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
卷第十九
本地分中.思所成地.第十一之四
賢聖常說最善語。愛非不愛語第二。 諦非不諦語第三。法非非法語第四。 |
【6.3.3.20 賢聖善語:悅意無染.唯善方便.令出不善.安住善處】
今此頌中,
言善語者。所謂善說、善言、善論。
當知善說有三種相。所謂悅意、無染、唯善。
由第一語,令他慶悅。
由第二語,令自尸羅,終無穿缺。
由第三語,能令他人,出不善處,安住善處,因此引攝利益安樂。
或有愛語非諦非法。謂如有一,以美妙言,稱讚他人非真實德。
或有諦語非愛非法。謂如有一,以染污心發麁惡言,訶責他人真實過惡。
或有法語亦愛亦諦。謂如有一,善知稱讚及與訶責,
知可稱讚可訶責已,然不稱讚,亦不訶責;
唯善方便為說正法,能令彼人,出不善處,安住善處。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所有善語,若標若釋」。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信慚戒施法。善人所稱讚。是名趣天道。能往天世間。 |
【6.3.3.21 正行果利:正信持戒.如法梵行.趣入證解.定生善趣】
此頌所明,
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正信。
恥在居家,受持淨戒,趣得衣服、飲食臥具,便生喜足。
減除器物,儉約資緣,凡所獲得,如法利養,終無私隱,必與智人同梵行者而共受用。
所有正法,初中後善,稱揚梵行。
所謂契經乃至論議,皆能受持,研尋究達,傳授他人,廣為開闡。
彼既成就是諸善法,當知必獲三種勝利:
一者.諸佛、諸佛弟子、真實善人之所稱讚。
二者.若彼"尸羅財施之所攝引福德資糧、法施攝引智慧資糧"善圓滿者,
便得趣入證解脫處,清淨諸天眾同分中。
三者.若彼二種資糧猶未圓滿,便能令彼速得圓滿。
身壞已後,定生善趣,多往天上樂世界中。
復有差別,
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正信:"信惡尸羅,當墮惡趣;信慳貪者,得貧窮報"。
如是信已,於現法中,惡戒慳貪,深生羞恥。
以羞恥故,棄惡尸羅,受清淨戒,棄捨慳貪。
以無垢心,安處居家,廣說乃至,善行布施。
由此因緣,於現法中,聖賢所讚;
身壞已後,乃至當生善趣天上樂世界中。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在家出家二種正行,及正行果所有勝利」。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惡。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 |
【6.3.3.22 如法果利:先聞正法.如理思惟.法隨法行.得勝利果】
此頌所明。
謂如有一,於依先時,正所應作施論、戒論、生天之論,無倒教法,恭敬聽聞。
聞已,遂能了知其義:
謂現法中種種惡行,及當惡趣苦無義因,諸惡行所,應速遠離;
及往善趣,捨生惡趣苦無義因。
彼由了知如是法義,法隨法行,能遠苦因,能引樂因。由此因緣,得樂捨苦。
若於增上四聖諦等相應教法,恭敬聽聞。
聞已,遂能了知其義:謂一切有、生死大苦、寂靜、涅槃。
彼由了知如是法義。
若根已熟,資糧已滿,便能獲得如是義識。
心清淨故,纔聞法已,於諸聖諦未現觀者,能入現觀;已現觀者,便得漏盡。
若根未熟,資糧未滿,即由如是遠離諸惡,依增上戒起增上心,依增上心發增上慧。
由此能捨一切苦本.煩惱無義,證得涅槃。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
「先聞正法,如理思惟;先如理思,法隨法行;
法隨法行,為先因故,得勝利果。」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智者如空無染污。不動猶如天帝幢。 如泛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 |
【6.3.3.23 心善解脫:猶如虛空.世法不染.愛不能動.離貪不還】
今此頌中,辯"阿羅漢苾芻,心善解脫,超諸戲論,猶如虛空"。
何以故?
