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六
攝決擇分中
五識身相應地 意地之六
【不相應法】
【諸蘊分位: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 ...〉】
問:諸蘊分位有幾種?
答:有多種。謂得、無想定等。 (卷03 書目 1.9.1
法界八七)
心不相應行,廣說如前。 (卷52 書目 15.6 不相應行)
問:依何分位建立「得」?此復幾種?
答:依因、自在、現行分位,建立「得」。
此復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 (卷52 書目 15.6.5 得差別)
【簡表:諸蘊分位.不相應行.三種分位】
不相應行 |
依...分位 |
三種 |
得 |
因.自在.現行 |
〈種子.自在.現行〉成就 |
無想/滅盡 |
離貪.作意為先 |
〈自性.補特伽羅.起〉 |
命根 |
業所引.異熟住時決定 |
〈定不定.愛非愛.歲劫數〉 |
眾同分 |
有情相似 |
〈種類.自性.工巧業處養命〉同分 |
生 |
現在 |
〈剎那.相續.分位〉生 |
老 |
前後 |
〈異性.轉變.受用〉老 |
住 |
生 |
〈剎那.相續.立制〉住 |
無常 |
生已壞滅 |
〈壞滅.轉變.別離〉無常 |
名身 |
假言說 |
〈假設.實物.世所共了不了〉名身 |
句文身 |
假言說 |
〈標句釋句.音所攝.字所攝〉 |
異生性 |
未生起一切出世聖法 |
〈欲.色.無色〉界繫 |
流轉 |
因果相續 |
〈剎那.生.染污清淨〉展轉流轉 |
定異 |
法別相 |
〈相.因.果〉定異 |
相應 |
因果相稱 |
〈和合.方便.稱可道理所作〉相應 |
勢速 |
迅疾流轉 |
〈諸行.士用.神通〉勢速 |
次第 |
一一行流轉 |
〈剎那.內身.成立所作〉流轉次第 |
時 |
行相續不斷 |
〈去、來、今〉 |
方 |
所攝受諸色 |
〈上、下、傍〉 |
數 |
法齊量表了 |
〈一.二.多〉數 |
和合 |
所作支無闕 |
〈集會.一義.圓滿〉和合 |
不和合 |
所作支有闕 |
〈分位.差別〉 |
【無想分位:〈自性.補特伽羅.起〉見表】
問:依何分位,建立無想定、滅盡定、及無想天?此三各有幾種?
答:依已離遍淨貪,未離上貪,出離想作意為先,名「滅分位」,建立「無想定」。
此復三種:
自性者,唯是善。
補特伽羅者,在異生相續。
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第四靜慮,當受彼果。
依已離無所有處貪,止息想作意為先,名滅分位,建立「滅盡定」。
此復三種:
自性者,唯是善。
補特伽羅者,在聖相續,通學無學。
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重現在前,託色所依方現前故。
此據未建立阿賴耶識教。若已建立,於一切處皆得現前。
依已生無想有情天中,名滅分位,建立「無想」。
此亦三種:
自性者,無覆無記。
補特伽羅者,唯異生性,彼非諸聖者。
起者,謂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異熟果。
後想生已,是諸有情,便從彼沒。
【簡表:無想分位】
|
位 |
作意 |
自性 |
補特伽羅 |
起 |
無想定 |
已離遍淨貪.未離上貪 |
出離想 |
善 |
異生相續 |
當受色界第四靜慮 |
滅盡定 |
已離無所有處貪 |
止息想 |
善 |
聖相續.通學無學 |
色界重現.託色所依 |
無想天 |
已生無想有情天 |
|
無覆無記 |
唯異生性.非聖 |
無想定思.感異熟果 |
問:依何分位建立命根?此復幾種?
答:依業所引異熟,住時決定分位,建立命根。
此復三種。謂定不定故、愛非愛故、歲劫數等所安立故。
問:依何分位建立眾同分?此復幾種?
答:依諸有情相似分位,立眾同分。此復三種。所謂種類同分、自性同分、工巧業處養命同分。
問:依何分位建立生?此復幾種?
答:依現在分位,建立生。此復三種。所謂剎那生、相續生、分位生。
問:依何分位建立老?此復幾種?
答:依前後分位,建立老。此復三種。謂異性老、轉變老、受用老。
問:依何分位建立住?此復幾種?
答:即依生分位,建立住。此復三種。謂剎那住、相續住、立制住。
問:依何分位建立無常?此復幾種?
答:依生已壞滅分位,建立無常。此復三種。謂壞滅無常、轉變無常、別離無常。
問:依何分位建立名身?此復幾種?
答:依假言說分位,建立名身。此復三種。謂假設名身、實物名身、世所共了不了名身。
如名身,句身文身,當知亦爾。
此中差別者。謂標句釋句、音所攝、字所攝。
問:依何分位建立異生性?此復幾種?
答:依未生起一切出世聖法分位,建立異生性。此復三種。謂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
問:依何分位建立流轉?此復幾種?
答:依因果相續分位,建立流轉。此復三種。謂剎那展轉流轉、生展轉流轉、染污清淨展轉流轉。
問:依何分位建立定異?此復幾種?
