有為即假名,非真有如是作為;無為因有為而有,非真有無作為的事】
此「勝義諦」,離名言相及無二相。當知如《解深密經》中,
如理請問菩薩問解甚深義密意菩薩言:
「最勝子!言一切法無二。一切法無二者,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二?」
解甚深義密意菩薩,告如理請問菩薩曰:「
善男子!一切法者,略有二種。 一者.有為。二者.無為。
是中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
如理請問:最勝子!如何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
解甚深義密意:
善男子!言有為者,乃是本師假施設句。
若是本師假施設句,即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
若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即是究竟種種遍計言辭所說;不成實故,非是有為。
善男子!言無為者,亦墮言辭。設離有為,無為少有所說,其相亦爾。
【聖者有為無為:為欲令他現等覺故,假立名想;聖者無想】
然非無事而有所說。何等為事?謂
「諸聖者以聖智聖見,離名言故現等正覺。
即於如是離言法性,為欲令他現等覺故,假立名想,謂之有為。」
善男子!言無為者,亦是本師假施設句。
若是本師假施設句,即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
若是遍計所集言辭所說,即是究竟種種遍計言辭所說;不成實故,非是無為。
善男子!言有為者,亦墮言辭。設離無為,有為少有所說,其相亦爾。
然非無事而有所說。何等為事?謂
「諸聖者以聖智聖見,離名言故現等正覺。
即於如是離言法性,為欲令他現等覺故,假立名想,謂之無為。」
如理請問:最勝子!如何此事?
「彼諸聖者以聖智聖見,離名言故現等正覺。
即於如是離言法性,為欲令他現等覺故,假立名想,或謂有為,或謂無為」。
【幻師化物:執著見聞說:唯此諦實,餘皆愚妄。彼應更觀察】
【幻師化物:不執著見聞。欲表義故,隨起言說。彼不須觀察】
解甚深義密意:
善男子!如善幻師或彼弟子,住四衢道,積集瓦礫草葉木等,現作種種幻化事業。
所謂象身馬身、車身步身、末尼真珠、瑠璃螺貝、璧玉珊瑚,種種財穀庫藏等身。
若諸眾生,愚癡頑鈍惡慧種類,無所曉知。
於瓦礫草葉木等上諸幻化事,見已聞已,作如是念:
「此所見者,實有象身,實有馬身、車身步身、
末尼真珠、瑠璃螺貝、璧玉珊瑚、種種財穀庫藏等身」。
如其所見、如其所聞,堅固執著,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愚妄」。
彼於後時,應更觀察。
若有眾生,非愚非鈍善慧種類,有所曉知。
於瓦礫草葉木等上諸幻化事,見已聞已,作如是念:
「此所見者,無實象身,無實馬身、車身步身、
末尼真珠、瑠璃螺貝、璧玉珊瑚、種種財穀庫藏等身。
然有幻狀迷惑眼事,於中發起大象身想,或大象身差別之想。
乃至發起種種財穀庫藏等想,或彼種類差別之想」。
不如所見、不如所聞,堅固執著,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愚妄」。
為欲表知,如是義故,亦於此中,隨起言說。
彼於後時,不須觀察。
【未得聖慧:執著見聞,應更觀察;已見聖諦:不執見聞,不須觀察】
如是,
若有眾生,是愚夫類、是異生類,未得諸聖出世間慧。於一切法離言法性,不能了知。
彼於一切有為無為,見已聞已,作如是念:「此所得者,決定實有,有為無為」。
如其所見如其所聞,堅固執著,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癡妄」。
彼於後時應更觀察。
若有眾生,非愚夫類,已見聖諦,已得諸聖出世間慧。於一切法離言法性,如實了知。
彼於一切有為無為,見已聞已,作如是念:
「此所得者,決定無實,有為無為。
然有分別所起行相,猶如幻事迷惑覺慧,於中發起為無為想,或為無為差別之想」。
不如所見不如所聞,堅固執著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癡妄」。
為欲表知如是義故,亦於此中隨起言說。
彼於後時不須觀察。
如是,善男子!