譬如虛空離諸戲論,淨與不淨皆不能染。
諸阿羅漢亦復如是,一切世法若順若違,皆不能染。所謂利衰乃至苦樂。
又諸有學已離欲貪,向阿羅漢,
於四念住善住其心,修無相心三摩地時,如天帝幢。
於其一切動發憍舉、戲論營為、生願俱行所有貪愛,不能傾動。
又諸有學已離欲貪,得不還果,
於上解脫心生欲樂,譬如遊泛清冷泉池。
於愛味定上分諸結熱淤泥中,終不欣樂。
由於此中不欣樂故,亦不欣樂生死大海。
復有差別,
謂阿羅漢所有飲食言說遊行,處無相住,有餘依苦之所隨逐。如其次第,三處應知。
復有差別,
謂慧解脫諸阿羅漢、有學身證、及俱解脫諸阿羅漢。如其次第,三處應知。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
「離三界欲,於佛聖旨猶有餘依。離欲界貪,勝進道攝及不還果。」
復有差別。謂略顯示:解脫勝利、等持勝利、智慧勝利。
復有差別。謂略顯示:增上心慧學所得果,及顯增上心慧二學。
若以色量我。以音聲尋我。欲貪所執持。彼不能知我。 若於內了知。於外不能見。由內果觀察。彼音聲所引。 若於內無知。於外而能見。由外果觀察。亦音聲所引。 若於內無知。於外不能見。彼普障愚夫。亦音聲所引。 若於內了知。於外亦能見。英雄出離慧。非音聲所引。 |
【6.3.3.24 如來法身:隨逐他論.還生毀謗.非第一義.是不決定】
此頌所明。
謂如有一,體是異生,未斷虛妄分別欲貪。觀見世尊具三十二大丈夫相,遂便測量:
"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其所說法決定微妙,其弟子眾所行必善"。
彼於後時,
近不善人,聞不正法,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
他所引故,於佛法僧,還生毀謗。
如是皆由不如實知如來法身,故致如此。
復有異生,
由內靜慮果天眼通,遠見世尊,便作是解: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餘如前說。
復有,
由外欲界繫業果報肉眼,見已測量。
當知彼亦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
復有異生,
於爾所見,都無所有。彼普被障,長時為他音聲所引。
若諸賢聖,
除斷、調伏、超越欲貪,得聖慧眼。
彼由如是聖慧眼故,於內證解如來法身。
雖於外見如來色身,或見制多,或圖畫等,而能了知"非第一義應正等覺"。
彼由如是
於內正知,於外正觀;不隨他論及他音聲,不信順他,非他所引;
於佛法僧,決定信受。
如是皆由如實了知如來法身,故致如此。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若唯世俗見如來者,則不決定。若以勝義見如來者,是則決定」。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第六增上王。染時染自取。 於無染不染。染者名愚夫。 |
【6.3.3.25 染者名愚:修意對治.不隨功用.無染不染.來苦無染】
今此頌中,
第六增上王者。謂心意識。
若有已渡五暴流,未渡第六意暴流。爾時其心隨逐諸定所有愛味,故名「染時」。
復有補特伽羅,於長夜染取為己有,於可愛法執藏不捨,是故說彼為「染自取」。
貪名為染;因貪所生當來世苦,亦名為染。
若染自取,於所染心,
不隨功用攝受遮止。
修意對治作意故,如是彼心於現法中,無有染污。
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當來世中.因彼諸苦,亦無有染。
若有於彼,
隨作功用而不攝受,亦不遮止。
不修意對治作意故,依此苦因,長夜受苦。
於此苦因,不能遠離,故名愚夫。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遠離苦因所有勝利,及顯"苦因能感自苦.是愚夫性"。」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有城骨為墉。筋肉而塗飾。其中有貪恚。慢覆所任持。 |
