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4, 2020

卷五十六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六

攝決擇分中  五識身相應地  意地之六

 

【不相應法】

【諸蘊分位: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 ...〉】

問:諸蘊分位有幾種? 

答:有多種。謂得、無想定等。                        (卷03 書目 1.9.1 法界八七)

  心不相應行,廣說如前。                            (卷52 書目 15.6 不相應行)

 

問:依何分位建立「得」?此復幾種?

答:依因、自在、現行分位,建立「得」。

  此復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        (卷52 書目 15.6.5 得差別)

 

【簡表:諸蘊分位.不相應行.三種分位】

不相應行

依...分位

三種

得

因.自在.現行

〈種子.自在.現行〉成就

無想/滅盡

離貪.作意為先

〈自性.補特伽羅.起〉

命根

業所引.異熟住時決定

〈定不定.愛非愛.歲劫數〉

眾同分

有情相似

〈種類.自性.工巧業處養命〉同分

生

現在

〈剎那.相續.分位〉生

老

前後

〈異性.轉變.受用〉老

住

生

〈剎那.相續.立制〉住

無常

生已壞滅

〈壞滅.轉變.別離〉無常

名身

假言說

〈假設.實物.世所共了不了〉名身

句文身

假言說

〈標句釋句.音所攝.字所攝〉

異生性

未生起一切出世聖法

〈欲.色.無色〉界繫

流轉

因果相續

〈剎那.生.染污清淨〉展轉流轉

定異

法別相

〈相.因.果〉定異

相應

因果相稱

〈和合.方便.稱可道理所作〉相應

勢速

迅疾流轉

〈諸行.士用.神通〉勢速

次第

一一行流轉

〈剎那.內身.成立所作〉流轉次第

時

行相續不斷

〈去、來、今〉

方

所攝受諸色

〈上、下、傍〉

數

法齊量表了

〈一.二.多〉數

和合

所作支無闕

〈集會.一義.圓滿〉和合

不和合

所作支有闕

〈分位.差別〉


【無想分位:〈自性.補特伽羅.起〉見表】

問:依何分位,建立無想定、滅盡定、及無想天?此三各有幾種?

答:依已離遍淨貪,未離上貪,出離想作意為先,名「滅分位」,建立「無想定」。

  此復三種:

    自性者,唯是善。

    補特伽羅者,在異生相續。

    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第四靜慮,當受彼果。

 

  依已離無所有處貪,止息想作意為先,名滅分位,建立「滅盡定」。

  此復三種:

    自性者,唯是善。

    補特伽羅者,在聖相續,通學無學。

    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重現在前,託色所依方現前故。

      此據未建立阿賴耶識教。若已建立,於一切處皆得現前。

 

  依已生無想有情天中,名滅分位,建立「無想」。

  此亦三種:

    自性者,無覆無記。

    補特伽羅者,唯異生性,彼非諸聖者。

    起者,謂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異熟果。

      後想生已,是諸有情,便從彼沒。

 

【簡表:無想分位】

 

位

作意

自性

補特伽羅

起

無想定

已離遍淨貪.未離上貪

出離想

善

異生相續

當受色界第四靜慮

滅盡定

已離無所有處貪

止息想

善

聖相續.通學無學

色界重現.託色所依

無想天

已生無想有情天

 

無覆無記

唯異生性.非聖

無想定思.感異熟果

 

問:依何分位建立命根?此復幾種?

答:依業所引異熟,住時決定分位,建立命根。

  此復三種。謂定不定故、愛非愛故、歲劫數等所安立故。

 

問:依何分位建立眾同分?此復幾種?

答:依諸有情相似分位,立眾同分。此復三種。所謂種類同分、自性同分、工巧業處養命同分。

 

問:依何分位建立生?此復幾種?

答:依現在分位,建立生。此復三種。所謂剎那生、相續生、分位生。

 

問:依何分位建立老?此復幾種?

答:依前後分位,建立老。此復三種。謂異性老、轉變老、受用老。

 

問:依何分位建立住?此復幾種?

答:即依生分位,建立住。此復三種。謂剎那住、相續住、立制住。

 

問:依何分位建立無常?此復幾種?

答:依生已壞滅分位,建立無常。此復三種。謂壞滅無常、轉變無常、別離無常。

 

問:依何分位建立名身?此復幾種?

答:依假言說分位,建立名身。此復三種。謂假設名身、實物名身、世所共了不了名身。

 

如名身,句身文身,當知亦爾。

  此中差別者。謂標句釋句、音所攝、字所攝。

 

問:依何分位建立異生性?此復幾種?

答:依未生起一切出世聖法分位,建立異生性。此復三種。謂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

 

問:依何分位建立流轉?此復幾種?

答:依因果相續分位,建立流轉。此復三種。謂剎那展轉流轉、生展轉流轉、染污清淨展轉流轉。

 

問:依何分位建立定異?此復幾種?

答:依法別相分位,建立定異。此復三種。謂相定異、因定異、果定異。

 

問:依何分位建立相應?此復幾種?

答:依因果相稱分位,建立相應。此復三種。謂和合相應、方便相應、稱可道理所作相應。

 

問:依何分位建立勢速?此復幾種?

