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
本地分中.修所成地.第十二
【總表】
修四處 |
由七支攝 |
|
處所 |
生圓滿 |
依內有五〈眾同分.處所.依止.無業障.無信解障〉圓滿 依外有五〈大師.世俗法.勝義法.正行不滅.隨順資緣〉圓滿 |
因緣 |
聞正法圓滿 涅槃為上首 能熟解脫慧之成熟 |
正說〈隨順.無染污〉正聞〈遠離憍傲/輕蔑/怯弱/散亂〉 唯緣涅槃,不為他信,不為利養 〈依善友.覺了.堪忍.樂聞.深義.轉明淨.見過患.不生願樂.心生正願〉 |
瑜伽 |
修習對治 |
〈在家.出家.離居〉: 在家位〈婬欲相應貪.受用相應愛〉 出家位〈嬾墮懈怠.薩迦耶見.愛味貪.世間欲愛〉 離居位〈闇昧心.隨愛味.隨動相心.不熾然勤修〉 |
修果 |
世間一切種清淨 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
〈得三摩地.三摩地圓滿.三摩地自在〉 〈入聖諦現觀.離諸障礙.作意思惟.修習道.證得清淨道〉 |
【7 修所成地:四處普攝〈處所.因緣.瑜伽.修果〉】
【7 由七支攝:生圓滿.聞正法.涅槃上首.解脫慧熟.修習對治.世間清淨.出世清淨】
已說〈思所成地〉,云何〈修所成地〉?
謂略由四處,當知普攝〈修所成地〉。
何等四處? 一者.修處所。 二者.修因緣。 三者.修瑜伽。 四者.修果。
如是四處,七支所攝。何等為七?
一.生圓滿。
二.聞正法圓滿。 三.涅槃為上首。
四.能熟解脫慧之成熟。 五.修習對治。 六.世間一切種清淨。
七.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如此四處,七支所攝普聖教義,廣說應知。
依善說法毘奈耶中,一切學處,皆得圓滿。
【7.1 生圓滿:依內有五.依外有五】
【7.1.1 依內有五:得丈夫身.不生邊地.性不頑嚚.不作極惡.聖處發心】
【7.1.2 依外有五:值遇大師.值佛開示.證果圓滿.正行猶住.得資生具】
云何生圓滿?
當知略有十種。謂依內有五、依外有五,總依內外,合有十種。
云何生圓滿中,依內有五?
謂眾同分圓滿、處所圓滿、依止圓滿、無業障圓滿、無信解障圓滿。
眾同分圓滿者。
謂如有一,生在人中,得丈夫身,男根成就。
處所圓滿者。
謂如有一,生在人中,
又處中國,不生邊地。謂於是處,有四眾行:謂苾芻、苾芻尼、近事男、近事女。
不生達須、篾戾車中。謂於是處,無四眾行,亦無賢聖、正至正行諸善丈夫。
依止圓滿者。
謂如有一,生處中國,不缺眼耳隨一支分,性不頑嚚亦不瘖瘂;
堪能解了善說惡說所有法義。
無業障圓滿者。
謂如有一,依止圓滿,於五無間隨一業障,不自造作,不教他作。
若有作此,於現身中,必非證得賢聖法器。
無信解障圓滿者。
謂如有一,必不成就五無間業,不於惡處而生信解,不於惡處發清淨心:
謂於種種邪天處所,及於種種外道處所。
由彼前生,於佛聖教善說法處,修習淨信,長時相續。
由此因緣,於今生中,唯於聖處,發生信解,起清淨心。
云何生圓滿中,依外有五?
謂大師圓滿、世俗正法施設圓滿、勝義正法隨轉圓滿、正行不滅圓滿、隨順資緣圓滿。
大師圓滿者。
謂即彼補特伽羅,具內五種生圓滿已,復得值遇大師出世。
所謂如來、應正等覺、一切知者、一切見者,於一切境得無障礙。
世俗正法施設圓滿者。
謂即彼補特伽羅,值佛出世,
又廣開示善不善法,有罪無罪,廣說乃至,諸緣生法及廣分別。
謂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及與論議。
勝義正法隨轉圓滿者。
謂即大師善為開示俗正法已,
諸弟子眾依此正法,復得他人為說隨順教誡教授,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得沙門果。
於沙門果證得圓滿,又能證得.展轉勝上增長廣大.所有功德。
正行不滅圓滿者。
謂佛世尊雖般涅槃,而俗正法猶住未滅,勝義正法未隱未斷。
隨順資緣圓滿者。
謂即四種受用正法因緣現前,
受用正法諸有正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知彼受用正法而轉,
恐乏資緣,退失如是所受正法,
是故慇懃奉施種種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
如是十種,名「依內外生圓滿」。
即此十種生圓滿,名「修瑜伽處所」。
由此所依所建立處為依止故,證得如來諸弟子眾所有聖法。
如是聖法,略有二種。 一.有學法。二.無學法。
今此義中,
意取無學所有聖法。謂無學正見,廣說乃至,無學正智。
何以故?由諸有學雖有聖法,而相續中,非聖煩惱之所隨逐現可得故。
如是初支生圓滿廣聖教義,有此十種。除此更無餘生圓滿,若過若增。
【7.2 聞說正法:正說正聞.隨順無染.遠離憍傲.遠離輕蔑.怯弱散亂】
云何聞正法圓滿?