【6.3.3.26 失壞善法:惡法所持.貪恚慢覆.不趣佛所.不解修善】
今此頌中。所言城者。謂心意識。
此城唯以骨充甎石,筋代繩絍,肉當塗漫,為形骸墉,周匝圍繞。
此城中有違害善說法毘柰耶所有善法,四種惡法之所任持。
二是在家諸受欲者。謂貪與瞋。
二是惡說法毘柰耶中而出家者。謂慢與覆。
由著諸欲,悕求諸欲,與鄙穢行.不相違背。
於善說法及毘柰耶,尚不信受,況當修善。
恃惡說法而生憍慢,不能自然趣佛世尊或弟子所。
設佛世尊或佛弟子,由悲愍故,自往其所。
然彼由覆隨煩惱纏,染污其心,尚不如實發露己過,況能信解修諸善法。
如是當知,於彼善說法毘柰耶相應善法.二種心城,皆不能入,何況復能取為己有。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在家出家,總由四種雜染因緣,失壞善說法毘柰耶」。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如龜藏支於自㲉。苾芻善攝意尋思。 無所依止不惱他。證般涅槃無所謗。 |
【6.3.3.27 治斷擾亂:染不染思.勝定愛味.相違諍訟.正道誹謗】
此頌所明。
謂如有一,依初靜慮捨三惡尋。所謂欲尋、恚尋、害尋。
又能棄捨.初靜慮地.諸善尋思,安住無尋無伺定中,如龜藏支於其自㲉,略攝尋思亦復如是。
無尋無伺定者,應知此上乃至有頂。
彼於此定正安住時,不生愛味。
出已,成就可愛樂法,調順柔和,易可共住,不惱有智同梵行者。
又為智人同梵行者,欣樂共住。
又復成就無違諍法。
彼由如是正方便故,於諸聖諦,能入現觀,及得漏盡。
彼於諸法不由他信,獲得善淨勝智見故,如實了知,法真是法、毘柰耶真是毘柰耶。
由如是知故,
終不依止諸見顛倒,於法謗法,及於非法亦謗非法; (不實敘述為謗)
終不顯示非法為法,法為非法,非毘柰耶為毘柰耶,或毘柰耶為非毘柰耶。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善說法者,四種擾亂斷對治道。」
何等名為四種擾亂?
一.染不染尋思擾亂。 二.於勝定愛味擾亂。
三.互相違諍訟擾亂。 四.於正道誹謗擾亂。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等不等而生。牟尼捨有行。內樂定差別。如俱舍卵生。 |
【6.3.3.28 捨壽行別:等不等生.色身無別.名身有別.定心不等】
此頌所明。
謂佛示現住最後有菩薩位時,先所獲得三十有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圓滿莊嚴妙"色身"生。
於後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
其"色身"生,與前正等;
其"名身"生,由勝無漏不相似故,與前不等。
又佛示現內寂靜樂及妙門樂為依止故,得定自在。
如定心力,捨諸壽行及諸有行,
彼捨邊際妙色身生,與前正等;其名身生,與前不等,故有差別。
如因其㲉卵生雞等,依卵而生;即此生已,漸漸增長,種類相似,破㲉而出。
如是,如來色身名身差別道理,當知亦爾。
此中差別。謂佛世尊,
若不棄捨諸壽行者,應滿壽量方般涅槃。
定力所持捨壽行故,不滿壽量而般涅槃。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捨諸壽行色身名身二種差別,及顯棄捨所依因緣」。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無淤泥等欲。無魑魅等瞋。無羅網等癡。無江河等愛。 |
【6.3.3.29 愚夫纏縛:陷溺淤泥.鬼魅所著.入於羅網.隨流漂溺】
此頌所明。
謂有四種能為世俗不自在法,世間現見,能令有情不自在轉。
一者.陷溺淤泥。 二者.鬼魅所著。
三者.入於羅網。 四者.墮駛流河,隨流漂溺。
復有四種能為真實不自在法,能令有情不自在轉。當知亦爾。
何等為四?
