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三
攝決擇分中
五識身相應地 意地之三
【表業差別:〈染污.善.無記〉〈身.語.意〉】
復次,云何表業?謂略有三種。
一.染污。二.善。三.無記。
若於身語意十不善業道,不離現行增上力故,所有身語表業,名「染污表業」。
若即於彼,誓受遠離,所有身語表業,名「善表業」。
若諸威儀路工巧處一分,所有身語表業,名「無記表業」。
若有不欲表示於他,唯自起心,內意思擇,
不說語言,但發"善.染污.無記"法現行意表業,名「意表業」。
此中,
唯有"身餘處滅.於餘處生",或即此處唯變異生,名「身表業」。
唯有語音,名「語表業」。
唯有發起心造作思,名「意表業」。
何以故?
由一切行皆剎那故,從其餘方徙至餘方,不應道理。
又,離"唯諸行生","餘實作用.由眼耳意",皆不可得。
是故當知"一切表業皆是假有"。
【不律儀者:隨不如理作意.成不善根.後若現行.成不善業。隨人隨事亦如是】
復次,若有生不律儀家,有所了別,自發期心:謂"我當以此活命事而自活命"。
又於此活命事,重復起心,欲樂忍可。爾時說名「不律儀者」。
由不律儀所攝故,極重不如理作意損害心所攝故,但成廣大諸不善根。
然未成就,殺生所生及餘不善業道所生,諸不善業。
乃至所期事未現行;後若現行,若少若多,隨其所應,更復成就諸不善業。
如生不律儀家,如是隨是何人隨由何事,起決猛心,廣說應知。
此人乃至,不律儀思,未捨已來常得說名「不律儀者」。
於日日分,彼不善思廣積集故。彼不善業多現行故,當知非福運運增長。
【邪惡願思:俱行〈不信.懈怠.忘念.散亂.惡慧〉受發彼業】
復次,此邪惡願思,
恒與不信懈怠、忘念散亂、惡慧俱行。能受彼業,能發彼業。
從此已後,由種子故,及現行故,處相續中,現在轉時,名「不律儀者」,
乃至由捨因緣未捨未棄。
此中,
若於惡業、後不愛果,不信不解,亦不隨入。是名「不信」。
若隨所欲,於彼惡業,憙樂而轉;不能勤勵息滅彼業。是名「懈怠」。
若與過失相應於有罪法,不能如實明記有罪。是名「忘念」。
若散亂染污心相續,不安住轉。是名「散亂」。
若顛倒心相續而轉,於諸過失見勝功德。是名「惡慧」。
由惡尸羅增上力故,所有不善思俱行不善不信等,現在轉時,名「惡戒者」。
若與此相違,如其所應,當知得有「律儀隨轉」。
【律儀差別:〈由自他受.唯自然受〉有堪受方可得受.苾芻律儀非自然受】
差別者,謂有堪受律儀,方可得受。
此中,
或有由他由自而受律儀。
或復有一唯自然受,除苾芻律儀。
何以故?
由苾芻律儀,非一切堪受故。
若苾芻律儀,非要從他受者。
若堪出家、若不堪出家但欲出家者,便應一切隨其所欲,自然出家。
如是聖教,便無軌範,亦無善說法毘柰耶,而可了知。
是故「苾芻律儀無有自然受義」。
【由自他受:〈慚.愧〉於罪現行.深生羞恥.故從他受。自然受者.唯意表業.五根俱行】
問:若除苾芻律儀,所餘律儀有自然受者,何因緣故復從他受?