謂若正說法、若正聞法,二種總名「聞正法圓滿」。
又正說法,
略有二種。所謂隨順及無染污。
廣說當知,有二十種,如〈菩薩地〉當說。 (卷38.依隨順清淨說)
又正聞法,
略有四種。 一.遠離憍傲。 二.遠離輕蔑。 三.遠離怯弱。 四.遠離散亂。
遠離如是四種過失而聽法者,名「正聞法」。
當知廣說,有十六種,亦如〈菩薩地〉中當說。 (卷38.求聞正法)
【7.3 涅槃上首:唯緣涅槃.不為他信.不為利養.有十法轉.得五勝利】
云何涅槃為上首?
謂如來弟子依生圓滿轉時,如先所說相而聽聞正法。
唯以涅槃,而為上首;唯求涅槃、唯緣涅槃,而聽聞法;
不為引他,令信於己;不為利養,恭敬稱譽。
又緣涅槃而聽法者,
有十法轉涅槃為首。謂依止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
當知
依止有餘依涅槃界,有九法轉,涅槃為首;
依止無餘依涅槃界,有一法轉,涅槃為首。
謂以聞所成慧為因,於道、道果涅槃,起三種信解。
一.信實有性。 二.信有功德。 三.信己有能得樂方便。
如是信解生已,
為欲成辦思所成智,身心遠離憒鬧而住,遠離障蓋諸惡尋思。
依止此故,便能趣入善決定義思所成智。
依止此故,又能趣入無間殷重二修方便。由此次第,乃至證得修所成智。
依止此故,
見生死過失,發起勝解;
見涅槃功德,發起勝解。
由串修故,入諦現觀,先得見道"有學解脫"。
已得見迹,於上修道,由數習故,更復證得"無學解脫"。
由證此故,解脫圓滿,即此解脫圓滿,名「有餘依涅槃界」。
即此涅槃以為上首,令前九法次第修習,而得圓滿。
當知即此解脫圓滿,以「無餘依涅槃界」而為上首。
如是涅槃為首聽聞正法。當知獲得五種勝利。何等為五?
謂聽聞法時,饒益自他;修正行時,饒益自他;及能證得眾苦邊際。
若說法師,為此義故宣說正法,其聽法者,即以此意而聽正法,是故此時,名「饒益他」。
又以善心聽聞正法,便能領受所說法義、甚深上味,因此證得廣大歡喜。
又能引發出離善根,是故此時「能自饒益」。
若有正修"法隨法行"大師,
為欲建立正法,方便示現成正等覺,云何令彼正修行轉;
故彼修習正法行時,即是法爾供養大師,是故說此,名「饒益他」。
因此正行,堪能證得寂靜清涼,唯有餘依涅槃之界,是故說此「能自饒益」。
若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時,名為「證得眾苦邊際」。
是名"涅槃以為上首,聽聞正法,所得勝利"。
如是名為「涅槃為首」所有廣義,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7.4 解脫慧熟:善友尸羅.有覺了欲.堪忍譏論.樂聞深義.轉得明淨.深心厭離.不生願樂.除惡趣法.心得清淨】
云何能熟解脫慧之成熟?
謂毘鉢舍那支成熟故,亦名慧成熟;奢摩他支成熟故,亦名慧成熟。
所以者何?定心中慧,於所知境清淨轉故。
又毘鉢舍那支,最初必用善友為依;奢摩他支,尸羅圓滿之所攝受。
又依善友之所攝受,於所知境真實性中有覺了欲。
依尸羅圓滿之所攝受,
於增上尸羅毀犯、淨戒現行、非法壞軌範中,
若諸有智同梵行者,由見聞疑,或舉其罪、或令憶念,或令隨學,於爾所時,"堪忍譏論"。
又依所知真實覺了欲故愛樂聽聞。
依樂聞故,便發請問。
依請問故,聞昔未聞甚深法義。
數數聽聞無間斷故,於彼法義轉得明淨,又能除遣先所生疑。
如是覺慧轉明淨故,於諸世間所有盛事,能見過患,深心厭離。
如是厭心善作意故,於彼一切世間盛事,不生願樂。
彼由如是,於諸世間增上生道無願心故,為欲斷除諸惡趣法,心生正願。
又為修集能對治彼所有善法,修集一切煩惱對治所有善法;
為欲證得彼對治果,亦為自心得清淨故,心生正願。
如是十種能熟解脫慧成熟法,如先所說,漸次能令解脫圓滿。
又隨次第,已說三支。謂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之成熟。
如是三支廣聖教義,謂十種。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又此三支,當知即是「修瑜伽因緣」。
何以故?
由依此次第.此因.此緣,修習瑜伽方得成滿。
謂依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成熟故。
【7.5 修習對治:在家出家.離閑居修.不淨無常.習苦無我.厭逆不樂.光明離欲.修滅死想】
云何修習對治?
當知略說,於三位中,有十種修習瑜伽所對治法。
云何三位? 一.在家位。 二.出家位。 三.遠離閑居修瑜伽位。
云何十種修習瑜伽所對治法?