謂如有一,生長欲界,陷溺不淨腥臊生臭.諸欲淤泥,不能自在引發守護增長善法。
又如有一。
棄捨諸欲,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而得出家,心懷忿怒,性多惡言。
由忿所持,不得自在,不數學處,動生違越。
於諸智者同梵行所,屢以麁言擊刺訶擯、侵惱毀辱。
又如有一。
棄捨諸欲,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而得出家,入諸惡魔大癡見網。
彼既入已,流轉生死,不得自在。
又如有一。
生長上分諸離欲地,於諸愛結未能永斷,亦未遍知;
不得自在,還生下界,順流而住,難可出離。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諸界諸品愚夫纏縛。
復有差別,
謂如有一,陷欲淤泥,不能自在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清淨出家。
又如有一,為性忿怒,忿怒所蔽,憤恚纏心。尚於自身或害或損,何況於他。
又如有一,成就癡品諸惡邪見。謂無父母,毀謗父母。於父母所,反悕敬養,況自能為。
又如有一,廣集諸欲,貪愛所漂,不得自在。尚不欲自食,況能惠於他。
如是四法,
當知能障諸聰慧者四應知法。
謂善說法毘奈耶中,清淨出家、遠離恚害、敬事父母、樂行慧施。
虛空無鳥迹。外道無沙門。愚夫樂戲論。如來則無有。 |
【6.3.3.30 樂著戲論:欲求有求.或梵行求.無有沙門.唯正梵求】
此頌所明。
謂有眾生,悕樂勝欲,欲求所攝。
又有眾生,悕樂勝身,有求所攝。
又有眾生,悕樂沙門及婆羅門,所有解脫梵行求攝。
此中,
欲求有求攝者。
謂我因少分布施、少分持戒,當得往生善趣天上樂世界中,以妙五欲而自賞納,歡娛遊戲。
彼既修習如是願已,得最勝欲及最勝身。譬如眾鳥,翱翔虛空,遍虛空中,無安足處。
如是眾生,於其所得無常諸欲及身分中,都無安住,當知亦爾,
若樂沙門及婆羅門,所有解脫梵行求攝,復有二種。或依善說法,或依惡說法。
依惡說法諸外道輩,並無沙門;
依善說法邪梵行求所攝受者,亦無沙門;
正梵行求所攝受者,得有沙門。
又此一切三門所攝,或欲求門、或有求門、或梵行求門,如是皆名「樂著戲論」。
當知如來棄捨一切所有悕求,故無戲論。
即以此義,類知如來諸弟子眾,正梵行求所攝受者,亦無戲論。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離"善說法及毘奈耶勤精進"者,皆空無益」。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住戲論皆無。踰牆塹離愛。牟尼遊世間。天人不能識。 |
【6.3.3.31 魔怨繫屬:往還五趣.墮諸戲論.欲愛繫縛.無明深塹】
此頌所明。
謂阿羅漢苾芻,永離貪愛。
由四種相,於惡魔怨一切愚夫所繫屬主,解脫自在,隨意遊行空閑聚落。
有諸愚夫,遇見如是真阿羅漢,於最究竟自在遊行,不如實知,
便於二處,妄生輕毀:
「云何此善男子,棄捨自屬養命珍財,乃求屬他資生眾具?
何故棄捨生天方便,苦勤精進,求有斷滅?」
是諸愚夫,見生天上有勝功德,見處居家有多財產,故於牟尼妄生輕忽。
彼所事天,於此牟尼廣大功德,尚不能了,況能事者,而能識知。
云何離愛諸阿羅漢,由四種相,於惡魔怨一切愚夫所繫屬主,解脫自在?
謂諸愚夫,由四識住,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令生死中往還五趣;非阿羅漢。
又諸愚夫,
如由重過,為魔怨主之所驅役。
謂或增益或復損減諸惡見故,發起種種執刀杖等惡不善法,
墮諸戲論生諸惡趣,令造種種諸惡業緣;非阿羅漢。
又諸愚夫,
如由中過,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令處欲愛繫縛垣牆,不能出離欲界生苦;
非阿羅漢。
又諸愚夫,
如由輕過,為魔怨主之所驅役,
令生色界及無色界,無明深塹周匝圍繞,閉在生死眾苦牢獄,於生等苦不得出離;
非阿羅漢。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
「一切愚夫,羞不應羞,應羞不羞;於不應怖而生怖見,於應怖中生無怖見。」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若有熏除諸尋思。於內無餘離分別。 超過礙著諸色想。四軛蠲除不往生。 |
【6.3.3.32 蠲除四軛:染污尋思.非染尋思.喜樂繫縛.一切色想〉】
此頌所明。
謂如有一,已入有學位,未離欲界欲。
依初靜慮,熏除欲界諸惡尋思。
依第二靜慮,內等清淨心一趣性,初靜慮地.所有分別.無餘永離,無復分別。
依第三靜慮,超過第二靜慮地.諸喜礙著。
依第四靜慮,超過第三靜慮地.諸樂礙著。
依無色定,超過一切所有色想。
如是漸次,因依諸定,乃至有頂若定若生,蠲除四軛。
何等為四?