答:依法別相分位,建立定異。此復三種。謂相定異、因定異、果定異。
問:依何分位建立相應?此復幾種?
答:依因果相稱分位,建立相應。此復三種。謂和合相應、方便相應、稱可道理所作相應。
問:依何分位建立勢速?此復幾種?
答:依迅疾流轉分位,建立勢速。此復三種。謂諸行勢速、士用勢速、神通勢速。
問:依何分位建立次第?此復幾種?
答:依一一行流轉分位,建立次第。此復三種。謂剎那流轉次第、內身流轉次第、成立所作流轉次第。
問:依何分位建立時?此復幾種?
答:依行相續不斷分位,建立時。此復三種。謂去、來、今。
問:依何分位建立方?此復幾種?
答:依所攝受諸色分位,建立方。此復三種。謂上、下、傍。
問:依何分位建立數?此復幾種?
答:依法齊量表了分位,建立數。此復三種。謂一數、二數、多數。
問:依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幾種?
答:依所作支無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三種。謂集會和合、一義和合、圓滿和合。
問:依何分位建立不和合?此復幾種?
答:與和合相違,應知不和合,若分位、若差別。
【諸蘊義分:〈有色/有見/有對/有漏/有為/有諍/有愛味 ...〉《顯揚聖教論》】
【簡表:諸蘊義分.諸相對法】
法 |
義 |
分 |
有色 |
色自性義 |
一蘊 |
有見 |
眼所行義 |
一蘊一分 |
有對 |
展轉相觸.據處所義.及麁大義 |
一蘊一分 |
有漏 |
麁重所隨.生四過失 |
一切一分 |
有為 |
從因已生.及應生義 |
一切 |
有諍 |
多隨瞋恚自在轉義 |
一切一分 |
有愛味 |
多隨愛見自在轉義 |
一切一分 |
依耽嗜 |
多隨欲貪自在轉義 |
一切一分 |
世間 |
戲論依義 |
一切一分 |
墮界 |
三界所攝世間義 |
一切一分 |
過去 |
已受用因果義 |
一切 |
未來 |
未受用因果義 |
一切 |
現在 |
已受用因義.及未受用果義 |
一切 |
內 |
六處并屬彼義 |
一蘊一分四蘊 |
外 |
內相違義 |
一蘊一分 |
麁 |
不光潔積聚相增長義 |
一切一分 |
細 |
麁相違義 |
一切一分 |
劣 |
無常苦不淨染污義 |
一切一分 |
妙 |
劣相違義 |
一切一分 |
遠 |
處所去來時方隔越義 |
一切一分 |
近 |
遠相違義 |
一切一分 |
欲界繫 |
未得欲界繫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 |
一切一分 |
色界繫 |
已得色界繫對治.未得上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 |
一切一分 |
無色界繫 |
已得無色繫對治.未得上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 |
一切一分 |
善 |
能感當來樂果報義.及煩惱苦永斷對治義 |
一切一分 |
不善 |
能感當來苦果報義.及能發起諸惡行義 |
一切一分 |
無記 |
彼俱相違義 |
一切一分 |
學 |
學方便善義 |
一切一分 |
無學 |
學究竟善義 |
一切一分 |
非學非無學 |
離前二種所有善染污無記法義 |
一切一分 |
見所斷 |
現觀智諦現觀所應斷義 |
一切一分 |
修所斷 |
從現觀後.修道所斷義 |
一切一分 |
無斷 |
一切染污永斷對治義.及已斷義 |
一切一分 |
無色等 |
色等相違義 |
一切一分 |
問:於諸蘊中,何義幾蘊是有色?
答:即以此性還說此性。色自性義是有色義。一蘊是有色。
問:何義幾蘊是有見?
答:眼所行義。一蘊一分是有見。
問:何義幾蘊是有對?
答:展轉相觸據處所義及麁大義,是有對義。
麁大義者。當知遠離三種微細。此三微細,如前應知。 (卷54 書目 16.7.1.7 諸色蘊相)
一蘊一分是有對。
問:何義幾蘊是有漏?
答:麁重所隨,非彼對治煩惱所生義。一切一分是有漏。
復有有漏義。
謂若是處煩惱,能生四種過失,是有漏義。
何等名為四種過失?