答:依迅疾流轉分位,建立勢速。此復三種。謂諸行勢速、士用勢速、神通勢速。

 

問:依何分位建立次第?此復幾種?

答:依一一行流轉分位,建立次第。此復三種。謂剎那流轉次第、內身流轉次第、成立所作流轉次第。

 

問:依何分位建立時?此復幾種?

答:依行相續不斷分位,建立時。此復三種。謂去、來、今。

 

問:依何分位建立方?此復幾種?

答:依所攝受諸色分位,建立方。此復三種。謂上、下、傍。

 

問:依何分位建立數?此復幾種?

答:依法齊量表了分位,建立數。此復三種。謂一數、二數、多數。

 

問:依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幾種?

答:依所作支無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三種。謂集會和合、一義和合、圓滿和合。

 

問:依何分位建立不和合?此復幾種?

答:與和合相違,應知不和合,若分位、若差別。

 

【諸蘊義分:〈有色/有見/有對/有漏/有為/有諍/有愛味 ...〉《顯揚聖教論》】

【簡表:諸蘊義分.諸相對法】

法

義

分

有色

色自性義

一蘊

有見

眼所行義

一蘊一分

有對

展轉相觸.據處所義.及麁大義

一蘊一分

有漏

麁重所隨.生四過失

一切一分

有為

從因已生.及應生義

一切

有諍

多隨瞋恚自在轉義

一切一分

有愛味

多隨愛見自在轉義

一切一分

依耽嗜

多隨欲貪自在轉義

一切一分

世間

戲論依義

一切一分

墮界

三界所攝世間義

一切一分

過去

已受用因果義

一切

未來

未受用因果義

一切

現在

已受用因義.及未受用果義

一切

內

六處并屬彼義

一蘊一分四蘊

外

內相違義

一蘊一分

麁

不光潔積聚相增長義

一切一分

細

麁相違義

一切一分

劣

無常苦不淨染污義

一切一分

妙

劣相違義

一切一分

遠

處所去來時方隔越義

一切一分

近

遠相違義

一切一分

欲界繫

未得欲界繫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

一切一分

色界繫

已得色界繫對治.未得上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

一切一分

無色界繫

已得無色繫對治.未得上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

一切一分

善

能感當來樂果報義.及煩惱苦永斷對治義

一切一分

不善

能感當來苦果報義.及能發起諸惡行義

一切一分

無記

彼俱相違義

一切一分

學

學方便善義

一切一分

無學

學究竟善義

一切一分

非學非無學

離前二種所有善染污無記法義

一切一分

見所斷

現觀智諦現觀所應斷義

一切一分

修所斷

從現觀後.修道所斷義

一切一分

無斷

一切染污永斷對治義.及已斷義

一切一分

無色等

色等相違義

一切一分

 

 

問:於諸蘊中,何義幾蘊是有色?

答:即以此性還說此性。色自性義是有色義。一蘊是有色。

 

問:何義幾蘊是有見?

答:眼所行義。一蘊一分是有見。

 

問:何義幾蘊是有對?

答:展轉相觸據處所義及麁大義,是有對義。

  麁大義者。當知遠離三種微細。此三微細,如前應知。    (卷54 書目 16.7.1.7 諸色蘊相)

  一蘊一分是有對。

 

問:何義幾蘊是有漏?

答:麁重所隨,非彼對治煩惱所生義。一切一分是有漏。

 

復有有漏義。

  謂若是處煩惱,能生四種過失,是有漏義。

  何等名為四種過失?

    一.不寂靜過失。二.內外變異過失。三.發起惡行過失。四.攝受因過失。

  當知初過失,纏現行所作。

  第二過失,諸煩惱事,隨逐煩惱所作。

  第三過失,煩惱因緣所作。

  第四過失,引發後有所作。

 

問:何義幾蘊是有為?  答:從因已生及應生義。  一切是有為。

問:何義幾蘊是有諍?  答:多隨瞋恚自在轉義。  一切一分是有諍。

問:何義幾蘊是有愛味?答:多隨愛見自在轉義。  一切一分是有愛味。

問:何義幾蘊是依耽嗜?答:多隨欲貪自在轉義。  一切一分是依耽嗜。

問:何義幾蘊是世間?  答:戲論依義。          一切一分是世間。

問:何義幾蘊是墮界?  答:三界所攝世間義。    一切一分是墮界。

問:何義幾蘊是過去?  答:已受用因果義。          一切是過去。

問:何義幾蘊是未來?  答:未受用因果義。          一切是未來。

問:何義幾蘊是現在?  答:已受用因義及未受用果義。一切是現在。

問:何義幾蘊是內?    答:六處并屬彼義。      一蘊一分四蘊全是內。

問:何義幾蘊是外?    答:內相違義。          一蘊一分是外。

問:何義幾蘊是麁?    答:不光潔積聚相增長義。一切一分是麁。

問:何義幾蘊是細?    答:麁相違義。          一切一分是細。

問:何義幾蘊是劣?    答:無常苦不淨染污義。  一切一分是劣。

問:何義幾蘊是妙?    答:劣相違義。          一切一分是妙。

問:何義幾蘊是遠?    答:處所去來時方隔越義。一切一分是遠。

問:何義幾蘊是近?    答:遠相違義。          一切一分是近。

 

問:何義幾蘊是欲界繫? 