一.蠲除染污尋思軛。 二.蠲除不染污尋思軛。
三.蠲除喜樂繫縛軛。 四.蠲除一切色想軛。
由此因緣,於諸下地不復往生。
當知異生,雖到有頂若定若生,猶為四軛所繫縛故,於諸下地還復往生。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到有邊際有學異生,二種差別」。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惠施令福增。防非滅怨害。修善捨諸惡。惑盡得涅槃。 |
【6.3.3.33 淨信正行:感財富行.感善趣行.離惡趣苦.離一切苦】
此頌所明。
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正信。
雖處居家,而心遠離慳垢纏縛,受持七種依福業事。
由此因緣,若行若住,廣說如經,乃至生長如是福德。
若有復能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清淨出家。
既出家已,具足忍力,為護尸羅,雖遭他罵侵惱訶責,或以身手瓦礫刀杖歐擊傷害,
恐壞尸羅當為障礙,心無惡念不出惡言;
唯緣彼境與慈俱心,於一切方遍滿而住。
由此因緣,
於現法中,自他相續所有怨害,並皆止息。
當生無惱樂世界中,無多怨敵,為世欣仰,眾所樂見。
如是善修正方便已,依增上戒起增上心,依增上心發增上慧。
當於聖諦入現觀時,則能永捨趣惡趣業及諸惡趣。
又修如先所得道故,漸次永除所有諸結,於有餘依涅槃界中,而般涅槃。
如是後時,於無餘依涅槃界中,復般涅槃。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得淨信者,四種正行:
一.感財富行。
二.感善趣行。
三.離惡趣苦.清淨修行。 四.離一切苦.清淨修行」。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自調伏其心。是諸佛聖教。 |
【6.3.3.34 聖教不共:如實知故厭.厭患故離染.離染故解脫】
此頌所明。
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正信。
於一切種.一切因緣.一切處所,所有惡行,皆能斷滅。
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能善受學尸羅律儀。
彼由三相奉行諸善。
謂善住尸羅,守別解脫清淨律儀,乃至受學所有學處;
依增上戒學,發增上心學;依增上心學,發增上慧學。
彼由此故,於所知境,如實知見。
如是具足諸善法已,復由三相調伏自心。
謂如實知故能起厭患;由厭患故能得離染;由離染故能得解脫。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三學學果,顯自聖教,不與他共」。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難調伏輕躁。淪墜於諸欲。善調伏其心。心調引安樂。 |
【6.3.3.35 善調伏心:愛樂憒鬧.難離難伏.數思遠離.恒修心一】
此頌所明。
謂宣說"心.若意若識,長夜愛樂憒鬧雜處,於憒鬧處,難得遠離,難可調伏"。
雖強安處無間修習諸善法中,而不一向能住離貪、離瞋、離癡,
亦不一向能住策舉、無掉、寂靜。
然復疾疾還生有貪、有瞋、有癡、下劣、掉舉及不寂靜。
雖強安處內寂止中,長夜愛樂色聲香味觸故,於五欲境,馳趣淪沒。
諸聖弟子,
於如是等樂著雜染,能生苦心;終不縱其令自在轉,亦不隨順;
數數思擇成辦遠離,恒修善法,心一境性。
彼由如是,
正定心故能如實知;如實知故能起厭患;由厭患故能得離染;由離染故能得解脫。
彼既如是善調伏心,盡苦因故,於現法中得安樂住,當來眾苦亦得永盡。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能不隨順長夜流轉左道之心,及不隨順所得勝利」。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於心相善知。能餐遠離味。靜慮常委念。受無染喜樂。 |
【6.3.3.36 善巧功德:善止舉捨.止觀所作.無懈無憚.現法安住】
此頌所明。謂如有一。
有學見迹,能善了知止舉捨相,由此因緣,得四功德。
謂心住一緣,遠離麁重,能善受用身心安樂。
是初功德。
又淨定心,盡所修故、如所修故,能正審慮諸法道理,獲得內法毘鉢舍那。
是第二功德。
彼由如是清淨止觀為依止故,
於所修習菩提分法,勇猛無間,能常修習、能委修習,無懈無憚。
是第三功德。
彼由如是無懈憚心,獲得第一正念正知,心善解脫。
又能受用解脫喜樂及無染樂,於現法中得安樂住。
是第四功德。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
「於相善巧,四種功德:謂奢摩他所作,毘鉢舍那所作,無懈憚所作,到究竟所作」。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無工巧活輕自己。樂勝諸根盡解脫。 無家無所無悕望。斷欲獨行真苾芻。 |
【6.3.3.37 真實苾芻:不邪活命.善棄珍財.悕慕學處.速除不善.心得解脫〉】
此頌所明。
謂成就五支、永斷五支。當知得名「真實苾芻」。
何等為五?