一.不寂靜過失。二.內外變異過失。三.發起惡行過失。四.攝受因過失。
當知初過失,纏現行所作。
第二過失,諸煩惱事,隨逐煩惱所作。
第三過失,煩惱因緣所作。
第四過失,引發後有所作。
問:何義幾蘊是有為? 答:從因已生及應生義。 一切是有為。
問:何義幾蘊是有諍? 答:多隨瞋恚自在轉義。 一切一分是有諍。
問:何義幾蘊是有愛味?答:多隨愛見自在轉義。 一切一分是有愛味。
問:何義幾蘊是依耽嗜?答:多隨欲貪自在轉義。 一切一分是依耽嗜。
問:何義幾蘊是世間? 答:戲論依義。 一切一分是世間。
問:何義幾蘊是墮界? 答:三界所攝世間義。 一切一分是墮界。
問:何義幾蘊是過去? 答:已受用因果義。 一切是過去。
問:何義幾蘊是未來? 答:未受用因果義。 一切是未來。
問:何義幾蘊是現在? 答:已受用因義及未受用果義。一切是現在。
問:何義幾蘊是內? 答:六處并屬彼義。 一蘊一分四蘊全是內。
問:何義幾蘊是外? 答:內相違義。 一蘊一分是外。
問:何義幾蘊是麁? 答:不光潔積聚相增長義。一切一分是麁。
問:何義幾蘊是細? 答:麁相違義。 一切一分是細。
問:何義幾蘊是劣? 答:無常苦不淨染污義。 一切一分是劣。
問:何義幾蘊是妙? 答:劣相違義。 一切一分是妙。
問:何義幾蘊是遠? 答:處所去來時方隔越義。一切一分是遠。
問:何義幾蘊是近? 答:遠相違義。 一切一分是近。
問:何義幾蘊是欲界繫?
答:於此間生未得對治。
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欲界繫。
問:何義幾蘊是色界繫?
答:已得色界繫對治。若入彼定,或復生彼,未得上對治。
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色界繫。
問:何義幾蘊是無色界繫?
答:已得無色界繫對治。若入彼定,或復生彼,未得上對治。
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無色界繫。
復有差別。
謂輕安俱三摩地,及彼眷屬并彼果法所不攝義,是欲界繫屬色煩惱。
與彼相違所攝義,是色界繫。
離色煩惱彼所攝義,當知是無色界繫。
問:何義幾蘊是善? 答:能感當來樂果報義,及煩惱苦永斷對治義。一切一分是善。
問:何義幾蘊是不善?答:能感當來苦果報義,及能發起諸惡行義。一切一分是不善。
問:何義幾蘊是無記?答:彼俱相違義。一切一分是無記。
復有差別。
謂離過失義,及過失功德對治隨順義,是善。
與此相違義,是不善。
彼俱相違義,是無記。
問:何義幾蘊是學? 答:學方便善義。 一切一分是學。
問:何義幾蘊是無學? 答:學究竟善義。 一切一分是無學。
問:何義幾蘊是非學非無學?答:離前二種所有善染污無記法義。 一切一分是非學非無學。
問:何義幾蘊是見所斷? 答:現觀智諦現觀所應斷義。 一切一分是見所斷。
問:何義幾蘊是修所斷? 答:從現觀後修道所斷義。 一切一分是修所斷。
問:何義幾蘊是無斷? 答:一切染污永斷對治義,及已斷義。一切一分是無斷。
問:何義幾蘊是無色等?
答:如前所說,色等相違義,當知是無色等義。
如是等類,應當分別「諸蘊差別」。
【蘊法攝應】
【蘊積聚義:〈種種所召體.更互和雜轉.一類總略.增益損減〉】
問:如說積聚義是蘊義,何等名為積聚義耶?
答:種種所召體義,更互和雜轉義,一類總略義,增益損減義。是積聚義。
【色蘊名色:〈增長義.變礙義〉〈手觸便壞.方處差別〉】
問:何緣色蘊,說名為色?
答:於彼彼方所,種殖增長義及變礙義,故名為色。
此變礙義,復有二種。
一.手等所觸便變壞義。
二.方處差別種種相義。
【無色名名:〈順趣.分別〉種種所緣境義】
問:何緣四無色蘊,總說名名?
答:順趣種種所緣境義。
依言說名,分別種種所緣境義,故說為名。
【蘊誰所攝:〈自性所攝非他.為遍了知自類〉】
問:諸蘊誰所攝?為何義故建立攝耶?
答:自性所攝,非他性。
為遍了知種種自類,是故建立。
【法誰相應:〈他性相應非自.為遍了知淨染〉】
問:諸法誰相應?為何義故建立相應?
答:他性相應,非自性。
為遍了知:「依自性清淨心,有染不染法,若增若減」,是故建立。
【唯心實有:不應道理。蘊有五性〈分位別計.六識身.轉變.行別分位〉皆有過失】
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欲令名中「唯心實有,非諸心所」。
此不應理。何以故?且說諸蘊有五種性,不成就故。
又若彼計分位別故有五性者。
分位別計亦有過失。何以故?
是諸分位,展轉相望,作用差別,若有若無,皆成失故。
若言有者。由相異故,便應有異實物體性。
若言無者。計分位別,則為唐捐。
又不應謂如六識身分位差別。何以故?
由六識身,所依所緣,有差別故,
是諸分位,一處可得,故不應理。
若謂轉變,亦不應理。何以故?
於有色物可轉變故,得有分位前後差別;非於無色,有如乳酪生酥等異。
又心因緣無差別故,行別分位,不應道理。
於一剎那,必不可得差別因緣,令彼分位而有差別。
是故汝計分位差別,不應道理。
【相違教說:貪惱染心.是貪非心。與觸俱生受想思。法共和合非不和合。非離彼俱生而說和合】
又違教故「唯心實有」不應道理。
違何等教?謂如經言:「貪瞋癡等,惱染其心,令不解脫。」
問:此中何所相違?