答:由有二種遠離惡戒受隨護支。所謂慚、愧。
若於他處及於自處,現行罪時,深生羞恥。
如是,於離惡戒受隨護支,乃能具受,故從他受。
若有慚正現前必亦有愧。非有愧者必定有慚。是故慚法最為強勝。
若有如自所受而深護持。當知所生福德,等無差別。
又若起心,
往趣師所慇懃勸請,方便發起禮敬等業,以正威儀在師前住。
又以語言表宣所欲,造作勝義。
是名「身表.語表業」。
意表業者。謂二前行。
若自然受者,唯有意表業。
若"遠離思"。與不律儀相違,由遠離增上力故。
與五根俱行,說名「律儀」。 (信.進.念.定.慧)
【百行律儀:十不善業〈少.多.全分。少.多時.盡壽。自離.勸人.稱揚.慶悅〉】
復次當知,由百行所攝而受律儀。
謂於十種不善業道,
少分離殺乃至少分遠離邪見。是名初十行。
若多分離殺生乃至多分離邪見。是名第二十行。
若全分離殺生乃至全分離邪見。是名第三十行。
若少時離殺生乃至離邪見。謂或一日一夜,或半月一月,或至一年。是名第四十行。
若多時離殺生乃至離邪見。謂過一年不至命終。是名第五十行。
若盡壽離殺生乃至離邪見。是名第六十行。
若自離殺生乃至離邪見。是名第七十行。
若於此事勸進他人。是名第八十行。
若即於彼,以無量門稱揚讚述。是名第九十行。
若見離殺生者乃至離邪見者,深心慶悅生大歡喜。是名第十十行。
如是十十行,總說為百行,所生福量,當知亦爾。
【八種律儀:〈能起.攝受.防護.還引.下中上品.清淨〉】
復次,律儀當知略有八種。
一.能起律儀。 二.攝受律儀。 三.防護律儀。 四.還引律儀。
五.下品律儀。 六.中品律儀。 七.上品律儀。 八.清淨律儀。
若未正受,先作是心:我當定受。如是遠離,是名「能起律儀」。
若正攝受遠離戒時,名「攝受律儀」。
從是已後,此遠離思,五根攝受增上力故,恒與彼種子俱行。
於時時間,亦與現行俱行,即由五根所攝善思,如先所受律儀,防護而轉。
由此思故,或因親近惡友,或因煩惱增多,隨所生起惡現行欲,即便慚羞,速能捨離。
勿彼令我違越所受當墮惡趣,是名「防護律儀」。
若時失念,諸惡現行,即便速疾令念安住,自懇自責,發露所犯,蠲除憂悔,
後堅守護所受律儀,是名「還引律儀」。
若於殺等諸惡業道,少分遠離,少時遠離,唯自遠離,不勸進他,
不無量門稱揚讚述,亦不見彼諸同法者,深心慶悅,多生歡喜,是名「下品律儀」。
若於諸惡多分遠離,多時遠離,不至命終,自能遠離,亦勸進他。
然於遠離,不以無量門稱揚讚述。見同法者,不深心慶悅,生大歡喜。是名「中品律儀」」。
若於諸惡,一切分一切時,自能遠離,亦勸進他。
以無量門稱揚讚述。見同法者,深心慶悅,生大歡喜。是名「上品律儀」。
若即於此所受律儀,能無缺犯以為依止,修無悔等,乃至具足入初靜慮。
由奢摩他,能損伏力,損伏一切犯戒種子。是名「靜慮律儀」。
如初靜慮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當知亦爾。
此中差別者,由遠分對治所攝奢摩他道轉深,損伏惡戒種子。
當知此名「初清淨力所引清淨律儀」。
若即於此尸羅律儀,無有缺犯。
又復依止靜慮律儀,入諦現觀得不還果。
爾時,一切惡戒種子,皆悉永害。
若依未至定證得初果。
爾時,一切能往惡趣惡戒種子,皆悉永害。此即名為「聖所愛戒」。
當知此名「第二清淨力所引清淨律儀」。即此亦名「無漏律儀」。
此無漏律儀,若得阿羅漢果時,但由能治清淨勝故勝,不由所治斷勝故勝。
【八種立三:〈受.持.清淨〉受受持持二二二淨】
如是八種總立唯三。一.受律儀。二.持律儀。三.清淨律儀。
前二是受。防護還引是持。
下中上三通受持二。靜慮無漏是清淨攝。
【立三律儀:〈苾芻.近事.近住〉〈惡欲俱能離.離惡非離欲.惡欲俱不離〉】
【近住律儀:〈離害生命.離不與取.離虛誑語。離飲酒放逸處.離歌舞塗飾.離高廣牀.離非時食。離非梵行〉】
問:何故世尊建立苾芻、近事、近住,三種律儀?