謂不依止矯設方便邪活命法,亦不恃賴有勢之家,亦不修治名稱族望,
亦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猶如依止工巧處所,非法悕求衣服飲食。
是名初支。
又復減省器物眾具,善棄珍財,衣僅蔽身,食纔充腹,知足歡喜;凡所遊行,必持衣鉢。
是第二支。
又悕慕沙門,愛樂沙門,悕慕學處,愛樂學處;
命難因緣,尚不違越所學禁戒,何況少小利養因緣。
是第三支。
又彼如是正修方便,淨命喜足,愛樂學處。
於諸聖諦未現觀者,能入現觀,得清淨見。
或時失念,暫爾發生惡不善尋,引起貪欲,瞋恚愚癡,遲緩忘念,速復除遣。
是第四支。
又彼修習如先得道,於諸結縛.一切隨眠.隨煩惱纏,心得解脫。
是第五支。
如是名為「成就五支」。
云何復名永斷五支?
謂阿羅漢苾芻,於五處所,不復能犯,
所謂不能捨所學處,而復退還;
又復不能有所貯積,執為己有而受用之,亦不受用諸欲境界;
又復不能為財為命,知而妄語;
又復不能棄捨諸欲,行不與取;
亦不復能永離貪欲,獨住獨行,而更習近非梵行法,兩兩交會。
或計自作而招苦樂、或計他作、或自他作、或非自作亦非他作,不由因生而招苦樂。
如是名為「五支永斷」。
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能調伏難伏。我說婆羅門。 |
【6.3.3.38 心性染淨:去時染污.現在清淨.未來不定.能伏是梵】
今此頌中,
所言心者,亦名為意,亦名為識。
此於過去,一切愚夫,無量差別自體展轉及因展轉。雖無作者而流生死,前際叵知,故名「遠行」。
此於現在,一一而轉,第二伴心所遠離故,一切種心不頓轉故,名為「獨行」。
又此現在,隨其自體,初起現前,
或由貪性、或由瞋性、或由癡性、或由一一所餘煩惱.隨煩惱性,即彼自體不畢竟轉。
如五色根,或同或異、或劣或勝,隨其自體,初起現前,即此自體畢竟而轉。
心不如是。何以故?
心,經彼彼日夜剎那臘縛等位,非一眾多種種品類,異生時生,異滅時滅。
由心自性染污之體不成實故,名為「無身」。
此未來世,居四識住而有隨眠,可於後生有往來義,名「寐於窟」。
若有聰慧,由此四相,能於過.現.未來世心,如實了知,修厭離滅及心解脫。
彼能超度諸薩迦耶,到於彼岸,安住陸地,名「婆羅門」。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
「心於過去,長時染污,無作者性。
於現在世,性是剎那,自性清淨。
於未來世,由有放逸、不放逸故,染污、清淨」。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誰能覆世間。誰能令不顯。誰復能塗染。誰為大怖畏。 無明覆世間。放逸令不顯。戲論能塗染。苦為大怖畏。 諸流處處漏。是漏誰能止。當說誰防護。眾流誰所偃。 世間諸流漏。是漏念能止。我說能防護。由慧故能偃。 念慧與名色。今問是一切。何當永滅盡。唯願為我說。 念慧與名色。我說是一切。若諸識永滅。於斯永滅盡。 云何念所行。諸識當永滅。今請垂方便。為釋令無疑。 於內外諸受。都不生欣樂。如是念所行。諸識當永滅。 若諸善說法。及有學異類。彼常委能趣。請大仙為說。 不耽著諸欲。其心無濁染。於諸法巧念。是苾芻能趣。 |
【6.3.3.39 阿氏多頌:外法出家.決定雜染.善法出家.放逸染污】
此是波羅延中,因阿氏多所請問頌。
言世間者。略有三種。 一.欲世間、二.色世間、三.無色世間。
今此義中,意辨出家在家,二種世間。
出家世間,復有二種。 一.惡說法。二.善說法。
惡說法者。無明所覆。
善說法者。由有明故,應可顯了;由放逸故,令不顯了。
若諸在家異類白衣,為諸戲論之所塗染。
當知戲論略有三種。