答:若唯有心,二不俱有。是即貪等應不依識。
若汝復謂「以識為先」亦不應理。無差別過,前已說故。
又復經言:「與觸俱生受想思等」。
又餘經說:「如是諸法,恒共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說言,如是諸法,而可分析,令別殊異。
又佛世尊,為欲成立此和合義,說燈明喻。是故不可「離彼俱生而說和合」。
【經言密意:〈色動心所最勝所依.蘊心心所更互相應〉】
雖復經言:「如是六界,說名士夫」。然密意說,故無過失。
問:此中有何密意?
答:唯欲顯說「色、動、心所,最勝所依」。當知是名此經密意。
復有違彼聖教可得,何等聖教?
謂世尊言:「乳酪生酥」三譬喻故。
或有處所,麁四大種,以之為我。或有處所,有色意生。或有處所,無色想生。
如是經意,豈唯大種,或唯有心,唯有想耶。
是故當知:如是等經,皆有密意。
故「名所攝四無色蘊,心與心所,更互相應」道理成就。
【中嗢拕南:〈五種性不成。分位差過失。因緣無別故。與聖教相違〉】
中嗢拕南曰。
五種性不成。分位差過失。因緣無別故。與聖教相違。
如是已決擇「蘊事善巧」。「界事善巧」今當決擇。
【界事善巧:觀根境識.自因而生〈自性義差別。次第攝依止〉】
【界事自性:〈何等實有性。四句與同分。取界執受非。種種等非一〉】
【何等眼色:〈眼未斷.或斷已.命根攝受〉〈色根增上所生〉】
問:何等是眼界?
答:若眼未斷,或復斷已,命根攝受。
如眼界,乃至意識界及法界一分,當知亦爾。
問:何等是色界?
答:若色根增上所生;若彼於此為增上,是名色界。
如色界,乃至觸界,當知亦爾。
【實有假有:十八界除一意】
問:此十八界,幾是實有,幾是假有?
答:實有者,或十七。 (六根界.六塵界.六識界. 除 意根界)
或十二,六為一故,一為六故。 (六根界.六塵界.六識界. 除 六識界)
此約世俗安立道理。
【四句根界:〈有眼非界.有界非眼.有眼有界.無眼無界〉】
問:若有眼,亦眼界耶?設有眼界亦眼耶?
答:應作四句。
或有眼非眼界。謂阿羅漢最後眼。是名初句。
或有眼界非眼。謂生有色界,若眼未生,或生已失,或不得眼,或眼無間滅。
若諸異生,生無色界。是第二句。
或有眼亦眼界。謂除爾所相。是第三句。
或有無眼亦無眼界。謂阿羅漢眼已失壞,或不生眼,若生無色界。
或於無餘依涅槃界,已般涅槃。是第四句。
如眼界,一切內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身界應分別。謂無先來不生身者。餘隨所應,當具宣說。
於四外界,隨其所應,亦當具說。
若聲聲界,正宣擊時,當言俱有;若不宣擊,當言隨逐餘界,唯界非聲。
【界彼同分:〈識相似根.於境相生。離識自相.似相續生〉】
問:此十八界,幾是同分?幾彼同分?
答:有識眼界,名為同分。所餘眼界,名彼同分。
如眼界,乃至身界亦爾。
唯根所攝內諸界中,思量同分及彼同分;非於色等外諸界中。
當知法界,諸有所緣如心界說;諸無所緣如色等說。
【界合能取:〈鼻舌身.觸而能取。眼耳.不觸能取。五塵及法界少分.非是能取。意識界.是能取〉】
問:幾界合而能取?幾界不合能取?
答:六合能取。四不合能取。五及一少分非能取。一界若合不合二俱能取。
【界取非取:〈五塵及法界少分.唯是所取.非能取。諸色根及心心所.是能取亦所取〉】
問:幾唯所取非能取。幾亦所取亦能取耶。
答:一切皆所取。謂五及一少分唯所取。
十二及一少分亦是能取。
【助伴能取:〈五根/五識及法界少分.助伴能取。意識及法界少分.獨能取〉】
問:幾由助伴故能取?幾獨能取耶?
答:十及一少分由助伴故能取。一及一少分獨能取。
【界繫三界:〈欲繫鼻舌根識。意意識法通三界。餘為欲色界繫〉】
問:幾唯欲界繫? 答:四。
問:幾唯色界繫? 答:無。
問:幾唯無色界繫? 答:亦無。
問:幾唯欲色界繫? 答:十一。
問:幾唯色無色界繫?答:無。
問:幾通三界繫? 答:三。
【執非執受:〈五根執受。五塵由身.執受非執受。六識意法界.執受不可得〉】
問:幾執受幾非執受?