答:由三因故,謂佛所化有三種類。
或有能行,離惡行行,及離欲行。
或有能行,離惡行行,非離欲行。
或不能行,離惡行行,及離欲行。
依初所化類,建立苾芻律儀。
依第二所化類,建立近事律儀。何以故?非居家迫迮,現處塵俗,而能一向相續圓滿護眾學處。
依第三所化類,建立近住律儀。何以故?
由此不能究竟行俱離行,但當勸進攝受二因,
勿彼自謂重擔所鎮。謂前三支修離惡行,其後四支修離欲行,離非梵行俱修二種。
【苾芻律儀:四支所攝〈受具足支.受隨法學處支.隨護他心支.隨護如所受學處支〉】
問:苾芻、近事、近住律儀。當知各由幾支所攝?
答:苾芻律儀,四支所攝。何等為四?
一.受具足支。二.受隨法學處支。三.隨護他心支。四.隨護如所受學處支。
若作表白,第四羯磨及略攝受隨麁學處。是名受具足支。
由具此支故,名初苾芻具苾芻戒。
自此以後,於毘奈耶別解脫中,所有隨順苾芻尸羅。
若彼所引眾多學處,於彼一切守護奉行。由此得名守護別解脫律儀者。
是名受隨法學處支。
由成就此二支者,所有軌範具足,所行具足。是名隨護他心支。
軌範具足,所行具足。如聲聞地已說。
若於微細罪中,深見怖畏;
於所受學諸學處中,能不毀犯,設犯能出。
謂由深見怖畏及聰叡故。是名隨護如所受學處支。
【近事律儀:三支所攝〈受遠離最勝損他事支.違越所受重修行支.不越所受支。〉】
近事律儀,由三支所攝。何等為三?
一.受遠離最勝損他事支。二.違越所受重修行支。三.不越所受支。
若永遠離損害他命,損壞他財,損他妻妾。是名初支
遠離妄語。是第二支。
遠離諸酒眾放逸處。是第三支。
【近住律儀:五支所攝〈離害他命財.離非梵行.離妄語.離餘三處.離酒放逸〉】
略說近住律儀,由五支所攝。何等為五?
一.受遠離損害他支。二.受遠離損害自他支。三.違越所受重修行支。
四.不越所受正念住支。五.不壞正念支。
若能遠離損害他命、損壞他財。是名初支。
離非梵行。是第二支。
所以者何?由離此者,不染習自妻妾故不自損害,亦不染習他妻妾故不損害他。
遠離妄語,是第三支。
除離諸酒,眾放逸處,離餘三處,是第四支。
何以故?由歌舞伎樂,塗冠香鬘,昇高大床,非時飲食,常所串習。
若遠離彼,數數自憶:我今安住,決定齋戒,於一切時,堅守正念。
遠離諸酒,眾放逸處,是第五支。
何以故?彼雖安住正憶念支。謂我今住決定齋戒。
若為諸酒所醉,便發狂亂,不自在轉。
今於此中,
若苾芻尼律儀,若正學、勤策、勤策女律儀,皆在出家品所攝故。當知攝屬苾芻律儀。
若近事女律儀,墮在家品故,相似學所顯故。當知攝屬近事律儀。
【男二女三:母邑多煩惱〈勤策女.正學二年.苾芻尼〉】
問:何故世尊於苾芻律儀中,制立苾芻、勤策二眾律儀?
於苾芻尼律儀中,制立苾芻尼、正學、勤策女三眾律儀?
答:由彼母邑多煩惱故,令漸受學苾芻尼律儀。
若於勤策女少分學處,深生喜樂。次應授彼正學所有學處。
若於正學,多分學處,深生愛樂。不應率爾授彼具足,必更二年久處習學。
若深愛樂,然後當授彼具足戒。
如是長時,於少學處,積修學已。次方有力能受廣大眾多學處。
然後於苾芻尼律儀能具修學。
【勤策律儀:〈墮欲樂邊.蓄積財寶〉極非淨妙.為斷非淨】
問:何故於勤策律儀中,增離金銀,非於近住律儀耶?