答:於此間生未得對治。

    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欲界繫。

 

問:何義幾蘊是色界繫? 

答:已得色界繫對治。若入彼定,或復生彼,未得上對治。

    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色界繫。

 

問:何義幾蘊是無色界繫?

答:已得無色界繫對治。若入彼定,或復生彼,未得上對治。

    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無色界繫。

 

復有差別。

  謂輕安俱三摩地,及彼眷屬并彼果法所不攝義,是欲界繫屬色煩惱。

  與彼相違所攝義,是色界繫。

  離色煩惱彼所攝義,當知是無色界繫。

 

問:何義幾蘊是善?  答:能感當來樂果報義,及煩惱苦永斷對治義。一切一分是善。

問:何義幾蘊是不善?答:能感當來苦果報義,及能發起諸惡行義。一切一分是不善。

問:何義幾蘊是無記?答:彼俱相違義。一切一分是無記。

 

復有差別。

  謂離過失義,及過失功德對治隨順義,是善。

  與此相違義,是不善。

  彼俱相違義,是無記。

 

問:何義幾蘊是學?        答:學方便善義。                  一切一分是學。

問:何義幾蘊是無學?      答:學究竟善義。                  一切一分是無學。

問:何義幾蘊是非學非無學?答:離前二種所有善染污無記法義。  一切一分是非學非無學。

問:何義幾蘊是見所斷?    答:現觀智諦現觀所應斷義。        一切一分是見所斷。

問:何義幾蘊是修所斷?    答:從現觀後修道所斷義。          一切一分是修所斷。

問:何義幾蘊是無斷?      答:一切染污永斷對治義,及已斷義。一切一分是無斷。

問:何義幾蘊是無色等?

答:如前所說,色等相違義,當知是無色等義。

 

如是等類,應當分別「諸蘊差別」。

 

【蘊法攝應】

【蘊積聚義:〈種種所召體.更互和雜轉.一類總略.增益損減〉】

問:如說積聚義是蘊義,何等名為積聚義耶?

答:種種所召體義,更互和雜轉義,一類總略義,增益損減義。是積聚義。

 

【色蘊名色:〈增長義.變礙義〉〈手觸便壞.方處差別〉】

問:何緣色蘊,說名為色?

答:於彼彼方所,種殖增長義及變礙義,故名為色。

  此變礙義,復有二種。

  一.手等所觸便變壞義。

  二.方處差別種種相義。

 

【無色名名:〈順趣.分別〉種種所緣境義】

問:何緣四無色蘊,總說名名?

答:順趣種種所緣境義。

  依言說名,分別種種所緣境義,故說為名。

 

【蘊誰所攝:〈自性所攝非他.為遍了知自類〉】

問:諸蘊誰所攝?為何義故建立攝耶?

答:自性所攝,非他性。

  為遍了知種種自類,是故建立。

 

【法誰相應:〈他性相應非自.為遍了知淨染〉】

問:諸法誰相應?為何義故建立相應?

答:他性相應,非自性。

  為遍了知:「依自性清淨心,有染不染法,若增若減」,是故建立。

 

【唯心實有:不應道理。蘊有五性〈分位別計.六識身.轉變.行別分位〉皆有過失】

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欲令名中「唯心實有,非諸心所」。

  此不應理。何以故?且說諸蘊有五種性,不成就故。

  又若彼計分位別故有五性者。

    分位別計亦有過失。何以故?

    是諸分位,展轉相望,作用差別,若有若無,皆成失故。

    若言有者。由相異故,便應有異實物體性。

    若言無者。計分位別,則為唐捐。

  又不應謂如六識身分位差別。何以故?

    由六識身,所依所緣,有差別故,

    是諸分位,一處可得,故不應理。

  若謂轉變,亦不應理。何以故?

    於有色物可轉變故,得有分位前後差別;非於無色,有如乳酪生酥等異。

  又心因緣無差別故,行別分位,不應道理。

    於一剎那,必不可得差別因緣,令彼分位而有差別。

  是故汝計分位差別,不應道理。

 

【相違教說:貪惱染心.是貪非心。與觸俱生受想思。法共和合非不和合。非離彼俱生而說和合】

又違教故「唯心實有」不應道理。

  違何等教?謂如經言:「貪瞋癡等,惱染其心,令不解脫。」

問:此中何所相違?

答:若唯有心,二不俱有。是即貪等應不依識。

  若汝復謂「以識為先」亦不應理。無差別過,前已說故。

  又復經言:「與觸俱生受想思等」。

  又餘經說:「如是諸法,恒共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說言,如是諸法,而可分析,令別殊異。

  又佛世尊,為欲成立此和合義,說燈明喻。是故不可「離彼俱生而說和合」。

 

【經言密意:〈色動心所最勝所依.蘊心心所更互相應〉】

雖復經言:「如是六界,說名士夫」。然密意說,故無過失。

問:此中有何密意?