答:五執受。五執受非執受。
所餘一向非執受。何以故?以離於彼餘能執受,執受於彼不可得故。
(《三藏法數》:執即執持,受即領受。於內五根有執受。依身起五塵.如手擊鼓.手執受鼓無執受)
【種種非一:十八界〈展轉異相.種種非一.無量差別.非有邊際〉】
云何種種界?謂即十八界,展轉異相性。
云何非一界?謂即彼諸界,無量有情,種種差別,所依住性。
云何無量界?謂總彼二名無量界。
如佛世尊,於惡叉聚喻中說:我於諸界,終不宣說,界有邊際中。
(惡叉聚:果實名.形似無食子.落地則多聚於一處)
嗢拕南曰:
何等實有性。四句與同分。取界執受非。種種等非一。
【界義建立:〈因.種子.本性.種性.微細.任持〉為顯因緣.根境受用】
問:何等是界義? 答:因義、種子義、本性義、種性義、微細義、任持義,是界義。
問:以何義故,涅槃虛空,亦說名界? 答:由彼能持苦不生義,持身眼等運動用義。
問:為顯何義建立界耶? 答:為顯因緣義,及顯根境受用義。
【諸界差別:〈法.淨.本性.熏習.已與果.未與果〉】
問:此十八界,由誰分別?
答:若略說當知由六種。
一.法界。 謂眼等法,有眼等界。
二.淨界。 謂住種性補特伽羅,所有諸界。
三.本性界。 謂即如所說十八界,無始時來,於後後生,其性成就。
及住種性不住種性補特伽羅,無始時來,涅槃非涅槃法,其性成就。
四.熏習界。 謂即此諸界,淨不淨法,先所熏習。於生死中,得勝劣生涅槃因性。
五.已與果界。謂即此諸界,感果已滅。
六.未與果界。謂即此諸界,未感得果,或滅未滅。
如是略說,諸界有六種。若廣說者,其數無量。
問:此十八界,幾有色,幾無色,乃至幾無斷耶?
答:如前所說,相應隨順建立。
【見了為識:〈勝義說非眼非識。世俗義說眼為見者了者〉唯於眼見說見者】
問:如說眼見諸色,乃至意了諸法。此為眼等是見者,乃至是了者耶?為彼識耶?
答:約勝義道理,非是眼等,亦非彼識。何以故?諸法自性,眾緣生故,剎那滅故,無作用故。
約世俗道理,眼等最勝,故可於彼,立見者等。
何以故?
若有眼等諸根,識決定生,無所缺減。
或有識流非眼等根,若缺不缺。俱可得故。 (有眼則說眼是見者.無眼則說識是見者。世俗道理)
此中實義:「唯於見等,說見者等」。
【次第宣說】
問:此十八界,幾種次第宣說因緣?此復何等?
答:略有二種。
一.三種次第宣說因緣。
二.六種次第宣說因緣。
【次第宣說:〈六根為所依.六塵為境界.六識俱依根塵而轉〉】
云何三種次第宣說因緣?
謂所依、境界、俱依差別故。
所以者何?
由識與根同一處義,故說名依。
境界是所緣義,故亦名依。
【次第宣說:〈眾多順世俗。喜樂與莊嚴。隨二種作業。故次第宣說〉】
云何六種次第宣說因緣?
謂彼所行眾多差別,數數行故,先說眼等是初因緣。
又隨世間俗事轉故,說彼次第。
由諸世間先互相見,次相慰問,次設飲食,次過晝分。
夜分現前,敷設種種軟妙臥具,氈褥被枕,觸習侍女。是第二因緣。
又喜樂差別為依止故,次第宣說。是第三因緣。
又嚴飾差別所攝受故,次第宣說。
諸受欲者,必以安繕那等,
先莊眉眼,次以耳璫耳輪等,莊嚴其耳,非於餘根。如是嚴飾,是第四因緣。
又依作業飲食習欲等事,次第宣說。
由諸眾生,皆先依止身語二業,若淨不淨,方便勤求。
次食段食,既飽醉已,習近諸欲。是第五因緣。
又由作業差別攝受故,次第宣說。所以者何?
由眼能見,種種諸色。往還無失,威儀不亂。
記識他身,曾見不見,及怨親中。
了悟方所,宣示於他,起想言說。
覩眾舞樂角力戲等。廣受種種世間喜樂,長養依身。
如是等類,有無量種眼界作業。
由耳能聞種種音聲,因此了悟善說惡說種種義理,起諸言論。
因聞種種微妙樂音,廣受種種世間喜樂,長養依身。
如是等類耳界作業,比前狹劣。
鼻界能嗅種種諸香,尋香而往,受諸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鼻界作業,方前狹劣。
舌界能甞種種諸味,受諸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舌界作業,方前狹劣。
身界能觸種種所觸,受諸喜樂。雖能長養依身,然彼樂具,或於一時,復為損害。
如是等類身界作業,最為狹劣。
是名第六次第宣說因緣。
於此眼等六種因緣差別中,意遍行故,最後宣說。
為攝如是次第因緣。
中嗢拕南曰:
眾多順世俗。喜樂與莊嚴。隨二種作業。故次第宣說。
【十八攝餘】
復次,此十八界,當知能攝一切經中所說餘界。
【色中鼻舌:於色界中.已離味香塵.舌鼻根未斷。為令所依端嚴故說】
問:生色界者,已於境界而得離欲,何緣復生,鼻舌兩界?
