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一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釋分 之上
【總嗢拕南:〈體釋文義法。起義難次師。說眾聽讚佛。略廣學勝利〉】
如是已說〈攝決擇〉。云何〈攝釋〉?
總嗢拕南曰:
體釋文義法。起義難次師。說眾聽讚佛。略廣學勝利。
【云何體釋:契經文義.所依能依。釋五〈法.等起.義.釋難.次第〉】
云何為體?
謂契經體。略有二種。 一.文。 二.義。
文是所依;義是能依。
如是二種,總名「一切所知境界」。
云何為釋?謂略有五。
一者.法。 二者.等起。 三者.義。
四者.釋難。 五者.次第。
【云何為文:〈名身.句身.字身.語.行相.機請〉】
云何為文?謂有六種。
一者.名身。
二者.句身。 三者.字身。
四者.語。 五者.行相。 六者.機請。
【云何名身:〈假立.實事.異/同類相應.隨德.假說.同非同所了.顯不顯.略廣〉】
名身者。謂共知增語。此復略說,有十二種。
一者.假立名。 二者.實事名。 三者.同類相應名。 四者.異類相應名。
五者.隨德名。 六者.假說名。 七者.同所了名。 八者.非同所了名。
九者.顯名。 十者.不顯名。 十一者.略名。 十二者.廣名。
假立名者。 謂於內,假立我及有情命者等名;於外,假立瓶衣等名。
實事名者。 謂於眼等、色等諸根義中,立眼等名。
同類相應名者。謂有情、色、受、大種等名。
異類相應名者。謂佛授德友、青黃等名。
隨德名者。 謂變礙故名色;領納故名受;發光故名日,如是等名。
假說名者。 謂呼貧名富。若餘所有不觀待義,安立其名。
同所了名者。 謂共所解想。 (約定俗成,流行語,如翹課)
與此相違,是非同所了名。
顯名者。 謂其義易了。
不顯名者。 謂其義難了。如達羅弭茶明呪等。
略名者。 謂一字名。
廣名者。 謂多字名。
【云何句身:〈不圓滿.圓滿.所成.能成.摽.釋〉】
句身者。謂名字圓滿。此復六種。
一者.不圓滿句。 二者.圓滿句。 三者.所成句。
四者.能成句。 五者.摽句。 六者.釋句。
不圓滿句者。
謂文不究竟、義不究竟。
當知復由第二句故,方得圓滿。
如說:「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善調伏自心,是諸佛聖教」。
若唯言「諸惡」,則文不究竟;
若言「諸惡者」,則義不究竟。
更加「莫作」方得圓滿,即圓滿句。
所成句者。
謂前句由後句方得成立。
如說:「諸行無常,有起盡法 -- 生必滅故,彼寂為樂」。
此中,為成諸行無常故,次說言有起盡法。
前是所成,即所成句。
後是能成,即能成句。
摽句者。如言「善性」。
釋句者。謂正趣善士。
【云何字身:欲為名首.名為句首.句必有名.名必有字】
字身者。謂若究竟、若不究竟,名句所依四十九字。
此中,欲為名首,名為句首;句必有名,名必有字。
若唯一字,則不成句。又若有字,名所不攝,唯字無名。
(字:梵文49字母。在英文為A~Z。在中文為部首的意思)
(名:在英文,如 mind。在中文,如“心”)
(句:在英文,如 My mind is still。在中文,如“我心止住”)
(文:一段句子,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施設三身:為令領受諸增語觸所生受〈共所了知.令意作相.言所呼召〉】
問:何因緣故,施設名等三種身耶?
答:為令領受,諸增語觸所生受故。
問:名是何義?