答:由彼勤策在出家眾攝。
夫出家者,於二種處,極非淨妙。
一者.墮欲樂邊。嬉戲嚴身所行所受,皆隨所樂。
二者.蓄積財寶。
為除斷初非淨妙處,施設遠離歌舞伎樂,乃至非時而食。
為斷第二非淨妙處,施設遠離執受金銀,由彼金銀一切財寶之根本故,又最勝故。
【策二住一:在家就輕合一.出家就重為二】
問:何故於勤策律儀中,遠離歌舞伎樂,及塗冠香鬘,制立二支?
於近住律儀中,合為一支耶?
答:諸在家者,於此處所,非不如法;諸出家者,極不如法。是故
於在家者,就輕總制為一學處:
云何令彼,若暫違犯,尋自懇責。合一發露,不由二種。
諸出家者,於此一處就重別制,以為兩支:
云何令彼,若起違犯,便自懇責。二種發露,不但由一。
【不受搋迦:不應與二眾共居.不能思擇.亦難觀察】
問:何故不許“扇搋迦/半擇迦”出家及受具足戒耶?
答:由此二種。
若置苾芻眾中,便參女過。
若置苾芻尼眾中,因摩觸等,便參男過。
由不應與二眾共居,是故不許此類出家及受具足。
又由此二煩惱多故、性煩惱障極覆障故,不能發起如是思擇。
彼尚不能思擇,思擇令其戒蘊清淨現行,何況當證勝過人法。
是故不許彼類出家及受具戒。
又彼眾中,好人難得,亦難觀察。
【不名近事:非如近事男相親善苾芻.然福德等無差別】
問:何故此二,雖受歸依,亦能隨受諸近事男所有學處,而不得名近事男耶?
答:近事男者,名能親近承事苾芻、苾芻尼眾。
彼雖能護所受律儀,而不應數親近承事苾芻苾芻尼眾。
苾芻苾芻尼等,亦復不應親近攝受,若摩若觸,如是種類。
又亦不應如近事男,而相親善,是故彼類不得名近事男。
然其受護所有學處,當知福德,等無差別。
【非律非不律儀:諸業.不歸律儀.亦不歸不律儀】
復次,云何非律儀非不律儀?
謂除如先所說律儀、不律儀業。
所有善不善等身語意業,當知一切皆是非律儀非不律儀業所攝。
【福德無別:諸有律儀等心受持.所獲福德無有差別】
問:諸有律儀,若由自受,若由他受,若從他受,若自然受。
如是所受律儀,所獲福德,為有勝劣差別不耶?
答:若等心受,亦如是持,當知無有差別。
【不授因緣:〈意樂損害.依止損害.男形損害.白法損害.繫屬於他.為護他故〉】
問:由幾因緣,雖樂欲受苾芻律儀,而不應授?