答:為令所依身端嚴故。
又色界中,於此二種,未離欲故。
【上地尋伺:尋伺識種.隨逐定種現前.復為定種所逐.非都全是無尋無伺】
問:生第二靜慮,或生上地,若有尋有伺眼等識現在前,
云何此地,無尋無伺,若不現前?
云何於彼,有色諸根而能領受彼地境界?
答由有尋有伺諸識種子,隨逐無尋無伺三摩地故,從彼起已,此得現前。
又此起已,識現行時,復為無尋無伺三摩地種子之所隨逐。
是故此地,非是一向無尋無伺。
由彼有情於諸尋伺,以性離欲而離欲故。
彼地雖名無尋無伺,此復現行亦無過失。
【眼耳鼻二:〈諸色根處.為莊嚴身。同一作用.共發一識.共取一境〉《沙論:二眼見色》】
問:何緣眼界、耳界、鼻界,各生二分,非餘? 答:為令依止得端嚴故。
問:眼、耳與鼻諸識生時,為依二分,當言一耶?當言二耶?
答:當言唯一。
何以故?若彼一分,無障不壞,識明了生;若彼有障或復失壞,識不明了生故。
又識非色故,無有如色由方所別成二分義。 (好眼識明.壞眼識壞.若二則亂)
【根識因果:眼與眼識.唯建立因.猶如燈焰.俱時而有.因果性成。非根能生】
問:眼與眼識,若是因果,云何俱有?若俱有者,云何得成因果兩性?
答:識依眼生,非如「種芽因果」道理。
何以故?眼與眼識,非正生因,唯建立因。
是故此二俱時而有,因果性成,猶如「燈焰光明」道理。
如眼與眼識,耳鼻舌身與彼諸識,當知亦爾。
【界事依止:有種無依.諸識不生】
若異此者,雖有自種,無所依故,眼等諸識,應不得生。
【欲界定有:身根識界決定有.餘內四根識界非一向全。六塵意法界決定有】
問:若於欲界,或生或長。當言眼界決定轉耶?
答:此非一向。
如眼界,耳鼻舌界及彼識界,當知亦爾。
身界決定轉。如是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色聲香味觸界亦爾。
【色界定有:鼻舌識塵界非決定有。餘根識塵界決定有】
問:若於色界,或生或長。當言眼界決定轉耶?
答:決定轉。
如眼界,如是耳鼻舌身界、眼耳身識界亦爾。
除香味界及彼識界,餘一切界亦決定轉。
【無色定有:唯法意意識界決定有。自在所獲諸色三界有】
於無色界,或生或長,除意界、法界、意識界,餘定不轉。
唯除自在所獲諸色。當知三界於彼定轉。
界事善巧,如蘊善巧,亦應宣說,嗢拕南頌。
如界善巧,處事善巧,嗢拕南頌,當知亦爾。 (16.1.1 蘊善巧義:〈自性義差別。次第攝依止〉)
【處事善巧:觸生門體.建立根境.能生為處〈自性義差別。次第攝依止〉】
【眼處自性:已得不捨.諸眼於色.已正當見.及彼同分。《沙論》】
云何眼處?
謂若眼已得、不捨,於無間體非斷滅法。
如眼處相,餘處自性,當知亦爾。
【處與觸處:〈能與觸俱.引發諸觸.隨順於觸〉】
問:處、觸處何差別?
答:處如前說。
觸處者。謂與觸俱;或能無間,引發諸觸,隨順於觸,所有諸處。
【眼處合異:四句〈有眼滅法.有處非眼.有眼非滅法.捨眼不住〉】
問:若眼亦處耶?設處亦眼耶?
答:有眼非處。謂若眼已得不捨,然是無間斷滅之法。
有處非眼。謂所餘處安住處相。
有亦眼亦處。謂若眼已得不捨,亦非無間斷滅之法。
有非眼非處。謂若眼不得,或得已捨,及餘耳等不住處相。
【觸處合異:〈觸處必是處.有處非觸處〉色界鼻處.無想天諸根】
問:若處亦觸處耶?設觸處亦處耶?
答:諸觸處必是處。
有處非觸處。
謂眼等不與觸合,亦復不能引無間觸,然非無間斷滅之法。
若於色界,或生或長,所有鼻舌。
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有諸根,於一切時,當知必定非處。
【處顯何義:諸心心所〈生長門.緣.方便.和合性.所依止.居住處〉義】
問:處名何義?為顯何義建立處耶?
答:諸心心所,生長門義、緣義、方便義、和合性義、所依止義、居住處義。是名處義。
【處顯緣義:〈八勝處.十遍處.空無邊處.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
為欲顯示,等無間、所緣、增上,三種緣義,故建立處。
廣分別處及次第,隨其所應,如界當知。
又世尊言,有八勝處,廣說如經,如是十遍處。 (智論:八背捨.八勝處.九次第定.十一切處定)
又有四處。謂空無邊處等。
又有二處。謂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
如是等法處名說者,如所說相,隨其所應,當知皆在十二處攝。
又處依止,如界應知。
【緣起善巧】
第四科緣起善巧,說明緣起善巧,分二科;
第一科正決擇,內容包括緣起的體性、緣起所攝,並廣說無明的內涵,
又分三科;第一科明體性,說明十二緣起的體性,
又分二科;第一科約一切有支辨,從一切有支以及雜染三支來分別緣起的體性,
又分四科;第一科明緣生法,說明緣生法,這一段的大意,主要說明緣生法無我的特性,
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緣生法相:〈無主宰.無自作用.託眾緣轉.唯法所顯.墮在相續〉】
復次,云何名緣生法?