答:能令種種共所了知,故名為名。
又能令意作種種相,故名為名。
又由語言之所呼召,故名為名。
【文句差別:〈句顯不見義.文隨顯名句〉六依處〈法.義.補特伽羅.時.數.處所〉】
攝受諸名,究竟顯了不現見義,故名為句;隨顯名句,故名為文。
如世尊說:增語、增語路,乃至廣說。
此中,
增語者。 謂一切眾同類相應名。
增語路者。謂并眾同類,欲能起彼故。
詞者。 謂彼相應語。又即此語,各別於彼彼處,若摽若釋,彼所依處,名為彼路。
施設者。 謂一一分別,施設建立,彼所依處,名為彼路。
欲即是詞,無有別欲。此即增語施設之路。
又,名身等略有六種依處。
一者.法。
二者.義。 三者.補特伽羅。
四者.時。 五者.數。 六者.處所。
彼廣分別,當知已如〈聞所成地〉。 (卷十五 4.4 聲明:有六)
【云何為語:〈先首.美妙.顯了.易解.樂聞.無依.不違逆.無邊〉〈趣向德.自體德.加行德〉】
語者。當知略具八分。謂先首美妙等。
由彼語文句等,相應乃至常委分資糧,故能說正法。
先首語者。趣涅槃宮為先首故。
美妙語者。其聲清美,如羯羅頻迦音故。
顯了語者。謂詞句文皆善巧故。
易解語者。巧辯說故。
樂聞語者。引法義故。
無依語者。不依希望,他信己故。
不違逆語者。知量說故。
無邊語者。廣大善巧故。
如是八種語,當知略具三德。
一者.趣向德。謂初一種。
二者.自體德。謂次二種。
三者.加行德。謂所餘種。
相應者。謂名句文身,次第善安立故,又依四種道理相應故。
助伴者。能成次第故。
隨順者。謂解釋次第故。
清徹者。文句顯了故。
清淨資助者。善入眾心故。
相稱者。如眾會故、應供故、稱法故、引義故、順時故。
常委分資糧者。審悉所作,恒常所作,故名常委。
彼分者。謂正見等,此是彼資糧故。
【云何行相:〈諸蘊/界/處相應。緣起/處非處/念住相應〉】
行相者。謂諸蘊相應、諸界相應、諸處相應、緣起相應、處非處相應、念住相應。
如是等相應語言,或聲聞說,或如來說,或菩薩說。
是名「行相」。
【云何機請:因機請問.有情差別〈根.行.眾.願.可救不可救.加行.種類〉】
機請者。謂因機請問,而起言說。
此復根等差別,當知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 (2.7.2.3.2.9.2=27)
此中,
由根差別故成二種。一者鈍根。二者利根。
由行差別故成七種。謂貪等行,如〈聲聞地〉已說。
由眾差別故成二種。一者在家眾。二者出家眾。
由願差別故成三種。一者聲聞。二者獨覺。三者菩薩。
由可救不可救差別,故成二種。謂般涅槃法、不般涅槃法。
由加行差別故成九種。
一.已入正法。 二.未入正法。 三.有障礙。 四.無障礙。
五.已成熟。
六.未成熟。 七.具縛。 八.不具縛。 九.無縛。
由種類差別,故成二種。一者人。二者非人。
【六文四相:〈所說.所為.能說.說者〉】
如是六文,總有四相,說名為文。
一.所說相。謂名身等,行相為後。
二.所為相。謂機請攝二十七種補特伽羅。
三.能說相。謂語。
四.說者相。謂聲聞、菩薩及與如來。
如是六種,皆顯於文,若闕一種,不能顯義。
由能顯義,是故名「文」。
【云何為義:〈地.相.作意.依處.過患.勝利.所治.能治.略.廣〉】
云何為義?當知略有十種。
一者.地義。 二者.相義。 三者.作意等義。 四者.依處義。
五者.過患義。 六者.勝利義。 七者.所治義。 八者.能治義。
九者.略義。 十者.廣義。
【云何地義:〈資糧地.加行地.見地.修地.究竟地〉】
地義者。略有五地。
一者.資糧地。
二者.加行地。 三者.見地。
四者.修地。 五者.究竟地。
又廣分別,有十七地。謂五識身地為初,無餘依地為後。
【云何相義:〈自.共.假立.因.果〉〈異門.瑜伽.轉異.雜染.清淨〉〈所/能詮.相應.執/不執著〉】
相義者。當知有五種相。
一者.自相。 二者.共相。 三者.假立相。
四者.因相。 五者.果相。
如是五相,如〈思所成地〉已辯。 (卷16. 所觀有法)
復有五相。
一者.異門相。 二者.瑜伽相。 三者.轉異相。
四者.雜染相。 五者.清淨相。
如是五相,當知如前,處處分別。
復有五相。
一者.所詮相。 二者.能詮相。 三者.此二相應相。
四者.執著相。 五者.不執著相。
所詮相者。謂相等五法,如五事中已說。 (相.名.分別.真如.正智)
能詮相者。
謂即於彼依止名等,為欲隨說自性差別所有語言,應知此即是「遍計所執自性」相。