答:唯欲顯說「色、動、心所,最勝所依」。當知是名此經密意。

 

復有違彼聖教可得,何等聖教?

  謂世尊言:「乳酪生酥」三譬喻故。

  或有處所,麁四大種,以之為我。或有處所,有色意生。或有處所,無色想生。

  如是經意,豈唯大種,或唯有心,唯有想耶。

  是故當知:如是等經,皆有密意。

  故「名所攝四無色蘊,心與心所,更互相應」道理成就。

 

【中嗢拕南:〈五種性不成。分位差過失。因緣無別故。與聖教相違〉】

中嗢拕南曰。

    五種性不成。分位差過失。因緣無別故。與聖教相違。

 

 

如是已決擇「蘊事善巧」。「界事善巧」今當決擇。

 

【界事善巧:觀根境識.自因而生〈自性義差別。次第攝依止〉】

【界事自性:〈何等實有性。四句與同分。取界執受非。種種等非一〉】

【何等眼色:〈眼未斷.或斷已.命根攝受〉〈色根增上所生〉】

問:何等是眼界? 

答:若眼未斷,或復斷已,命根攝受。

 

如眼界,乃至意識界及法界一分,當知亦爾。

 

問:何等是色界? 

答:若色根增上所生;若彼於此為增上,是名色界。

 

如色界,乃至觸界,當知亦爾。

 

【實有假有:十八界除一意】

問:此十八界,幾是實有,幾是假有?

答:實有者,或十七。                (六根界.六塵界.六識界. 除 意根界)

  或十二,六為一故,一為六故。      (六根界.六塵界.六識界. 除 六識界)

  此約世俗安立道理。

 

【四句根界:〈有眼非界.有界非眼.有眼有界.無眼無界〉】

問:若有眼,亦眼界耶?設有眼界亦眼耶?

答:應作四句。

  或有眼非眼界。謂阿羅漢最後眼。是名初句。

  或有眼界非眼。謂生有色界,若眼未生,或生已失,或不得眼,或眼無間滅。

                若諸異生,生無色界。是第二句。

  或有眼亦眼界。謂除爾所相。是第三句。

  或有無眼亦無眼界。謂阿羅漢眼已失壞,或不生眼,若生無色界。

                或於無餘依涅槃界,已般涅槃。是第四句。

 

如眼界,一切內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身界應分別。謂無先來不生身者。餘隨所應,當具宣說。

  於四外界,隨其所應,亦當具說。

  若聲聲界,正宣擊時,當言俱有;若不宣擊,當言隨逐餘界,唯界非聲。

 

【界彼同分:〈識相似根.於境相生。離識自相.似相續生〉】

問:此十八界,幾是同分?幾彼同分?

答:有識眼界,名為同分。所餘眼界,名彼同分。

  如眼界,乃至身界亦爾。

  唯根所攝內諸界中,思量同分及彼同分;非於色等外諸界中。

  當知法界,諸有所緣如心界說;諸無所緣如色等說。

 

【界合能取:〈鼻舌身.觸而能取。眼耳.不觸能取。五塵及法界少分.非是能取。意識界.是能取〉】

問:幾界合而能取?幾界不合能取?

答:六合能取。四不合能取。五及一少分非能取。一界若合不合二俱能取。

 

【界取非取:〈五塵及法界少分.唯是所取.非能取。諸色根及心心所.是能取亦所取〉】

問:幾唯所取非能取。幾亦所取亦能取耶。

答:一切皆所取。謂五及一少分唯所取。

  十二及一少分亦是能取。

 

【助伴能取:〈五根/五識及法界少分.助伴能取。意識及法界少分.獨能取〉】

問:幾由助伴故能取?幾獨能取耶?

答:十及一少分由助伴故能取。一及一少分獨能取。

 

【界繫三界:〈欲繫鼻舌根識。意意識法通三界。餘為欲色界繫〉】

問:幾唯欲界繫?    答:四。

問:幾唯色界繫?    答:無。

問:幾唯無色界繫?  答:亦無。

問:幾唯欲色界繫?  答:十一。

問:幾唯色無色界繫?答:無。

問:幾通三界繫?    答:三。

 

【執非執受:〈五根執受。五塵由身.執受非執受。六識意法界.執受不可得〉】

問:幾執受幾非執受?

答:五執受。五執受非執受。

  所餘一向非執受。何以故?以離於彼餘能執受,執受於彼不可得故。

  (《三藏法數》:執即執持,受即領受。於內五根有執受。依身起五塵.如手擊鼓.手執受鼓無執受)

 

【種種非一:十八界〈展轉異相.種種非一.無量差別.非有邊際〉】

云何種種界?謂即十八界,展轉異相性。

云何非一界?謂即彼諸界,無量有情,種種差別,所依住性。

云何無量界?謂總彼二名無量界。

  如佛世尊,於惡叉聚喻中說:我於諸界,終不宣說,界有邊際中。

  (惡叉聚:果實名.形似無食子.落地則多聚於一處)

 

嗢拕南曰:

    何等實有性。四句與同分。取界執受非。種種等非一。

 

【界義建立:〈因.種子.本性.種性.微細.任持〉為顯因緣.根境受用】

問:何等是界義?  答:因義、種子義、本性義、種性義、微細義、任持義,是界義。

問:以何義故,涅槃虛空,亦說名界?  答:由彼能持苦不生義,持身眼等運動用義。

問:為顯何義建立界耶?              答:為顯因緣義,及顯根境受用義。

 

【諸界差別:〈法.淨.本性.熏習.已與果.未與果〉】

問:此十八界,由誰分別?