謂在家位中,
於諸妻室,有婬欲相應貪;於餘親屬及諸財寶,有受用相應愛。
如是名為「處在家位所對治法」。
由此障礙,
於一切種不能出離;
設得出家,由此尋思之所擾動.為障礙故,不生喜樂。
如是二種所對治法,隨其次第,修不淨想、修無常想,當知是彼修習對治。
又出家者於出家位中,時時略有四種所作。
一.常方便修善法所作。
謂我於諸法,常方便修為依止故,當能制伏隨愛味樂一切心識,又能如實覺了苦性。
二.於無戲論涅槃,信解愛樂所作。
謂我當於無戲論涅槃,心無退轉,不生憂慮: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
三.於時時中,遊行聚落,乞食所作。
謂我乞食受用為因,身得久住,有力調適,常能方便修諸善法。
四.於遠離處,安住所作。
謂若愛樂與諸在家及出家眾雜居住者,便有種種世間相應見聞受用諸散亂事;
勿我於彼.正審觀察心一境位,當作障礙。
於此四種所作事中,當知有四所對治法。
於初所作,有嬾墮懈怠。
於第二所作,有薩迦耶見。
於第三所作,有愛味貪。
於第四所作,有世間種種樂欲貪愛。
如是四種所對治法,如其次第,亦有四種修習對治。
一.於無常,修習苦想。
二.於眾苦,修無我想。
三.於飲食,修厭逆想。
四.於一切世間,修不可樂想。
又於遠離閑居方便作意位中,
當知略有四種所治。何等為四?
一.於奢摩他.毘鉢舍那品,有闇昧心。
二.於諸定,有隨愛味。
三.於生,有隨動相心。
四.推後後日,顧待餘時,隨不死尋,不能熾然勤修方便。
如是四種所對治法,當知亦有四種修習對治。
一.修光明想。 二.修離欲想。 三.修滅想。 四.修死想。
【7.5.1 修不淨想:思擇力攝.修習力攝.五法七法.為所對治】
【7.5.2 修習苦想:嬾墮懈怠.不恒請問.常隨師轉.不能常修.不恒隨轉】
【7.5.3 修光明想:緣多光明.以為境界.不忘念法.彼相應想.心不闇昧】
【7.5.3.1 思慧俱明:有疑隨逐.虛度時分.不能隨順.不能如理】
【7.5.3.2 修慧俱明:惛沈掉舉.喜悅怖瞋.起言尋伺.不正思惟.邪思搆】
又不淨想略有二種。 一.思擇力攝。二.修習力攝。
思擇力攝不淨想中,當知五法為所對治。何等為五?
一.親近母邑。
二.處顯失念。 (謂對眾前.逢勝顯境)
三.居隱放逸。 (獨居屏處.縱蕩邪思)
四.通處隱顯,由串習力。 (處隱或顯.失念放逸)《瑜伽論記》
五.雖勤方便修習不淨,而作意錯亂。
謂"不觀不淨,隨淨相轉",如是名為「作意錯亂」。
修習力攝不淨想中。當知七法為所對治。何等為七?
謂本所作事心散亂性。
本所作事趣作用性。
方便作意不善巧性,由不恭敬勤請問故。
又由不能守根門故,雖處空閑,猶有種種染污尋思,擾亂其心。
又於飲食不知量故,身不調適。
又為尋思所擾亂故,不樂"遠離、內心寂靜、奢摩他定"。
又由彼身不調適故,不能善修毘鉢舍那,不能如實觀察諸法。
如是一切所對治法。當知總說一門十二,一門十四。
又即如是所對治法,能治白法還有爾所;於修二種不淨想中,當知多有所作。
又於無常所修苦想,略有六種所對治法。何等為六?
一.於未生善法,最初應生,而有嬾墮。
二.於已生善法,"應住不忘、修習圓滿、倍令增廣"所有懈怠。
三.於恭敬師長,往請問中,不恒相續。
四.於恒修善法,常隨師轉,遠離淨信。
五.由遠離淨信,不能常修。
六.於內放逸,由放逸故,於常修習諸善法中,不恒隨轉。
如是六種所對治法,還有六法能為對治,多有所作,與此相違,應知其相。
又光明想,緣多光明,以為境界。如〈三摩呬多地〉中已說。
今此義中,意辯緣"法光明"以為境界,修光明想。
謂如所聞,已得究竟不忘念法,名「法光明」。
與彼俱行.彼相應想,應知名「光明想」。
何以故?
真實能令心闇昧者,謂方便修止觀品時,於諸法中所有忘念。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光明。
又第一義思所成慧及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十一法為所對治。
云何十一?
謂思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四法;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有七法。
如是所治,合有十一。
思所成慧俱光明想有四法者。
一.不善觀察故、不善決定故,於所思惟有疑隨逐。
二.住於夜分,嬾惰懈怠故,多習睡眠故,虛度時分。
三.住於晝分,習近邪惡食故,身不調柔,不能隨順諦觀諸法。
四.與在家出家共相雜住,於隨所聞所究竟法,不能如理作意思惟。
如是,
疑隨逐故,障礙能遣疑因緣故,此四種法,是思所成慧俱光明想之所對治,
令思所成.若智若見,不得清淨。
何等名為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治七法?