此遍計所執自性,有差別名。所謂
亦名「遍計所執」,亦名「和合所成」,亦名「所增益相」,亦名「虛妄所執」,
亦名「言說所顯」,亦名「文字加行」,亦名「唯有音聲」,亦名「無有體相」。
如是等類,差別應知。
此二相應相者。謂所詮能詮,更互相應。即是遍計所執自性執所依止。
執著相者。謂諸愚夫無始時來,相續流轉,遍計所執自性執及彼隨眠。
不執著相者。
謂已見諦者,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及彼習氣解脫。
若正分別,如〈思所成地〉應知其相。
【云何作意:〈七作意.十智.六識身.九遍知.三解脫門〉】
作意等義者。謂七種作意,即了相等。
如前〈聲聞地〉已說。 (卷33 了相.勝解.遠離.攝樂.觀察.加行究竟.加行究竟果)
復有十智。
一者.苦智。 二者.集智。 三者.滅智。 四者.道智。
五者.法智。 六者.種類智。 七者.他心智。 八者.世俗智。
九者.盡智。 十者.無生智。
此亦如前〈聲聞地〉辯。
復有六識身,所謂眼識,乃至意識。
此亦如前〈五識身地〉〈意地〉已辯。
復有九種遍知。
一者.欲界繫見苦集所斷斷遍知。 二者.色無色界繫見苦集所斷斷遍知。
三者.欲界繫見滅所斷斷遍知。 四者.色無色界繫見滅所斷斷遍知。
五者.欲界繫見道所斷斷遍知。 六者.色無色界繫見道所斷斷遍知。
七者.順下分結斷遍知。 八者.色貪盡遍知。
九者.無色貪盡遍知。
如〈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
復有三解脫門。謂空、無願、無相。
當知亦如〈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
此中應當分別諸法:
幾種作意之所思惟?幾智所知?幾識所識?
幾種遍知之所遍知?幾解脫門之所解脫?
以如是等無量觀門,應觀諸法。
【云何依處:〈事.時.補特伽羅〉】
依處義者。略有三種。
一者.事依處。
二者.時依處。 三者.補特伽羅依處。
【事依處:〈根本事.得方便事.悲愍他事〉】
事依處者。復有三種。
一者.根本事依處。
二者.得方便事依處。 三者.悲愍他事依處。
根本事依處。復有六種。
一者.善趣。 二者.惡趣。 三者.退墮。
四者.昇進。 五者.生死。 六者.涅槃。
得方便事依處。復有十二種。謂十二種行。
一者.欲行。 二者.離行。 三者.善行。 四者.不善行。
五者.苦行。 六者.非苦行。 七者.順退分行。 八者.順進分行。
九者.雜染行。 十者.清淨行。 十一者.自義行。 十二者.他義行。
悲愍他事依處。復有五種。
一者.令離欲。
二者.示現。 三者.教導。
四者.讚勵。 五者.慶喜。
【根本事依:〈善趣.惡趣.退墮.昇進.生死.涅槃〉】
此中,
善趣者。謂人、天。
惡趣者。謂諸惡趣。
退墮者。復有二種。 一者.不方他。
二者.方他。
初。謂自然壽命退減。
如壽命退減,如是色力、財富安樂、名稱辯才等退減。當知亦爾。
方他者。
謂族姓退減、自在增上退減。
薄少宗葉,言不威肅,智慧弊惡,不能獲得廣大色聲,及香味觸。
於所受用廣大事中,心不喜樂。
如是等類。名為「退墮」。
與此相違,隨其所應。名為「昇進」。
生死者。謂即善趣、惡趣、退墮、昇進。
涅槃者。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界。
【得方便事:〈欲.離.善.不善.苦.非苦.順退分.順進分.雜染.清淨.自義.他義〉】
欲行者。 謂如十種受用欲中說。
離行者。 謂即於彼所受用事,知無常等已,厭而出家,受持禁戒,守根門等。
善行者。 謂施、戒、修善有漏行。
不善行者。謂三種惡行。
苦行者。 謂露形無衣。如是等類,乃至廣說。
非苦行者。謂不棄捨如法所得所有安樂。
遠離二邊,所謂受用欲樂行邊,及與受用自苦行邊。
依止中道,如法追求,及正受用衣服等事。
順退分行者。謂所有行,能障壽等,諸昇進事。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順進分行。如〈鸚鵡經〉說。
雜染行者。略有三種。
一者.業雜染。 二者.煩惱雜染。 三者.流轉雜染。
當知此中,有九根本句。
謂業雜染有三句。一貪欲。二瞋恚。三愚癡。
煩惱雜染有四句。即四顛倒。
流轉雜染有二句。謂無明,及有愛。
所以者何?