答:苾芻律儀,略由六因。
一.意樂損害。 二.依止損害。 三.男形損害。
四.白法損害。 五.繫屬於他。 六.為護他故。
【意樂損害:為強所逼.為存活命.往苾芻處.諂詐意樂】
若有為王之所逼錄、或為強賊之所逼錄、或為債主之所逼迫、或由怖畏之所逼迫、或畏不活。
彼如是思:「
我處居家難可存活。是諸苾芻活命甚易。
我今應往苾芻眾中,詐現自身,與彼同法,易當活命。」
彼由如是諂詐意樂,既出家已。
雖懷恐怖,守護奉行,隨一學處。
勿諸苾芻與我同止,知我犯戒,便當驅擯。
然彼意樂被損害故,不名出家受具足戒,如是名為「意樂損害」。
【意樂損害:雖為存濟.既出家已.如修梵行.乃至命終.不名意樂損害】
若復有人,作如是思:「
我處居家難可活命。要當出家方易存濟。
如諸苾芻所修梵行,我亦如是。乃至命終,當修梵行。」
如是出家者,不名「意樂損害」。
雖非純淨,非不說名出家受具。
【依止損害:身帶癰疾.無力供事.所受淨施.不應受用】
若有身帶癰腫等疾,如遮法中所說病狀,如是名為「依止損害」。
由彼依止被損害故,雖復出家,然無力能供事師長。
彼由如是無力能故,所受師長同梵行者供事之業,及受純信施主衣服飲食等淨信施物。
此之二種淨信所施,彼極難消,不應受用--令彼退減諸善法故。
是故依止被損害者,不應出家受具足戒。
【男形損害:非男非女.半男半女.不應出家】
若扇搋迦及半擇迦,名「男形損害」。不應出家受具足戒。當知因緣如前已說。
【扇搋擇迦:〈全分.一分.損害〉〈生便不成.有時非時.根斷壞〉】
又半擇迦,略有三種。 一.全分半擇迦。 二.一分半擇迦。 三.損害半擇迦。
若有生便不成男根,是名「全分半擇迦」。
若有半月起男勢用、或有被他於己為過、或復見他行非梵行男勢方起。是名「一分半擇迦」。
若被刀等之所損害、或為病藥,若火呪等之所損害。
先得男根,今被斷壞,既斷壞已,男勢不轉。是名「損害半擇迦」。
初半擇迦,名半擇迦,亦扇搋迦。
第二,唯半擇迦,非扇搋迦。
第三若不被他於己為過,唯扇搋迦,非半擇迦。
若有被他於己為過,名半擇迦,亦扇搋迦。
【小編:有此律儀,但應無法執行。難不成要考試男勢?那女勢怎麼考?規矩更多!】
【白法損害:〈造無間業.污苾芻尼.外道賊住〉白法極薄】
若造無間業、污苾芻尼、外道賊住,若別異住,若不共住。
是名「白法損害」,不應為授具足戒。
所以者何?彼由上品無慚無愧極垢染法,令慚愧等所有白法極成劣薄。
【繫屬於他:〈為所拘執.僕隸.劫引.所得.所不開許〉】
若諸王臣,若王所惡、若有造作王不宜業、若被債主之所拘執。
若他僕隸、若他劫引、若他所得、若有諍訟、若為父母所不開許。
是名「繫屬於他」,不應為授具戒。
【為隨護他:勿令敬事人得惡見:非人亦能受具戒】
若變化者。為護他故,不應為授具戒。所以者何?
或有龍等為受法故,自化己身為苾芻像,求受具戒。
若便為彼授具戒者。彼睡眠時便復本形,既睡悟已,作苾芻像假想苾芻。
若守園者若近事男,率爾往趣,見彼身形如是變已,便於一切真苾芻所,起憎惡心。
謂諸苾芻皆非人類!誰能敬事,施彼衣食?
勿令他人得此惡見,是故「為隨護他」,不應為彼受具足戒。
由此六因,不應授彼苾芻律儀。
又除闕減,能作羯磨、阿遮利耶、鄔波拕耶、住清淨戒圓滿僧眾。
【不授近事男律儀:〈意樂損害.男形損害〉】
問:由幾因緣,不應授彼近事男律儀?
答:略由二因。 一.意樂損害故。 二.男形損害故。
若意樂損害者。當知一切不應為受。
若男形損害者。或有為受,然不得說名近事男。不說因緣,前已具辯。
若近住律儀,當知唯由意樂損害,不應為受。
何以故?
或有隨他轉故、或有為得財利,恭敬詐稱:欲受近住律儀。然彼實無求受意樂,當知是名意樂損害。
若無如所說不應受因緣,當知應受,如前所說所有律儀。
【律儀還捨:〈捨所學處.犯根本罪.形沒二形生.善根斷.棄捨眾同分〉受已還捨】
問:有幾因緣,苾芻律儀,受已還捨?
