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八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五
【3 五門施設:〈界.相.如理.不如理.雜染等起〉】
【3.5 雜染施設:由三應知.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
【3.5.1 煩惱雜染: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上品顛倒攝.差別諸過患】
【3.5.1.1 自性:若法生時.相自然起.行相續轉】
【3.5.1.2 分別:十種煩惱.十二種諦.迷執障礙】
【3.5.1.2.1 簡表:十二諦與十煩惱】
【3.5.1.2.2 簡表:十煩惱差別,由四〈任運失念.等隨觀執.有無分別.體〉】
【3.5.1.3 因:所依所緣.親近邪教.數習作意】
【3.5.1.4 位:隨眠.纏.分別起.俱生.耎中上】
【3.5.1.5 門:纏門.隨眠門.不寂靜住.障善起惡.受鄙感苦】
復次,云何雜染施設建立?
謂由三種雜染應知。何等為三?一.煩惱雜染。二.業雜染。三.生雜染。
煩惱雜染云何?
嗢拕南曰: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上品顛倒攝。差別諸過患。
當知煩惱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攝故、差別故、過患故。
解釋應知。
煩惱自性者。
謂若法生時,其相自然不寂靜起;
由彼起故,不寂靜行相續而轉,是名「略說煩惱自性」。
煩惱分別者。
或立一種。謂由煩惱雜染義故。
或分二種。謂見道所斷、修道所斷。
或分三種。謂欲繫、色繫、無色繫。
或分四種。謂欲繫記、無記、色繫無記、無色繫無記。
或分五種。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修道所斷。
或分六種。謂貪、恚、慢、無明、見、疑。
或分七種。謂七種隨眠。
一.欲貪隨眠。二.瞋恚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
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 七.疑隨眠。
或分八種。謂貪、恚、慢、無明、疑、見,及二種取。
(見取.戒禁取)
或分九種。謂九結。
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
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
或分十種。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
六.貪。
七.恚。 八.慢。 九.無明。十.疑。
或分一百二十八煩惱。謂即上十煩惱。由迷執十二種諦建立應知。
何等名為十二種諦?
謂欲界苦諦、集諦;色界苦諦、集諦;無色界苦諦、集諦;
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
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
無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
此中,
於欲界苦集諦,及於欲界增上滅道諦,具有十煩惱迷執。
於色界苦集諦,及於彼增上滅道諦,除瞋,有餘煩惱迷執。如於色界,於無色界亦爾。
於欲界對治修中.有六煩惱迷執。謂除"邪見、見取、戒禁取、疑"。 (10-4)
於色界對治修中.有五煩惱迷執。謂於上六中除瞋。如於色界對治修中,於無色對治修中亦爾。
如迷執,障礙亦爾。
【簡表:十二諦與十煩惱】
|
煩惱 |
對治修 |
欲界苦集諦.增上滅道諦 |
十 |
身/邊見.貪.恚.慢.無明 |
色/無色界苦集諦.增上滅道諦 |
十除瞋 |
身/邊見.貪.慢.無明 |
薩迦耶見者。
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
等隨觀執五種取蘊,若分別.不分別染污慧為體。
邊執見者。
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
執五取蘊為我性已,等隨觀執為斷為常,若分別.若不分別染污慧為體。
邪見者。
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
撥因撥果,或撥作用,壞真實事,唯用分別染污慧為體。
見取者。
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
以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
比方他見,等隨觀執.為最為上.勝妙第一,唯用分別染污慧為體。
戒禁取者。
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
即於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
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唯用分別染污慧為體。
貪者。
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
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染著為體。
恚者。
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
於外及內非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憎恚為體。