謂三種言事,名為戲論;
於四種言說,有所宣談,亦名戲論;
能發語言,所有尋伺,亦名戲論。
若於過去未來現在三種言事,依四言說發起異類分別思惟,或違或順,是名「塗染」。
若前戲論,若後塗染,諸在家者多分可得。是故說彼為諸戲論之所塗染。
此中,惡說法者,無明所覆;善說法者,放逸不顯;諸在家者,戲論塗染。
彼於現法苦因轉時,於此苦因,不能如實知是苦因;於此苦因,愛樂而住。
由此因緣,生當來苦,即說此苦名「大怖畏」。
又
惡說法者由無明門,從六處流漏泄眾苦。
諸在家者由戲論門,從六處流漏泄眾苦。
善說法者由放逸門,從六處流漏泄眾苦。
如是無明放逸戲論諸門流漏,
由聞他音,內正作意,於諸行中,了知過患。
此相應念,逆流而轉,故能遮止。如是方便,名「伏對治」。
若出世間正見所攝諸無漏慧,
於三種流,皆能偃塞,如是方便,名「斷對治」。
於此流漏,若伏若永,二種對治,皆能斷故,俱名「防護」。
又
惡說法者及在家者,一向墮於染污品攝;
若善說法毘奈耶中,二種可得。
諸縱逸者,墮雜染品,非顯了攝;
不縱逸者,墮清淨品,顯了所攝。
又
若已顯了,若應顯了。當知二種皆無放逸。
諸阿羅漢,斯已顯了,
於不放逸,無更須作不放逸事;
於四念住若念若慧,已善修故,已善證得清淨識故,唯有決定;
於無餘依涅槃界中,善清淨識當永滅故,若念若慧,亦隨永滅;
餘依所攝.先業所引.一切名色亦隨滅盡,乃至彼法.未永滅來,於六恒住常善安住;
於離欲地所有內受,及於諸欲相應外受,不生欣樂;
如是名為「諸阿羅漢,正念現行,乃至壽盡,識方永滅」。
若諸有學,斯應顯了,
於不放逸,應更須作不放逸事。
彼復二種,於不放逸不放逸事。謂常所作、委悉所作。
有學異類,若諸有學,
極七反有,或復家家,一來果等,及於現法堪般涅槃。
於下分結及上分結,心無染污;為斷彼故,修習對治。
又於諸欲不耽著故,諸下分結不能染污;
心無濁故,諸上分結不能染污。
又於一切有苦法中,
如實知集乃至出離,於四念住善住其心,
修習如先所得聖道,能趣究竟。
如是修習對治道故,
彼於一切不放逸中,諸所應作不放逸事,皆得究竟。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
「諸在家者及於外法而出家者,決定雜染;
及顯.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而出家者,若行放逸,墮染污品;若不放逸,墮清淨品」。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於諸欲悕求。或所期果遂。得已心定喜。至死而保愛。 諸樂欲眾生。若退失諸欲。其色便變壞。如毒箭所中。 若遠離諸欲。猶如毒蛇首。彼於愛世間。正念能超度。 田事與金銀。牛馬珠環釧。女僕增諸欲。是人所耽樂。 攀緣沈下劣。變壞生諸漏。從此集眾苦。如船破水溢。 若永絕諸欲。如斷多羅頂。棄捨諸愁憂。猶蓮華水滴。 |
【6.3.3.40 依諸欲頌:悕求受用.若失起苦.知患遠離.苦不得住】
此是義品中〈依諸欲頌〉。
謂如有一,悕求未來所有諸欲。為獲得故,發勤方便,得已現前耽著受用。
如是悕求及正受用所得諸欲。由此因緣,生喜生樂。
如是總名「諸欲愛味」。
又彼悕求及正受用所有諸欲,於其所得所受用事,
若退失時,隨彼諸欲戀著愛味,愛箭入心,如中毒箭,受大憂苦,或致殞歿。
如是名為「諸欲過患」。
又復毒蛇,譬諸欲境;毒蛇首者,譬諸欲中所有愛味。
若諸愚夫,
愛味諸欲,貪著受用,如蛇所螫。
若有多聞諸聖弟子,
遠離諸欲所有愛味,如毒蛇首,終不愛染而受用之,廣說乃至,不生耽著。
彼於諸色所有貪愛,乃至於觸,所有貪愛皆能調伏、斷滅超度。
如是名為「諸欲出離」。
又諸欲自性略有二種。 一者.事欲。 二者.煩惱欲。