由三不善根,生起種種業雜染故;
由四顛倒,能發種種煩惱雜染故。
煩惱生已,
由無明門,諸出家者,能生種種流轉雜染;
由有愛門,諸在家者,能生種種流轉雜染。
清淨行者。略有三學五地。謂資糧地,乃至究竟地,如先已說。
當知學等,有九根本句。
謂增上戒學及增上心學,有無貪、無瞋、無癡,在資糧地及加行地;
增上慧學,有四無顛倒、明及解脫,在見地、脩地及究竟地。
自義行者。謂自利行。
如聲聞、獨覺。彼雖或時起利他行,然本期願不唯利他。
是故所行,名自義行。
他義行者。謂利他行。
如佛菩薩。為欲利益無量眾生、為欲安樂無量眾生,乃至廣說。
【悲愍他事:〈令離欲.示現.教導.讚勵.慶喜〉】
令離欲者。謂訶責六種黑品諸行,示現過患,令離愛欲。
示現者。 謂為令受學白品行故,示現四種真實道理。
教導者。
謂示現已得信解者,安置學處,令正受行。
由已於彼得自在故,
彼便請言:「我於今者,當何所作,唯願教誨。」
因告之曰:「汝等今者,於如是如是事,應正作,應隨學。」
讚勵者。
謂彼有情,若於所知所行所得中,心生退屈。
爾時稱讚,策勵其心,令於彼事,堪有勢力。
慶喜者。
謂彼有情,於法隨法,勇猛正行,即應如實讚悅,令其歡喜。
【他事因緣:離欲.示現〈令離欲.不示現。示現.不令離欲。示現.令離欲〉】
復次,令離欲.示現者。
或有令離欲而不示現。如教導他,令其離欲,
而謂彼曰「如某所言,不應作者,汝今必定,不應復作」。
或怖彼言「汝若作者,我必當作,如是如是」。
或復求彼「汝若是我,親愛善友,必不應作」。
或有示現,不令離欲。如處中者,示現功德及與過失,而未堪遮,令離過失。
或有令離欲,亦示現。如示彼過,令其離欲。
【他事因緣:教導.讚勵〈未學令受學;受學令昇進〉】
教導.讚勵者。謂初未受學,令其受學;既受學已,未上昇進,令其昇進。
【慶喜勝利:〈於證決定.生趣證心.令心清淨.令心處中.令清淨長〉】
慶喜者。若可慶喜而慶喜時,有五勝利。
一者.令彼,於己所證,其心決定。
二者.令餘,於所證功德,生趣證心。
三者.令誹謗者,心得清淨。
四者.令不清淨者,心處中住。
五者.令清淨者,倍復增長。
若有補特伽羅,慶他善事,當知造作增長,能感悅意天生之業。
若命終已,隨彼彼生,常聞悅意美妙音聲,一切境界無不悅意。
【方便因緣:〈欲感諸趣.離有犯成.善感善趣.不善感惡.苦感惡趣.非苦作糧.順退隨應...〉】
復次,
欲行。或有能感善趣,如為欲故造後善業。或有能感惡趣,如以非法攝受諸欲。
離行。若有毀犯,能感惡趣。若能成辦,能感善趣,及能作涅槃資糧。
善行。 能感善趣,及作涅槃資糧。
不善行。能感惡趣。
苦行。 能感惡趣,由依邪見,自苦身故。
非苦行。能作涅槃資糧。
順退分行、順進分行。隨其所應,退墮昇進。
雜染行。能感生死。
清淨行。能證涅槃。
自義行。唯令自身往善趣,逮昇進,證涅槃。
他義行。俱令自他往善趣,逮昇進,證涅槃。
【小結:由根本事.依方便事.如其所應.悲愍他事】
如是三事中,
根本事,有六種。謂初善趣,乃至涅槃為後。
得方便事,有十二種。謂十二行。
悲愍他事,有五種。謂由五種悲愍眾生。
此中,由根本事增上力故,依十二行,如其所應,令他離欲乃至慶喜。
【時有情依:〈三時言事.二十七種有情〉】
時依處者。謂略有三種言事。一者.過去言事。二者.未來言事。三者.現在言事。如經廣說。
補特伽羅依處者。謂軟根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其相。
即依如是如上所說。
若事、若時、若補特伽羅故,諸佛世尊流布聖教。
是故說彼名為依處。
【略廣餘義:〈應毀起毀.應讚起讚.雜染/清淨行.同/異類相應〉】
過患義者。以要言之,於應毀厭義而起毀厭,或法或補特伽羅。
勝利義者。以要言之,於應稱讚義而起稱讚,或法或補特伽羅。