彼諸聖者於此事中,以聖智聖見,離名言故,現等正覺。
即於如是離言法性,為欲令他現等覺故,假立名想,謂之有為、謂之無為。
【結偈:佛說離言無二義。甚深非愚之所行。愚夫於此癡所惑。樂著二依言戲論...】
爾時解甚深義密意菩薩,欲重宣此義,
而說頌曰:
佛說離言無二義。甚深非愚之所行。愚夫於此癡所惑。樂著二依言戲論。
彼或不定或邪定。流轉極長生死苦。復違如是正智論。當生牛羊等類中。
【超過尋思所行:勝義〈無相所行.不可言說.絕諸表示諍論〉,但行〈有相.言說.表示.諍論〉】
復次,勝義諦超過尋思所行相。
當知如《解深密經》中,法涌菩薩白佛言:「
世尊!
從此東方過七十二殑伽河沙等世界,有世界名具大名稱,是中如來號廣大名稱。
我於先曰從彼佛土發來至此。
我於彼佛土曾見一處,有七萬七千外道并其師首同一會坐,為思諸法勝義諦相。
彼共思議稱量觀察,遍推求時,於一切法勝義諦相。竟不能得。
唯除種種意解,別異意解,變異意解。
互相違背,共興諍論。口出矛𥎞,更相𥎞已刺已,惱已壞已。各各離散。
世尊!我於爾時,竊作是念:「
如來出世,甚奇希有。
由出世故,乃於如是超過一切尋思所行勝義諦相,亦有通達作證可得」。
說是語已。爾時世尊告法涌菩薩曰:「善男子!如是如是,如汝所說。
我於超過一切尋思勝義諦相,現等正覺。現等覺已,為他宣說、顯現開解、施設照了。
何以故?我說勝義是諸聖者內自所證,尋思所行是諸異生展轉所證。
是故,法涌!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復次法涌,我說勝義無相所行。尋思但行有相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復次法涌,我說勝義不可言說。尋思但行言說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復次法涌,我說勝義絕諸表示。尋思但行表示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復次法涌,我說勝義絕諸諍論。尋思但行諍論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譬如:習苦味者不得蜜味;欲貪燒者不得離樂;樂言說者不得寂樂;樂見聞者不得斷滅意】
法涌!當知譬如有人,盡其壽量,習辛苦味。
於蜜石蜜上妙美味,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或於長夜,由欲貪勝解,諸欲熾火所燒然故。
於內除滅一切色聲香味觸相妙遠離樂,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或於長夜,由言說勝解,樂著世間綺言說故,
於內寂靜聖默然樂,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或於長夜,由見聞覺知表示勝解,樂著世間諸表示故。
於永除斷一切表示薩迦耶滅究竟涅槃,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法涌!當知譬如有人,
於其長夜,由有種種"我所、攝受、諍論、勝解、樂著世間諸諍論"故,
於北拘盧洲"無我所、無攝受、離諍論",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如是法涌!
諸尋思者.於超一切尋思所行勝義諦相,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結偈:內證無相之所行。不可言說絕表示。息諸諍論勝義諦。超過一切尋思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內證無相之所行。不可言說絕表示。
息諸諍論勝義諦。超過一切尋思相。
【超過諸法一異性:菩薩疑惑,勝義行相有異無異?】
【勝義行相:若無異者,異生應已證菩提。若異者,已見諦者應不能證菩提】
復次,勝義諦超過諸法一異性相。
當知如《解深密經》中,善清淨慧菩薩白佛言:「
世尊!甚奇!乃至世尊善說。
如世尊言:勝義諦相,微細甚深,超過諸法一異性相,難可通達。
世尊!我即於此,曾見一處,有眾菩薩等正修行勝解行地。
同一會坐,皆共思議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異性相。
於此會中,
一類菩薩作如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
一類菩薩復作是言:「非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然勝義諦相,異諸行相」。
有餘菩薩疑惑猶豫,
復作是言:是諸菩薩,誰言諦實?誰言虛妄?誰如理行?誰不如理?
或唱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
或唱是言:勝義諦相,異諸行相。
世尊!我見彼已,竊作是念:
彼諸善男子愚癡頑鈍,不明不善,不如理行;
於勝義諦,微細甚深,超過諸行一異性相,不能解了。」
說是語已。爾時,世尊告善清淨慧菩薩曰:
善男子!如是如是,如汝所說。
彼諸善男子愚癡頑鈍,不明不善,不如理行;
於勝義諦,微細甚深,超過諸行一異性相,不能解了。
何以故?善清淨慧!
非於諸行如是行時,名能通達勝義諦相,或於勝義而得作證。
何以故?善清淨慧!