一.依舉相修,極勇精進所對治法。
二.依止相修,極劣精進所對治法。
三.依捨相修,貪著定味與愛俱行所有喜悅。
四.於般涅槃,心懷恐怖與瞋恚俱,其心怯弱,二所治法。
五.即依如是方便作意,於法.精勤論議決擇;於立破門.多生言論,相續不捨。
此於寂靜正思惟時,能為障礙。
六.於色聲香味觸中,不如正理,執取相好;不正尋思,令心散亂。
七.於不應思處,強攝其心,思擇諸法。
如是七種,
是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對治法,極能障礙修所成慧俱光明想,
令修所成.若知若見,不清淨轉。
此所治法,還有十一.與此相違.能對治法能斷於彼,當知亦令思修所成.若知若見,清淨而轉。
又正方便修諸想者,有能斷滅所治法欲。
又於所治現行法中,心不染著,速令斷滅。
又能多住能對治法,斷滅一切所對治法。
如是三法,隨逐一切對治修故,名「多所作」。
如是名為「修習對治」。
此修對治,當知即是「修習瑜伽」。
此第五支修習對治,廣聖教義,當知唯有如是十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7.5.4 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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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對治法 |
修習對治 |
所對治 |
在家位 |
婬欲相應貪 |
修不淨想 |
親近母邑.失念放逸.作意錯亂.心散趣用.不守根門.不能善修 |
|
受用相應愛 |
修無常想 |
|
出家位 |
嬾墮懈怠 |
修習苦想 |
嬾墮懈怠.不恒請問.常隨師轉.不能常修.不恒隨轉 |
|
薩迦耶見 |
修無我想 |
|
|
愛味貪 |
修厭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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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欲愛 |
修不可樂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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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閑居 |
闇昧心 |
修光明想 思所成慧 修所成慧 |
令心闇昧.所有忘念 有疑隨逐.虛度時分.不能隨順.不能如理 惛沈掉舉.喜悅怖瞋.起言尋伺.不正思惟.邪思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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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愛味 |
修離欲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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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動相心 |
修滅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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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熾然勤修 |
修死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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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世間清淨:定地過失.定地圓滿.定地自在】
【7.6.1 定地過失:伴無德.師有過.聽無欲.聽慧劣.求利養.不知喜足.多諸事務.懈怠.不忍.慢恚...】
云何世間一切種清淨?
當知略有三種。 一.得三摩地。 二.三摩地圓滿。 三.三摩地自在。
此中最初,有二十種得三摩地所對治法,能令不得勝三摩地。何等二十?
一."有不樂斷同梵行者為伴"過失。
二.伴雖有德,然能宣說修定方便師有過失,謂"顛倒說修定方便"。
三.師雖有德,然於所說修定方便,其能聽者,"欲樂羸劣.心散亂故,不能領受"過失。
四.其能聽者,雖有樂欲屬耳而聽,然"闇鈍故、覺慧劣故,不能領受"過失。
五.雖有智德,然"是愛行多求利養恭敬"過失。
六."多分憂愁、難養難滿、不知喜足"過失。
七.即由如是增上力故,"多諸事務"過失。
八.雖無此失,然有"懈怠嬾惰故,棄捨加行"過失。
九.雖無此失,然有"為他種種障礙生起"過失。 (身不自在)
十.雖無此失,然有"於寒熱等苦,不能堪忍"過失。
十一.雖無此失,然有"慢恚過故,不能領受教誨"過失。
十二.雖無此失,然有"於教,顛倒思惟"過失。
十三.雖無此失,然"於所受教,有忘念"過失。
十四.雖無此失,然有"在家出家雜住"過失。
十五.雖無此失,然有"受用五失.相應臥具"過失。五失相應臥具,應知如〈聲聞地〉當說。(卷30)
十六.雖無此失,然於遠離處不守護諸根故,有"不正尋思"過失。
十七.雖無此失,然由食不平等故,有"身沈重無所堪能"過失。
十八.雖無此失,然性多睡眠,有"多睡眠隨煩惱現行"過失。
十九.雖無此失,然不先修行奢摩他品故,於內心寂止遠離中,有"不欣樂"過失。
二十.雖無此失,然先不修行毘鉢舍那品故,於增上慧法毘鉢舍那如實觀中,有"不欣樂"過失。
如是二十種法,是奢摩他毘鉢舍那品,證得心一境性之所對治。
又此二十種所對治法,略由四相,於所生起三摩地中,堪能為障。何等為四?