謂無主宰、無有作者、無有受者、無自作用、不得自在;
從因而生,託眾緣轉,本無而有,有已散滅;
唯法所顯、唯法能潤、唯法所潤,墮在相續。
如是等相名「緣生法」。
(十二因緣: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十二有支:無明纏有.諸行得轉.行種不斷.得有識轉。流轉餘支】
當知此中,因名緣起;果名緣生。
此無明隨眠,不斷有故,彼無明纏有;此無明纏生故,彼諸行轉。
如是諸行種子不斷故,諸行得生;諸行生故,得有識轉。
如是所餘諸緣起支流轉道理,如其所應,當知亦爾。
當知有、生及老死支是假有法,所餘有支是實有法。
【緣起差別:眾苦〈引因依處.生因依處.引因.生因.生起〉】
復由五相建立緣起差別。何等為五?
一.眾苦引因依處。二.眾苦生因依處。三.眾苦引因。四.眾苦生因。五.眾苦生起。
眾苦引因依處者。
謂於現法中,名色為緣,六處生起,不斷不知。
此為所緣及依處故,一切愚夫,於內自體,愚癡生起。是名無明。
無明緣故,次後諸行,乃至後時,有觸緣受。
此中,六處名無明等引因依處。
眾苦生因依處者。
謂諸愚夫,觸為緣故,於現法中,諸受生起。
此為依處,於外境界,發起諸愛;由愛為緣,次後有取;取為緣故,次後有有。
如是愛等三種生因,用觸緣受為所依處
眾苦引因者。
謂無明緣行,乃至觸緣受現法中,
識為福非福及不動業之所熏習、後後種子之所隨逐,
能引當來餘身識等生老死苦。是故說此為彼引因。
眾苦生因者。
謂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是名當來眾苦生因。
即先所作業為煩惱攝受,未來世生將現前故,當知名有。
眾苦生起者。
謂有緣生,生緣老死,如是名為眾苦生起。
即識名色六處觸受,先種子性,隨所依時,曾得眾苦引因之名。
今已與果名生老死,復得苦名。
【簡表:緣起差別】
|
引因 |
|
引因依處 |
生因依處 |
生因 |
生起 |
無明.行 |
識 |
名色 |
六處 |
觸.受 |
愛.取.有 |
生.老死 |
實.實 |
實 |
實 |
實 |
實.實 |
實.實.假 |
假.假 |
【辨無明支:智所對治.別有心所.覆蔽為性〈非唯明無.亦非邪智〉】
復次當知:「無明」智所對治,別有心所,覆蔽為性;非唯明無,亦非邪智。
何以故?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七隨眠。謂〈欲貪.瞋.有貪.慢.無明.見疑〉隨眠)
【非唯明無:〈若無性法.其相相似.無異品現行.不應有善〉〈非無明滅.明得生起〉】
若彼無明唯明無者。
應不可立軟中上品,由無性法,都無軟中上品異故。
又不可立無明隨眠與纏差別。由無性法,於一切時,其相相似,現行隨轉,不可建立。
又異生心,善染無記,於一切處,常離慧明。若此無性是無明者,應一切心皆成染污。
又無性法,非有為攝、非無為攝。既非有為無為所攝,不能為染亦不為淨。
又於離明,心相續中,應一切時,明不得起。
又不應說,無明滅故,明得生起。所以者何?無有無法而可滅故。
【亦非邪智:〈餘智皆邪.染性智邪.煩惱智邪〉不應道理】
若唯邪智是無明者。
為除慧明所攝諸智,餘一切智皆邪智耶?
為唯染污邪執性智是邪智耶?
為諸煩惱相應邪智是邪智耶?