所治義者。以要言之,一切雜染行
能治義者。以要言之,一切清淨行。
如貪是所治不淨為能治;瞋是所治慈為能治;如是等盡當知。
略義者。謂宣說諸法同類相應。
廣義者。謂宣說諸法異類相應。
復次,說不了義經,故說了義經故。
復次,有二種略義。一者名略。二者義略。
如略義,如是廣義亦有二種。一有名廣。二者義廣。
如世尊言:「舍利子!我所說法,或略或廣,然悟解者,甚難可得」。廣說如經。
當知此中顯示:世尊,於契經中,文廣義略;於伽他中,義廣文略。 (伽他=偈)
【中間小結:〈諸地相作意。依處德非德。所對治能治。廣略義應知〉】
為攝十義,故說中間
嗢拕南曰:諸地相作意。依處德非德。所對治能治。廣略義應知。
【五相說法:〈略說法要.宣說等起.宣說其義.釋難.應辯次第〉】
復次,如是略說佛教體性十種義已,
諸說法者,應依聖教,尋求十種,若具不具。既自求已,應為他說。
如是建立諸經文義體已,
諸說法者,應以五相,隨順解釋,一切佛經。
謂初應略說法要,次應宣說等起,次應宣說其義,次應釋難,後應辯次第。
【云何為法:契經〈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緣起.譬喻.本事.宣說前際.方廣.未曾有法.論議〉】
法者。略有十二種。謂契經等十二分教。
契經者。謂貫穿義,長行直說,多分攝受,意趣體性。
應頌者。謂長行後,宣說伽他,又略摽所,說不了義經。
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摽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
諷頌者。謂以句說,或以二句,或以三四五六句說。
自說者。謂無請而說。
為令弟子得勝解故、為令上品所化有情,安住勝理,自然而說。
如經言:「世尊今者,自然宣說」。
緣起者。謂有請而說。
如經言:「世尊一時,依黑鹿子,為諸苾芻,宣說法要」。
又依別解脫因起之道,毘奈耶攝,所有言說。
又於是處,說如是言:「世尊依如是如是因緣,依如是如是事,說如是如是語」。
譬喻者。謂有譬喻經,由譬喻故,隱義明了。
本事者。謂除本生。
宣說前際諸所有事本生者。
謂宣說己身,於過去世,行菩薩行時,自本生事。
方廣者。
謂說菩薩道。
如說七地,四菩薩行,及說諸佛百四十種不共佛法。謂四一切種清淨,乃至一切種妙智。
如〈菩薩地〉已廣說。
又復此法,廣故多故、極高大故、時長遠故。
謂極勇猛,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得成滿,故名方廣。
未曾有法者。
謂諸如來,若諸聲聞,若在家者,說希奇法。
如諸經中,因希有事,起於言說。
論議者。
謂諸經典,循環研竅,摩呾理迦。
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
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
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
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為「摩呾理迦」。
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
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呾理迦,
當知經中,循環研竅,諸法體相,亦復如是。
又如諸字,若無摩呾理迦,即不明了。
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