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者。應於今時,一切異生,皆已見諦。
又諸異生,皆應已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或應已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
已見諦者,於諸行相,應不除遣。
若不除遣諸行相者,應於相縛,不得解脫。
此見諦者於諸相縛不解脫故,於麁重縛亦應不脫。
由於二縛不解脫故,
已見諦者,應不能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或不應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有異無異:非諸異生已證菩提;非麁重縛不能解脫。故有異無異,不應道理】
善清淨慧!由於今時,
非諸異生,皆已見諦;
非諸異生,已能獲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亦非已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故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相,不應道理。
若於此中,
作如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者,由此道理,當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善清淨慧!由於今時,
非見諦者,於諸行相不能除遣,然能除遣;
非見諦者,於諸相縛不能解脫,然能解脫;
非見諦者,於麁重縛不能解脫,然能解脫。
以於二障能解脫故,亦能獲得無上方便安隱涅槃,或有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故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相,不應道理。
若於此中,
作如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由此道理,當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勝義行相:若無異者,勝義諦應墮雜染相。若異者,一切行相應非勝義諦相】
【有異無異:勝義諦非墮雜染相;諸行相名勝義諦相。故有異無異,不應道理】
復次,善清淨慧!
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者。如諸行相墮雜染相,此勝義諦相,亦應如是墮雜染相。
善清淨慧!
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應非一切行相共相,名勝義諦相。
善清淨慧!
由於今時,勝義諦相非墮雜染相;諸行共相名勝義諦相。
是故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相,不應道理。
又勝義相與諸行相一向異相,不應道理。
若於此中,
作如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或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
由此道理,當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勝義行相:若無異者,不應後時更求勝義。若異者,諸行應不顯勝義相】
【有異無異:修觀行者更求勝義;諸行即顯現勝義相。故有異無異,不應道理】
復次,善清淨慧!
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異者。
如勝義諦相於諸行相無有差別,一切行相亦應如是無有差別。
修觀行者於諸行中,如其所見、如其所聞、如其所覺、如其所知,不應後時更求勝義。
若勝義諦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
應非諸行唯無我性,唯無自性之所顯現是勝義相。
又應俱時別相成立,謂雜染相及清淨相。
善清淨慧!
由於今時,一切行相皆有差別,非無差別。
修觀行者於諸行中,如其所見、如其所聞、如其所覺、如其所知,復於後時更求勝義。
又即諸行唯無我性,唯無自性之所顯現名勝義相。
又非俱時染淨二相別相成立。
是故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或一向異,不應道理。
若於此中,
作如是言"勝義諦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或一向異"者,
由此道理,當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一相異相:色性與貝、妙曲與聲、辛猛與椒、軟性與綿,不易施設】
【一相異相:勝義行相,不可施設。佛現正等覺,為他宣說,顯示開解,施設照了】
【結偈:行界勝義相.離一異性相.若分別一異.彼非如理行.眾生為相縛.及為麁重縛.要勤修止觀.爾乃得解脫】
善清淨慧!
如螺貝上鮮白色性,不易施設與彼螺貝一相異相。
如螺貝上鮮白色性;金上黃色,亦復如是。
如箜篌聲上美妙曲性,不易施設與箜篌聲一相異相。
如黑沈上有妙香性,不易設施與彼黑沈一相異相。
如胡椒上辛猛利性,不易設施與彼胡椒一相異相。
如胡椒上辛猛利性;訶梨淡性,亦復如是。
如蠹羅綿上有柔軟性,不易施設與蠹羅綿一相異相。
如熟酥上所有醍醐,不易施設與彼熟蘇一相異相。
又如一切行上無常性、一切有漏法上苦性、一切法上補特伽羅無我性,不易施設與彼行等一相異相。
又如貪上不寂靜相及雜染相,不易施設此與彼貪一相異相。
如於貪上,於瞋癡上,當知亦爾。
如是,善清淨慧!
勝義諦相,不可施設與諸行相一相異相。
善清淨慧!
我於如是微細極微細,甚深極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超過諸法一異性相勝義諦相,現正等覺。
現等覺已,為他宣說,顯示開解,施設照了。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行界勝義相。離一異性相。若分別一異。彼非如理行。
眾生為相縛。及為麁重縛。要勤修止觀。爾乃得解脫。
【遍一切一味:少分有情,離增上慢;無量有情,懷增上慢】
復次,勝義諦遍一切一味相。
當知如《解深密經》中,世尊告長老善現曰:「善現!