若言初智是邪智者。
一切異生相續中,智,皆應邪智。若善若無記,此不應道理。
若唯染污邪執性智是邪智者。
唯應五見,薩迦耶等,名「染性智」。
此中,如實不了行相,是名無明。
由有如實不了行故,邪執事相,是名為見。謂薩迦耶見,由無明力,執我我所。
如是餘見,各於自事邪執行轉。然彼諸見,不離愚癡。
由癡與見,行相各別。是故此五染污性智,名為無明,不應道理。
又若無明與諸見相無差別者。
世尊不應七隨眠中,於無明外,立見隨眠。
又佛世尊曾無一處,於諸見上,示無明名。
若諸煩惱相應邪智是無明者。
薩迦耶等五種邪見,智為自性。無二智體,俱有相應。是則諸見,應與無明,常不相應。
又若貪等煩惱力故,令相應智成愚癡性。
即應貪等增上力故,得有愚癡,非癡增上 -- 癡為導首,故有貪等一切煩惱。
又應可說:如餘煩惱相應之慧,由相應故得成染污,非彼自性 -- 非愚癡體可成癡性。
又如諸餘煩惱相應,非煩惱性諸心心所。
是故當知,別有無明,是心所性,與心相應。
【次辨行支:〈身.語.意〉〈入出息風.尋伺與語.受想與意〉】
如世尊言:行有三種。謂身行、語行、意行。
當知此中:入出息風,名為身行。
風為導首,身業轉故。身所作業,亦名身行。
由愚癡者,先起隨順身業風已,然後方起染污身業。
如入出息能起身業,故名身行。
如是尋伺與諸語業,俱名語行;受想與意業,俱名意行。
如是一切,總說身行、語行、意行。
【十二支攝:〈業.事.煩惱.苦因/苦支.因/果〉所攝】
諸有,隨生何界何地,當知有支,即此所攝。
復次,十二支中。
二業所攝。謂行及有。
三煩惱攝。謂無明、愛、取。
當知所餘皆事所攝。
又二業中,
初是引業所攝。謂行。
後是生業所攝。謂有。
三煩惱中,
一能發起引業。謂無明。
二能發起生業。謂愛、取。
餘事所攝支中,
二是未來苦支所攝。謂生、老死。
五是未來苦因所攝。謂現法中,從行緣識,乃至觸緣受。
又即五支亦是現在苦支所攝。由先世因,今得生起,果異熟攝。謂識、名色、六處、觸、受。
又現在果所攝五支,及未來果所攝二支,總名果所攝緣起。當知餘支,是因所攝緣起。
【簡表:十二支攝】
無明 |
行 |
識 |
名色 |
六處 |
觸.受 |
愛.取 |
有 |
生.老死 |
起引業 |
引業所攝 |
事所攝 |
事所攝 |
事所攝 |
事所攝 |
起生業 |
生業所攝 |
事所攝 |
煩惱攝 |
|
|
|
|
|
煩惱攝 |
|
|
|
|
未來苦因 |
未來苦因 |
未來苦因 |
未來苦因 |
|
|
|
|
|
現在苦支 |
現在苦支 |
現在苦支 |
現在苦支 |
|
|
未來苦支 |
因所攝 |
因所攝 |
現在果 |
現在果 |
現在果 |
現在果 |
因所攝 |
因所攝 |
未來果 |
【無知能生:〈疑.愛.非處信.見.增上慢〉】
復次,無知,略於五處,為能生因。
一.能生疑。
二.能生愛。 三.能生非處信。
四.能生見。
五.能生增上慢。
【三際無知:生疑〈前際.後際.前後際〉於三世轉】
於前際等,所有無知,是能生疑。
謂如是疑:「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
如是等疑於三世轉,如經廣說。
過去名前際。未來名後際。現在名前後際。待過去世是後際。待未來世是前際故。
若疑過去,當知此疑,前際無知所生。
若疑未來,當知此疑,後際無知所生。
若於內疑惑:「此誰所有?我為是誰?今此有情從何而來?於此沒已,當往何所?」
當知此疑,是前後際無知所生。
【內外無知:生愛〈內外.後有.喜貪俱行.彼彼喜樂〉】
又於內無知,於外無知,於內外無知。
當知能生,內外等愛,及後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喜樂愛。
【業造無知:生非處信〈業.異熟.業異熟〉】
又若於業無知,於異熟無知,於業異熟無知。
是諸有情,由於業自造無知為緣故,
於魯達羅天、毘瑟笯天、世主天等,非正處中,生妄勝解,歸依敬信。
【佛道無知:生見〈六十二見.無施無愛〉】
又若於佛等無知,乃至於道無知。當知能生諸見。所以者何?
由於三寶及四諦中,不正通達故,乃至能生六十二見,
及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施無愛。乃至廣說所有邪見。
【因觸無知:生增上慢〈因.因所生法.六觸處〉】
又若於因無知,於因所生法善不善等無知,廣如經說。
由此無知故,於往善趣道,往善趣方便中,生增上慢。所以者何?
由於善不善等法、愛非愛果,不如實知故。
於自餓投火墜高巖等非方便中,起方便想,行如是事,以求生天。
又於六觸處中所有無知,於不如實通達得沙門果中,起增上慢。所以者何?
由實無有於六觸處如實通達智,而生增上慢故。
當知此中,若生天方便增上慢,若沙門果增上慢。總合此二名增上慢。
【能生雜染:〈獲得疑惑.引後有苦.撥無而住.能感惡趣.異果無果〉】
如是無明,能生五種雜染。謂疑雜染、愛雜染、信解雜染、見雜染、增上慢雜染。
由疑雜染所雜染故,一切愚夫獲得疑惑。信順於他,引趣異路。於現法中多受苦惱,不安隱住。
由愛雜染所雜染故,引生後有生老病等一切大苦。
由信解雜染所雜染故,或謂無因,或計自在天等不平等因,謂為正因。撥無一切士用而住。
由見雜染所雜染故,隨意造作一切惡行,能感當來諸惡趣苦。
由增上慢雜染所雜染故,令士夫用異果無果。
復次,緣起善巧,如〈本地分〉已廣分別。
所餘緣起善巧決擇,文不復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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