答:若略說當知由六種。

  一.法界。    謂眼等法,有眼等界。

  二.淨界。    謂住種性補特伽羅,所有諸界。

  三.本性界。  謂即如所說十八界,無始時來,於後後生,其性成就。

     及住種性不住種性補特伽羅,無始時來,涅槃非涅槃法,其性成就。

  四.熏習界。  謂即此諸界,淨不淨法,先所熏習。於生死中,得勝劣生涅槃因性。

  五.已與果界。謂即此諸界,感果已滅。

  六.未與果界。謂即此諸界,未感得果,或滅未滅。

如是略說,諸界有六種。若廣說者,其數無量。

 

問:此十八界,幾有色,幾無色,乃至幾無斷耶?

答:如前所說,相應隨順建立。

 

【見了為識:〈勝義說非眼非識。世俗義說眼為見者了者〉唯於眼見說見者】

問:如說眼見諸色,乃至意了諸法。此為眼等是見者,乃至是了者耶?為彼識耶?

答:約勝義道理,非是眼等,亦非彼識。何以故?諸法自性,眾緣生故,剎那滅故,無作用故。

  約世俗道理,眼等最勝,故可於彼,立見者等。

  何以故?

    若有眼等諸根,識決定生,無所缺減。

    或有識流非眼等根,若缺不缺。俱可得故。    (有眼則說眼是見者.無眼則說識是見者。世俗道理)

  此中實義:「唯於見等,說見者等」。

 

【次第宣說】

問:此十八界,幾種次第宣說因緣?此復何等?

答:略有二種。

  一.三種次第宣說因緣。

  二.六種次第宣說因緣。

 

【次第宣說:〈六根為所依.六塵為境界.六識俱依根塵而轉〉】

云何三種次第宣說因緣?

  謂所依、境界、俱依差別故。

  所以者何?

    由識與根同一處義,故說名依。

    境界是所緣義,故亦名依。

 

【次第宣說:〈眾多順世俗。喜樂與莊嚴。隨二種作業。故次第宣說〉】

云何六種次第宣說因緣?

  謂彼所行眾多差別,數數行故,先說眼等是初因緣。

  又隨世間俗事轉故,說彼次第。

    由諸世間先互相見,次相慰問,次設飲食,次過晝分。

    夜分現前,敷設種種軟妙臥具,氈褥被枕,觸習侍女。是第二因緣。

  又喜樂差別為依止故,次第宣說。是第三因緣。

  又嚴飾差別所攝受故,次第宣說。

    諸受欲者,必以安繕那等,

    先莊眉眼,次以耳璫耳輪等,莊嚴其耳,非於餘根。如是嚴飾,是第四因緣。

  又依作業飲食習欲等事,次第宣說。

    由諸眾生,皆先依止身語二業,若淨不淨,方便勤求。

    次食段食,既飽醉已,習近諸欲。是第五因緣。

  又由作業差別攝受故,次第宣說。所以者何?

    由眼能見,種種諸色。往還無失,威儀不亂。

    記識他身,曾見不見,及怨親中。

    了悟方所,宣示於他,起想言說。

    覩眾舞樂角力戲等。廣受種種世間喜樂,長養依身。

    如是等類,有無量種眼界作業。

 

    由耳能聞種種音聲,因此了悟善說惡說種種義理,起諸言論。

    因聞種種微妙樂音,廣受種種世間喜樂,長養依身。

    如是等類耳界作業,比前狹劣。

 

    鼻界能嗅種種諸香,尋香而往,受諸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鼻界作業,方前狹劣。

    舌界能甞種種諸味,受諸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舌界作業,方前狹劣。

    身界能觸種種所觸,受諸喜樂。雖能長養依身,然彼樂具,或於一時,復為損害。

    如是等類身界作業,最為狹劣。

    是名第六次第宣說因緣。

 

    於此眼等六種因緣差別中,意遍行故,最後宣說。

 

為攝如是次第因緣。

中嗢拕南曰:

    眾多順世俗。喜樂與莊嚴。隨二種作業。故次第宣說。

 

【十八攝餘】

復次,此十八界,當知能攝一切經中所說餘界。    

 

【色中鼻舌:於色界中.已離味香塵.舌鼻根未斷。為令所依端嚴故說】

問:生色界者,已於境界而得離欲,何緣復生,鼻舌兩界?

答:為令所依身端嚴故。

    又色界中,於此二種,未離欲故。

 

【上地尋伺:尋伺識種.隨逐定種現前.復為定種所逐.非都全是無尋無伺】

問:生第二靜慮,或生上地,若有尋有伺眼等識現在前,

  云何此地,無尋無伺,若不現前?