一.於三摩地方便不善巧故。
二.於一切修定方便.全無加行故。
三.顛倒加行故。
四.加行縵緩故。
此三摩地所對治法,有二十種白法對治,與此相違,應知其相。
由此能斷所對治法.多所作故,疾疾能得正住其心,證三摩地。
又得此三摩地,當知即是「得初靜慮,近分定,未至位」所攝。
又此得三摩地相違法,及得三摩地隨順法廣聖教義,當知唯有此二十種,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由此因緣,依初世間一切種清淨,於此正法補特伽羅,得三摩地,已善宣說,已善開示。
【7.6.2 定地圓滿:不生喜足.見勝功德.策勵而住.非得勝.他所勝.無沈無陵.隨順而轉.慇懃請問.證離愛樂】
復次,如是已得三摩地者,
於此少小殊勝定中,不生喜足;於勝三摩地圓滿,更起求願。
又即於彼見勝功德。
又由求願見勝功德,為求彼故,勇猛精進,策勵而住。
又彼,於色相應愛味俱行煩惱,非能一切皆永斷故,名「非得勝」。
又非於彼諸善法中皆勤修故,名「他所勝」。
又於廣大淨天生處,無有沈沒。
又彼無能陵篾於己,下劣信解增上力故。
又彼如是心無沈沒,於定所緣境界法中,即先所得止舉捨相,無間殷重方便修故,隨順而轉。
又彼如是隨法相轉,數入數出;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依定圓滿樂聞正法故,於時時中慇懃請問。
又依如是三摩地圓滿故,
於正方便根本定攝.內心奢摩他,證得遠離愛樂;
又證得法毘鉢舍那如是觀察熾然明淨.所有愛樂。
當知齊此已,能證入「根本靜慮」,如是名為「三摩地圓滿」。
又此三摩地圓滿廣聖教義,當知唯有如是十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7.6.3 定地自在:四處觀察.二十二相.如理作意.次第修習.獲得自在】
【7.6.3.1 初處觀察:下劣形相.下劣威儀.下劣眾具.禁制尸羅.修習善法】
【7.6.3.2 二處觀察:棄捨眷屬.棄捨歡事.安住尸羅.不為呵擯.犯不輕舉】
【7.6.3.3 三處觀察:勤修善品.修諸作意.知斷退勝.生死過失.涅槃功德】
【7.6.3.4 四處觀察:惡趣苦逐.內壞苦逐.愛壞苦逐.自作苦逐.審正觀察】
復次,雖已證得根本三摩地故,名三摩地圓滿,
其心猶為"三摩地生.愛味.慢.見.疑.無明等"諸隨煩惱之所染污,未名「圓滿清淨鮮白」。
為令如是諸隨煩惱不現行故,為練心故,為調心故,
彼作是思:「我應當證,心自在性、定自在性。於四處所,以二十二相,應善觀察」。 (=5+5+5+7)
謂自誓受下劣形相、威儀、眾具;
又自誓受禁制尸羅;
又自誓受精勤無間修習善法;
若有為斷一切苦惱受此三處,應正觀察眾苦隨逐。
由剃除鬚髮故,捨俗形好故,著壞色衣故,應自觀察形色異人。
如是名為「觀察誓受下劣形相」。
於行住坐臥語默等中,不隨欲行,制伏憍慢,往趣他家,審正觀察遊行乞食。
如是名為「觀察誓受下劣威儀」。
又正觀察從他獲得,無所畜積諸供身具。
如是名為「觀察誓受下劣眾具」。
由此五相,當知是名「初處觀察」。
又善說法毘奈耶中,
諸出家者,所受尸羅,略捨二事之所顯現。
一者.棄捨父母妻子、奴婢僕使、朋友眷屬、財穀珍寶等所顯。
二者.棄捨歌舞倡伎、笑戲歡娛、遊從掉逸、親愛聚會,種種世事之所顯現。
又彼安住尸羅律儀,不由犯戒私自懇責;亦不為彼同梵行者以法呵擯;有犯尸羅而不輕舉;
若於尸羅有所缺犯,由此因緣,便自懇責;
若同梵行以法呵擯,即便如法,而自悔除;
於能舉罪同梵行者,心無恚恨,無損無惱,而自修治。
由此五相,是名於「第二處觀察」。
如是尸羅善圓滿已,應以五相,精勤方便,修諸善品。
謂時時間,諮受讀誦.論量決擇.勤修善品,如是乃應受他信施;
又樂遠離,以正方便修諸作意;
又復晝夜,於退分勝分二法,知斷修習;
又於生死,見大過失;
又於涅槃,見勝功德。
由此五相,是名「第三處觀察」。
如是精勤修善品者,略為四苦之所隨逐。
謂於四沙門果,未能隨有所證故,猶為惡趣苦所隨逐;
體是生老病死法故,為內壞苦之所隨逐;
一切所愛離別法故,為愛壞苦之所隨逐;
自業所作故,一切苦因之所隨逐;
彼為如是四苦隨逐,應以七相審正觀察。 (惡趣.生.老.病.死.愛壞.自業)
由此七相,是名「第四處觀察」。
彼於如是四處,以二十二相正觀察時,便生如是如理作意:
謂「我為求如是事故,誓受下劣形相威儀及資身具,誓受禁戒,誓受精勤,常修善法。
而我今者,於四種苦,為脫何等?
若我如是自策自勵,誓受三處,猶為四苦常所隨逐,未得解脫。
我今不應為苦隨逐,未於勝定獲得自在,中路止息,或復退屈。」
如是精勤如理作意,乃得名為「出家之想及沙門想」。
彼於圓滿修多方便以為依止,
由世間道證得三摩地圓滿故,於煩惱斷猶未證得,復依樂斷常勤修習。
又彼已得善世間道,數數為得三摩地自在故,依止樂修,無間而轉。
又於正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獲得種種利養恭敬,而不依此利養恭敬而生貪著,
亦不於他利養恭敬及餘不信婆羅門等,對面.背面.諸不可意身業語業現行事中,心生憤恚。
又復於彼,無損害心。
又愛慢見無明疑惑種種定中.諸隨煩惱,不復現行,善守念住。
又非"證得勝奢摩他,即以如是奢摩他故,謂己一切所作已辦",亦不向他說己所證。
彼由如是樂斷樂修,心無貪恚,
正念現前,離增上慢,於諸衣服,隨宜獲得,便生喜足。
如於衣服,於餘飲食臥具等喜足,當知亦爾。
又正了知而為受用。
謂如是等諸資生具,但為治身令不敗壞,暫止饑渴攝受梵行,廣說乃至於食知量。
彼由如是正修行故,於三摩地獲得自在。
依止彼故,其心清白無有瑕穢,離隨煩惱,廣說乃至,獲得不動能引一切勝神通慧。
是名「三摩地自在」。
此三摩地自在廣義,當知唯有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又先所說得三摩地,若中所說三摩地圓滿,及今所說三摩地自在,
總名「無上世間一切種清淨」。
當知此清淨,唯在正法,非諸外道。
【7.7 出世清淨:入諦現觀.離諸障礙.作意思惟.修所得道.證道功德】
【7.7.1 入諦現觀:已修清淨.於妙五欲.深見過患.厭惡而住.非不厭惡】
【7.7.1.1 心生厭患:雜染相應.淨不相應.相應過患.不應過患.見難成辦】
【7.7.1.2 心善修治:為欲證得.厭俱行想.於五處所.以二十相.作意思惟】
云何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當知略有五種。何等為五?