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
若建立已,即得明了。
又無雜亂宣說法相,是故即此摩呾理迦,亦名阿毘達磨。
又即依此摩呾理迦,所餘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議。
【云何等起:〈事.時.補特伽羅依處〉如是有情.如是行.為令離欲乃至慶喜】
等起者。謂由三種,若事、若時、若補特伽羅依處故,隨應當說。
謂如是補特伽羅,有如是行,為令離欲,乃至慶喜。
已說等起,次應說義。
義者。略有二種。 一者.總義。
二者.別義。
【云何總義:〈引了義經.分別事究竟.行.果〉】
由四種相,當說總義。
一者.引了義經故。
二者.分別事究竟故。
三者.行故。 四者.果故。
行復二種。 一者邪行。 二者正行。
果亦二種。 一者正行果。 二者邪行果。
【云何別義:〈分別差別名.分別自體相.訓釋言詞.義門差別〉】
由四種相,當說別義。
一者.分別差別名。
二者.分別自體相。
三者.訓釋言詞。 四者.義門差別。
【訓釋言詞:〈相.自性.業.法.因果〉】
訓釋言詞。復由五種方便。
一.由相故。 二.由自性故。 三.由業故。
四.由法故。 五.由因果故。
【義門差別:〈自性.界.時.位.補特伽羅〉】
義門差別。當知復由五相。
一者.自性差別故。 二者.界差別故。 三者.時差別故。
四者.位差別故。 五者.補特伽羅差別故。
此中,
自性差別者。
謂色自性,有十色處差別。
受自性,有三受差別。
想自性,有六想差別。
行自性,有三行差別。
識自性,有六識差別。
如是等類,當知諸法自性差別。
界差別者。謂欲界差別故,色界差別故,無色界差別故。
時差別者。謂過去時差別故,未來時差別故,現在時差別故。
位差別者。當知有二十五種分位差別。
謂下中上,三位差別故。
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差別故。
善、不善、無記,三位差別故。
聞思修,三位差別故。
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位差別故。
內外,二位差別故。
所取、能取,二位差別故。
所治、能治,二位差別故。
現前、不現前,二位差別故。
因果,二位差別故。
補特伽羅差別者。
如前所說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差別。
【云何釋難:〈為未了義得顯了.語相違.道理相違.不決定顯示.究竟非現見〉】
釋難者。若自設難、若他設難,皆應解釋。當知此難,略由五相。
一者.為未了義得顯了故。如言:「此文有何義耶」。
二者.語相違故。如言:「何故世尊,先所說異,今所說異」。
三者.道理相違故。如有顯示與四道理相違之義。
四者.不決定顯示故。如言:「何故世尊,於一種義,於彼彼處,種種異門,差別顯示」。
五者.究竟非現見故。如言:「內我有何體性,有何色相,而言常恒無有變易,如是正住」。
如是等類難相應知。
【釋難次第:〈方便顯了.顯示意趣隨順會通.異教決判.示現四道理/因果相應〉】
於此五難,隨其次第,應當解釋。
謂於不了義難,方便顯了。
於語相違難,顯示意趣隨順會通。
如於語相違難,顯示意趣隨順會通,
如是,於不決定顯示難、於究竟非現見難。當知亦爾。
於道理相違難。
或以異教而決判之,或復示現四種道理,
或復示現因果相應。所謂此言或為增果,或為增因。
【釋難四記:〈一向記.分別記.反問記.置記〉】
又於釋難,應設四記。
一者.一向記。謂為如理來請問者,無倒建立,諸法性相。
二者.分別記。謂為如理,或不如理來請問者,開示差別,諸法性相。
三者.反問記。謂為令彼戲論問者,自敘己過。