慢者。
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
於外及內高下勝劣,若分別不分別高舉為體。
無明者。
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
於所知事,若分別不分別染污無知為體。
疑者。
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
即於所知事,唯用分別異覺為體。
【簡表:十煩惱差別,由四〈任運失念.等隨觀執.有無分別.體〉】
|
薩迦耶見 |
邊執見 |
邪見 |
見取 |
戒禁取 |
貪 |
恚 |
慢 |
無明 |
疑 |
任運失念 |
失 |
失 |
|
|
|
失 |
失 |
失 |
失 |
|
等隨觀執 |
五取蘊 |
性為斷常 |
撥因撥果 |
比方他見 |
戒禁為淨 |
可愛 |
非愛 |
勝劣 |
所知 |
所知 |
分不分別 |
有無 |
有無 |
有 |
有 |
有 |
有無 |
有無 |
有無 |
有無 |
有 |
體 |
染污慧 |
染污慧 |
染污慧 |
染污慧 |
染污慧 |
染著 |
憎恚 |
高舉 |
無知 |
異覺 |
煩惱因者。
謂六種因。一.由所依故。二.由所緣故。三.由親近故。四.由邪教故。五.由數習故。六.由作意故。
由此六因,起諸煩惱。
所依故者。謂由隨眠起諸煩惱。
所緣故者。謂順煩惱境界現前。
親近故者。謂由隨學不善丈夫。
邪教故者。謂由聞非正法。
數習故者。謂由先殖數習力勢。
作意故者。謂由發起不如理作意。
故諸煩惱生。
煩惱位者。
略有七種。一.隨眠位。二.纏位。三.分別起位。四.俱生位。五.耎位。六.中位。七.上位。
由二緣故,煩惱隨眠之所隨眠。 一.由種子隨逐故。二.由彼增上事故。
煩惱門者。
略由二門煩惱所惱。謂由纏門及隨眠門。
纏門有五種。
一.由不寂靜住故。
二.由障礙善故。 三.由發起惡趣惡行故。
四.由攝受現法鄙賤故。五.由能感生等苦故。
云何隨眠門所惱?
謂與諸纏作所依故,及能引發生等苦故。
又由七門,一切煩惱.於見及修.能為障礙,應知:
謂邪解了故、不解了故、解了不解了故、邪解了迷執故、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任運現行故。
【3.5.1 煩惱雜染: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上品顛倒攝.差別諸過患】
【3.5.1.6 上品:犯生相續.事起惡業.究竟】
【3.5.1.7 顛倒:想見心倒.於無常常.於苦樂倒.於不淨淨.於無我我】
【3.5.1.8 差別:二十六煩惱.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暴流軛取.繫蓋株杌...】
【3.5.1.9 過患:先亂其心.次緣顛倒.堅固隨眠.令等流轉.令不證得】
云何煩惱上品相?
謂猛利相及尤重相。此相略有六種。
一.由犯故。二.由生故。三.由相續故。四.由事故。五.由起惡業故。六.由究竟故。
由犯故者。 謂由此煩惱纏故,毀犯一切所有學處。
由生故者。 謂由此故,生於欲界苦惡趣中。
由相續故者。 謂貪等行、諸根成熟、少年盛壯、無涅槃法者。
由事故者。 謂緣尊重田,若緣功德田,若緣不應行田而起。
由起惡業故者。謂由此煩惱纏故,以增上適悅心.起身語業。
由究竟故者。 謂此自性上品所攝,最初耎對治道之所斷故。
煩惱顛倒攝者。謂七顛倒。
一.想倒。二.見倒。三.心倒。四.於無常常倒。五.於苦樂倒。六.於不淨淨倒。七.於無我我倒。
想倒者。謂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起常樂淨我.妄想分別。
見倒者。謂即於彼妄想所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
心倒者。謂即於彼所執著中貪等煩惱。
當知煩惱略有三種,或有煩惱是倒根本,或有煩惱是顛倒體,或有煩惱是倒等流。
倒根本者。謂無明。
顛倒體者。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見取、戒禁取,及貪。
倒等流者。謂邪見、邊執見一分、恚、慢,及疑。
此中,
薩迦耶見.是無我我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見取.是不淨淨倒;戒禁取.是於苦樂倒;
貪通二種。謂不淨淨倒.及於苦樂倒。
【簡表:十煩惱與七顛倒】
薩迦耶見 |
邊執見 |
邪見 |
見取 |
戒禁取 |
貪 |
恚 |
慢 |
無明 |
疑 |
無我我倒 |
無常常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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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淨淨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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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淨淨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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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苦樂倒 |