一.入聖諦現觀。
二.入聖諦現觀已,離諸障礙。
三.入聖諦現觀已,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
四.修習如所得道。
五.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云何入聖諦現觀?
謂有如來諸弟子眾,已善修習世間清淨。
知長夜中,由妙五欲,
積集其心,食所持故;
長養其心,於彼諸欲生愛樂故。
而於諸欲,深見過患;於上勝境,見寂靜德。
彼於戲論界,易可安住。謂於世間一切種清淨;
於無戲論界,難可安住。謂於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是故於彼,厭惡而住,非不厭惡。
又此住正法者,於無戲論涅槃界中,心樂安住,樂欲證得。
由闕沙門果證增上力故,
於己雜染相應,心生厭患; 於己清淨不相應,心生厭患;
於己雜染相應過患,心生厭患;於己清淨不相應過患,心生厭患;
於己清淨見難成辦,心生厭患。
此中,略有三種雜染相應。
一.未調未順而死.雜染相應。
二.死已,當墮煩惱大坑.雜染相應。
三.由彼煩惱自在力故,現行種種惡不善業,往有怖處.雜染相應。
彼觀己身闕沙門果證,由彼闕故,與三種雜染相應。如是觀已,心生厭患。
當知清淨不相應,亦有三種。
一.諸煩惱斷.究竟涅槃,名無怖處。
二.能證此,謂依增上心學.善心三摩地。
三.能證此,於增上慧學.正見所攝.微妙聖道。
彼觀己身,與此三種清淨不相應故,心生厭患。
當知雜染相應過患,亦有三種。
一.老病死苦,根本之生。
二.自性苦生無暇處。
三.一切處生無常性。
彼觀己身,有此三種雜染相應過患,心生厭患。
當知清淨不相應過患,有五種。
一.於邊地生,未能止息。
二.於惡道生,未能止息。
三.於在家眾諸無間業,未能偃塞。
四.於出家眾無量見趣,未不相應。
五.雖由世間道乃至有頂.若定若生,而於無初後際生死流轉,未作邊際。
彼觀自身,有此五種清淨不相應過患,心生厭患。
於己清淨,見難成辦,當知亦有五種。
一.若捨不為,不能自作故。
二.於所餘事,非請他為能成辦故。
三.決定應作故,由於自心未令清淨,必於眾苦不得解脫成吉祥性。
四.非於惡業現在不作,即說彼為"已作清淨,即名已得;於現見法,永離熾燃";
無對治道,先所造作惡不善業.必不壞故。
五.由彼清淨學無學道,證得所顯故。
彼觀清淨,由此五相,難可成辦,心生厭患。
又復發起堅固精進,為欲證得。
彼由觀見雜染清淨,相應不相應故,心生厭患。
又由觀見雜染清淨,相應不相應過患故,心生怖畏。
又於清淨證得,及雜染斷滅中,有嬾惰懈怠故,心便遮止。
又由作意思惟彼相故,心生厭患。
即於此相多所作故,心極厭患。
如厭患,極厭患、怖畏、極怖畏、遮止、極遮止,當知亦爾。
如是,彼以由厭俱行想,於五處所,以二十種相作意思惟故,名「善修治」。
【7.7.1.3 因相攝受:通達作意.所依無間.入境界門.攝受資糧.攝受方便.速住寂滅】
五因 |
二十相(心安住相) |
通達作意 |
通達能障.能善棄捨.無常等行.平等智生.證心一境 |
所依 |
入/住/出三摩地相.思惟止/舉/捨相 |
入境界門 |
阿那波那念.諸念住 |
攝受資糧 |
遠離非所.樂斷樂修.修習隨念.安住聖種 |
攝受方便 |
修正作意.依他師教.心住方便 |
復有五因,二十種相之所攝受,
令於愛盡寂滅涅槃,速疾多住,心無退轉,亦無憂慮:謂"我我今者為何所在"。
何等五因?