四者.置記。
由四因緣,默置而記。謂無體性故,甚深等故。此廣如前〈思所成地〉已說其相。
又如有問「如來滅後為有無?」等。此於世俗及勝義諦,所有理趣,皆不應記。
是故說彼,名為「置記」。
此中如來,
約勝義諦,非有性故,不可記別。
約世俗諦,所依能依,道相違故,彼果永斷不成實故,亦不可記如來滅後是有無等。
【云何次第:〈圓滿.解釋.能成〉】
次第者。略有三種。
一者.圓滿次第。
二者.解釋次第。 三者.能成次第。
為欲顯示此三次第,略引聖教。
如世尊言「我昔出家,甚為盛美、第一盛美、最極盛美」。此言顯示盛美圓滿次第。
又復說言「我曾處父,淨飯王宮,顏容端正,乃至廣說」。此言顯示盛美解釋次第。
又復說言「為何義故,盛美出家,由見老病死等法故」。此言顯示能成次第。
又復經中,略說諸法。如言「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如是等類,但顯圓滿次第,由所餘句圓滿此受,故名圓滿。
如受,四諦亦爾。
謂先說一句,後後隨順,次第宣說能成次第
復有二種。謂或以前句成立後句,或以後句成立前句。
解釋次第,當知亦爾。
【云何為師:〈善法義.廣宣說.具無畏.詞善巧.善方便.法隨法行.具威儀.勇猛精進.無厭倦.具忍力〉】
師者。謂成就十法,名「說法師眾相圓滿」。
一者.善於法義。謂於六種法十種義,善能解了故。
二者.能廣宣說。謂多聞聞持,其聞積集故。
三者.具足無畏。謂於剎帝利等勝大眾中,宣說正法,無所怯懼故。
又因此故,聲不嘶掉,腋不流汗,念無忘失故。
四者.言詞善巧。謂語工圓滿、八支成就、言詞具足、處眾說法故。
語工圓滿者。謂文句相應助伴等,乃至廣說。
八支成就者。謂此語言先首美妙等,乃至廣說。
五者.善方便說。謂二十種善巧方便,宣說正法故。如以時殷重等。
六者.具足成就法隨法行。謂不唯聽聞,以為究竟。如其所說,即如是行故。
七者.威儀具足。謂說法時,手足不亂,頭不動搖,面無變易,鼻不改異,進止往來,威儀庠序故。
八者.勇猛精進。謂常樂聽聞所未聞法。
於已聞法,轉令明淨,不捨瑜伽,不捨作意心,不捨離內奢摩他故。
九者.無有厭倦。謂為四眾,廣宣妙法,身心無倦故。
十者.具足忍力。謂罵弄訶責,終不反報。若被輕蔑,不生忿慼,乃至廣說。
【云何說眾:〈可憙樂.善開發.善釋難.善分析.善順入.引餘證.勝辯才.隨宗趣〉】
說眾者。謂處五眾,宣八種言。何等為八?
一者.可憙樂言。 二者.善開發言。 三者.善釋難言。 四者.善分析言。
五者.善順入言。 六者.引餘證言。 七者.勝辯才言。 八者.隨宗趣言。
五眾者。
一.在家眾。 二.出家眾。 三.淨信眾。 四.邪惡眾。 五.處中眾。
可憙樂言者。當知有五相。一.有證因。二.有譬喻。三.語具圓滿。四.文句綺靡。五.言詞顯了。
善開發言者。開深隱義,令麁顯故。辯麁顯義,令深隱故。
善釋難言者。以要言之,當知離五種難善成就故。
善分析言者。於一一法,依增一道理,乃至析為十種。
或復過此,如依三法說,或依四念住,乃至廣說。
善順入言者。唯善顯現解釋契經應頌等法,終不引餘外道邪論。
引餘證言者。謂引餘經,成立所說。
勝辯才言者。隨自所忍,善分別義。
隨宗趣言者。依摩呾理迦,分別顯示,或依其餘無倒說者,所說言教,如理解釋。
復次,
處在家眾,應依毀諸惡行,讚諸善行,現說正法,令其止息,及進修故。
處出家眾,應依增上戒等三學,現說正法,令速欣樂故。
處淨信等眾,應依聖教廣大威德,現說正法,如其次第,令倍增長,令處中信,令生淨信故。
瑜伽師地論 卷第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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