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5, 2022

簡介 攝決擇分.五識地

常柏法師講記說:此地決擇五事:〈阿賴耶識、識身差別、三世四緣、假安立法、六善巧〉

 

書童的分法略異。將此地為兩部份:先說“決擇善巧”(51~53)再說“善巧廣義”(54~57)。

其中,第一部份對應常柏法師的前四,第二部份對應常柏法師的第五。

 

如原文中,自說「由此決擇善巧為依,於一切地,善能問答」。此地大多是問答集解。

第一部份,解答七類問題〈種子依.諸行生緣.建立三世.不相應行.行果與種.律儀差別.無為差別〉。

第二部份,深入解釋六善巧〈蘊...緣起.處非處.根〉的意義。而蘊善巧占了大半篇幅。

 

這裡的資訊,並不像〈本地分〉有主題與次第,而是如樹葉般一片片的灑在地上。

對於想看到大樹長相的人,建議從玄奘的《成唯識論》與《阿毘達磨雜集論》去看。

「唯識」並不是《瑜伽師地論》的重心。所以,這裡僅敘述與「瑜伽止觀」有關的部份。

說明在修心行(審思考量)/心所(心理狀況)時,識與蘊的涵義與作用。

 

至於,如何運用唯識在「瑜伽止觀」上?玄奘沒說!

如南懷瑾先生說:「以唯識來修行,相當困難」。

 

此地資訊,書童覺得應是分別「瑜伽心行」與「般若心行」的基礎知識量。

「般若心行」在龍樹的《大智度論》與鳩摩羅什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建立中,

著重在「心」上,而不在「心」;瑜伽心行」以心所(善染煩惱)為出發點。

為了解釋所與心的功用差別,才將「唯識」扯進來,但玄奘已經很節制了。

 

共勉之~~

 

此地的基本結構:

 

15 決擇善巧:由此決擇善巧為依.於一切地.善能問答

15 二地決擇:〈種子依.諸行生緣.建立三世.不相應行.行果與種.律儀差別.無為差別〉

15.1 種子依:〈八識定有.有之因緣.廣分別義〉     本地分 1.3

15.2 諸行生緣:〈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  本地分 1.6

15.3 建立三世                                  本地分 1.7

15.4 法界八七                                  本地分 1.9

15.5 行果與種

15.6 律儀差別:〈由自他受.唯自然受〉有堪受方可得受.苾芻律儀非自然受

15.7 無為差別:〈無想定.滅盡定.虛空〉

 

16 善巧廣義:〈蘊...緣起.處非處.根〉

16.1 蘊善巧

16.1.1 蘊善巧義:〈自性義差別次第攝依止

16.1.2 分別色蘊:〈物極微生起。安立與流業。剎那獨所行。餘相雜最後

16.1.3 蘊相境行:〈蘊建立相.心緣現境.普攝心法.遍不遍行.餘蘊類別〉

16.1.4 名受差別:〈心差別名.受互相對.立無色蘊〉

16.1.5 善染依處:〈品善根.本惱依處.隨惱依處.無記依處〉

16.1.6 雜義問答:〈蘊攝諸諦.行無所得.諦攝行.墮非墮梵.不相應法.蘊法攝應〉

 

16.2 界善巧           

16.3 處善巧

16.4 緣起善巧

16.5 處非處善巧

16.6 根善巧