於苦樂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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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倒體 |
顛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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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倒體 |
顛倒體 |
顛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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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等流 |
倒等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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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等流 |
倒等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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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等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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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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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差別者。
多種差別應知。
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暴流、軛、取、繫、蓋、株杌、垢、常害、
箭、所有、根、惡行、漏、匱、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拘礙。
如是等類煩惱差別,當知。
此中,
能和合苦,故名為結。
令於善行不隨所欲,故名為縛。
一切世間增上種子之所隨逐,故名隨眠。
倒染心故,名隨煩惱。
數起現行,故名為纏。
深難渡故,順流漂故,故名暴流。
邪行方便,故名為軛。
能取自身相續不絕,故名為取。
難可解脫,故名為繫。
覆真實義,故名為蓋。
壞善稼田,故名株杌。
自性染污,故名為垢。
常能為害,故名為常害。
不靜相故,遠所隨故,故名為箭。
能攝依事,故名所有。
不善所依,故名為根。
邪行自性,故名惡行。
流動其心,故名為漏。
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為匱。
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為燒。
能引衰損,故名為惱。
能為鬪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
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為火。
如大熱病,故名熾然。
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
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能障證得出世法故,名為拘礙。
諸如是等煩惱差別,佛薄伽梵隨所增強,於彼種種煩惱門中.建立差別。
結者。九結。謂愛結等,廣說如前。
縛者。三縛。謂貪瞋癡。
隨眠者。七種隨眠。謂欲貪隨眠等,廣說如前。
隨煩惱者。三隨煩惱。謂貪瞋癡。
纏者。八纏。謂無慚、無愧、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妬、慳悋。
暴流者。四暴流。謂欲暴流、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
如暴流,軛亦爾。
取者。四取。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繫者。四繫。謂貪身繫、瞋身繫、戒禁取身繫、此實執取身繫。
蓋者。五蓋。謂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
株杌者。三株杌。謂貪瞋癡。
如株杌,如是垢、常害、箭,所有惡行亦爾。
根者。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
漏者。三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
匱者。三匱。謂貪瞋癡。
如匱,如是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亦爾
拘礙者。有五拘礙。
一.顧戀其身。二.顧戀諸欲。三.樂相雜住。四.闕隨順教。五.得微少善便生喜足。
【簡表:二十六煩惱與二種詮釋】
煩惱差別 |
〈解一〉 |
〈解二〉 |
結 |
能和合苦 |
〈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 |