一.由通達作意故。謂由如是通達作意無間,必能趣入正性離生,入諦現觀,證聖智見。
二.由所依故。 謂由依此所依無間,必能趣入正性離生,餘如前說。
三.由入境界門故。謂由緣此入境界門,必能趣入正性離生,餘如前說。
四.由攝受資糧故。謂由此攝受資糧,必能趣入正性離生,餘如前說。
五.由攝受方便故。謂由攝受如是方便,必能趣入正性離生,乃至廣說。
如是五因,當知依諦現觀逆次因說,非順次因;依最勝因,如先說事逆次說故。
謂於"空.無願.無相"加行中,
於"隨入作意.微細現行.有間無間,隨轉我慢俱行心相,能障現觀作意",正通達故。
既通達已,於作意俱行心任運轉中,能善棄捨,令無間滅。
依無間滅心,由新所起作意,以無常等行,如實思惟。
由此作意修習多修習故,所緣能緣平等平等智生。
彼於爾時,能障現觀"我慢亂心"便永斷滅,證得心一境性。
便自思惟:我已證得心一境性,如實了知。
當知是名「由通達作意故,入諦現觀」。
又若先以世間道,
得三摩地,亦得圓滿,亦得自在。
彼或於入三摩地相。謂由此故入三摩地;
或於住三摩地相。謂由此故住三摩地;
或於出三摩地相。謂由此故出三摩地。
於此諸相作意思惟,安住其心,入諦現觀。
若得三摩地,而未圓滿,亦未自在。
彼或思惟止相,或思惟舉相,或思惟捨相,安住其心,入諦現觀。
如是當知,由所依故,其心安住。
又有二法,於修現觀.極為障礙。何等為二?
一.不正尋思所作擾亂,心不安靜。
二.於所知事,其心顛倒。
為欲對治如是障礙,當知有二種.於所緣境.安住其心。
謂為對治第一障故,修阿那波那念。
為對治第二障故,修諸念住。
如是當知,由入境界門故,其心安住。
又於妙五欲樂習近者,於聖法毘奈耶,非所行處,
若於隨宜所得衣服飲食諸坐臥具,便生喜足。
隨所獲得利養恭敬,制伏其心。謂依妙五欲,不由所得利養恭敬,心便堅住。
由此因緣,遠離一切非所行處。
既遠離已,依諸念住樂斷樂修,於晝夜分,時時觀察自他所有衰盛等事,心生厭患。
又復修習佛隨念等,令心清淨,又復安住諸聖種中。
如是當知,由資糧故,其心安住。此依最勝資糧道說。
又彼如是資糧住已,為修相應作意加行故,有二種加行方便。何等為二?
一.自於契經阿毘達磨,讀誦受持,修正作意;於蘊等事,令極善巧。
二.依他師教。所謂大師、鄔波柁耶、阿遮利耶。於時時間,教授教誡,攝受依止。
又正加行作意思惟,當知是名第三方便。
此正加行作意思惟,名「正加行」。
此中義者。
謂"尸羅淨"所有作意,名「正加行作意思惟」。
彼自思惟:「尸羅清淨故無悔惱;無悔惱故便生歡喜,廣說乃至心入正定」。
是故宣說:此正加行作意思惟,名「心住方便」。
由如是方便故,心速安住。
彼於爾時,由此五因.二十種相,攝持其心。
於愛盡寂滅涅槃界中,令善安住,無復退轉,心無驚怖: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
當於如是心安住時,應知已名「入諦現觀」,如是名「入聖諦現觀」。
又此聖諦現觀義,廣說應知。謂心厭患相有二十種;心安住相亦二十種。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7.7.2 離諸障礙:行處障七.住處障四。多諸定樂.多諸思擇.能為遠離】
二處 |
十一障 |
行處障 |
與眾會.重飲食.好營為.樂談話.著睡眠.雜染言論.不樂遠離 |
住處障 |
〈止支.觀支.止觀支.處所〉不隨順性. |
云何"入聖諦現觀已,離諸障礙"?
當知此障,略有二種。 一.行處障。二.住處障。
行處障者。
謂如聖弟子,
或與眾同居,隨其生起僧所作事,棄捨善品,數與眾會;
或復安住常乞食法,而愛重飲食;
或兼二處,好樂營為衣鉢等事;
或為讀誦經典,而好樂談話;
或居夜分,而樂著睡眠;
或居晝分,樂王賊等雜染言論;
或於是處,有親戚交遊談謔等住,而於是處不樂遠離。
謂長夜數習與彼共居增上力故,或復樂與第二共住。
諸如是等名「行處障」。
住處障者。
謂處空閑,修奢摩他.毘鉢舍那,總名為「住」。
依奢摩他.毘鉢舍那,當知復有四種障礙。
一.毘鉢舍那支.不隨順性。
二.奢摩他支.不隨順性。
三.彼俱品念.不隨順性。
四.處所.不隨順性。
若謂己聰明而生高舉,不從他聞順觀正法,是名「毘鉢舍那支不隨順性」。
若不安靜身語意行,躁動輕舉,數犯尸羅生憂悔等,
乃至不得心善安住。當知是名「奢摩他支不隨順性」。
若有忘念增上力故,於沈掉等諸隨煩惱,心不遮護,當知是名「彼俱品念不隨順性」。
若有習近五失相應諸坐臥具,當知是名「處所不順隨性」。
或於晝分多諸諠逸;於夜分中多蚊虻等.眾苦所觸;
又多怖畏,多諸災厲,眾具匱乏,不可愛樂,惡友攝持,無諸善友。
諸如是等名「住處障」。
又此二障,當知總有二種因緣,能為遠離。 一.多諸定樂。 二.多諸思擇。
多諸定樂,應知略有六種。
謂若有已得三摩地而未圓滿未得自在,彼應修習止舉捨,三種善巧,由此發生多諸定樂。
若有於三摩地,已得圓滿,亦得自在,彼應修習入住出定三種善巧,由此發生多諸定樂。
云何名為多諸思擇?