答:或由捨所學處故、或由犯根本罪故、或由形沒二形生故、或由善根斷故、或由棄捨眾同分故。
苾芻律儀受已還捨。
若正法毀壞、正法隱沒,雖無新受苾芻律儀,先已受得,當知不捨。
所以者何?由於爾時穢劫正起,無一有情不損意樂能受具戒,況當有證沙門果者。
若近事男律儀。
當知由起不同分心故、善根斷故、棄捨眾同分故,受已還捨。
若正法隱沒時,如苾芻律儀道理,當知近事男律儀亦爾。
若近住律儀。
當知由日出已後,或由發起不同分心、或於中間捨眾同分。
雖已受得,必復還捨。
【無為差別:〈無想定.滅盡定.虛空〉】
【無想定:離遍淨貪.未離上貪.由出離想作意為先.諸心心所.滅靜不轉.下中上品】
復次,云何無想定?
謂已離遍淨貪,未離上貪。 (三禪.遍淨天以上)
由出離想作意為先故,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無想定」。
此是假有,非實物有。
當知差別略有三種。 一.下品修。二.中品修。三.上品修。
若下品修者,於現法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
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得依身,不甚清淨,威光赫奕,形色廣大;如餘天眾。
定當中夭。
若中品修者,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
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感依身,雖甚清淨,光明赫奕,形色廣大;然不究竟最極清淨。
雖有中夭,而不決定。
若上品修者,必無有退。
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感依身,甚為清淨,威光赫奕,形色廣大;又到究竟最極清淨。
必無中夭,窮滿壽量後方殞沒。
復次,若由此因此緣,所有生得心心所滅。是名無想。
【滅盡定:離無所有處貪.離未離上貪.由止息想作意為先.諸心心所.滅靜不轉.下中上品】
復次,云何滅盡定?
謂已離無所有處貪,未離上貪或復已離。 (無所有處以上)
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
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
當知此定,亦是假有,非實物有。
此定差別,略有三種。下品修等,如前已說。
若下品修者,於現法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
中品修者,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
上品修者,畢竟不退,
【有學無學:能入滅盡定。無想定.非學非無學〈無慧現行.上有勝寂靜.稽留誑幻〉】
有學聖者,能入此定。謂不還身證。
無學聖者,亦復能入。謂俱分解脫。
前無想定,非學所入,亦非無學。何以故?
此中無有慧現行故;
此上有勝寂靜住及生故;
又復此定不能證得所未證得諸勝善法,由是稽留誑幻處故。
【虛空:諸色非有所顯.此唯假有.非實物有】
復次,虛空云何?
謂唯諸色非有所顯。是名「虛空」。
所以者何?
若處所行都無所得,是處方有虛空想轉。是故當知,此唯假有,非實物有。
【非擇滅:餘法現前.餘不得生.唯滅唯靜.非一向決定】
復次,云何非擇滅?
謂若餘法生緣現前。餘法生故,餘不得生。唯滅唯靜,名「非擇滅」。 (有的餘法=非有)
諸所有法此時應生。越生時故,彼於此時,終不更生。
是故此滅亦是假有,非實物有。所以者何?此無有餘自相可得故。
此法種類非離繫故,復於餘時遇緣可生。是故非擇滅,非一向決定。
若學見跡於卵濕二生、北拘盧洲、無想天、若女、若扇搋迦、若半擇迦、無形二形等生,
及於後有若愛若願所得非擇滅,當知一向決定。
由學見迹甞不於後有,起希願纏,發生後有,唯除未無餘永害愛種子故。
【心不相應:為起言說.非有色無色.非有見無見】
問:何因緣故,名心不相應耶?
答:此是假想,於諸事中,為起言說。
於有色等二種俱非。於有見等二種俱非。
如是廣說安立道理,一切當知。
如是已說「六種善巧」。
謂蘊善巧,乃至根善巧。 (卷03 書目 1.9.4
五法六識)
【善巧廣義:〈蘊.界.處.緣起.處非處.根〉】
云何應知是諸善巧廣建立義?