縛 |
令於善行不隨所欲 |
貪瞋癡 |
隨眠 |
一切世間增上種子之所隨逐 |
〈欲貪.瞋恚.有貪.慢.無明.見.疑〉隨眠 |
隨煩惱 |
倒染心 |
貪瞋癡 |
纏 |
數起現行 |
〈無慚.無愧.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妬.慳悋〉 |
暴流 |
深難渡故、順流漂故 |
〈欲.有.見.無明〉暴流 |
軛 |
邪行方便 |
〈欲.有.見.無明〉 |
取 |
能取自身相續不絕 |
〈欲.見.戒禁.我語〉取 |
繫 |
難可解脫 |
〈貪.瞋.戒禁取.此實執取〉身繫 |
蓋 |
覆真實義 |
〈貪欲.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蓋 |
株杌 |
壞善稼田 |
貪瞋癡 |
垢 |
自性染污 |
貪瞋癡 |
常害 |
常能為害 |
貪瞋癡 |
箭 |
不靜相故,遠所隨故 |
貪瞋癡 |
所有 |
能攝依事 |
|
根 |
不善所依 |
貪瞋癡不善根。 |
惡行 |
邪行自性 |
|
漏 |
流動其心 |
欲漏、有漏、無明漏。 |
匱 |
能令受用無有厭足 |
貪瞋癡 |
燒 |
能令所欲常有匱乏 |
貪瞋癡 |
惱 |
能引衰損 |
貪瞋癡 |
有諍 |
能為鬪訟諍競之因 |
貪瞋癡 |
火 |
燒所積集諸善根薪 |
貪瞋癡 |
熾然 |
如大熱病 |
貪瞋癡 |
稠林 |
種種自身大樹聚集 |
貪瞋癡 |
拘礙 |
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 能障證得出世法故 |
顧戀其身。顧戀諸欲。樂相雜住。 闕隨順教。得微少善,便生喜足。 |
煩惱過患者。
當知諸煩惱有無量過患。謂煩惱起時,
先惱亂其心,次於所緣發起顛倒,
令諸隨眠皆得堅固、令等流行相續而轉;
能引自害、能引他害、能引俱害;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俱法罪。
令受彼生身心憂苦,能引生等種種大苦;
能令相續遠涅槃樂、能令退失諸勝善法、
能令資財衰損散失、能令入眾不得無畏.悚懼無威、
能令鄙惡名稱流布十方,常為智者之所訶毀;
令臨終時生大憂悔,令身壞已,墮諸惡趣生那落迦中;
令不證得自勝義利。
如是等過無量無邊。
【3.5 雜染施設:由三應知.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
【3.5.2 業雜染: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增上品顛倒.差別諸過患】
【3.5.2.1 自性:若法生時.造作相起.身行語行.後時作轉】
【3.5.2.2 分別:〈補特伽羅相.法相〉十業道】
【3.5.2.2.1 補特伽羅相:殺生.不與取.邪行妄語.離間.惡語綺語.貪瞋邪見】
云何業雜染?
嗢拕南曰。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增上品顛倒。差別諸過患。
當知業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故、差別故、過患故。
解釋應知。
業自性云何?
謂若法生時,造作相起,
及由彼生故,身行語行.於彼後時.造作而轉,是名「業自性」。
業分別云何?
謂由二種相應知。一.由補特伽羅相差別故。二.由法相差別故。
此復二種。即善、不善十種業道。
所謂殺生.離殺生;不與取.離不與取;欲邪行.離欲邪行;妄語.離妄語;
離間語.離離間語;麁惡語.離麁惡語;綺語.離綺語;
貪欲.離貪欲;瞋恚.離瞋恚;邪見.離邪見。
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者。謂如經言"諸殺生者..."乃至廣說。
殺生者者,此是總句。
最極暴惡者。謂殺害心正現前故。
血塗其手者。謂為成殺,身相變故。
害極害執者。謂斷彼命故,解支節故,計活命故。
無有羞恥者。謂自罪生故。
無有哀愍者。謂引彼非愛故。
有出家外道,名曰「無繫」,
彼作是說:百踰繕那內所有眾生,於彼律儀、若不律儀。為治彼故,說如是言「一切有情所」。
即彼外道復作是說:樹等外物亦有生命。為治彼故,說如是言「真實眾生所」。
此即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及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
如是所說諸句,顯示「加行殺害」,
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諸眾生所者,此句顯示「無擇殺害」。
於殺生事若未遠離者,此顯遇緣容可出離,謂乃至未遠離來名殺生者。
又此諸句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相貌、殺生作用、殺生因緣,及與殺生事用差別。
又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如實、殺生差別、殺所殺生名殺生者。
又此諸句,顯能殺生補特伽羅相,非顯殺生法相。
復次,不與取者者。此是總句。
於他所有者。謂他所攝財穀等事。
若在聚落者。謂即彼事於聚落中。
若積集若移轉若閑靜處者。謂即彼事於閑靜處,若生若集,或復移轉。
即此名為可盜物數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物。
若自執受者。謂執為己有。
不與而取者。謂彼或時資具闕少,執為己有。
不與而樂者。謂樂受行偷盜事業。
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者。謂劫盜他,欲為己有。
若彼物主,非先所與,如酬債法。是名「不與」。
若彼物主,於彼取者,而不捨與。是名「不捨」。