  云何於彼,有色諸根而能領受彼地境界?

答由有尋有伺諸識種子,隨逐無尋無伺三摩地故,從彼起已,此得現前。

  又此起已,識現行時,復為無尋無伺三摩地種子之所隨逐。

  是故此地,非是一向無尋無伺。

 

  由彼有情於諸尋伺,以性離欲而離欲故。

  彼地雖名無尋無伺,此復現行亦無過失。

 

【眼耳鼻二:〈諸色根處.為莊嚴身。同一作用.共發一識.共取一境〉《沙論:二眼見色》】

問:何緣眼界、耳界、鼻界,各生二分,非餘?  答:為令依止得端嚴故。

問:眼、耳與鼻諸識生時,為依二分,當言一耶?當言二耶?

答:當言唯一。

  何以故?若彼一分,無障不壞,識明了生;若彼有障或復失壞,識不明了生故。

  又識非色故,無有如色由方所別成二分義。  (好眼識明.壞眼識壞.若二則亂)

 

【根識因果:眼與眼識.唯建立因.猶如燈焰.俱時而有.因果性成。非根能生】

問:眼與眼識,若是因果,云何俱有?若俱有者,云何得成因果兩性?

答:識依眼生,非如「種芽因果」道理。

  何以故?眼與眼識,非正生因,唯建立因。

  是故此二俱時而有,因果性成,猶如「燈焰光明」道理。

 

  如眼與眼識,耳鼻舌身與彼諸識,當知亦爾。

 

【界事依止:有種無依.諸識不生】

若異此者,雖有自種,無所依故,眼等諸識,應不得生。

 

【欲界定有:身根識界決定有.餘內四根識界非一向全。六塵意法界決定有】

問:若於欲界,或生或長。當言眼界決定轉耶?

答:此非一向。

  如眼界,耳鼻舌界及彼識界,當知亦爾。

  身界決定轉。如是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色聲香味觸界亦爾。

 

【色界定有:鼻舌識塵界非決定有。餘根識塵界決定有】

問:若於色界,或生或長。當言眼界決定轉耶?

答:決定轉。

  如眼界,如是耳鼻舌身界、眼耳身識界亦爾。

  除香味界及彼識界,餘一切界亦決定轉。

 

【無色定有:唯法意意識界決定有。自在所獲諸色三界有】

於無色界,或生或長,除意界、法界、意識界,餘定不轉。

  唯除自在所獲諸色。當知三界於彼定轉。

 

界事善巧,如蘊善巧,亦應宣說,嗢拕南頌。

如界善巧,處事善巧,嗢拕南頌,當知亦爾。  (16.1.1 蘊善巧義:〈自性義差別。次第攝依止〉)

 

 

 

【處事善巧:觸生門體.建立根境.能生為處〈自性義差別。次第攝依止〉】

【眼處自性:已得不捨.諸眼於色.已正當見.及彼同分。《沙論》】

云何眼處?

  謂若眼已得、不捨,於無間體非斷滅法。

 

如眼處相,餘處自性,當知亦爾。

 

【處與觸處:〈能與觸俱.引發諸觸.隨順於觸〉】

問:處、觸處何差別?

答:處如前說。

  觸處者。謂與觸俱;或能無間,引發諸觸,隨順於觸,所有諸處。

 

【眼處合異:四句〈有眼滅法.有處非眼.有眼非滅法.捨眼不住〉】

問:若眼亦處耶?設處亦眼耶?

答:有眼非處。謂若眼已得不捨,然是無間斷滅之法。

    有處非眼。謂所餘處安住處相。

  有亦眼亦處。謂若眼已得不捨,亦非無間斷滅之法。

  有非眼非處。謂若眼不得,或得已捨,及餘耳等不住處相。

 

【觸處合異:〈觸處必是處.有處非觸處〉色界鼻處.無想天諸根】

問:若處亦觸處耶?設觸處亦處耶?

答:諸觸處必是處。

  有處非觸處。

    謂眼等不與觸合,亦復不能引無間觸,然非無間斷滅之法。

    若於色界,或生或長,所有鼻舌。

    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有諸根,於一切時,當知必定非處。

 

【處顯何義:諸心心所〈生長門.緣.方便.和合性.所依止.居住處〉義】

問:處名何義?為顯何義建立處耶?

答:諸心心所,生長門義、緣義、方便義、和合性義、所依止義、居住處義。是名處義。

 

【處顯緣義:〈八勝處.十遍處.空無邊處.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

為欲顯示,等無間、所緣、增上,三種緣義,故建立處。

  廣分別處及次第,隨其所應,如界當知。

  又世尊言,有八勝處,廣說如經,如是十遍處。  (智論: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定)

  又有四處。謂空無邊處等。

  又有二處。謂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

  如是等法處名說者,如所說相,隨其所應,當知皆在十二處攝。

  又處依止,如界應知。

 

 

【緣起善巧】

第四科緣起善巧,說明緣起善巧,分二科;

第一科正決擇,內容包括緣起的體性、緣起所攝,並廣說無明的內涵,

  又分三科;第一科明體性,說明十二緣起的體性,

    又分二科;第一科約一切有支辨,從一切有支以及雜染三支來分別緣起的體性,

      又分四科;第一科明緣生法,說明緣生法,這一段的大意,主要說明緣生法無我的特性,

        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緣生法相:〈無主宰.無自作用.託眾緣轉.唯法所顯.墮在相續〉】

復次,云何名緣生法?