【蘊事善巧:〈自性義差別。次第攝依止〉】
復次,嗢柁南曰:自性義差別。次第攝依止。
【諸蘊自性:〈色.受.想.行.識〉】
【色自性:色法處所攝色.四大種所造色】
問:何等是色自性?
答:略有十一。謂眼等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
又總有二。謂四大種,及所造色。如是一切,皆變礙相。
【受自性:〈有觸身受.無觸心受〉】
問:何等是受自性?
答:略有六種。謂依眼等,六觸所生。
此復二種。若色為依,名身受;無色為依,名心受。
何以故?由前五根,皆色性故。
【根非身受:眼等五根展轉相異.餘有色根不離身故.就彼為名】
問:若前五根皆是色性,依眼等受,名身受者。何故眼等,非唯是身?
答:由相異故。
所以者何?眼等五根,展轉相異。
問:若眼等根其相異故,非皆身相,依彼諸受,由是因緣,應非身受?
答:餘有色根不離身故,就彼為名,此復何過!
【意根身受:根不離身.意即不爾.根受名身.意受名心】
問:若不離身故無過者,意根亦爾。不離身轉,依意根受,應名身受。
是即一切皆是身受,無心受耶?
答:諸有色根定不離身。意即不爾,故無有過。
所以者何?生無色界有情,意根離身而轉。
是故五根所生諸受,合名身受;唯依意者,獨名心受。故總說二。謂身心受。
又一切受皆領納相。
【想自性:〈有相.無相.狹小.廣大.無量.無所有〉】
問:何等是想自性?
答:此亦六種,如前應知。
又想有六。一.有相想。二.無相想。三.狹小想。四.廣大想。五.無量想。六.無所有想。
又略有二。一.世間想。二.出世想。
狹小想者。謂欲廛想。
廣大想者。謂色廛想。
無量想者。謂空、識無邊處廛想。
無所有想者。謂無所有處廛想。
即此一切,名有相想。
無相想者。謂有頂想,及一切出世間學、無學想。
又一切想皆等了相。
【行自性:〈有無相.小大無量.無所有〉〈為境隨與.合會別離.發雜染業.令心自在〉】
問:何等是行自性?
答:此亦六種,如前應知。
又此行相,由五種類,令心造作。
一.為境隨與。二.為彼合會。三.為彼別離。四.能發雜染業。五.令心自在轉。
又此行相略有三種。一者.善行。二.不善行。三.無記行。
又一切行皆造作相。
【識自性:〈眼耳鼻舌身意〉〈領受差別.採境差別.分位差別〉十八自性】
問:何等是識自性?
答:略有六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是識自性差別。
又識有三種。一.領受差別。二.採境差別。三.分位差別。
領受差別有三。採境差別有六。分位差別有三。
如是識蘊差別總有十八自性。應知是名諸蘊自性。
【諸蘊建立:若去來今乃至遠近.是積聚義.顯無我性】
復次,蘊義云何?為顯何義建立諸蘊?
謂所有色,若去來今,乃至遠近。如色乃至識亦爾。
如是總略攝一切蘊。
積聚義是蘊義。又由諸蘊唯有種種名性諸行,當知為顯無我性義,建立諸蘊。
【色蘊差別:〈事.相.識執不執.識空不空.想所行.邊際〉】
復次,云何色蘊差別?
略由六種。
一.由事故。
二.由相故。 三.由識執不執故。
四.由識空不空故。五.由想所行故。六.由邊際故。
事者。謂所有諸色,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
相者。
略有三種。一.清淨色。二.清淨所取色。三.意所取色。
又變礙相,是色共相。
識執不執者。
若識依執,名執受色。
此復云何?謂識所託,安危事同,和合生長;又此為依,能生諸受。
與此相違,非執受色。
識空不空者。
若識不空,名同分色。由此與識等義轉故。
若識空者名彼同分色。似自相續而隨轉故。
想所行者。
謂緣色想,略有三種。一者.色想。二.有對想。三.別異想。
色想亦三。一.有光影相。二.據方處相。三.積集住相。
如是三相,隨其次第。
三想所行:取青等相.名為色想;能取行礙.名有對想;能取男女舍田等假.名別異想。
是名想所行差別。
邊際者。
謂色邊際,略有二種。
一.墮下界。謂欲廛色。
二.墮中界。謂色廛色。
當知此中,就業增上所生諸色,說無色界無有諸色;
非就勝定自在色說。何以故?由彼勝定於一切色,皆得自在。諸定加行令現前故。
當知此色名「極微細定所生色」。
【受蘊差別:〈事.相.生.觀察.出離〉】
復次,云何受蘊差別?