若彼物主,於諸眾生,不隨所欲受用而棄。是名「不棄」。
自為而取者。謂不與而取故,及不與而樂故。
饕餮而取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而希望故。
不清而取者。謂於所競物,為他所勝,不清雪故。
不淨而取者。謂雖勝他,而為過失垢所染故。
有罪而取者。謂能攝受現法後法非愛果故。
於不與取若未遠離者。如前殺生相說,應知所餘業道亦爾。
此中略義者。
謂由盜此故,成不與取。
若於是處,如其差別,如實劫盜。由劫盜故,得此過失,是名總義。
又此中亦顯不與取者相,非不與取法相。當知餘亦爾。
復次,欲邪行者者。此是總句。
於諸父母等所守護者。
猶如父母於己處女,為適事他故,勤加守護,時時觀察,不令與餘共為鄙穢。
若彼沒已,復為至親兄弟姊妹之所守護。
此若無者,復為餘親之所守護。
若無者,恐損家族,便自守護,或彼舅姑為自兒故,勤加守護。
有治罰者。謂諸國王,若執理者,以治罰法而守護故。
有障礙者。謂守門者所守護故。
此中,略顯未適他者三種守護。
一.尊重至親眷屬自己之所守護。
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
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
他妻妾者。 謂已適他。
他所攝者。 謂即未適他,為三守護之所守護。
若由凶詐者。謂矯亂已,而行邪行。
若由強力者。謂對父母等公然強逼。
若由隱伏者。謂不對彼,竊相欣欲。
而行欲行者。謂兩兩交會。
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者。謂於非道,非處非時,自妻妾所,而為罪失。
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若彼所行、若行差別、若欲邪行,應知。
復次,諸妄語者者。此是總句。
若王者。 謂王家。
若彼使者。 謂執理家。
若別者。 謂長者居士。
若眾者。 謂彼聚集。
若大集中者。謂四方人眾聚集處。
若已知者。 謂隨前三所經語言。
若已見者。 謂隨曾見所經語言。
若由自因者。謂或因怖畏,或因味著。如由自因,他因亦爾。
因怖畏者。 謂由怖畏殺縛、治罰黜責等故。
因味著者。 謂為財穀珍寶等故。
知而說妄語者。謂覆想欲見而說語言。
此中略義者。謂依處故、異說故、因緣故、壞想故,而說妄語,應知。
復次,離間語者者。此是總句。
若為破壞者。謂由破壞意樂故,聞彼語已,向此宣說。
聞此語已向彼宣說者。謂隨所聞順乖離語。
破壞和合者。謂能生起喜別離故。
隨印別離者。謂能乖違喜更生故。
憙壞和合者。謂於已生喜別離中,心染污故。
樂印別離者。謂於乖違喜更生中,心染污故。
說能離間語者。謂或不聞,或他方便故。
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離間意樂、離間未壞方便、離間已壞方便、離間染污心及他方便,應知。
復次,麁惡語者者。此是總句。
此中,尸羅支所攝故,名「語無擾動」。
文句美滑故,名「悅耳」。
增上欲解所發起故、非假偽故、非諂媚故,名為「稱心」。
不增益故、應順時機引義利故,名為「可愛」。
趣涅槃宮故,名「先首」。
文句可味故,名「美妙」。
善釋文句故,名「分明」。
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
攝受正法故,名「可施功勞」。
離愛味心之所發起故,名「無所依止」。
不過度量故,名「非可厭逆」。
相續廣大故,名「無邊無盡」。
又從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應知略攝為三種語。
一.尸羅律儀所攝語。謂一種。
二.等歡喜語。謂三種。
三.說法語。謂其所餘。
即此最後又有三種應知。
一.所趣圓滿語。謂初一。
二.文詞圓滿語。謂次二。
三.方便圓滿語。謂其所餘。
又於未來世可愛樂故,名「可愛語」。
於過去世可愛樂故,名「可樂語」。
於現在世事及領受可愛樂故,名「可欣語及可意語」。
應知即等歡喜語,名「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
即說法語,名「三摩呬多語」。
即尸羅支所攝語,名「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
此中,
毒螫語者。謂毀摩他言,縱瞋毒故。
麁獷語者。謂惱亂他言,發苦觸故。
所餘麁惡語,翻前白品,應知。
【簡表:十二句麁惡語與二種詮釋】
|
|
尸羅律儀所攝 |
等歡喜 |
說法 |
所趣圓滿 |
文詞圓滿 |
方便圓滿 |
尸羅支所攝 |
語無擾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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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句美滑 |
悅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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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上欲解所發起 |
稱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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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增益 |