  謂無主宰、無有作者、無有受者、無自作用、不得自在;

  從因而生,託眾緣轉,本無而有,有已散滅;

  唯法所顯、唯法能潤、唯法所潤,墮在相續。

  如是等相名「緣生法」。

 

(十二因緣: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十二有支:無明纏有.諸行得轉.行種不斷.得有識轉。流轉餘支】

當知此中,因名緣起;果名緣生。

  此無明隨眠,不斷有故,彼無明纏有;此無明纏生故,彼諸行轉。

  如是諸行種子不斷故,諸行得生;諸行生故,得有識轉。

  如是所餘諸緣起支流轉道理,如其所應,當知亦爾。

  當知有、生及老死支是假有法,所餘有支是實有法。

 

【緣起差別:眾苦〈引因依處.生因依處.引因.生因.生起〉】

復由五相建立緣起差別。何等為五?

  一.眾苦引因依處。二.眾苦生因依處。三.眾苦引因。四.眾苦生因。五.眾苦生起。

  眾苦引因依處者。

    謂於現法中,名色為緣,六處生起,不斷不知。

    此為所緣及依處故,一切愚夫,於內自體,愚癡生起。是名無明。

    無明緣故,次後諸行,乃至後時,有觸緣受。

    此中,六處名無明等引因依處。

  眾苦生因依處者。

    謂諸愚夫,觸為緣故,於現法中,諸受生起。

    此為依處,於外境界,發起諸愛;由愛為緣,次後有取;取為緣故,次後有有。

    如是愛等三種生因,用觸緣受為所依處

  眾苦引因者。

    謂無明緣行,乃至觸緣受現法中,

    識為福非福及不動業之所熏習、後後種子之所隨逐,

    能引當來餘身識等生老死苦。是故說此為彼引因。

  眾苦生因者。

    謂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是名當來眾苦生因。

    即先所作業為煩惱攝受,未來世生將現前故,當知名有。

  眾苦生起者。

    謂有緣生,生緣老死,如是名為眾苦生起。

    即識名色六處觸受,先種子性,隨所依時,曾得眾苦引因之名。

    今已與果名生老死,復得苦名。

 

【簡表:緣起差別】

 

引因

 

引因依處

生因依處

生因

生起

無明.行

識

名色

六處

觸.受

愛.取.有

生.老死

實.實

實

實

實

實.實

實.實.假

假.假

 

【辨無明支:智所對治.別有心所.覆蔽為性〈非唯明無.亦非邪智〉】

復次當知:「無明」智所對治,別有心所,覆蔽為性;非唯明無,亦非邪智。

何以故?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七隨眠。謂〈欲貪.瞋.有貪.慢.無明.見疑〉隨眠)

【非唯明無:〈若無性法.其相相似.無異品現行.不應有善〉〈非無明滅.明得生起〉】

若彼無明唯明無者。

  應不可立軟中上品,由無性法,都無軟中上品異故。

  又不可立無明隨眠與纏差別。由無性法,於一切時,其相相似,現行隨轉,不可建立。

  又異生心,善染無記,於一切處,常離慧明。若此無性是無明者,應一切心皆成染污。

  又無性法,非有為攝、非無為攝。既非有為無為所攝,不能為染亦不為淨。

  又於離明,心相續中,應一切時,明不得起。

  又不應說,無明滅故,明得生起。所以者何?無有無法而可滅故。

 

【亦非邪智:〈餘智皆邪.染性智邪.煩惱智邪〉不應道理】

若唯邪智是無明者。

  為除慧明所攝諸智,餘一切智皆邪智耶?

    為唯染污邪執性智是邪智耶?

    為諸煩惱相應邪智是邪智耶?

 

  若言初智是邪智者。

    一切異生相續中,智,皆應邪智。若善若無記,此不應道理。

 

  若唯染污邪執性智是邪智者。

    唯應五見,薩迦耶等,名「染性智」。

    此中,如實不了行相,是名無明。

    由有如實不了行故,邪執事相,是名為見。謂薩迦耶見,由無明力,執我我所。

    如是餘見,各於自事邪執行轉。然彼諸見,不離愚癡。

    由癡與見,行相各別。是故此五染污性智,名為無明,不應道理。

    又若無明與諸見相無差別者。

      世尊不應七隨眠中,於無明外,立見隨眠。

      又佛世尊曾無一處,於諸見上,示無明名。

      

  若諸煩惱相應邪智是無明者。

    薩迦耶等五種邪見,智為自性。無二智體,俱有相應。是則諸見,應與無明,常不相應。

    又若貪等煩惱力故,令相應智成愚癡性。

    即應貪等增上力故,得有愚癡,非癡增上 -- 癡為導首,故有貪等一切煩惱。

    又應可說:如餘煩惱相應之慧,由相應故得成染污,非彼自性 -- 非愚癡體可成癡性。

    又如諸餘煩惱相應,非煩惱性諸心心所。

  是故當知,別有無明,是心所性,與心相應。

 