略由五種。一.由事故。二.由相故。三.由生故。四.由觀察故。五.由出離故。
事者。謂領納及順領納法。
相者。
謂自相及共相。
自相有三: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
由此因緣,諸所有受,皆說名苦,是名受共相。
生者。
謂一切受,十六觸所生。
何等十六?
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有對觸、增語觸、
順樂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愛觸、恚觸、明觸、無明觸、非明非無明觸。
由所依及所取境故,建立六觸,及有對觸。
由分別境故,建立增語觸。
由領納境故,建立順樂受等觸。
由染淨故,建立愛、恚、明、無明、非明非無明觸。
是名受生差別。
觀察差別者。
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間,皆於諸受,起八種觀:謂
受有幾種、誰為受集、誰是受滅、誰是受集趣行、誰是受滅趣行、
誰是受愛味、誰是受過患、誰是受出離。
如是觀時,如實了知:受有三種觸集故受集。應知如經分別廣說。
如是八種觀察諸受,當知略顯:
自相觀、現法轉因觀/彼滅觀、後法轉因觀/彼滅觀、
彼二轉因觀、彼二轉滅因觀、及清淨觀。
是名觀察差別。
出離者。
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
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想界出離捨根。
是名出離差別。
【想蘊差別:〈事.相.顛倒.無顛倒.分別〉】
復次,云何想蘊差別?略由五種。
一.由事故。二.由相故。三.由顛倒故。四.由無顛倒故。五.由分別故。
事者。謂取所緣相,及隨順彼法。
相者。
自相有六種,如前應知;等了相是共相,
是名相差別。
顛倒差別者。
謂諸愚夫,無所知曉,隨逐無明,起不如理作意,
於所緣境,無常計常,取相而轉。是名「想倒」。
如於無常計常;如是於苦計樂、於不淨計淨、於無我計我。
此想顛倒,諸在家者能發心倒。一分出家者能發見倒。是名顛倒差別。
此想顛倒,復有差別。
謂於四事邪取其相,是名「想倒」。
若由如是等了相故,於境貪著,是名「心倒」。
若由如是等了相故,有執著者,於顛倒事,堅執忍可,開示建立。是名「見倒」。
無顛倒差別者。
謂諸聰叡,有所曉了,隨智慧明,起如理作意。
於所緣境,無常知無常、苦知是苦、不淨知不淨、無我知無我,正取相轉。
是名「想無顛倒」。
心無顛倒、見無顛倒。是名無顛倒差別。 (與上相違:心倒、見倒)
分別差別者。
略有五種想分別相。
一.境界分別。二.領納分別。三.假設分別。四.虛妄分別。五.實義分別。
若於境界,取隨味相。名境界分別。
執取境界所生諸受。名領納分別。
若於自他,取如是名、如是類、如是姓等種種世俗言說相。名假設分別。
於諸境界,取顛倒相。名虛妄分別。
於諸境界,取無倒相。名實義分別。
如是總名想蘊分別差別。
【行蘊差別:〈境界.分位.雜染.清淨.造作〉】
復次,云何行蘊差別。
亦由五相。一.由境界故。二.由分位故。三.由雜染故。四.由清淨故。五.由造作故。
由境界者。謂於行蘊,立六思身。
由分位者。謂立生等不相應行。由彼生等,唯有分位所顯現故。
由雜染者。謂於雜染諸行,建立煩惱及隨煩惱。
由清淨者。謂於清淨諸行,建立信等。
由造作者。謂如前說,五造作相:為境隨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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