可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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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涅槃宮 |
先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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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句可味 |
美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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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釋文句 |
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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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有趣 |
易可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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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受正法 |
可施功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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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愛味心之所發起 |
無所依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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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度量 |
非可厭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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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續廣大 |
無邊無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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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諸綺語者者,此是總句。
於邪舉罪時,有五種邪舉罪者,
言不應時故,名「非時語者」。
言不實故, 名「非實語者」。
言引無義故,名「非義語者」。
言麁獷故, 名「非法語者」。
言挾瞋恚故,名「非靜語者」。
又於邪說法時,
不正思審而宣說故,名「不思量語」。
為勝聽者而宣說故,名「不靜語」。
非時而說,前後義趣不相屬故,名「雜亂語」。
不中理因而宣說故,名「非有教語」。
引不相應為譬況故,名「非有喻語」。
顯穢染故,名「非有法語」。
又於歌笑嬉戲等時,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有引無義語。
此中略義者,謂顯如前說三時綺語。
復次,諸貪欲者者,此是總句。
由猛利貪者。謂於他所有,由貪增上,欲為己有,起決定執故。
於財者。 謂世俗財類。
具者。 謂所受用資具。即此二種,總名為物。
凡彼所有定當屬我者。此顯貪欲生起行相。
此中略義者,當知顯示:貪欲自性、貪欲所緣、貪欲行相。
復次,瞋恚心者者,此是總句。
惡意分別者。謂於他有情所,由瞋恚增上力,欲為損害,起決定執故。
當殺者。 謂欲傷害其身。
當害者。 謂欲損惱其身。
當為衰損者。謂欲令彼財物損耗。
彼當自獲種種憂惱者。謂欲令彼自失財物。
此中略義,如前應知。
復次,諸邪見者者,此是總句。
起如是見者。此顯自心.忍可欲樂.當所說義。
立如是論者。此顯授他當所說義。
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者。謂由三種意樂,非撥施故。
一. 財物意樂。 二.清淨意樂。 三.祀天意樂,
供養火天,名為祠祀。
又顯非撥戒修所生善能治所治故,及顯非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
又顯非撥此三種善能治所治所得果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
又顯非撥流轉依處緣故。說如是言:無有此世、無有他世。
又顯非撥彼所託緣故、及非撥彼種子緣故,說如是言:無母無父。
又顯非撥流轉士夫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有情。
又顯非撥流轉對治還滅故,說如是言: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
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名「正至」。
於諸有情,遠離邪行,行無倒行,故名「正行」。
因時,名此世間;