事欲有二。
一者.穀。彼所依處,謂田事。
二者.財。彼所依處,謂金銀等事。
何以故?諸求穀者,必求田事;諸求財者,必求金銀等事。
求金銀等,復有二種。 一者.事王。 二者.商賈。
求穀求田,方便須牛;
求財事王,方便須馬;
求財商賈所有方便:
若金銀等共相應者,謂諸寶珠。金銀異類不相應者,謂環釧等。此舉最勝。
若買賣言說事務,當知亦爾。
積集如是財穀事已,受用戲樂所有助伴,謂諸女色。
若未積集,招集守護及息利中所有助伴,謂諸僮僕。
如是財穀積集廣大,於此處所,耽樂不捨。
如是一切皆名「事欲」。
煩惱欲者。
謂於事欲,隨逐愛味,依耽著識,發生種種妄分別貪。
又於事欲,由煩惱欲,令心沈沒,成下劣性。
若彼事欲,變壞散失,便生諸漏,愁歎憂悲種種苦惱,纏繞其心。
彼由如是,於現法中諸漏蔽伏,無有對治,
猶如船破,水漸盈溢,招集當來生老病等種種苦惱。
若於諸欲已得出離,便能永絕"隨欲愛味發起貪著"諸染污識,猶如斷截多羅樹頂,不復生長;
又彼事欲,可愛可樂乃至可意,若變壞時,
於清淨識,諸憂愁等一切苦惱皆不得住,如蓮華葉,水滴不著。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
「諸欲愛味、過患、出離三種自性,
又顯愛味能為過患,及彼出離所有功德」。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於過去無戀。不悕求未來。現在諸法中。處處遍觀察。 智者所增長。無奪亦無動。 |
【6.3.3.41 造賢善頌:捨家離行.不求天人.正慧觀察.資糧增長.涅槃功德】
此是〈造賢善頌〉。
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淨信。以正信心,棄捨家法,趣於非家。
由五種相,修行梵行令善清淨。
謂能捨離居家諸行,無所顧戀,亦不緣彼,心生追戀,還起染著。是名初相。
又於現法利養恭敬,未來種類所有諸行,不生悕望,
亦不願求當來人天所有諸行,修行梵行。是第二相。
又於現在五取蘊攝色等諸法及彼安立,能正觀察。
又於現法及當來世.諸身惡行及惡果報,
謂我於身不應發起所有惡行,廣說如經,乃至應斷身諸惡行。
修身善行,語意善行,當知亦爾。
又於色等諸蘊.能隨觀察,去來今世皆是無常,無常故苦,苦故無我,
由無我故,於彼一切不執我所,乃至於彼不執為我。
如是如實正慧觀察。是第三相。
又依初法毘鉢舍那,諸根成熟,
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於當來世通達增長,非諸王等所能劫奪。是第四相。
又依第二法毘鉢舍那,
於現法中,涅槃功德能善增長,非諸煩惱及隨煩惱.所能傾動。是第五相。
由此五相,修行梵行,令善清淨。
若依如是一日一夜,亦為賢善、第一賢善。
當知超度此餘一切所有梵行。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
謂薄伽梵此中略示:
「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所修梵行,於一切相,皆善清淨,不與他共」。
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6.3.3.42 總結:惡說貪流怖。類與池流貪。作劬勞得義。論議十四種】
嗢拕南曰。
惡說貪流怖。類與池流貪。作劬勞得義。論議十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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