謂勝善慧,名為思擇。
由此慧故,於晝夜分,自己所有
善法增長,如實了知;不善法增長,如實了知;
善法衰退,如實了知;不善法衰退,如實了知。
又彼如於晝夜.若行若住,習近衣服飲食命緣。
由習近故,不善法增長,善法衰退;或善法增長,不善法衰退,皆如實了知。
即此思擇為依止故,
於所生起諸不善法,由不堅著方便道理,驅擯遠離。
於諸善法,能勤修習。
如是二處十種善巧,於二處所十一種障,能令斷滅。
隨所生起,即便遠離。如是名為「遠離障礙」。
又此遠離障礙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7.7.3 作意思惟:勝功德田.決定勝事.無嫉知恩.引眾樂因.隨順修道.速疾通慧】
云何"入聖諦現觀已,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
謂聖弟子,已見聖諦,已得證淨。
即以證淨為依止故,於佛法僧勝功德田,作意思惟,發生歡喜。
又依自增上生事,及決定勝事。謂己身財寶所證盛事,作意思惟,發生歡喜。
又依無嫉,如於自身,於他亦爾。
又依知恩,謂有恩者,念大師恩,作意思惟,發生歡喜。
由依彼故,遠離眾苦及與苦因,引發眾樂及與樂因。
如是思惟隨順修道歡喜事故,便能證得速疾通慧。
又此思惟隨順修道歡喜事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7.7.4 修所得道:四法為依.五法修習.欲樂精進.樂遠離.不生喜足.惱斷喜悅.輕安清涼.金剛喻定】
云何"修習如所得道"?謂
彼如是所生廣大無罪歡喜,溉灌其心;為趣究竟,於現法中,心極思慕。
彼由如是心生思慕,出離樂欲數數現行。謂"我何當能具足住如是聖處,如阿羅漢所具足住"。
如是欲樂生已,發勤精進,無間常委,於三十七菩提分法,方便勤修。
又彼如是勤精進故,不與在家出家眾相雜住,習近邊際諸坐臥具,心樂遠離。
又彼如是發生欲樂,發勤精進,樂遠離已,不生喜足。
謂於少分殊勝所證,心無喜足;於諸善法轉上轉勝轉微妙處,悕求而住。
由此四法,攝受修道,極善攝受。即此四種修道為依,如先所說,諸歡喜事所生歡喜。
彼於爾時,
修得圓滿最極損減方便道理;
煩惱斷故,獲得殊勝所證法故,亦令喜悅修得圓滿;
又修所斷惑品麁重已遠離故,獲得輕安;
輕安故,生身心清涼,極所攝受。如是二種修得圓滿。
又此有學,金剛喻定到究竟故,修得圓滿。是名「修習如所得道」。
又此修習如所得道義,廣說應知。謂四種法為依止故,能令五法修習圓滿,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7.7.5 證道功德:異生有學.取行雜染.無餘永斷.隨眠煩惱.離十過失.住聖所住】
【7.7.5.1 十種過失:苦苦相應.不護根.愛味.放逸.邪語思求.靜慮邊際.取行雜染】
云何"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謂於三位,樂位、苦位、不苦不樂位,為諸煩惱之所隨眠,
有二種補特伽羅,多分所顯。 一者.異生。 二者.有學。
又有二種能發起雜染品。 一者.取雜染品。二者.行雜染品。
即為斷此二雜染品,入善說法毘奈耶時,能為障礙所有煩惱。
此諸煩惱能為隨眠,深遠入心,又能發生種種諸苦。
若能於此無餘永斷。名為「證得極淨道果」。
又十無學支所攝五無學蘊。
所謂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名「極清淨道」。
又由證得此極淨道,離十過失,住聖所住。
云何名為十種過失?
所謂依外,諸欲所有愁歎憂苦.種種惱亂苦苦相應.過失。
又有依內,不護諸根過失,由不護諸根故生愁歎等。
又有愛味樂住過失。
又有行住放逸過失。
又有外道不共,即彼各別邪見所起語言、尋思、追求,三種過失。
又有依靜慮邊際過失。
又有緣起所攝.發起取雜染品過失。
又有發起行雜染品過失。
若於如是十種過失,永不相應。
唯有最後身所任持,第二餘身,畢竟不起。
於最寂靜涅槃界中,究竟安住。
一切有情乃至上生第一有者,
於彼一切所有有情,得為最勝。是故說名「住聖所住」。
以能遠離十種過失,又能安住聖所住處,故名「功德」。
又若彼果、若極淨道、若彼功德。如是一切,總略說名「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又此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7.7.6 總結:聖諦現觀.離二障礙.為證通慧作意思惟.修習聖道.證道功德】
若得如是最上無學諸聖法者。
如是聖法相應之心,於妙五欲.極為厭背.無異熟故,後更不續。
若世間心,雖復已斷,猶得現行,彼於後時,任運而滅。
又煩惱道,後有業道,於現法中,已永斷絕。由彼絕故,當來苦道更不復轉。
由此因果永滅盡故,即名苦邊,更無所餘,無上無勝。
此中,
若入聖諦現觀;若離障礙;若為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
若修習如所得道;若證得極清淨道及果功德,
如是名為「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又此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義,廣說應知如所說相,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如是,若先所說世間一切種清淨,若此所說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總略為一說名「修果」。
如是,如先所說,若修處所、若修因緣、若修瑜伽、若修果。一切總說為「修所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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