果時,名彼世間;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
通慧者。謂第六。
已證者。謂由見道。
具足者。謂由修道。
顯示者。自所知故、為他說故。
我生已盡等。當知如餘處分別。
此中,
略義者。謂顯示謗因謗果、誹謗功用、謗真實事。
功用者。謂殖種功用、任持功用、來往功用、感生業功用。
又有略義差別。謂顯示誹謗、若因若果、若流轉緣、若流轉士夫、及顯誹謗彼對治還滅。
又誹謗流轉者。應知謗因,不謗自相。
謗還滅者。應知謗彼功德,不謗補特伽羅。
復次,白品一切翻前應知。所有差別,我今當說。
謂翻欲邪行中.諸梵行者者。此是總句。
當知此由三種清淨而得清淨。 一.時分清淨。二.他信清淨。三.正行清淨。
盡壽行故、久遠行故者。此顯「時分清淨」。
諍處雪故名清;無違越故名淨。此二總顯「他信清淨」。
此中,或有清而非淨,應作四句。 (毀犯不犯 x 得勝墮負)
初句者。 謂實毀犯,於諍得勝。
第二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墮負。
第三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得勝。
第四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墮負。
不以愛染身觸母邑故,名遠離生臭。
不行兩兩交會鄙事故,名遠離婬欲。
不以餘手觸等方便而出不淨故,名非鄙愛願。
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如是名為「正行清淨」具足。
當知略義即在此中。
又翻妄語中,
可信者。 謂可委故。
可委者。 謂可寄託故。
應可建立者。謂於彼彼違諍事中,應可建立為正證故。
無有虛誑者。於委寄中不虛誑故,不欺誷故。
此中,略義者。謂顯三種攝受。一.欲解攝受。二.保任攝受。三.作用攝受。
【3.5.2.2 分別:補特伽羅相.法相】
【3.5.2.2.2 法相:於善不善十業道中.於彼起心.作身語業】
復次,法相差別建立者。謂即殺生、離殺生等。
云何殺生?
謂於他眾生起殺欲樂,起染污心。
若即於彼起殺方便,及即於彼殺究竟中所有身業。
云何不與取?
謂於他攝物起盜欲樂,起染污心。
若即於彼起盜方便,及即於彼盜究竟中所有身業。
云何欲邪行?
謂於所不應行,非道、非處、非時,起習近欲樂,起染污心。
若即於彼起欲邪行方便,及於欲邪行究竟中所有身業。
云何妄語?
謂於他有情起覆想說欲樂,起染污心。
若即於彼起偽證方便,及於偽證究竟中所有語業。
云何離間語?
謂於他有情起破壞欲樂,起染污心。
若即於彼起破壞方便,及於破壞究竟中所有語業。
云何麁惡語?
謂於他有情起麁語欲樂,起染污心。
若即於彼起麁語方便,及於麁語究竟中所有語業。
云何綺語?
謂起綺語欲樂,起染污心。
若即於彼起不相應語方便,及於不相應語究竟中所有語業。
云何貪欲?
謂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起染污心。
若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云何瞋恚?
謂於他起害欲樂,起染污心。
若於他起害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云何邪見?
謂起誹謗欲樂,起染污心。
若於起誹謗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云何離殺生?
謂於殺生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
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
如離殺生,如是離不與取,乃至離邪見,應知亦爾。
此中差別者。
謂於不與取起過患欲解,乃至於邪見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
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意業。
如是十種略為三種。所謂身業、語業、意業。即此三種廣開十種應知。
【3.5.2 業雜染: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增上品顛倒.差別諸過患】
【3.5.2.3 因:貪瞋癡自他.隨他轉.所愛味怖畏.為損害戲樂.法想邪見】
【3.5.2.4 位:耎中上.生.習氣】
業因云何?應知有十二種相。
一.貪。 二.瞋。 三.癡。 四.自。 五.他。
六.隨他轉。
七.所愛味。八.怖畏。九.為損害。十.戲樂。十一.法想。十二.邪見。
業位云何?
應知略說有五種相。謂耎位、中位、上位、生位、習氣位。
由耎不善業故生傍生中;由中不善業,故生餓鬼中;由上不善業,故生那落迦中。
由耎善業,故生人中; 由中善業,故生欲界天中;由上善業,故生色無色界。
何等名為耎位不善業耶?謂以耎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何等名為中位不善業耶?謂以中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何等名為上位不善業耶?謂以上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若諸善業隨其所應,以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應知。
何等生位業? 謂已生未滅現在前業。
何等習氣位業?謂已生已滅不現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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