【次辨行支:〈身.語.意〉〈入出息風.尋伺與語.受想與意〉】

如世尊言:行有三種。謂身行、語行、意行。

  當知此中:入出息風,名為身行。

    風為導首,身業轉故。身所作業,亦名身行。

    由愚癡者,先起隨順身業風已,然後方起染污身業。

  如入出息能起身業,故名身行。

  如是尋伺與諸語業,俱名語行;受想與意業,俱名意行。                

  如是一切,總說身行、語行、意行。

 

【十二支攝:〈業.事.煩惱.苦因/苦支.因/果〉所攝】

諸有,隨生何界何地,當知有支,即此所攝。

復次,十二支中。

  二業所攝。謂行及有。

  三煩惱攝。謂無明、愛、取。

  當知所餘皆事所攝。

 

  又二業中,

    初是引業所攝。謂行。

    後是生業所攝。謂有。

  三煩惱中,

    一能發起引業。謂無明。

    二能發起生業。謂愛、取。

 

餘事所攝支中,

  二是未來苦支所攝。謂生、老死。

  五是未來苦因所攝。謂現法中,從行緣識,乃至觸緣受。

  又即五支亦是現在苦支所攝。由先世因,今得生起,果異熟攝。謂識、名色、六處、觸、受。

  又現在果所攝五支,及未來果所攝二支,總名果所攝緣起。當知餘支,是因所攝緣起。

 

【簡表:十二支攝】

無明

行

識

名色

六處

觸.受

愛.取

有

生.老死

起引業

引業所攝

事所攝

事所攝

事所攝

事所攝

起生業

生業所攝

事所攝

煩惱攝

 

 

 

 

 

煩惱攝

 

 

 

 

未來苦因

未來苦因

未來苦因

未來苦因

 

 

 

 

 

現在苦支

現在苦支

現在苦支

現在苦支

 

 

未來苦支

因所攝

因所攝

現在果

現在果

現在果

現在果

因所攝

因所攝

未來果

 

【無知能生:〈疑.愛.非處信.見.增上慢〉】

復次,無知,略於五處,為能生因。

    一.能生疑。    二.能生愛。    三.能生非處信。

    四.能生見。    五.能生增上慢。

 

【三際無知:生疑〈前際.後際.前後際〉於三世轉】

於前際等,所有無知,是能生疑。

  謂如是疑:「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

    如是等疑於三世轉,如經廣說。

  過去名前際。未來名後際。現在名前後際。待過去世是後際。待未來世是前際故。

  若疑過去,當知此疑,前際無知所生。

  若疑未來,當知此疑,後際無知所生。

  若於內疑惑:「此誰所有?我為是誰?今此有情從何而來?於此沒已,當往何所?」

  當知此疑,是前後際無知所生。

 

【內外無知:生愛〈內外.後有.喜貪俱行.彼彼喜樂〉】

又於內無知,於外無知,於內外無知。

  當知能生,內外等愛,及後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喜樂愛。

 

【業造無知:生非處信〈業.異熟.業異熟〉】

又若於業無知,於異熟無知,於業異熟無知。

  是諸有情,由於業自造無知為緣故,

  於魯達羅天、毘瑟笯天、世主天等,非正處中,生妄勝解,歸依敬信。

 

【佛道無知:生見〈六十二見.無施無愛〉】

又若於佛等無知,乃至於道無知。當知能生諸見。所以者何?

  由於三寶及四諦中,不正通達故,乃至能生六十二見,

  及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施無愛。乃至廣說所有邪見。

 

【因觸無知:生增上慢〈因.因所生法.六觸處〉】

又若於因無知,於因所生法善不善等無知,廣如經說。

  由此無知故,於往善趣道,往善趣方便中,生增上慢。所以者何?

  由於善不善等法、愛非愛果,不如實知故。

  於自餓投火墜高巖等非方便中,起方便想,行如是事,以求生天。

 

又於六觸處中所有無知,於不如實通達得沙門果中,起增上慢。所以者何?

  由實無有於六觸處如實通達智,而生增上慢故。

  當知此中,若生天方便增上慢,若沙門果增上慢。總合此二名增上慢。

 

【能生雜染:〈獲得疑惑.引後有苦.撥無而住.能感惡趣.異果無果〉】

如是無明,能生五種雜染。謂疑雜染、愛雜染、信解雜染、見雜染、增上慢雜染。

  由疑雜染所雜染故,一切愚夫獲得疑惑。信順於他,引趣異路。於現法中多受苦惱,不安隱住。

  由愛雜染所雜染故,引生後有生老病等一切大苦。

  由信解雜染所雜染故,或謂無因,或計自在天等不平等因,謂為正因。撥無一切士用而住。

  由見雜染所雜染故,隨意造作一切惡行,能感當來諸惡趣苦。

  由增上慢雜染所雜染故,令士夫用異果無果。

 

復次,緣起善巧,如〈本地分〉已廣分別。

  所餘緣起善巧決擇,文不復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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