汝於有情界中,知幾有情,懷增上慢,為增上慢所執持故,記別所解。
汝於有情界中,知幾有情,離增上慢,記別所解」。
長老善現白佛言:
世尊!我知有情界中,少分有情,離增上慢,記別所解。
世尊!我知有情界中,有無量無數不可說有情,懷增上慢,為增上慢所執持故,記別所解。
【記別所解:現觀說法,由有所得〈蘊.處.界.緣.食.諦.念住.正斷.八支〉】
世尊!我於一時,住阿練若大樹林中,時有眾多苾芻亦於此林依近我住。
我見彼諸苾芻,於日後分,展轉聚集。依有所得,現觀各說種種相法,記別所解。
於中一類由得蘊故、得蘊相故、得蘊起故、得蘊盡故、得蘊滅故、得蘊滅作證故,記別所解。
如此一類由得蘊故;
復有一類由得處故;
復有一類得緣起故,當知亦爾。
復有一類由得食故、得食相故、得食起故、得食盡故、得食滅故、得食滅作證故,記別所解。
復有一類由得諦故、得諦相故、得諦遍知故、得諦永斷故、得諦作證故、得諦修習故,記別所解。
復有一類由得界故、得界相故、得界種種性故、得界非一性故、得界滅故、得界滅作證故,記別所解。
復有一類由得念住故、得念住相故、得念住能治所治故、得念住修故、
得念住未生令生故、得念住生已堅住不忘倍修增廣故,記別所解。
如有一類得念住故。
復有一類得正斷故、得神足故、得諸根故、得諸力故、得覺支故,當知亦爾。
復有一類得八支聖道故、得八支聖道相故、得八支聖道能治所治故、得八支聖道修故、
得八支聖道未生令生故、得八支聖道生已,堅住不忘倍修增廣故,記別所解。
【聖教修行苾芻,於勝義諦遍一切一味相,亦難通達】
世尊!我見彼已,竊作是念:「
此諸長老,依有所得,現觀各說種種想法,記別所解。
當知彼諸長老一切皆懷增上慢;為增上慢所執持故,於勝義諦遍一切一味相,不能解了。」
是故,世尊甚奇!乃至世尊善說!
如世尊言:勝義諦相微細最微細、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遍一切一味相。
世尊!此聖教中,修行苾芻,於勝義諦遍一切一味相,尚難通達,況諸外道。
【清淨所緣:是勝義諦,是一味相無別異相,於一切〈蘊.處.界.緣.食.諦.念住.正斷.八支〉】
爾時,世尊告長老善現曰:如是如是,善現!
我於微細最微細、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最難通達,遍一切一味相勝義諦,現正等覺。
現等覺已,為他宣說,顯示開解,施設照了。
何以故?善現!
我已顯示,於一切蘊中,清淨所緣是勝義諦。
我已顯示,於一切處緣起食諦界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中,清淨所緣是勝義諦。
此清淨所緣,於一切蘊中,是一味相無別異相。
如於蘊中,如是,於一切處中乃至一切道支中,是一味相無別異相。
是故,善現!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諦是遍一切一味相。
【觀行苾芻通達勝義,唯即隨此真如勝義,審察趣證】
復次,善現!修觀行苾芻,通達一蘊「真如勝義法無我性」已,
更不尋求各別餘蘊,諸處緣起食諦界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真如勝義法無我性」。
唯即隨此真如勝義,無二智為依止故,於遍一切一味相勝義諦,審察趣證。
是故,善現!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諦是遍一切一味相。
【一切法與勝義異相者,則此勝義從因所生,應是有為,非勝義諦】
復次,善現!如彼諸蘊,展轉異相;
如彼諸處緣起食諦界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展轉異相,
若一切法、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亦異相者。是則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亦應有因,從因所生。
若從因生,應是有為;若是有為,應非勝義;若非勝義,應更尋求餘勝義諦。
【由於此勝義非因所生,亦非有為,得此勝義,更不尋求餘勝義諦。唯恒常時,法性安立、法界安住】
善現!由此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不名有因非因所生,亦非有為。
是勝義諦,得此勝義,更不尋求餘勝義諦。
唯有常常時、恒恒時,如來出世若不出世,諸法法性安立、法界安住。
是故,善現!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諦是遍一切一味相。
善現!
譬如種種非一品類異相色中,虛空無相,無分別無變異,遍一切一味相。
如是,異性異相一切法中,勝義諦遍一切一味相,當知亦然。
【結偈:此遍一切一味相。勝義諸佛說無異。若有於中異分別。彼定愚癡依上慢】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此遍一切一味相。勝義諸佛說無異。
若有於中異分別。彼定愚癡依上慢。
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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